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男性眼中的中国当代女性文学

点赞:21101 浏览:94726 近期更新时间:2024-03-08 作者:网友分享原创网站原创

女性文学研究是新时期以来中国文学研究的一大支脉.正像这个名称所昭示的一样,它是与男性文学相对举的,是在与男性文学相区别乃至相对立的意义上建构起来的.反对男性霸权主义、弘扬女权主义思想,几乎成了新时期女性文学研究的主旨.

这也是女性文学研究的必由之路:自然女性文学是与男性文学不同的文学,它就有与男性文学相区别的本质特征,研究者首先着眼于这种本质特征的研究,也是理所当然的.但是,这种研究也有自己的局限性,即:它常常用这种定义性的抽象本质代替活生生的、复杂多变的研究对象.这不但不利于对具体对象的研究,有时也会派生出诸多似是而非的思想观念和文学观念,并由这些观念导致更加似是而非的研究结论.至少从我这个男性研究者的视角看来,在当前世界范围内的女性文学研究中,普遍存在着这样一个不尽合理的文学观念,似乎男性文学只是男性文化的产物,女性文学只是女性文化的产物.实际上,正像世界上没有任何一个男人只是由男人创造的,没有任何一个女人只是由女人创造的,世界上也没有任何一个男性的文学作品只是由男性文化创造的,也没有任何一个女性文学作品只是由女性文化创造的.它们无一例外地都是男女及其文化交媾所产生的宁馨儿.二者的区别仅仅在于,在男性的文学作品中,其男性文化的特征“有可能”得到更大程度地巩固和加强,而女性文化的特征则更少得到生长和发展的条件.这正像一个男孩在成长的过程中其男性的特征会越来越明显,而其女性的特征则越来越不明显一样.但即使这样一个结论,也是在排除了一切具体的内在与外在条件之后而得出的,而不是一条绝对的真理.与此相联系,在世界范围的女性文学研究中,也普遍使用着这样一种前提性的文化观念,即迄今为止的人类文化,都是男性文化,因而也都带有男性霸权主义文化的特征.这在抽象的意义上是正确的,但若用为论述的前提,则是极不精确的.在这里,存在的是如何看待男性文化本身的复杂性的问题.

仅就男女的整体关系而言,在中国古代文明的历史上,男尊女卑的观念是贯穿始终的,中国古代社会在整体上就是一个男权社会,中国古代的文化在整体上就是一种男性霸权主义文化.这是不容怀疑的.但必须看到,这只是一个整体的、本质的、理念化的结论,而不是“历史事实”的总和.检测若离开男女这样一个特定的关系,我们又可以发现另外一个带有规律性的东西,即在中国古代文化的历史上,中国的男性文化本身则是其男性特征逐渐弱化而女性特征逐渐强化的过程.这里的原因是不难了解的:一个人,除了生活在男女的关系之中,还同时生活在君臣、父子等一般性的社会关系之中,而在这样一些关系中,一个男人在大多数的情况下所处的地位实际上也等同于一个女性在男女关系中所处的地位,是依附性的,是以“服从”为天职的,所以中国古代儒家教育在本质上就是一种臣妾道德教育,是为适应大量依附性关系而进行的教育.在君臣、父子、夫妻三种关系中,臣文化、子文化与妻文化本质上是相同的,而儒家实施的教育则是这三种文化的总和,都可以纳入到“妾妇之道”这个总体的概念之中.所以,中国古代的男性文化在总体上不是带有更加雄强的男性特征的文化,而是带有更加阴柔的女性特征的文化.

从中国文化发展的具体状况而言,我认为,中国男性文化可以分为下列几个主要的演化阶段:

一、原始文化阶段.在这个阶段,所有固定的文化价值观念及其价值标准还没有正式形成,所以也无法谈论男性文化与女性文化的关系.

二、前文明阶段.我将像老子、孔子这样的知识分子产生之前的中国社会,称为前文明社会;将这个历史阶段,称为前文明阶段.这是中国文化生成的历史阶段.在这个历史阶段所生成的文化,带有更纯正的男性文化的特征.它是伴随着国家的产生而产生的文化,有了国家,就有了政治,有了政治权力,有了以维护个人权力为目的的矛盾和斗争,有了以维护国家权力为目的的人类战争.所有这一切,都是男人干的事情,都是武力与武力、生命与生命的直接冲撞.这种文化,已经带有十分鲜明的霸权主义的特征.但这种霸权主义,在原初的意义上,还不是男性对女性的霸权,而是男性对男性的霸权,男性中强者对弱者、统治者对被统治者的霸权.从男女关系的角度,与其说体现的是男性对女性的压迫,不如说是男性对女性的保护.战争是残酷的,是以生命的牺牲为代价的,而人类和种族的繁衍直接依靠女性,男性用生命保护女性与小儿就成了人类和种族繁衍发展的需要.这是一种男女最原始的分工形式向社会分工形式转变的产物,至少在最初的阶段,并不是男性对女性的压迫.这种分工的形式在此后的历史发展中始终是存在的,尽管其中越来越多地注入了男女不平等关系的因素,但我们却绝对不能将所有这种分工关系的本身都视为男性对女性的霸权.只有当用一种文化价值观念体系将这种社会分工固定下来之后,只有当与男性直接相联系的国家、政治、社会权力获得了较之与女性直接相联系的生殖、生命、情爱更高的社会价值之后,这种社会分工的形式才成了男性压迫女性的形式.严格说来,这是在知识分子文化产生之后才发生的文化现象.

