《典.文》写作时间考证

点赞:17586 浏览:79932 近期更新时间:2024-02-11 作者:网友分享原创网站原创

摘 要:关于《典论论文》的写作时间,论者甚多,争讼不已.据《艺文类聚》、《三国文》、《与王朗书》、《与吴质书》等资料,经勾求所得,《典论论文》当作于建安二十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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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论论文》(下称《论文》),是曹丕的一篇重要文章,是我国文学批评史上较早的一篇专论.在中古文学史上关于文学批评的几个问题:文学的价值问题,作家的个性与作品的风格问题,文学的批评态度问题,本文已都涉及.曹丕批评了两汉以来轻视文学的观点,指出了文学的独立地位,提出了自己的文学主张.虽然他对这些问题,仅仅是略引端绪,但对后代的影响很大.然而关于此文的写作时间,日前却存在三种差异较大的观点:建安十六年说、黄初续补说和建安后期说.因此,有必要对之加以辨析、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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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种观点认为,《论文》作于建安十六年(211),以孙明君先生《曹丕〈典论论文〉甄微》一文为代表.《论文》原文云:“融等己逝,唯干著论,成一家言.”否认这句话之为《论文》的原文,是孙文立论的关键.其理由有三:一是此句与全文文意不符,二是推测此句为曹丕讲完《论文》后的慨叹,因听讲者记录下来而扩散流传,三是《艺文类聚》未录此句.这三个理由,实际上都不能成立.前两个理由缺乏实证,推测之语,不足论.至于《艺文类聚》不收,则与其体例相关.该书的编撰方式,在其序中说得很清楚,是“摘其著华,采其指要”、“弃其浮杂,删其冗长”,也就是“比类相从”的删节而不是全录.故《论文》在《文选》中有六白来字,而《艺文类聚》只摘取了其中的二百七十来字,删去了两百多字.这种做法属于《艺文类聚》本身体例的正常反映,不能作为被删文字在原文中不存在的依据,因此“融等己逝”一句属于《论文》的事实是不容轻易否认的.

第二种观点认为《论文》作于建安后期,黄初时期又有续补,所据为严可均将曹丕黄初三年(222)的《终制》纳入《典论》一书.如《魏晋文学史》说:“《典论》写作时间约在建安后期,至黄初二年尚有增补.”严氏按语如下:“陈寿但出篇名,不言《典论》.据《文选七哀诗》注引《典论》曰:‘丧乱以来,汉氏诸陵无不发掘,至乃烧取玉匣金缕,体骨并尽.’知《终制》是《典论》之一篇也.按《终制》决非《典论》中篇什,原因如下:首先,《三国志》正文明言其为《终制》,而非《典论)),其次,陈寿离曹丕时代比李善近,其记载的可靠性无疑高于四个世纪之后的一则小小的注文,最后,《终制》属于法令性的诏书,与作为一家言的子书《典论》的区别是不容混淆的,《隋书经籍志》将之列为儒家,就反映了这个事实.

第三种说法认为,《论文》作于建安后期.如郭绍虞先生说:“据《艺文类聚》卷十六卞兰《赞述太子表》,知道曹丕写成本本书,还是在做太子的时候.《与王朗书》作于建安二十二年冬,在这篇文字里,也谈到建安七子己逝,那应该是在建安的后期了.”朱东润先生说:“《与王朗书》作于建安二十二年冬,因知曹氏兄弟论文,皆发于东汉之末,无关黄初也.王运熙先生说:“《典论》是曹丕‘成一家言’的著作,写成于建安末.”建安后期说是比较符合实际的,因此得到了学界比较广泛的认同和接受,笔者也不例外.不过对于具体写于建安后期那一年,以上诸人皆未说明,因此,有进一步考证的必要.

首先,我们来看看曹丕的一个大致行年记载.据《三国志魏志》的记载,可知:建安十六年,曹丕为五官中郎将、副丞相,二十二年,立为魏太子等太祖崩,嗣位为丞相、魏王,改建安二十五年为延康元年等改延康为黄初,大赦.建安22-24年之间,曹丕是为魏太子.《论文》既然作于太子时期,也就是说作于建安22-24年之间.

