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建国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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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建新政协

中国提出建国大纲,现在不少材料都追溯到抗战后期,《论联合政府》的报告.

这个报告明确提出:为了动员和统一中国人民一切抗日力量,彻底消灭日本侵略者,并建立独立、自主、、统一和富强的新中国,中国人民、中国和一切抗日的党派,迫切地需要一个互相同意的共同纲领.

这确实是最早明确提出“共同纲领”的概念.

到1945年“七大”的时候,的建国思想有了深化,并将建国问题规划为两个步骤:

第一个步骤即目前时期,经过各党各派和无党无派的代表的协议,成立“临时的联合政府”,第二个步骤即将来时期,经过自由的无拘束的选举,召开国民大会,成立“正式的联合政府”.

总之,都是联合政府.团结一切愿意参加的阶级和政党的代表在一起,在一个的共同纲领之下,为现在的抗日和将来的建国而奋斗.

1947年12月25日,在会议上作《目前形势和我们的任务》的报告,又重申了“建立联合政府和建立新中国”的主张,指出这是中国的最基本的政治纲领.

1948年4月27日,尚在河北城南庄的写信给晋察冀局城市工作部部长刘仁,让他秘密邀请在北平的人士来解放区参加各党派、各人民团体的代表会议,讨论“召开人民代表大会以成立联合政府”.

在信中还特别提到,所要召开的会议,其名称拟为“政治协商会议”,会议的决议必须由参加会议的每个人自愿同意,不得强制.

也主持召开了书记处扩大会议,认真讨论和研究了召开新政协的问题.会议认为:在解放战争即将进入第三个年度,政治形势和军事形势迅速发展的情况下,召开没有反动派参加的新的政治协商会议,商筹新中国建国大计的问题应提到党的议事日程上来.

会议还对新政协的阵容、组织形式等问题进行了讨论和研究.组建新政协本身也呼唤一个纲领,以便有所依据.

5月1日,写信给在香港的著名人士李济深、沈钧儒,信中明确提出:

“在目前形势下,召集人民代表大会,成立联合政府,加强各党派、各人民团体的相互合作,并拟订联合政府的施政纲领,业已成为必要,时机亦已成熟.国内广大人士业已有了此种要求,想二兄必有同感.但欲实现这一步骤,必须先邀集各党派、各人民团体的代表开一次会议.在这个会议上,讨论并决定上述问题.”

随后,为起草了致地下党香港分局、上海局及潘汉年电,要求他们用非正式交换意见的态度,和各真诚反美反蒋的党派、人民团体及社会知名人士交换意见,并以各方反映电告.

至此,为加强与各党派、各人民团体的合作以及为加强这一合作制定能为各方认同的“纲领政策”问题,自然提上了日程.

共同纲领的修改

撰写建国大纲的任务最早由统战部部长李维汉主持,但当时还不叫“共同纲领”,而叫“革命纲领”,全称是《中国人民革命纲领》.

李维汉接受任务后,马上全力以赴,组织精干力量攻关,很快于1948年10月27日写出《中国人民革命纲领草稿》.

草稿一完成,李维汉立即上报给周恩来.

周恩来大致看了一遍,便通过分送刘少奇、朱德、陆定一、胡乔木等人.

这份草稿的内容,包括简短的序言和总则、政治、军事、土地改革、经济财政、文化教育、社会政策、少数民族、华侨、外交等部分,草稿的着重点放在“人民革命”方面.

客观地看,草稿条文确实显得比较粗糙,但了不起的是,它把即将诞生的新中国应实行的最基本的纲领、政策规划出来了.

草稿规定:

纲领的基本原则,即新政协各成员共同奋斗的准则,是新主义即革命的三义,人民为国家的主人,国家的一切权力出自人民大众,属于人民大众.

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政权的构成,不采取资产阶级的三权鼎立制,而采取人民的集中制,

国家各级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是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选出的各级人民政府.

在经济上,实行“耕者有其田”的土地制度,没收官僚资本归国家所有,国有经济为全部国民经济的领导成分,发展生产,繁荣经济,公私兼顾,劳资两利,应定为全部国民经济建设的总方针,有计划有步骤地发展工业,争取若干年内使中国由农业国地位上升到工业国地位.