三、文明阶段.我将知识分子文化产生之后的人类历史统称为文明阶段.知识分子文化的产生,标志着人类或一个民族在直接的现实生产或生活活动之外,还存在着一种或多种文化价值观念体系.人们不但实际从事着各项生产与生活的活动,而且还存在着一种或多种感受、思考和评价这些活动的价值观念体系及其价值标准.具体到中国历史上,这个阶段又可以分为三个不同的历史时期:

1.从先秦到汉唐.这是一个中国知识分子文化生成与发展并逐步实现了与国家政治的有机结合的阶段.在这里,实际上有两种不同的因素在同时发挥着作用.首先,在“文”与“武”的对立中,知识分子文化的本身具有更明显的女性文化的特征.如上所述,在前文明阶段,发展起来的是一种更纯正的男性文化,它是以“武”为特征的文化,是肉体与肉体、力量与力量、生命与生命的直接冲撞.在这种冲撞中,从整体上,男性是具有绝对优势的.而“文”,主要是一种话语形式,“君子动口不动手”.在这种话语关系中,男性并不占有绝对的优势,从长远的历史发展来看,它实际是更有利于女性文化而不利于男性文化发展的.(我认为,从当代文化发展的实际状况,我们已经能够发现,在不以强权为背景的情况下,女性运用语言的能力更强于男性.)但这时的知识分子文化,是以前文明阶段造成的男性社会为背景的,不但这时的知识分子都是男性,而且他们赖以形成自己的价值观念体系的现实政治社会也是由清一色的男性构成的.所以,就其形式,它具有明显的女性文化的特征,而就其内容,则主要属于男性文化.“男尊女卑”的价值体系就是在这个时期正式形成的.这也决定了中国知识分子文化产生之后,逐渐实现了与现实政治权力的直接结合.在这种结合中,现实政治权力赋予了这种原本不具有强权性质的文化价值观念以霸权的性质,成为当时社会上的一种霸权话语,这同时也是男权社会对女性的霸权统治.但是,在这个历史时期,这种结合并没有完全实现.“秦皇汉武,略输文采;唐宗宋祖,稍逊”,他们还是以“武”为主,还是表现着比较纯正的男性文化的雄强特征的.这种以雄强为主要特征的男性文化,是具有霸权主义性质的,但仍然主要是男性对男性的霸权,而不是男性对女性的霸权.“武皇开边意未已”与“汉皇重色思倾国”是相互联系的两个方面,从整体上,中国仍然主要上演着“英雄美人”的故事.虽然当代女性不会满足于这种关系,但这种关系仍然主要是相互征服的关系:男性以“力”对女性的征服,女性以“美”对男性的征服,二者构成的是相互依存的情爱关系,不能简单地归结为男性对女性的压迫.

2.从宋至清末.科举取士制度的形成,知识分子文化普及程度的提高,宋明理学的昌盛,使中国政治社会开始呈现出“文”盛“武”衰的特征.就其整体特征,是男性霸权主义文化的衰退与女性情爱文化的胜出.这同时导致了两种相互联系的不同后果.其一是男性文化女性特征的加强.这不但使少数女性在文化上取得了与多数男性相当的社会地位,产生了像李清照这样著名的女性词人,而且使女性在男性文化产品中的地位得到了提高.到了《红楼梦》,就有了“男人是泥做的骨肉,女人是水做的骨肉”的感叹,虽然这也是在男性立场上产生的观念,但要将曹雪芹生生地判定为男性霸权主义者,则显然是有些冤枉的.在这时,“英雄美人”的模式仍然存在着,但逐渐发展起来的却是“才子佳人”模式.如果说“英雄美人”模式是政治与生活的结合,权力与情爱的结合,男性是担负着社会的、政治的责任,担负着用生命保护女性的社会责任的,而女性则成为男性的精神家园或精神支柱,而“才子佳人”模式则完全是生活的与情爱的了.在这种模式中,男性并不承担较之女性更严峻、更重大的社会责任,而只是女性在情感上感到满足的一个对象,女性对于男性也是这样.从表现形式上,在“才子佳人”模式中,男女的地位更是平等的,但事情总是有两面性的.男性的男性特征的弱化、女性特征的加强,社会责任感的降低,享乐主义倾向的发展,尽管在某些情况下会加强对女性生活命运的感同身受的能力,但在更多的情况下,则是加强了男性对女性压迫和束缚的残酷性.文弱的男性只能统治更加柔弱的女性,白面书生只能压迫小脚女人,只要男尊女卑的观念还是社会上流行的一种关系的观念,只要女性的社会作用仍然仅仅局限在为男性传宗接代的动物性生殖范围内,女性就要受到男权社会的更严重的摧残和压抑.所以,正是在这个历史时期,出现了大量为男性殉身的节妇烈女,女性的自由也受到了更加严重的束缚.但是,即使在这样一个历史时期,落实到具体的男女的关系中,也仍然有各种形式的例外.在一个存在着男性霸权主义的社会里,是不可能不存在女性对女性、女性对男性的霸权主义统治的.女性与女性的竞争,男性与男性的竞争,使有些女性与男性霸权相结合而实现对另外一些女性乃至男性的霸权统治,就成了表面上溢出男尊女卑模式的另外一种模式.总之,在任何历史时期,都不可能是所有男性的意识都属于男性霸权意识,所有女性的意识都属于被压迫、被禁锢的女性意识,在存在着男性对女性的统治的地方,也一定会存在着女性对男性的统治.事物总是复杂的,社会总是复杂的,文学总是复杂的.一当进入到具体的研究活动之中去,任何绝对的理性的历史判断、社会判断都是苍白无力的,我们必须进入到对具体事物的具体分析之中去,而不能用观念代替研究.

