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到递诉状

点赞:11886 浏览:54907 近期更新时间:2023-12-29 作者:网友分享原创网站原创

在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公权力实质上是公民个人权利的让渡,理应用来为人民怎么写作.然而,时下一些公职人员却在其位不谋其政,不作为乃至乱作为.这样,某地就发生了“送”的事,意喻“不为民作主,不如回家卖”,颇具讽刺意味.

广西籍工人雷玉芳在广东佛山打工期间受了腰伤,向所在辖区的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却屡屡遭到推辞.面对相关行政部门的这一不作为,雷玉芳愤而写来“赠送”之;该局仍无下文,她便一纸诉状将其推上被告席.这一官司的结局暂且不论,就雷玉芳的举止而言,却是值得称道的.

人们习惯于将政府部门的权力称为“公权力”.按现代行政学论之,这种公权力是由公民让渡一部分权利形成的,由此,政府部门必须站在公民的立场上,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出发,尽最大的努力有所作为,而且这种作为必须是依法行事.任何不作为、乱作为都是一种渎职,即便是少作为、慢作为也是有悖现代行政理念的.近年来,媒体报道常有公民对某些政府部门的不作为、乱作为,甚或少作为、慢作为提出批评,还出现一些利益相关者向某些政府部门送上写有“为人民币怎么写作”“徇私枉法”字眼的锦旗,以讥讽之.这回雷玉芳同样是对禅城区人保局的不作为讥讽,形式则是送.也许她是受到那句“不为民作主,不如回家卖”俚语的启发,告知那些不作为的官员:你既然高高在上,面对公民的合法诉求无动于衷,那么,你已失去了“人民公仆”的资格,还是“回家卖”吧!别占了茅坑不拉屎!雷玉芳送的举止是别致了些,也显得些许幽默,但内心的愤懑之情更是跃然纸上——一纸诉状.

我更为赞赏雷玉芳在送了之后仍无下文的情形下,毅然向当地法院递交了诉状,依法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公民社会是我国政治建设的愿景.它不会从天上掉下来,也不是哪位“救世主”所恩赐的,其形成除了须有一定的政治氛围,诸如利益博弈的平台、畅通的信息渠道、法律救济的保障、实现诉求的程序等,还有一个重要元素便是每个人要如雷玉芳那样,把自己当作一个公民,具备公民的精神,追求公民的权利,尤其是在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公权力的侵犯时,百折不挠,不屈权势,力主权利.有学者断言:公民的权利素养比科学素养更要紧.我颇为激赏这一论断.当然,它并无任何贬低科学素养的意味,其立意的基点是:对普通公民而言,电子与原子孰大孰小距离现实生活似很遥远,倘不知晓何谓原子、何谓维生素,并不危及自己的命运,但从最基本的生活保障来说,权利素养却是必要的.在直面诸多可以预见或难以预见的风险挑战时,公民首先应该认识到自己的权利,以及如何通过正规的诉求渠道来切实保障自己的合法权利.雷玉芳的举止之所以值得赞赏,就因为她有意识地做到了这一点.

送到递诉状参考属性评定
有关论文范文主题研究: 行政诉讼类论文范文 大学生适用: 专科毕业论文、专科论文
相关参考文献下载数量: 97 写作解决问题: 本科论文怎么写
毕业论文开题报告: 论文提纲、论文结论 职称论文适用: 职称评定、中级职称
所属大学生专业类别: 本科论文怎么写 论文题目推荐度: 免费选题

雷玉芳状告禅城区人保局,形成了一场行政诉讼(俗称“民告官”).我国自《行政诉讼法》颁布后,各地的行政诉讼案逐年上升.如何看待这一态势?我认为:它一方面昭示我国公民的权利意识日益增强,敢于对政府部门的某些做法说“不”;另一方面则提示政府部门必须依法行政,以法律为基点来积极作为.当然,行政诉讼案也不是所有的咎责都在政府部门一边,但像禅城区人保局这样的不作为引发的行政诉讼肯定不在少数.由此自然引发一个思考:倘若政府部门能改变做官当老爷的作风,摒弃官僚主义的陋习,牢记“权为民所赋”,树立“以人为本”“为民执政”的理念,那么,百姓对政府部门的工作满意了,还会发生“送”之类的讽刺之举么?还有必要打类似不作为而引发的行政诉讼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