此外,还规定发展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文化教育,各民族一律平等,建立民族自治区等.

这些规定,体现了中国长期以来形成的新主义立国思想,也大都为后来的各个共同纲领稿本所采纳.

应的邀请,李济深、沈钧儒等人士从香港到达解放区后,高岗、李富春代表与人士达成了《关于召开新的政治协商会议诸问题》的协议.

在李维汉主持起草的《中国人民革命纲领草稿》的基础上,经过新政协筹备会各方面人士的共同修改,形成了第二稿.

第二稿的结构与第一稿有很大区别,它分为人民解放战争的历史任务、建立人民共和国的基本纲领、战时具体纲领三大部分.

第一部分叙述了人民解放战争的历程,主要经验及其要完成的推翻三大敌人和国民党反动统治的历史任务,号召全国人民继续支持人民解放战争直至解放全中国的彻底胜利.

第二部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新主义性质以及它的国家构成、政权构成、经济构成、文化教育、外交政策等.

第二章建国大纲参考属性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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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就全力支援人民解放战争、巩固人民解放区、建立临时政府三个方面,作出了34条规定.

与第一稿的一个重要不同之处是:对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政府的程序作了新的规定.

原来和的设想是,先召开新政协,然后召集人民代表大会成立联合政府.人士在讨论提出的关于召开新政协诸问题协议草案时,对成立政府一项,产生了不同的意见.

有人主张:“新政协即等于临时人民代表会议,即可产生临时政府.”

觉得这个意见甚好,马上表示赞同.根据这个情况,《中国人民革命纲领草稿》第二稿在起草中进行了吸收.

这一稿明确规定:由新政协直接选举产生临时政府.

1948年12月30日,在为新华社写的新年献词《将革命进行到底》中明确宣布:1949年将要召集没有反动分子参加的以完成人民革命任务为目标的政治协商会议,宣告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并组成共和国的政府.

新政协筹备会

1949年1月30日,北平和平解放,新政协筹备会决定在北平举行,召开新政治协商会议和成立联合政府.

一百多位各党派领导人和无党派人士,由代表陪同,先后到达北平.

经各方协商,6月15日,新政协筹备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在北平中南海勤政殿开幕,会议由周恩来主持.

这次会议共开了5天,出席会议的有中国、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中国同盟、其他党派、各人民团体、各界人士、国内少数民族和海外华侨代表等共23个单位,134人.

其中民革代表为李济深、何香凝、李德全、张文、李锡九、陈劭先、梅龚彬,

民联代表为谭平山、陈铭枢、郭春涛、王昆仑、许宝驹,

民促代表为蔡廷锴、蒋光鼐、陈此生、李民欣.

李济深代表民革在新政协筹备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开幕式上发表了讲话,他特别强调:“共同建国纲领和建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的方案,是关系全国人民生活的国家大计.我们要深谋远虑地制定切实的草案,使人民所愿望的新中国得以迅速地建立起来”.

周恩来在会议上作了《新政协筹备会组织条例》(草案)的报告,指出新政协的阵营必须扩大,要有广泛的代表性,足以体现全国各民族、各阶级、各党派、各人民团体和一切爱国力量的大团结,新政协的筹备工作也应该更加充分.

经过讨论,大家同意周恩来的报告,一致通过了《新政协筹备会组织条例》.

会议根据这个条例,选出、朱德、周恩来、李济深、张澜、沈钧儒、谭平山、章伯钧、黄炎培、马叙伦、蔡廷锴、马寅初、郭沫若等21人组成新政协筹备会常务委员会,常委会又推出为主任,周恩来、李济深、沈钧儒、郭沫若、陈叔通为副主任,李维汉为秘书长.

为了迅速完成召开新政协的各项准备工作,筹备会决定将参加筹备工作的各党派及各方面代表,组成6个小组,在常务委员会领导下,分别进行具体筹备新中国建国的各项工作.

周恩来拟写条文

周恩来不仅当选为筹备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还担任了负责“起草共同纲领”小组即第三小组组长.