3.五四新文化运动之后.我们的女性文学研究多集中于这一时期,但恰恰在这一时期,男女文化呈现着最为复杂的状况.首先,在民族危机的社会条件下,早已呈现着明显女性化特征的中国男性知识分子文化开始寻找自己早已失落了的雄强的男性文化的特征,这从鲁迅的“立人”思想、陈独秀的《敬告青年》、胡适的《易卜生主义》都可以看出其中的端倪,但也正是他们,首先提出了妇女解放的问题.显而易见,只有这些男性的觉醒,是不可能真正实现妇女的社会解放的,他们的作品归根到底仍然是男性意识的产物,但我们却不能否认,中国现代女性的觉醒,是与“五四”男性文化意欲强化自我的权力意志的愿望紧密联系在一起的.这里的区别仅仅在于,弱化了自我本质的中国古代知识分子是在强化自我对女性的权力意志的前提下意识自我的男性本质的,“五四”新文化的倡导者则是在强化自我对外部世界的权力意志的前提下意识自我的男性本质的,因而他们的自强愿望与同情并支持女性权力意志的觉醒并不矛盾.在男女文学的二分模式中将这时男性作家的作品也视为男性霸权主义的产物,分明是违背当时的历史事实的.鲁迅将子君(《伤逝》)、祥林嫂(《祝福》)等女性形象置于“被看”的位置上,固然反映了男性作家所不能没有的局限性,但其目的却是为了加强读者对女性生活命运的感受力和对女性内心精神痛苦的想象力,从而突破男性主观体验的狭隘性而进入到对女性生命体验的精神空间之中去,在更大程度上实现男女的精神沟通.中国现代女性意识确确实实是在反对男性霸权主义的过程中逐渐发展起来的,但这并不意味着是在反对“五四”时期男性文学的霸权主义的过程中建立起来的,而是在反对儒家“男尊女卑“的传统观念及其在现实社会的严重影响的过程中建立起来的.而在这个过程中,“五四”时期男女的文学是站在同样一条战线上的,将这个时期的中国女性文学与中国男性文学简单对立起来,不但无法正确地描述中国现代的男性文学,也无法正确地描述中国现代的女性文学.女性,是一个弱势群体,而弱势群体的解放首先表现为在特定历史条件、历史环境中的自强自立.直至现在,弱势民族反抗强势民族的侵略和压迫、被压迫阶级反抗压迫阶级的统治和压迫、女性反抗男性的歧视和压迫的斗争仍然常常结合在一起.在中国现代历史上,我们也能发现这种历史的发展趋势.所以,女性意识的独立性绝不意味着女性拒绝与任何男性群体相结合.恰恰相反,女性由家庭走向社会、由边缘走向中心的每一步,都具体表现为进入当时仍然以男性为主体的群体联系之中.在这种以男性为主体的社会关系中,女性有可能受到男性文化更直接、更严重的压制和束缚,但在这种更直接、更严重的压制和束缚面前仍然能够坚守自己独立的女性立场却是女性意识走向独立的主要标志.我认为,意识到这一点,对于中国现当代女性文学研究也是非常重要的.在中国现代文学史上,女性独立意识的发展有三种主要模式:张爱玲模式、萧红模式、丁玲模式.这三种模式都是存在的,但也都有自己无法克服的困难.片面强调一种模式而贬低另外一种模式,即使仅仅从女性文学发展的角度,也未必是合情合理的.与此同时,在任何一个历史时期,都会有一些女性表现出较之男性更加极端的“反叛精神”,但在很多情况下,这又是对男性社会政治、经济霸权的主动适应形式,而不是现代女性意识发展的产物.直至现在,很多研究者仍然将鲁迅笔下的爱姑称作“辛亥的女儿”,我倒认为,爱姑的反叛不是真正的反叛,而是以某种强权势力为心理依靠的.在中国现代社会,这种“心理依靠”,有时可能是中国固有传统的习惯势力,有时可能是现实的政治经济强权势力,有时又可能是外国的政治、经济强权势力.――凡是不建立在自身生命体验基础上并以自身的生命力量所承担的愿望和理想,都无法导致自我意识的真正觉醒.男性是这样,女性也是这样.

