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土精神:乡土文学的未来灵魂

点赞:18467 浏览:82504 近期更新时间:2024-02-15 作者:网友分享原创网站原创

关于到底什么是乡土文学,以及什么是乡土文学的核心精神,文学界和学术界的看法一直是变化的,也始终存在争议.从鲁迅的“用主观或客观”来写出“胸臆”(《中国新文学大系小说二集序》,《鲁迅全集》第6卷,人民文学出版社1981年版),到周作人的“地方趣味”(《自己的园地》,北新书局1923年版,第153页),茅盾的“特殊的风土人情的描写”和“对于运命的挣扎”(《关于乡土文学》,《文学》6卷2号,1936年),再到丁帆的“三画四彩”(《中国乡土小说史》,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在不断丰富和规范的同时,也体现着对不同方面的不同侧重.由乡土文学概念内涵的分歧,又直接衍生出诸如“农村题材小说”、“乡村题材小说”、“乡村小说”等概念及争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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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看来,乡土文学概念和内涵的流变是非常正常的.因为乡土文学作为一种与农业生产方式密切相关的文学类型,在快速发展的工业社会背景下,本身就应该是发展的、可塑的.或者换句话说,自乡土文学这一概念诞生以来,它所赖以生存的乡村社会始终处在发展和变化中,乡土文学的变化发展是自然而然的事情.我们认识乡土文学,也需要将它与具体的时代背景联系起来,进行历史的认知――正是建立在这一思考之上,我一直不赞同许多人将“十七年”的乡土文学另类视之、将之划为“农村题材小说”以示打入另册――如果严格以某一时期和阶段的内涵来限定整个乡土文学,也许就窒息了它的生命,决定了它的死刑.

当前乡村社会的发展和变化,就对乡土文学的概念内涵产生了新的挑战.自1990年代以来,中国社会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特别是农村社会,随着大量农民进入城市(据统计,2010年的农民工人数达到了2.4亿),乡村生活方式有了极大的改变,“空心化”特征的出现,意味着传统乡村生活的状貌、以往农村生活的复杂性和丰富性正在逐渐失去.正是在这种情况下,近年来,以农村生活为题材的文学作品(或者说传统的乡土文学作品)在大幅度地减少.特别是在年轻的“70后”“80后”作家中,书写乡村的作家已经急剧萎缩.可以想见的是,在不久的将来,中国的乡村将会进一步被城市化,人口会越来越少,许多村庄将不复存在.从文学来说,随着乡村社会的变化,传统乡土文学作品会进一步缩小,很可能难以作为一种文学类型或文学题材而继续存在.


正是在这种情况下,在本世纪初,就有一些批评家认为乡土文学已经失去了生存的基础,面临绝境,或者说面临消亡.我不同意这样的看法.我以为,乡土文学是一种有丰富内涵的概念,即使是在乡村生活越来越现代化、传统乡村逐渐消逝的背景下,它也应该有存在的一席之地.它并不随乡村面貌的改变、传统乡土文学某些特征的消失而消逝,而是在不断的发展和演变中拓展自己、转换自己.具体说,我以为,在乡土社会发生巨大转变的今天特别是不久的将来,“乡土精神”应该成为“乡土文学”最基本的核心,构成这一概念的灵魂.

具体说,乡土精神主要体现为这样几方面的内涵:一是对乡土的热爱和关注.这是乡土精神的基础,也是其重要的内容.只有对乡村和乡村人的关爱,才能呈现出乡土的内核,二是对乡土文明生活方式和核心价值观的向往与认同.这是一种基本的精神姿态.或许它不是那么现代的,但却是与乡土内在关联的.当然,它的内涵具有一定的发散性,如对人类生态的关注,对现代文明缺陷的批判等,都是与之相关联的主题,三是对一些美好乡土文化价值观的揭示和展示.乡土文化中包含有多元因素,文学应该张扬其中的美善一面,它的基本内容包括如:对自然的热爱和尊重,人与自然的和谐,对人类质朴人性的认同,张扬人自身的力量和价值,强调人情、人伦,对人类精神价值表示尊重.