第三小组名人荟萃,除由周恩来任组长外,另由北京大学教授许德珩任副组长,宦乡任秘书.组员的阵容十分庞大,有:陈劭先、章伯钧、章乃器、李达、许广平、季方、沈志远、许宝驹、陈此生、黄鼎臣、彭德怀(由罗瑞卿写作技巧)、朱学范、张晔、李烛尘、侯外庐、邓初民、廖承志、邓颖超、谢邦定、周建人、杨静仁、费振东、罗隆基共23人.

周恩来在担任第三小组组长后的第三天,召集并主持了小组第一次会议,具体研究起草共同纲领的有关问题.

周恩来首先介绍了关于建国的基本思想,并解释了全国政治协商会议现在的称号.他说:“我们的政治协商会议,加上一个‘新’字,以区别于旧的政治协商会议.一字之差,使基本的政治策略思想也要有所变化.因此,需要有体现新的政治协商共同利益的共同纲领.制定共同纲领不仅将决定联合政府的产生,也将为各党派和各团体的合作奠定基础.”开宗明义,言简意赅.大家随之展开了认真的讨论和协商.

会议还决定,第三小组成员分为政治法律、财政经济、国防外交、文化教育、其他五个小组进行专门论证,并分别写出有关条文,以供起草者参考.

共同纲领是一份具有国家宪法地位和作用的文件.起草这份文件是筹备建国过程中的一项极为重要的工作.

至7月上旬,各分组均拟就了具体条文.

筹备新政协期间,周恩来非常繁忙,既要与诸多的人士打交道,又要处理党内诸多事务.然而,如果没有时间保证,不能静下心来,就会干扰和影响共同纲领草案的起草工作.

为了保证按时拿出《共同纲领》的草案,周恩来不得不请示,暂时放下手头的许多事务,集中一段时间完成这项工作.

于是,一段时间里,人们很难见到周恩来的踪迹了.

原来,他把自己“关”在勤政殿里,在全神贯注、一心一意地亲自动手拟写《共同纲领》条文.

经过一个星期废寝忘食的“鏖战”,他完成了起草工作.

然而,周恩来没时间休息,又急忙召开会议,征求各方面的意见.

周恩来先后主持召开了七次会议征求各方面的意见,根据大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对纲领草案又进行了反复讨论和修改.到8月份,《共同纲领(草案)》正式形成.

这份草案取名为《新主义的共同纲领》.

人士的接受过程

“共同纲领”草案取名为《新主义的共同纲领》,应当说,人士接受“新主义”的理论是经历了一个过程的.

1948年下半年,在起草纲领草案的同时,在香港的各党派也就纲领的有关问题展开了讨论.

围绕要不要以“新主义”作为建国指导原则问题,出现了多种意见.

除大多数人赞成“新主义”外,还有人主张用“革命的三义”,有人主张用“人义”,也有人主张用不加“新”字的“主义”.还有个别人拟定了与讨价还价的“纲领”.

思想非常活跃,意见差异很大.

为了推动各党派和无党派人士进一步统一思想,更加坚定地站到新主义立场上来,并解除他们之中某些人对和人民革命的某些疑虑,做了大量工作.

1949年1月22日,发出《关于对待人士的指示》:我党对待已经到达解放区的人士的方针,应该是以彻底坦白与诚恳的态度,向他们解释政治的及有关的党的政策和一切问题,积极地教育与争取他们.对政策问题,均予以正面解答,不加回避.对政策实行的情况,亦据实相告.

这个文件还要求:由我党各部门的负责同志作有关战争、军事、政策、政权、土改、外交、经济、文化教育、妇运等方面的报告,以及通过座谈会,同我党负责人谈话,进行日常接触和交谈,组织参观,提供学习材料和资料,关心生活及健康等方式,做人士的工作.

当时很多部门的负责人都给人士作过情况报告.

本人在百忙之中,也抽出时间同许多著名的人士进行书信来往或直接交谈.

他写的新年献词《将革命进行到底》和《关于时局的声明》,对广大人士提高认识起到了推动作用.

在和的直接关怀下,先后到达解放区的人士55人于1949年1月22日发表《我们对时局的意见》,表示完全赞成的革命立场.

在各种因素的推动下,各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绝大多数,在“彻底推翻国民党统治”和“建立新主义中国”这两个基本问题上,与取得了共识.这就为共同纲领的正式制定,创造了必要的前提.