在这里,我们还必须注意“文学”自身的特征.如上所述,相对于“武化”的“文化”,本身就是在和平条件下平等交流的方式,所以相对于“武人”的“文人”,也更具温柔和平的性质.即使战斗的文章,仍然只是“文章”,而不是杀人的刀剑.只能震撼人的精神,而不能伤及人的皮肉和生命.“语言”本身是没有阶级性的,是没有霸权性质的,话语霸权是“话语”与政治、经济等现实的强权相结合的产物,不是话语本身的特征.也就是说,男人可以用话语表达自己的思想感情和情绪,女人同样也可以用话语表达自己的思想感情和情绪.不论何种形式的话语,在其本质上起到的都是人类之间的思想与情感的沟通作用,而不是相反.将一种与政治、经济等现实权力毫无关系的话语形式直接称之为话语霸权或男性话语霸权,在本质上是不合理的.与此同时,凡是拥有政治、经济等现实权力的阶级、阶层或个人,凡是经常借助政治、经济等现实权力直接实现自己的和要求的阶级、阶层或个人,其运用语言的能力是不会得到较为充分地发展的,所以,文化的真正发展,总是通过像老子、孔子、墨子、庄子、韩非子、屈原、司马迁、陶渊明、杜甫、蒲松龄、曹雪芹、鲁迅这样一些没有实际的政治、经济权力的知识分子实现的.他们的作品,在其本来的意义上是直接诉诸读者的思想和感情的,是不伴随对读者的强权压迫的,是通过读者的主体感受而发挥其具体的影响作用的.成为话语霸权的往往不是这些作品本身,而是具有霸权性质的主流意识形态对它们的解读和界定.《论语》本身不是霸权话语,董仲舒提出“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国家文化战略之后对《论语》的各种权威的阐释才具有真正的霸权性质.这种话语要求的是直接的接受和遵从,而不是读者的独立感受和理解.在脱离政治、经济权力关系的“语言”关系中,所有的人都处于平等的地位,男女更是如此.在中国古代,女性只是被剥夺了说话的权力,不是她们不具有语言才能.在这个意义上,“快嘴李翠莲”是有典型意义的.也就是说,构成了对女性歧视和压迫的实际不是语言本身,更不是那些具体的语言文本,而是剥夺了女性说话权利的政治、经济、文化的专制统治,是“权力”,不是“语言”.只要将“话语”从权力关系中剥离开来,“话语”就没有“霸权”.具体到“文学”,就更是如此.文学是传达人的内心感受和感情情绪的文体形式.如果说在男女不平等的社会上,男性更多地占领了社会和社会的理念,而在个体性的内心感受上却远不如女性更加敏锐和精细.所以,只要是一部真正伟大的文学作品,即使是男性的文学作品,也只是有可能带有明显的男性特征,而不能认为就是男性的霸权话语.霸权话语是让人不能不服从的话语,文学话语是让人不能不感动的话语,二者是有严格的区别的,不能混淆在一起.男女的爱情诗是互相发明的,男性的爱情诗往往是引发女情诗的触媒,女性的爱情诗也往往是引发男情诗的触媒.不能认为男情诗就是男性在爱情上对女性的霸权占有,而女情诗则是对男性这种霸权占有的反抗.文学就是文学,真正意义上的文学,不论是男性文学还是女性文学,与政治霸权、经济霸权都是毫无关联的.在这个意义上,女性文学是在参与过往主要由男性从事的文学活动的过程中产生的,而不是在反对男性文学的霸权地位的过程中产生的.在它产生之后,它自身的成长和发展同时也推动了人类文学事业的存在与发展,为人类的文学提供了男性作家所不能提供的文学范例和文学空间,而不是推翻了由男性作家创造的文学范例或占领了男性作家能够发挥自己创造才能的文学空间.也就是说,二者不是在对立的意义上联系在一起的,而是在相互推动和相互发明的意义上联系在一起的.