也许有人会更习惯于用“乡土文化”来指称乡土文学的内涵,但我以为,乡土精神比乡土文化更合适.因为乡土文化内涵的指向性更单一,也更保守,乡土精神则更抽象,与传统乡土生活方式之间的关系要间接和深远一些.换言之,乡土精神虽然以乡土为基础,但它并不局限于传统乡土文化,它能够吸收现代精神的因素,对传统乡土文化有扬弃和现代的改造重生.比如说,乡土文化的丰富内涵中包含一些粗俗低级的内容,也有很多滞后于时代的因素,但是乡土精神对这些因素和内容是拒绝和批判的,它更侧重于乡土文化中积极的、与现代因素相融合的一面.

我之所以主张将乡土精神作为当前和未来乡土文学的基本要素,除了现实乡村的环境发生巨大变化之外,也与现代文学的意义及乡土文学的独特性质有关.乡土文学这一概念的最初出现,是应时代而生的.正如赫姆林加兰在《破碎的偶像》(刘保端等译《美国作家论文学》,三联书店1984年版)中阐述的,只有在大工业背景下,才可能出现“乡土文学”这一概念,因为只有对比现代工业社会生活,乡土文学才呈现出其独特的内容和文化意义.同样,在今天的中国,人们所面临的是现代商业生活和文化的冲击,是金钱物欲对人生存的异化.在这一时代,文学所主要承担的作用是对物质世界的反抗,是呈现精神、情感和美的世界的价值意义――这当然不是说文学完全是悖逆时代潮流,是完全的对传统的维护和对现代的抵制.但是,文学作为人类重要的精神创造物,确实应该坚持以人本身的发展为基础,以对真善美的张扬和赞美,对丑恶和虚检测的批判为中心.它不反对人类的发展,但不应屈服于弥漫于整个世界的物质文化之下,应该对之进行深刻的揭露和否定.因为人不是单一的物质动物,它更本质、或者说更高的层面是精神――只有拥有精神价值,人才能成为人,否则就与一般的动物无异――文学虽然也有反映现实、表达现实要求的一面,但在当前社会,它的主要价值就是彰显人的力量,张扬人的本质意义,是对物质文化的抗拒和批判.

在这当中,乡土文学的意义又有其特别处.因为乡土文学所依托的是乡土世界,其背景依靠的是与人类生存密切关联的乡土文明,因此,在以文学价值对物质世界的反抗中,它自然地要体现出乡土精神的内在资源.在现代文明社会中,乡土精神可能不是与时代结合最牢固的,也肯定有需要进行现代洗礼和改造的方面,但是,就其最基本的方面来说,它更重视人的自主生存,强调人的独立性,它是具有独特的文化价值的.换句话说,从文化角度而言,乡土精神已经超越了乡土生活方式,具有更深远的意义内涵,或者说它应该成为现代文化精神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能够以自己的独特内涵对现代思想进行某种纠偏和补充,促使现代文化的发展更加人性化.另外,从本土文化方面看,乡土精神立足于本土,更能依靠和彰显中国传统文化的价值,以自己独立的立场发出自己的声音――我们当然不赞成诸如“二十一世纪是中国文化的世纪”之类简单的豪言壮语,但却也不应该菲薄中国文化在现代社会中的独立价值.在现代社会中,在汹涌而至的物质文化面前,乡土精神的价值并没有失去,它的反抗和批判精神是其他文化所不能取代和拥有的.

这样,建立在以乡土精神为灵魂的乡土文学就能够呈现其独特的、其它文学类型难以具有的文化意义.而且,它还能使乡土文学拥有独特的审美特征.因为一方面,乡土精神本身是丰富而斑斓的,它的神秘性、边缘性,与乡土社会和生活方式之间不可分割的独特气质,较之其他文化精神更有独特的美学魅力,另一方面,乡土精神一般都在乡土自然和人文景观中呈现出来,其与大自然的亲近,与质朴人性和简朴生活方式的关联,使之具有了比城市生活更多样化的审美基础.乡土文学的这种独特美学价值与其文化价值不可分割,也是其承担文化价值的重要方式.