有论者以《与王朗书》为据,认为《论文》作于建安二十二年(217).如陆侃如先生说:“惟成书当在本年.”按本年即指建安二十二年.张可礼先生认为,《典论》基本成书于建安二十二年冬大疫发生之后不久.俞绍初先生说:“又知建安二十二年冬,《典论》盖己撰勒成书.”该说论者实际上都以严可均所辑曹丕《与王朗书》为依据.按严辑如下:“生有七尺之形,死惟一棺之土,惟立德扬名,可以不朽.其次莫如著葛籍.疫病数起,士人雕落,余独何人,能全其寿故论撰所著《典论》、诗、赋,盖白余篇.集诸儒于肃城门内,讲论大义,侃侃无倦.”题注“建安二十二年冬”.严辑所据为《三国志文帝纪》裴注所引之《魏书》,但现在中华书局的标点本里《与王朗书》则不包括“故论”以下文字.这说明“故论”以下文字为据,值得怀疑.据此认为,《论文》作于建安二十二年可疑.

《论文》实作于建安二十三年(219).曹丕《与吴质书》云:“昔年疾疫,亲故多离其灾,徐、陈、应、刘,一时俱逝,痛可言邪.”李善注引《典略》曰:“初,徐干、刘祯、应、阮、陈琳、王粲等与质,并见友于太子.二十二年,魏大疫,诸人多死,故太了与质书.”《魏志王粲传》云:“以十七年卒.、琳、、桢二十二年卒.”张振龙《曹丕〈典论论文〉创作年代与创作动机》一文,依据《中论序》的有关记载,认为徐干卒于建安二十三年.《中论序》所言徐干卒年如下:“建安二十三年大五金春二月遭厉疾,大命陨颓.”据此,张文主张将《魏志王粲传》裴注引《魏略》所言曹丕给吴质写信的建安二十三年改为二十四年,这样,“《典论论文》写于建安二十四年《与吴质书》之后也就不言自明了.”但综合以上史料,徐干卒年当为发生建安大疫的建安二十二年,较之由《中论序》一条孤证得出的结论可靠得多.

《论文》最后一句“融等已逝,唯干著论,成一家言.”“融等”当包括徐干、阮、应、刘祯等建安七子诸人.《论文》也就应该作于建安二十二年之后.同时,再从《与吴质书》来看.典略曰:初,徐、刘桢、应、阮、陈琳、王粲等与质并见友於太子.二十二年,魏大疫,诸人多死,故太子与质书.《与吴质书》还写道:“昔年疾疫,亲故多离其灾,徐陈应刘,一时俱逝,痛可言邪!”可见,《与吴质书》与《论文》都写于徐干卒后的建安二十二年之后.再者,两文在诸多内容上有相似之处,如对文学价值、对相关作家的品评等.这些相似性说明了两文在写作时间上的相近.而且,某些内容上还较《论文》更进了一步.如对徐干的评说.《论文》云:“王粲长于辞赋,徐干时有齐气,然粲之匹也.”“融等已逝,唯干著论,成一家言.”《与吴质书》云:“伟长独怀文抱质,恬寡欲,有箕山之志,可谓彬彬君子者矣.著中论二十馀篇,成一家之言,辞义典雅,足传于後,此子为不朽矣.”有云:“公有逸气,但未遒耳,其五言诗之善者,妙绝时人.”可以看出,《论文》认为徐干“粲之匹”“成一家之言”,而《与吴质书》进一步对徐干的特点和成就进行了概括,较《论文》有明显的深入.其他诸如对王粲、刘桢的品评也有类似的深入化现象.从这种比较中,我们似可得出这样的结论:《论文》作于《与吴质书之前》.《论文》有云:“斯七子者,于学无所遗,于辞无所检测,咸以自骋骐骥于千里,故能免于斯累而作《论文》.”《论文》称“七子”,而《与吴质书》只能六子,不论孔融.这一是说明,两文写作目的不一样.《论文》是曹丕刻意写就,要传诸史书的,自然不能漏掉当时社会影响很大的孔融,而《与吴质书》为朋友间书信,自不必刻意将已死多年的孔融纳入其中.这一内容也似可以说明《论文》写作时间较《与吴质书》而言离孔融死的时间更近.《与吴质书》中说:“顷撰其遗文,都为一集.观其姓名,已为鬼录.追思昔游,犹在心目,而此诸子,化为粪壤,可复道哉!”说明写《与吴质书》前曹丕已经编选了诸子的作品.这些作品构成了《与吴质书》的具体品评对象,也是《论文》写作的重要着论基础.《与吴质书》写于建安二十三年二月,《魏志王粲传》有明显记载.又根据《论文》写于曹丕作太子的建安222-224年之间,而上文又否定了作于建安二十二年,那可以推之《论文》只能写于建安二十三年一月到二月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