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类院校生参与本科教育管理中的自我提高

点赞:7101 浏览:22969 近期更新时间:2024-01-10 作者:网友分享原创网站原创

随着民族类院校研究生的扩招,研究生的自身德育能力的提高仅仅靠书本上获取部分理论知识,显然已经不能满足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本文提出民族类院校研究生参与必要的本科教育管理工作来实现自我德育能力的提高.本文首先调查了目前部分民族类院校研究生参与本科教育管理的现状,然后提出了相应的对策来贯彻落实民族类院校研究生参与本科教育管理工作的途径.

一、民族类院校研究生参与本科教育管理的现状分析

(一)民族类院校对研究生参与本科教育管理的认识上还存在偏差

多数民族类院校为研究生提供的教育管理岗位只是为了缓解一些经济条件较差的研究生,而并不是以提高研究生自身素质为目的的.根据调查显示,很多民族类院校都对研究生参与本科教育管理工作的条件作了明确限制,即只有家庭条件比较困难的研究生才能够参与,使研究生参与到本科教育管理工作的这项制度演化为是为部分研究生解决经济困难的问题,而不管研究生是否按照规定将工作完成好,院校都会给其发放补贴,使民族类院校参与本科教育管理工作简单的成为了家庭经济困难的研究生获得资助金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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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民族类院校对研究生参与本科教育管理过程中的管理难度大

由于民族类院校研究生参与本科的教育管理工作的流动性比较大,随着毕业的到来相应的工作也要结束,同时新进的研究生又要参与到新的教育管理过程中,而很多民族类院校又没有设置专门的部门对这些流动的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进行有效管理,致使他们的管理存在难度,导致很多民族类院校都不愿意抽出过多的教育管理岗位来满足不断扩招的研究生的需求.

(三)民族类院校研究生参与本科的教育管理工作在制度上存在缺陷

调查显示,高校中有12.5%的学校还没有开展研究生参与本科的教育管理工作,在开展研究生参与本科的教育管理工作的民族类院校中,有15%的民族类院校没有制定研究生参与本科教育管理工作的具体管理办法,一些管理中的实际问题在制度上存在严重缺失.对于民族类院校各院(系、所、中心)自筹经费设置研究生参与本科的教育管理岗位的问题,62.5%的民族类院校没有做明确的规定;37.5%的民族类院校没有规定对于考试不及格或严重违反校纪校规的研究生是否可以应聘教育管理工作岗位;34.5%的民族类院校没有规定对于研究生参与本科教育管理工作岗位的工作考核;25%的民族类院校没有规定对于研究生参与本科教育管理工作的岗位负责人是否有权根据研究生的工作态度及工作质量减少或停止发放研究生津贴的问题.由于制度的缺失,使民族类院校研究生参与到本科教育管理的工作缺乏有利保障,造成研究生参与本科教育管理工作在具体实践中出现许多问题.

(四)民族类院校研究生参与本科教育管理工作的激励机制不健全

因为民族类院校的研究生主要是通过辅导员的形式参与到本科生、的教育管理工作,该工作的工作量大,事情繁琐是毋庸置疑.而研究生在参与该工作的过程中,是很少经过其实际工作岗位管理人员的考核,或基本流于形式,考核与评估工作存在着较大的随意性.部分研究生对待工作不认真,敷衍应付工作,而与尽职尽责、工作出色的研究生同岗同酬,这些都与该工作的评估机制不完善有很大的关系.在评估机制不完善的背景下,尽管在实际的工作中,存在表现优秀的学生报酬会增加的情形,但操作起来很不规范,随意性很大,不能很好地保障研究生的利益,可以说民族类院校研究生参与本科教育管理工作的激励机制未能充分建立起来,相应地对该工作的质量造成了很大影响.