1949年3月召开的七届二中全会,同年6月底发表的著名文章《论人民》,进一步丰富了中国有关革命和建国的理论,从而为共同纲领的制定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和政策基础.

认真修改

1949年8月2日,周恩来乘吉普车来到居住的香山双清别墅.

周恩来见到后,从公文包里拿出一份打印的稿子说:“这是共同纲领的草案.我写了个初稿后,又七次开会,征求了各方面的意见,作了修改,现在请主席审阅.”

接过草案翻了翻,说:“我抓紧时间赶快看.”

周恩来又同商量了几个其他问题,然后告辞返城.

晚上,在灯光下,聚精会神地审读着这份共同纲领草案.

看完之后,对其中的一些段落作了删改,又重新改写了几段文字.

这份《新主义的共同纲领》草案初稿,可说是整个共同纲领起草过程中的第三稿.

这个草案初稿,除简短的序言外,分一般纲领和具体纲领两大部分.

同1948年11月起草的《中国人义革命纲领》草案相比较,它删除了“人民解放战争的历史任务”一部分,在具体条文的规定上,增添了不少新的内容.

它在一般纲领中规定:

参加政治协商会议的各个单位,要以“奉行新主义”作为长期合作的政治基础,新主义是统一战线的纲领,

新主义的国家制度,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团结各阶级及中国境内各民族的人民的国家制度.

在整个新主义制度期间,既不是一个阶级,也不是独占政府,而应是各党派及人民团体在新主义纲领之下的联合政府.

此外,还规定了新主义的国防、新主义的经济、新主义的文化、新主义的国际关系.

在具体纲领部分,它按“解放全中国”、“政治法律”、“财政经济”、“文化教育”、“国防”、“外交侨务”6个方面,共列45条.


这份草案初稿,成为此后不久正式提出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草案)》的基础.

从9月开始,共同纲领的起草工作进入最后阶段.

纲领的名称,随着政协名称的变动而改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

纲领的结构也作了变动,不再分一般纲领和具体纲领,而是在序言之后分别列七章.

的修改是极为认真的,从9月3日至13日,至少四次对草案稿进行了精心修改,改动总计达二百多处.

不但修改草案,他还亲自校对和督促印刷.

不妨介绍一些细节.

9月3日,写了一张便条给秘书胡乔木:

乔木:纲领共印30份,全部交我,希望今晚10点左右交来.题应是《共同纲领》.

当晚10点,胡乔木把框架基本定型并第一次正式称作《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的草案送到办公室后,立即动笔逐字、逐句、逐段修改,并在竖写的题目左侧亲笔加上“一九四九年九月五日,初稿”的字样.

9月5日晚,胡乔木将修改后的稿本送去付梓没过多一会儿,又派人给胡乔木送去一张便条,上面写道:

乔木:今晚付印的纲领,请先送清样给我校对一次,然后付梓.

9月6日,把校对过的清样交下,并指示:

照此改正,印成小册子1000本.

9月7日晚,周恩来在北京饭店把《共同纲领》草案稿分送给各位新政协代表,组织他们进行分组讨论.

此后,在改过9月11日草案稿后又批示:

乔木:即刻印100份,于下午六时左右送交勤政殿齐燕铭同志,但不要拆版,俟起草小组修正后,再印出来.

对共同纲领极为关注,一些关键性内容他都亲自作了修改,有些内容是反复修改.

为何不提“社会主义”

共同纲领最后阶段的修改,是同新政协筹备会及所有出席代表的讨论结合在一起进行的.

从中共正式提出草案初稿,直到新政协全体会议的召开,共同纲领草案先后经过了七次较大的讨论.

在讨论过程中,代表们的责任感非常强,大家字斟句酌,反复推敲.

讨论中提出的修改意见,有的被采纳,有的被基本采纳,有的为进一步修改提供了参考,打开了思路.

一位代表提出,既然我们将来的目标是“实现社会主义”,那就应该在纲领中把这一目标写出来,使全国人民了解未来社会的远景以及奋斗目标.

另一位代表则持相反的意见.他提出,在今天的政协中提出社会主义问题还为时过早,共同纲领是新主义性质的,以不写社会主义为好.