什么是“女性意识”?女性意识也像中国古代的“道”、“阴”、“阳”一样,是可感而不能确指的惚恍概念,是随着女性文学的发展而不断发生着改变的意识,而不像现在很多中国女性文学研究者所说的那样明白和确定.李清照有李清照的女性意识,张爱玲有张爱玲的女性意识,一千年之后的女性作家怎样理解女性我们是很难断定的.即使同样一个时代的女性,对自身的感受和理解也是不一样的,同是小说家的两姐妹,勃朗特在《简爱》中流露出的对女性的感受和理解,同艾米丽在《呼啸山庄》中流露出来的对女性的感受和理解就是有差异的.女性文学研究要通过不同的文学作品具体摸索和探求各个女性作家对自身的感受和理解,摸索和探求一个时代、一个民族女性作家自我意识变化和发展的大势,而不能仅仅以一部或几部论述女性的书的观点作为衡量和判断具体文学作品的标准.不同国家和民族女性意识演变和发展的轨迹也是极不相同的,一般说来,在一个普遍具有相对明确的人权观念的国度里,女性意识发展变化的曲线振幅较小、且有某些规律可循,人权观念可以被视为这个国家或民族男女意识起伏波动的一个中轴线,而在一个人权观念相对模糊的国度里,因为缺乏这个中轴线,女性意识和男性意识发展变化的曲线常常是杂乱无章的,摆动的幅度有时很大,有时极小,这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权势者本人的意识状况及其思想统治能力.前者像一个健康心脏的心电图,后者则像一个不健康心脏的心电图.将这二者等同起来,会影响研究活动的有效性.如前所述,男性意识与女性意识在任何一个人的一个作品中都是相互交织在一起的,特别是在戏剧、小说这类叙事性的作品中,作者必须具有尽量深入地进入到各种不同的男女主人公内在心灵世界的能力,具有将自己对象化的能力,这同时也加强了男女心理对作家本人的影响作用,使男女的感受和体验同时成为作家本人的感受和体验.仅仅从理性分析的角度,我们很难说明这种男女心理相互纠缠的情况,但在我们的具体的艺术感受里,我们还是能够清晰地触摸到它们的.例如,鲁迅是一个男性作家,但他的小说却“阴气”甚重,这种“阴气”实际是倍受压抑的女性心理的特征.鲁迅对倍受压抑的中国妇女内在心灵体验的入木三分的深入表现,说明他本人就能产生这种内心的体验.但是,鲁迅小说的这种“阴气”,又是即将分娩的临产妇女的那种“阴气”,并且是怀着一个像狼孩一样雄野健壮的男婴的临产妇女的那种达于极致的“阴气”.“我快步走着,仿佛要从一种沉重的东西中冲出,但是不能够.耳朵中有什么挣扎着,久之,久之,终于挣扎出来了,隐约像是长嗥,像一匹受伤的狼,当深夜在旷野中嗥叫,惨伤里夹杂着愤怒和悲哀.”(《孤独者》)我们甚至可以将这里的描写视为一个健壮男婴的诞生过程.这分明又是作为一个男性作家的男性意识的产物――他期望着一种具有男性雄强特征的中国文化的诞生;丁玲是个女性作家,但她的小说较之鲁迅小说却更具阳刚之美,这反映着丁玲是一个努力摆脱传统女性阴柔之气而崇尚男性阳刚之美的小说家,但她的小说的阳刚之美,却永远受到她的女性感受和体验的限制,而不可能达到阳刚之美的极致.这正像莎菲女士在符合她的理想的男性凌吉士那里一定会受到精神的伤害一样,她在她理想的男性化的审美境界里也不能不失去自己心理的内在平衡.――她到底是个女性,到底无法摆脱与她的肉体融为一体的“母性”.我认为,1957年以前的丁玲更是一个女儿性的丁玲,父亲崇拜使她将男性的世界视为一个光明的世界、理想的世界,而1957年之后则是她的母性承担了她的苦难,承担了她的生命,使她始终没有背叛她青年时期就已经建立起来的人生理想.她自始至终都是一个崇尚意志、崇尚反抗的女性作家,这使她的作品更带有男性的阳刚之气,但她的阳刚之气却从未使她写出像施耐庵的《水浒》、鲁迅的《奔月》和《铸剑》、曹禺的《原野》、端木蕻良的《遥远的风砂》这样更具男性特征的作品来.也就是说,不论是鲁迅的小说还是丁玲的小说,都表现出男女意识的复杂纠缠,都不是只有单个性别的特征.正是因为一个杰出作家的杰出作品毫无例外地都是男女意识复杂纠缠的产物,所以一个杰出的男性作家对女性心理的刻画和描写,对女性愿望和要求的反映或表现,就不一定较之一个一般的女性作家更不真实、更不深刻.特别是在女性文学刚刚取得了自己存在与发展的社会空间的中国现代文学史上,就更是如此.只要我们不抱任何偏见,我们就不能不承认,像曹雪芹、鲁迅、曹禺这类男性作家,在对女性心理的刻画和描写、对女性愿望和要求的反映或表现上,是较之很多女性作家都更加真实、更加深入的.这并非贬低女性文学的独立价值和意义,而是认为,不论是男性作家,还是女性作家,都存在一个思想境界和艺术境界的问题,都存在一个艺术创造的问题,都不能仅仅依靠自己现实生活中那点狭隘的、零碎的直感经验的记录式叙写,就能创造出真正杰出的文学作品来.我们只能说,在同一思想境界和艺术境界的高度上,女性作家更能体现女性的感受和体验,更能创造出为男性作家所不可能创造出的审美范例.