当然,强调乡土精神的价值,并不排斥乡土现实在乡土文学中的位置,不排斥对乡土自然与人文景观的再现.这也有两方面的原因,一方面,乡土精神与乡土现实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乡土精神并不是抽象的、虚幻的,它往往体现于现实生活之中,也需要以具体的方式体现出来.它或者体现为具体的生活场景,或者体现为凝聚着乡土文化气息的人物形象.乡村人物、景观和民俗,在乡村精神表现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其中需要特别指出的是语言.正如德国著名学者洪堡特所说:“一个民族的精神特性和语言形成这两个方面的关系极为密切,不论我们从哪个方面入手,都可以从中推导出另一个方面.这是因为,智能的形式和语言的形式必须相互适合.语言仿佛是民族精神的外在表现,民族的语言即民族的精神,民族的精神即民族的语言,二者的同一程度超过了人们的任何想象.”(洪堡特《论人类语言结构的差异及其对人类精神发展的影响》,姚小平译,商务印书馆,1997年版,第52页)语言中潜藏着文化精神的所有一切.因此,对乡村语言的再现是乡土文学的重要方面,也是考核其价值和水准的重要标杆.此外,乡土自然和人文景观本身也与乡土精神密切相连,或者说,对它们的再现,能够使乡土精神的表现更为具体,也更能突显出其审美特征.只是需要指出的是,乡土精神的表现并不依赖于乡村生活写实叙述,其表示方式更为丰富多样,它可以是浪漫的回忆与想象,也可以是精神的遨游.这也是以乡土精神为灵魂的乡土文学区别于传统乡土文学的一个重要方面.

另一方面,正如前所述,在当前社会,乡土文学需要主要承载文化批判的功能,但这并不意味着它完全与现实功能相隔绝.在当前中国,对乡村现实的关注依然是乡土文学不可忽视和缺少的重要方面.乡村现实中存在的问题既直接关系着乡村的现实与未来状况,关系着众多的生活在城市或农村的农民,也关系着乡土精神的现实依托与生存前景.所以,对乡村现实的关注、批判和揭示,并不与乡土精神相割裂,而是保持着密切的关联性.乡土文学没有理由忽略乡村现实,甚至说,对乡村现实的热情和关注是乡土精神的重要一部分.只是,在乡土精神的辉映下,乡土现实已经(或者说在不远的将来)不再是乡土文学最重要的要素,包括与之有关的“乡愁”、“地方色彩”或“风土人情”等,都难以构成乡土文学最主要的因素.乡土文学的基本灵魂已经位移为乡土精神.

以当前文学创作为例.我以为,虽然不以乡土生活为中心却体现乡土精神、因此应该被视为乡土文学的作品,赵本夫的《无土时代》可以作为典型.这部作品表现的中心生活虽然是城市,但作品的基本精神是对现代城市文化的质疑和批判,其中传达出对乡土精神的强烈认同,并进行了丰富的表现、执著的向往与追求.所以《无土时代》的精神是属于乡土世界,其精神是以乡土为中心,它应该归属于今天的乡土文学阵营中.与之相对应,我以为当前文学中的一部分打工文学已经不适合进入乡土文学(这一观点对我以前的看法有所修正.这种修正在一定程度上缘于打工文学本身的发展,也缘于我对现实乡村了解的全面和对乡土文学意义思考的深入.参见拙著《一种文学与一个阶层――中国新文学与农民关系研究》之“绪论”,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这些打工文学的主人公虽然是农民,其叙述中也可能会部分涉及到乡村生活,但是,它们没有表现出对乡土精神的向往与肯定,所展现的乡村生活也停留在日常生活之上,没有深入到乡土精神层面,因此它们不具备作为乡土文学的基本精神特征.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我们以乡土精神来限定乡土文学,并不是以之来排斥其它文学作品,也不以为乡土文学就有某种特殊的地位.我们之所以这样认定,是考虑到在当前社会文化背景下文学的整体意义承担问题,是考虑到乡土文学应该依托独特的文化精神,应该承担起更大的文化责任.我们并不排斥对乡村生活或城市打工者进行纯粹的写实性叙述,甚至认为这种立足于底层生活之上的客观叙事是当前文学不可缺少的重要部分.写实与精神,应该分别构成当前文学乡土关注的两个侧面.