还有一位代表赞成共同纲领中不提社会主义,并补充说:“新主义本身就预示着社会主义的方向.”

这两种意见都反映到那里.

立即与周恩来、刘少奇等领导碰头协商,取得了一致意见.即:不在纲领中写进社会主义.

这要向大会作出说明,任务由刘少奇、周恩来来完成.

为什么以为代表的不赞成在共同纲领中写进社会主义目标呢,主要有两个方面的考虑:

第一,共同纲领是属于国家政权在现阶段的施政纲领,是从客观实际出发,为现阶段的需要而制定的,它不应当去描绘现阶段尚不能实现的理想.从当时的设想和计划看,新中国成立后,在相当一段时间内,中国人民面临的任务是建设新主义.如果在共同纲领中过早地写进社会主义目标,容易混淆现阶段的实际步骤与将来的理想.

第二,新主义的共同纲领是在各党派、各人民团体和无党派人士对新主义取得共识的基础上制定的.如果要把的第二步奋斗目标――社会主义写进国家的基本文件中,必须经过一个解释、宣传和实践的过程.

另一方面也要看到,当时在共同纲领中不写进社会主义目标,并不是否认它、放弃它,而是以更加郑重的实际的态度对待它.

此外,从共同纲领所列出的经济方面的内容看,如“公私兼顾”、“劳资两利”等政策,实际上已经完全可以保证新生的人民共和国向社会主义前途迈进.

也有资料说,共同纲领不写社会主义是斯大林的意思.

在讨论共同纲领草案时,有的代表还提出:纲领的序言里“中国人民是中国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小资产阶级、民族资产阶级及其他爱国分子的人民统一战线的政权”一句中,“爱国分子”应该删去,因为这里讲的是阶级,爱国分子也属于四个阶级之内,不应单独列出来.

刘少奇在讨论时对此作出了解释,他说:“有些爱国分子也不属于以上四个阶级啊,如地主、官僚资产阶级中的开明分子.在纲领中单独提出‘爱国分子’,是给他们开门,让他们进来.”

代表们完善纲领

共同纲领的初稿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有思想、言论、出版、集会、结社、通信、居住迁徙、宗教信仰及游行的自由权.”

一些代表在讨论时,对草案中未涉及“人身自由”提出意见.认为人身自由是最根本的自由,如果没有人身自由,其他自由都谈不到.因此,必须在各种自由权当中加上人身自由一项.

这条意见很有道理,为大家所赞成,所以在下一个印稿中即被采纳.

一些产业界代表从自己的企业要同资本主义国家做生意的实际情况出发,提出关于外交政策的条文中不必突出联合苏联的内容,应当视野更开阔一些,把更多的国家包容进来.

这一意见也引起了有关单位的重视.

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三义同志联合会、中国国民党促进会三个国民党派的政协代表就这个问题专门进行了讨论.

在讨论中,他们得出了一致的意见:“本党十三年(即1924年1月孙中山对国民党的改组)改组时提出联合以平等待我之民族共同奋斗,就是指的苏联.今天应该明确说出来.”“联合苏联的口号非公开提出不可”.

这样,纲领草案就保留了“首先联合苏联、各人民国家和各被压迫民族”的条文.

讨论新中国的建国大纲是热烈的,意见林林总总,智慧的火花不断闪现.比如:有的代表认为,在第二条“政权机构”开头一条应加上“中华人民共和国主权属于全国人民”.

有的代表提出:政协组织成分中的“知识界”应改为“知识分子”.

有的代表建议:草案中关于“反对贪污、浪费”的提法太轻,应改为肃清(或戒惩,根绝)贪污,严禁浪费.

有的代表反映:草案中调剂五种经济关系,应补加金融政策、技术政策两个方面.

以上意见基本上被后来的修改稿所采纳.

讨论中还有一些建议,如文字改革、对日和约等,由于它们超越了当时条件,不属于现实所能做到的和不必即行准备去做的事项,因此没有列入条文.

1949年9月17日下午,“新政协筹备会第二次会议”在中南海勤政殿举行.