不论是一个国家或民族的女性意识,还是一个具体女性作家的女性意识,都是不断发展变化的意识,它既有随着社会的变化而不断进化的一面,也有不断往复循环的一面.人类文化的发展变化从来不是直线的,因为它要通过代际的更替.任何一代人除了通过基因而继承着前代人的意识能力之外,其余所有的人生感受和体验都是后天获得的,它并不直接从前代人已有的感受和体验的基础上继续发展,而是从无知状态开始重新积累自己的感受和体验并在这些感受和体验的基础上重构自己的文化心理结构.这就有可能淡忘乃至完全忘却前代人的那些最基本的感受和体验而主要以自我的感受和体验建构自己的文化心理.即使同一个人,也有幼年、少年、青年、成年、老年等不同人生阶段的变化,不但在不同的人生阶段会接触到不同的事物,而且不同人生阶段对同一种事物的感受和理解的方式也有不同.也就是说,并不是每一个人的自我意识都能得到像历史上那些杰出的思想家和文学家那样充分地发展的,也不是每一个人都能超越当时社会的习俗和传统观念的束缚的.即使那些能够超越当时社会的习俗和传统观念束缚的人,也有一个角度和方向的转换的问题.任何一个人生阶段的任何一种真实的感受和体验都有自己的特定性,是为他种感受和体验所无法代替的,它以自己的方式照亮了外部世界和内部世界的某个角落,但也有自己所无法照亮的空间,甚至会自觉或不自觉地遮蔽一些空间.所以,任何一个人在任何一个时刻都没有资格声称自己的意识就是臻于至善的意识,都没有资格声称自己对自我的本质已经有了完全准确的把握和完全透彻的了解.我们都是走在路上的人.对于任何一个人,都是看到自己的局限性要比看到别人的局限性更加困难也更加重要,发现自己的危机比发现别人的危机更加困难也更加重要,突破自己固有的思想藩篱比突破别人的思想藩篱更加困难也更加重要.我想,男性作家是这样,女性作家也会是这样.实际上,任何一个国家或民族的任何一个时代,都不可能是在无所遮蔽的完整意义上谈论“自我意识”、“女性意识”这些概念的,因而一个时代得到重视的也绝对不是它们的全部内容.至少在中国女性文学研究中,我们所说的“女性意识”,还主要是城市青年女性的意识,是以这类女性的现实人生感受和体验为标准的.这是因为中国现代文学的接受对象至今仍然主要是城市青年,而“女性意识”的全部内容却绝对不能仅仅局限在这样一个年龄阶段.在中国古代,“媳妇”的意识是女性的意识,“婆婆”的意识也是女性的意识,“多年的媳妇熬成婆”,如果“熬成婆”的“媳妇”的思想意识同原来的“婆婆”还是一样的,说明媳妇的意识同婆婆的意识在本质上并无不同.从家庭走进社会是“五四”新文化运动实现的女性革命的中心内容,而在女性走进社会之后,社会地位低贱的女性的意识是女性意识,社会地位高贵的女性的意识也是女性意识.如果一个社会地位低贱的女性当获得了更高的社会地位之后与原来社会地位高贵的女性的意识并无不同,说明社会地位低贱的女性的意识同社会地位高贵的女性的意识在本质上并无不同.在“五四”新文化运动提出思想革命口号的时候,作为男性的鲁迅首先提出的是“我们现在怎样做父亲”的问题,但在我们的女性文学研究中,“我们现在怎样做母亲”的问题始终是一个被遮蔽着的问题.这种遮蔽不是没有代价的.在“出口转内销”的“新儒家”学派在中国文化界的影响开始大起来的时候,我曾在课堂上满怀信心地对学生讲:“新儒家”绝对不会成为中国当代文化的主流,即使中国全部男性公民都成了“新儒家”学派的拥护者,至少还有占全国二分之一的女性公民不会完全顺从“新儒家”学派的观点.我还说:从“五四”以来,“新儒家”学派大家辈出,你们看哪一个是女性?我当时的根据是,儒家文化是歧视女性的,是公开宣扬男尊女卑思想的,只有到了“五四”新文化运动,才提出了“男女平等”的口号.中国当代女性、特别是知识女性是不可能意识不到“五四”反传统的价值和意义而完全站在“新儒家”学派的立场之上的.但在女性文学研究蓬蓬勃勃开展了四分之一个世纪之后,与我的预料却恰恰相反,不但有很多知识女性是更加同情和支持“新儒家”学派的,而且也出现了实质属于“新儒家”学派的女性学术权威.与此同时,在中国当代社会获得了与男性同等的子女教育权利的女性,在消极适应当前的应试教育制度,束缚子女健康、自由、独立个性的发展上,似乎较之男性还有过之而无不及.等所有这些,都说明我们所理解的女性意识,并不一定是完整意义上的女性意识,至少,它是有所遮蔽的.

一个男性眼中的中国当代女性文学参考属性评定
有关论文范文主题研究: 关于女性文学的论文范文文献 大学生适用: 专升本毕业论文、学校学生论文
相关参考文献下载数量: 24 写作解决问题: 如何怎么撰写
毕业论文开题报告: 论文模板、论文摘要 职称论文适用: 核心期刊、职称评初级
所属大学生专业类别: 如何怎么撰写 论文题目推荐度: 经典题目

我认为,新时期以来的女性意识的发展,大致经过了两个主要的阶段:其一是情爱阶段.其二是性自由阶段.这两个阶段在女性意识的发展上都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但也都有所遮蔽,因而也有走向自己的反面,导致女性“异化”的作用.

