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山西省委党校省直分校的演讲

点赞:18337 浏览:81679 近期更新时间:2024-02-17 作者:网友分享原创网站原创

思想能够让生活增添光彩与尊严

谢谢大家.能来省委党校省直分校演讲,是一份荣耀.叫什么人来讲,讲什么,想来都是经过考虑的.能过了这个关,说明我在政治上还是合格的.你们这个处级干部培训班,不会随便叫个人瞎讲一通,那是要出事的.

放心吧,我不会讲什么出格的话的.不光在这样的地方不讲,在哪儿都不会讲.有人说我是个二百五,到了哪儿都敢瞎说,怎么可能呢真要是个二百五,到了哪儿都瞎说,说上一次往后再不会有人叫你去讲了,怎么还一次一次地去外地、去高校讲呢你们看,这是我今年刚出的一本演讲录,叫《骨气与学问――韩石山学术演讲录》,差不多都是这几年在各地讲的.光收在这本书里的就有十几次,没有收进去的也有十几次.能这么一次一次地讲,可见我还是懂规矩的,什么该讲什么不该讲,是有个底线的.我也是老党员、老干部了.上世纪80年代初入的党,1981年在汾西县城关公社当副主任,就是现在的副镇长,1986年在清徐县当县委副书记.要是按这个资历往上升,20年了,五年升一级,现在早该到联合国当个什么官了.这是说笑话.实际上我什么官也不是,就是个作家,很普通的一个作家.也可以说是个读书人吧.


我今天讲的题目是《国事多艰窘,男儿有担当》.下面也有女同志,不是说女同志就不要担当,是这么说起来气派大些.这也是中国读书人的毛病.有担当就是有责任,就是要负起自己的社会责任.你们都是处级干部,都有自己的工作岗位,我说的不是负起自己工作岗位上的责任,那是本分.我是说,除了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还要负起对国家、对社会的责任.不光官员要这样,读书人都要这样.我也是把你们当作读书人看的.

中国的读书人有个毛病,就是爱说大话.一说起责任,最爱说的是这样一句话:“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续学,为万世开太平.”这句话经常在一些文章里出现,说一个读书人应该有这样的志气,应该尽这样的责任.这样的事,谁也做不到,只能说大话空话罢了.胡适就说过,这句话是不通的.就说“为万世开太平”吧,意思是千万年来能不能走向太平,走向繁荣,将从我这儿开始,我来开创万世太平的局面.谁能做到呢没人能做得到.这样的大话空话,往往害了读书人,自得自负而不去做实际的事情.在这个问题上,我的看法是,一个人只能承担自己的一份责任,你可以想着你要为万世开太平,为往圣继续学,但是你真正能做的,能做得到的,也就是你力所能及的一些事.把这些事做好了,也就是尽到对社会的责任了.好些人是连自己力所能及的事也不做.

能不能尽到对社会的责任,得要知道哪些是自己的责任.这就要求我们有一定的思想能力,有一定的思想境界.要做到这一点,就是要用自己的头脑思考问题,而不能用别人的头脑思考问题.要自己思想,不是别人替你思想.脑子是越用越灵活,思想也是越思想越快乐.思想是个名词,也是个动词,这里的思想是个动词.有个说法叫“工作着是美丽的”,要叫我说,工作着不一定是美丽的,思想着才是真正美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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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犯了光说空话的毛病,不说这些了,还是举个例子吧.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惟一标准”,这句话现在已经是名言了,好多人都常挂在嘴上,没有人不知道,也没有人怀疑过.可是,这句话对不对,对,对到什么程度,错,错在哪里,很少有人考虑过.我不说没有人考虑过,因为我就考虑过.

1998年的时候,报上发表了许多文章,纪念《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惟一标准》发表20周年,很是热闹了一阵子.正热闹的时候,我没有说什么,过了一段时间,那股子热劲过去了,我写了篇文章,谈了自己对这个问题的看法.必须承认,《真理标准》是“文化大革命”过后,中国思想解放运动的一个先声,起了很了不起的作用的.但是,事情过了20年了,再来纪念,一方面要认识它的历史意义,一方面也要把它当作一个学术问题来研究.不能说它起过重大作用,所以就是对的.学术研究只存在对与错,跟意义、作用没有多大关系.

1978年,那是个什么年头啊,“文化大革命”刚刚过去,人们的思想还是“”中的那一套.什么都是听的,凡是说了,都要照办,凡是决定了的,都要照办.真要这样,改革开放就寸步难行.同志主持工作后,要开创新局面,必须把这一套否定掉,这样,他就得有一个理论作为支点,才能把这块大石头撬动.建立一个新理论,可不是一时半会儿的事.正好这个时候,有一个南京大学的年轻教师写了篇文章,后来经过反复修改,终于在《光明日报》上发表了.这就是那篇《真理标准》的文章.主要意思是说,不管什么真理,是不是正确,都要经过实践的检验,实践检验是正确的就实行,不正确的就不实行.明眼人一眼就能看出来,这里的“真理”,实际上指的是的指示.大家都知道,就是不往明里说.

现在我们要探讨的是,这个理论到底对不对.我的文章叫《实践在“真理”之前》,真理两个字是打了引号的.为什么要这样说呢,因为“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它的前提是先有一个真理在那儿放着,这个真理对与不对呢,我们要用实践来检验.这个话从逻辑上说就是错的.为什么呢因为只有经过实践检验了的才是真理,不能说我提出一个真理,它是不是正确,还需要实践来检验.要是这样,你那个真理只能说是个检测定的真理,不是一个真正的真理.不是真正真理的“真理”,有可能是真理,也有可能是检测理、歪理.至少眼下还不是真理.这个前提先就错了.你那个真理,若是真理,应当是已经经过实践检验了的,既然还没有经过实践的检验,怎么能说就是真理呢如果这个道理成立,任何一个领导人都可以先提出一个真理,然后让全国人民用实践来检验.“文化大革命”,就是提出无产阶级条件下的继续革命理论,用了十年的时间来检验,最后证明是错了.往后再有个什么人提出个什么理论,再让全国人民用十年八年的时间去检验,对了还好说,错了不是又失去了十年八年的宝贵时间吗这样一个一个的检验下去,那我们这个国家就不知道要乱成什么样了.先提出真理,再来检验,这个程序先就不对.没有检验,怎么就能说是真理接下来我们还可以问,除了“”中和“”前那些特殊的年代,往后谁疯了会说自己说的就是真理

真理与实践的关系,是个逻辑学的问题,也是哲学上的问题.既然谈真理,就应当说真理是怎么来的.实践出真知,这是通识.真理不过是真知的一种,或者说是更真的知.既称之为真理,就应当是业已被实践证明了的,而不是还有待实践去证明的.对真理的确立来说,实践应当在前而不应当在后.说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惟一标准,无论从哲学上说,还是从逻辑学上说,都是错的.它把本末倒置了,因果颠倒了,道理上讲不通了.这就是我在纪念《真理标准》发表20周年时的一些思考.我认为我是正确的.

我的文章是在《文学自由谈》上发表的.后来有个北京的朋友告诉我,说政策研究室有个内部刊物,叫什么名字我忘了,不公开发行,是给相当级别的领导干部看的,把我的那篇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