周恩来主持会议,并代表筹备会常委会在大会上作了关于会议筹备工作的报告,同时宣布:“会议筹备工作已经胜利完成,正式大会即将召开”.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经各方反复讨论和多次修改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草案》.

经讨论,除对印稿中的不正规字体加以规范和增添一处标点外,全体一致通过保持原文送交大会主席团.

9月29日,政协全体会议一致通过《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

10月1日,刚刚当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政府主席的发布公告,宣布人民政府“接受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为本政府的施政方针”.

共同纲领分序言和总纲、政权机构、军事制度、经济政策、文化教育政策、民族政策、外交政策七章,总计60条,7000多字.

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人民的建国大纲.

刘少奇秘访苏联

新中国的建立离不开苏联老大哥的支持,然而,斯大林虽然支持中国,却与的国民政府一直保持着外交关系.

原来斯大林不相信中国人能取得天下,认为“美国人将会全力以赴地扑灭中国的起义”.所以,斯大林曾经劝说与和解,与建立某种联合政府.

出于这样的考虑,斯大林一直与保持着正常的政治和经济往来.

然而,中国人的胜利迅速改变了斯大林的想法.斯大林乐见其成,立即采取了很现实的立场,于1949年5月30日,召回驻国民党广州政府的大使罗申,完全放弃对国民党残余政权的支持.

在中国人看来,争取苏联及东欧各国对即将诞生的新中国的支持,具有非常意义.因此,决定派秘密代表团访苏拜会斯大林,就建立新中国等有关问题向他请教,听一听苏联同志的意见.

斯大林面对中国革命胜利的快速到来,也很想与领导人进行沟通.1949年初,苏联方面专门发电邀请访苏,就重大国际问题和中国建国问题交换意见.后来,斯大林鉴于中国的战争还在进行中,开国工作万事纷纭,觉得不便出行,便专电请留在国内主持大局.

这样,秘密访苏的任务落在了刘少奇的肩上.

1949年7月2日,刘少奇、高岗、王稼祥等一行秘密启程,从东北赴苏联访问.

对斯大林有所了解,知道他是一位强硬的领导人.因此,代表团临行前,再三嘱咐,要求对苏联党和同志一定要尊重友好,特别对斯大林同志的意见一定要认真听取,尽最大可能地做到“虚心、友好、学习”.

出乎意外,斯大林对刘少奇的秘密来访表现出极高的热情和相当友好的态度,接待安排和会晤规格都很高.

刘少奇一行稍事休息,便应邀到斯大林的孔策沃别墅去做客.

双方边吃边谈,气氛十分友好.

回到公寓,刘少奇立即把大家召集到一起,研究拟定与斯大林正式会谈的具体内容.

王稼祥建议,苏联领导人如此重视我们的来访,我们应把工作做得细一些,可考虑把要谈的东西写成一个报告,把谈话内容基本讲清楚,使苏联同志对中国的情况和想法先有一个比较全面、正确的了解.同时也使双方会谈时有所依循,不至于遗漏什么.

刘少奇立即赞同,点头说好.

于是,代表团的同志分头起草报告,最后由王稼祥统稿.

第二天,一份内容翔实的书面报告正式拟出.

报告分四个部分:

A.介绍中国革命的目前形势,介绍统一战线、武装斗争、党的建设、土地改革方面的经验,

B.关于新的政治协商会议和人民政府组建问题,提出人民政府将以为主席,周恩来为总理,

C.关于新中国的外交问题,介绍了新中国的外交原则,

D.中苏关系问题,提出如何处理苏联和国民党签订的苏中友好同盟条约、苏联在旅顺的驻军、蒙古独立等问题,要求迅速新中国与苏联的通邮、通电、通航等问题,并希望苏联帮助新中国培养建设人才,派遣专家到中国,等等.

这份报告在正式会谈前交到了斯大林手中.

斯大林建议提前建国

7月11日10时,代表团与苏共双方的高级会谈在克里姆林宫苏共政治局会议室举行.

简短的开场白过后,谈话进入正题.

斯大林说,中国与民族资产阶级合作,并吸收他们参加新的中国政府的决定是正确的.为了使民族资产阶级站在反对帝国主义的阵营内,这是需要的.