“新时期”女性意识的发展是以张洁的短篇小说《爱是不能忘记的》揭开其序幕的,在被“文化大革命”完全政治化了的时代背景上重新提出“情爱”在人性发展中的作用是这篇小说之所以在当时引起轰动的主要原因,也充分显示了女性作家在当时的思想解放运动中的关键作用和主导地位.我甚至认为,新时期的思想革命在其本质上就是一次女性革命,这是它区别于“五四”新文化运动的本质特征.“五四”新文化运动不是一次针对政治权力发动的文化运动,而是针对中国传统的道德、针对中国古代占统治地位的知识分子文化发动的一次文化运动,而这样一种文化是一种阴柔的文化,所以在“五四”新文化运动中起到主导作用的是像陈独秀、李大钊、钱玄同、鲁迅这样一些更具有男性气质的人物和更具有战斗精神的文章.而新时期的文化革新运动,是在“文化大革命”的背景上发生的.“文化大革命”中的中国社会是一个极度政治化了的社会,而中国政治,如前所述,向来是具有鲜明的男性特征的,是具有男性霸权性质的.当时的所谓“个人崇拜”,在本质上就是一种男性崇拜、父亲崇拜、太阳崇拜.这造成了中国社会精神的干燥,人际关系的残酷,对人的独立性的严重摧残,情爱关系、特别是之间的情爱关系几乎被政治关系中的阶级斗争观念所窒息.显而易见,在这种情况下,已经进入社会关系中的女性公民受到的精神压抑更加惨重,这是女性在本能上就更加依赖的情爱关系所决定的(除了关系的性愉悦之外,女性怀孕期与分娩期都需要男性的关怀和照料,这在漫长的人类历史上对女性的身体与心理都会产生极其微妙、极其深入的影响,所以女性对情爱关系的依赖程度向来比男性更加殷切,“痴心女子负心汉”的说法就是在这类社会现象的基础上产生的).所以,在从“文化大革命”向新时期文化的转化过程中,女性体验所起到的作用较之男性更加重要、更加关键.与在“文化大革命”中发展到极致的男性崇拜、父亲崇拜、太阳崇拜相反,新时期发展起来的是女性崇拜、母亲崇拜、月亮崇拜.但在当时,对情爱关系的重视还没有脱离更广阔的社会背景,当时以回乡青年、下乡青年特别是下乡青年为主体的青年作家群体,不仅有着较之前后两代人更加强烈的情感体验,同时也有城市与农村的两种生活经验和急遽变化着的人生经历,使这时的女性作家的作品即使在情爱关系的描写中也有着充实的社会内容和强烈的社会关怀.张洁、谌容、王安忆、舒婷等一大批女性作家登上了文学历史的舞台,其群体的成就远远超过了中国现当代历史上任何一个时期的女性作家的创作.与这批女性作家相呼应的是张承志、路遥等一大批男性作家,他们的创作虽然表现着比较鲜明的男性特征,但其目光也从以男性为中心的社会政治斗争(例如在浩然的《艳阳天》中,对立的两派政治势力都是以男性为中心的,而像《海港》、《沙家浜》中的女主角也不是作为情爱关系一方的女性出现的,带有明显的男性化色彩)转向了的情爱关系.张贤亮的《男人的一半是女人》则体现了更多男性作家的女性崇拜、母亲崇拜、月亮崇拜的倾向,在艺术上也表现出由阳刚风格向阴柔风格的转移.但是,必须看到,即使在这个时期,我们所说的女性意识仍然是以城市女性知识青年的感受和体验为主体的,是以她们的幸福追求、特别是幸福爱情追求为杠杆的.在这一基础之上建立起来的女性意识,分明不等同于伏尼契在其小说《牛虻》、勃朗特在其小说《简爱》、艾米莉在其小说《呼啸山庄》、丁玲在其小说《莎菲女士的日记》、萧红在其小说《呼兰河传》等作品所表现出来的女性意识,温情化则是这时女性文学发展的主导趋势,到了下一代城市知识女性这里,因为少了上一代女性作家的更复杂的人生经历和更广阔的社会经验,的情爱关系便从更广阔的社会政治背景上被抽取出来,从而也淡化了作品的社会政治意义.在这时,女性文学同男性文学一样,发生了背景的转移――从社会政治背景转向了社会经济背景,精神幸福的追求也逐渐被物质的、感官的、享乐主义的追求所取代,抒情性的特征逐渐淡化,世俗化的倾向逐渐加强.但在这时,“性自由”的思潮仍然推动了中国女性意识的变化和发展.