二、解决民族类院校研究生有效参与本科教育管理的对策

转变认识误区

重视研究生参与本科教育管理工作的开展,正确认识研究生参与本科教育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在形式上有利于缓解部分经济困难的研究生,而实质上是研究生自身素质提高的有效途径.在当前民族类院校不断发展的新形势下,民族类院校应该首先要重视这项工作的开展,充分意识到研究生参与到本科教育管理的工作具有提高研究生综合素质的培养功能,承担着新时期研究生的资助功能,是深化民族类院校人事改革和管理体制改革的需要和有益补充.在研究生参与教育管理岗位工作之初,民族类院校在人员和经费上要给予充分保障,同时民族类院校的管理人员应在培养创新人才理念的指引下,加强研究生参与教育管理工作的宣传教育,将民族类院校的研究生参与必要的教育管理岗位纳入研究生培养体系中.

(二)设立专门的部门,加大对研究生参与本科教育管理工作的管理力度

民族类院校在开展研究生参与本科教育管理工作的同时,院校应该设置专门的部门对研究生的教育管理工作进行专项的监督与管理.该管理部门应该由民族类院校中管理经验丰富的管理人员组成,该管理部门直接对院校的人事监管部门负责.研究生参与本科的教育管理工作必须获得该管理部门的批准方能开展工作,同时研究生在工作的过程中,该管理部门若发现任何研究生因为工作不负责任亦或是出现重大教育管理事故的研究生,该管理部门有权停止该研究生的工作并向院校人事处反映,要求人事处给予该研究生一定的处罚.这种管理方式将原本管理难度大,较松涣散的组织整合成工作效率高的团体.

(三)尽快完善研究生参与到本科教育管理工作的管理制度

成功的管理工作都要有健全完善的规章制度做保障,最重要的是要结合本校实际规范管理办法.大部分管理者认为民族类院校的研究生参与到本科的教育管理的办法需进一步完善,要结合民族类院校的特色和实际规范管理办法.随着研究生参与本科教育管理工作规模的扩大,新情况和新问题也随之出现,为了提高管理水平,解决新出现的问题,必须在与可行的原则下重新修订与实践不适应的制度或制订一些新的制度.而目前还没有相应工作制度的民族类院校应当尽快建立相应的研究生参与教育管理工作的管理制度,对一些管理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应及时健全岗位设置、岗位津贴、岗位申请、岗位经费管理和岗位考核等相应工作制度,将制度建设提到管理工作的议程上来,构建一套规范完备的制度体系,以保证研究生参与本科教育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逐步健全研究生参与本科教育管理工作的评估和激励机制

建立一套科学可行的评估和激励机制,是管理工作有效进行的保障.对于通过有效参与本科的教育管理工作的研究生,科学合理的评估和激励机制不仅保证了所管理的本科生能够正常的学习和生活,同时也使参与管理的研究生自身的德育素质得到了较大的提高.学校首先应根据研究生参与教育管理工作的工作性质不同分别设立明确的评估指标,引导参与教育管理工作的研究生能够向这个指定的目标努力,并且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下进行评估.需要指出的是,研究生的教育管理工作不仅评估研究生完成工作的情况,而且要注重研究生培养功能实现程度的评估,在评估中及时发现研究生在参与教育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明确改进的方向.与此同时,在评估的基础上,民族类院校应对研究生的教育管理工作实施奖惩措施,力求形成研究生工作的动力,也对他人产生示范作用.通过评估标准和内容的导向问题的反馈和奖惩的实施等环节,逐步健全民族类院校研究生参与本科教育管理工作的评估和激励机制,提高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的质量.


四、小结

总之,随着研究生招生规模的不断扩大,民族类院校研究生参与本科教育管理工作将成为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会逐渐显露出种种新的问题,这种问题是动态变化的,这就需要管理工作者的充分重视,根据实际情况,提出相应的对策,以解决问题.一些先进高校研究生参与本科教育管理工作的成功管理经验,也是值得我们民族类院校学习和借鉴的,通过不断地相互交流,取长补短,更加有效地提高研究生参与教育管理工作的工作质量,为培养出优秀的创新型人才打下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