斯大林接着肯定了中国人民的政体及各项外交原则.他提醒中国同志,注意不要把写办资产阶级与民族资产阶级混淆起来.他建议不着急没收各帝国主义国家在中国的个人企业,通过要求各国企业严格实行劳动法的办法和他们斗争,可以先与各帝国主义国家做生意,再谈承认新中国的问题.

新中国建国后基本采取的就是这种策略.

关于中苏关系,斯大林表现出十分积极的态度.他答应,只要新中国一成立,苏联立即给予承认.他特别强调,1945年苏联政府同国民党政府签订的中苏条约是不平等的,新中国成立后,同志即可来苏联访问,待同志来莫斯科后再解决这个问题.

斯大林虽然滔滔不绝,但讲得很中肯,很有针对性,对中国有实际意义.

中苏两党在第一次会谈之后,又相继举行了几次会谈.在会谈中,斯大林谈到了宪法问题,建议中国现在可以使用“共同纲领”,但应准备宪法.

刘少奇问:“您所说的宪法是否指社会主义性质的”

斯大林摇摇头说:“不,不是,我指的是现阶段的宪法.帝国主义和会用两种说法向人民群众进行宣传,对你们进行攻击.一种是说你们没有进行普选,政府不是选举产生的,另一种是说国家没有宪法,政协代表们不是选举产生的.我建议,你们尽快进行选举和通过宪法.”

实际上,斯大林向刘少奇提出这个建议的时候,中国的建国大纲,即《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已经三易其稿,就要提交新政协第一次大会讨论.

7月底,中苏两党进行最后一次会谈.

斯大林在会谈中,根据苏联建设中所积累的经验,向代表团提出一些参考性的建议.

斯大林提出:中国在目前要动员一切力量恢复遭到战争破坏的国民经济,发展经济必须从现实的基础上起步,踏踏实实地稳步前进.经济发展有自己的规律,如果超越了现阶段的基础,把步子迈得过大,会使比例失调,把国民经济搞乱.

斯大林还指出:经济建设是很复杂的工作,牵涉到社会的方方面面.不但涉及到资源、技术、机器设备,更重要的是要有管理人才和技术人才.他向代表建议:要利用旧社会留下的专家和技术人员为经济建设怎么写作,要发挥他们的积极性,就要制定一套正确的政策.

上面的两点至关重要,实为经验之谈.

刘少奇全力关心的是中国的建设发展问题,他见斯大林态度如此诚恳,又提出了要求苏联派一些专家和技术人员,帮助中国恢复国民经济工作,并研究新建项目问题.

斯大林比较爽快,他答应向中国派专家,但要求中方保证为苏联专家提供优厚的工作、生活条件,到中国工作的专家家属的生活费用,也必须由中方承担,苏联专家如果犯了错误,一律由苏联方面来处理,中方无须过问.

对于斯大林所提的条件,刘少奇一口答应了.当刘少奇回国时,苏联第一批50名专家随他同车来到了中国.

离开莫斯科前,斯大林又一次邀请刘少奇到孔策沃别墅做客.

饯行之宴参加的人不多,是一种家宴形式,气氛格外亲切和谐.斯大林想起了一件事,便问刘少奇:“你们打算在什么时候宣布成立政府”

刘少奇按照原定的方针相告:“目前我们正集中力量解放华南各省,可能在1950年1月,可能是1月1日正式成立政府.”

斯大林听了思索一会儿说:“国民党政权实际上已不复存在了,你们已解放了绝大多数的土地,具备了掌握政权的一切条件,要警惕帝国主义可能会利用所谓‘无政府状态’对中国进行干涉.这是极毒辣的一招,不能不防.”

刘少奇说:“同志的意见,在成立政府这个问题上,不要着急.因为我们当年在瑞金曾经成立过苏维埃政府,但因条件不成熟,没有起过多大作用.”

斯大林摇了摇头:“此一时彼一时,我们的经验是,这个无政府的过渡时间不能长了.党毕竟是党,起不到政府的功能,不能代替政府.”

斯大林的话引起了刘少奇的注意,回到公寓后,刘少奇立即以电报的形式,向、作了汇报.所以,新中国成立的时间比计划提前了.

8月14日,刘少奇圆满结束访问,从莫斯科乘火车回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