“性自由”是在消费的推动下形成的.在“五四”时期,鲁迅曾经提出“娜拉走后怎样”的问题,并且指出,经济的独立是女性独立的前提.在时代的政治关系中,城市知识女性在经济上虽然已经取得了自己相对独立的地位,但在当时严峻的政治关系中,“性自由”是受到严格的政治控制的.从政治关系中相对独立出来的城市知识女性,在经济独立的基础上有了实现“性自由”要求的现实条件,“性自由”的思潮也在少数城市知识女性中发展起来.“性自由”之所以在女性解放的过程中有着特殊重要的意义和价值,是因为在人类历史上男性对女性的控制首先表现为对女性的“性”的控制,这是使女性仅仅属于一个男子、仅仅依附在一个男性身上、成为男性的奴隶的关键的一环.女性在经济上的独立,包括避孕方法的发明,使城市知识女性可以更自由、更主动地支配自己的性关系,可以不再成为一个男人的专利品.――这同时也加强了女性对男性的权力,剥夺了男性在性关系中的绝对主导地位.但是,“性自由”只有同情爱关系结合在一起,才是实现女性灵肉一体、和谐发展的前提条件,才是女性自由权利的象征,脱离情爱关系的“性自由”对于女性精神的发展和女性意识的建构不但起不到促进的作用,反而会导致女性自身精神的分裂和女性独立意识的丧失.这里的原因几乎是不言自明的:在没有情爱感受的性关系中,女性不是作为有情感、有意志、有自己特定精神需求的人而存在的,虽然她已经不属于一个特定的男人,但其性关系的性质同过往无爱婚姻的性关系没有本质的差别,它不是加强了对女性自我独立存在价值的感觉,而是更加严重地丧失了自我以及对女性自我独立存在价值的感觉.在人的精神构成过程中,不伴随情爱关系的感官享乐是即时性的,是无法依靠记忆在心灵中重新复现的,能够长期留存在记忆之中并通过记忆在心灵中不断重构的只是在性行为之中或之外的情爱关系,女性对女性自我的存在及其独立价值,更是在这种情爱关系中得到具体的体认和证实的,是构成女性生命体验和精神感受的具体内容.在女性生命的全过程中,只有在有限年龄阶段的有限时空范围之中,才对性感官享乐有更高的需求,而对情爱关系的需求(不一定是同一个对象的,也不一定是异性的)才是终生的.它是能够长期营养女性的生命、坚定女性的生存意志、支撑女性的精神大厦的生活内容之一.中国社会的这种“性自由”,并不是在社会自由和思想自由的背景上自然而然地生成与发展起来的,在更多的情况下也不是在争取社会自由和思想自由的过程中生成与发展起来的,而是在脱离社会政治联系的个体的、市俗的、感官享乐生活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是以漠视社会政治权益、追求个体人当下的快乐感受为前提的.但是,中国社会本身却是高度社会化、政治化了的,所谓女性在经济上的独立,也是在社会化的经济体制内部的独立,是以承担对社会、对他人的责任为前提的.当人们崇尚的只是脱离社会政治经济联系的个体人的感官享乐和快乐感觉,当人们已经意识不到个人对社会、对他人的责任,个人对世界的关系、个人对自然的关系、个人对社会的关系、个人对他人的关系,就“有可能”变成掠夺与被掠夺的关系,而这是与女性的母性本能直接相抵触的,对于女性意识的破坏作用甚至比对于男性意识的破坏作用更大、更显著.在这样一种关系中,不但的情爱关系更难建立起来(情爱关系是一种非实利主义关系,并且是在非实利主义关系中得到具体地体认的),而且是导致社会腐败、社会两级分化的根本原因.在这个历史时期,不但有大量男性在物质实利的推动下走向犯罪的道路,而且也有大量女性在疯狂追逐物质实利的过程中走向犯罪的道路.在中国历史上,这个时期大概是女性犯罪率最高的一个时期,从其本来的意义,“性自由”是有利于女性的精神解放的,但当将它从社会自由和思想自由的追求中孤立出来,就成了导致女性重新被“异化”的原因.在这时,女性的“性自由”归根到底还是现实政治、经济权力关系的润滑剂,起到的是维系现实政治、经济权力关系的作用.这同新时期在社会追求基础上的情爱追求本质上是不同的.这个时期的女性文学,经由非政治化的“小女子”写作,直接打出了“身体写作”、“下半身写作”的旗帜,其中哪些属于女性自由意识发展的产物,哪些仅仅属于物质感官享乐的刺激,当然还要作具体的分析.但从总体上,以“性自由”为旗帜的女性文学较之以“情爱”为旗帜的女性文学对女性意识有着更大的遮蔽面.至少在当前的中国,“性自由”对于女性意识健康发展的作用还局限在极其有限的范围,而在整个社会上,则表现为女性更严重地陷入到男性社会的霸权主义文化的控制之下,其依附性的特征反而较之上世纪80年代有了急遽增长的趋势.


新时期的中国女性文学几乎是在直接消解“中华儿女多奇志,不爱红装爱武装”这样一联诗句的意义中建立起来的,但我认为,“不爱红装爱武装”尽管不是女性意识的常态表现,但在已经社会化、政治化了的当代中国社会,“不爱武装爱红装”也未必是女性意识的常态表现.女性文学有与男性文学相区别的本质特征,但与男性文学也有藕断丝连的联系,这个联系就在于它们都是文学,都具有作为一种文学产品所不能不具有的人性价值和社会意义.

以上是我作为一个男性对当代中国女性文学的一点看法,其中取的自然是一个男性的立场,但是否仍然具有男性霸权主义的性质,我自己是很难做出正确的判断的.但在主观上,却不是为了亵渎中国当代的女性文学,而是为了中国当代女性文学的持续繁荣和发展.我认为,中国当代女性文学已经处在一个转变的路口,重新获得它对中国社会和中国社会思想的发言权,则是这个转变的关节点.

新时期以来的女性文学研究是取得了很大成就的,但我认为,迄今为止,我们仍然常常囿于女性文学的定义,并多在男女文学的对立中使用这些定义,这就影响了我们在更广阔的视野中从多方面探索女性文学的发展.

(作者单位:汕头大学文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