乡土文学内涵的调整,对乡土文学作家也自然提出了新的要求,要求他们调整或者改变自己的文学侧重点.最首要的,是强化文化内涵,对乡土精神做出更多的关注、思考和表现.也许有人会觉得这很容易,其实并不如此.因为乡土精神不是停留在生活表面,不是简单的浪漫怀乡、田园风光,而是蕴藏着很深的价值意义.更重要的是,长期以来,乡土精神被严重地忽略和批判,其内涵实质已经为时间所遮掩,作家们只有在深入细致的甄别、选择和扬弃基础上,才能真正明确出什么才是真正的乡土精神,什么才是有现代价值的乡土文化.以对乡土社会的情感表现为例.当前乡土文学中许多作家的情感表现呈现严重的简单化,要么就是乡村温情,要么就是愚昧落后,但实际上,乡村情感既与传统儒家文化相关联,存在封建落后的家长制一面,又有质朴真诚、体现更质朴人性的一面,更凝聚着中国乡村悠久的历史、民俗和生活方式.要不落于俗套,要真正体现其深邃处,作家们不只要对乡村生活和乡村文化有真正的熟悉,还需要以深厚的乡土精神为内在依托.在充满浮躁和简单的当下社会,要做到这一点是需要作家们付出很大努力的.

这当中,需要特别强调的,是理清楚乡土精神与现代意识的关系.乡土精神并不排除现代意识,甚至说它是以现代意识为前提,在对传统乡土文化进行甄别和选择,在厘清乡土精神内涵实质时,都需要现代意识为重要依托.但是,需要明确的是,乡土文学的中心始终都应该是乡土精神,现代意识只是它相关联的一个重要因素.也就是说,不管在任何时候,乡土文学应该立足于乡土,以乡土精神为根本.失去了这一点,也就失去了乡土文学,或者说也就无所谓乡土文学这一称谓了.

其次,需要进一步张扬乡土文学的美学特质.乡土文学的美学特质既包括乡村独特的自然美,更包括质朴真诚的人情美.这种美是乡土文学的本质审美特质,也是其个性所在.因为不管在任何时候,文学的独特本质都是审美,离开了审美,文学也就不成其为文学,也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当然,这并非是要求乡土文学只是简单的风俗美和人情美,更不是只一味为乡土社会唱赞歌,为之涂脂抹粉,那样的话,乡土文学只能变得越来越肤浅庸俗,变成像刘绍棠那样浅白的“田园诗”.美学特质与深度揭示和现实批判并不冲突,它们的统一点是对真善美价值上的认同.它揭示乡村的问题、批判乡村的丑恶,目的是为了使乡村更美好,它赞美、描述乡村的美和善,目的也同样如此.以这一基础上,乡土文学的深度意义与审美视野能够得到和谐统一.这里可以以赵树理为典例.他的小说基本上没有风景描写,也不着意于以优美笔法描述乡村,而是着力于对乡村矛盾和问题的揭示,但是,他对乡村的深切感情,他的质朴本色,以及所包含的对乡村未来的真切期待,既还原了乡村生活非常本真的一面,也赋予了其作品独特的美感.赵树理的创作虽然过去了半个多世纪,但其审美个性在今天与未来的乡土文学创作中都依然不失借鉴意义.

在这个意义上,我也可以对乡土文学的未来给予自己的期望.首先,它能够以自己独特的审美特色,以自己独立的文化精神,卓立于现实与未来文坛之上.我相信,真正的乡土精神呈现,真正的乡村美学视野,是能够产生独特感染力,是能够永远在文学中占有一席之地的.正如美国学者皮尔斯刘易斯所说:“我们人类的风景是我们无意为之,却可触知可看见的自传,反映出我们的趣味、我们的价值、我们的渴望乃至我们的恐惧.”(转引自温迪J.达比《风景与认同》“译后记”,张箭飞、赵红英译,译林出版社2011年版,第361页)对质朴、真实的认同是人类的基本价值方向,即使在再发达的社会,在再机械化、电子化的时代,人们对真诚质朴的向往不会终止,对自然和淳朴美的愿望不会泯灭,乡土文学的价值也就不会有尽时,其次,它能够扩大和深化文学的意义,体现文学更大的文化力量.乡土精神是具有独特美感和文化意义的,如果作家们能够予以真正的彰显和张扬,其意义也许不只在文学内部,更可能对社会文化产生积极的影响.这其中,对民族国家的凝聚力是其重要的一方面.因为正如学者们所认为的,民族国家不是天然的自然产物,而是文化的结果,是“想象的共同体”.在往昔,乡土文学(在乡土文学没有被凸显的时代就是传统文学)就是这些“想象”的重要一部分.在今天与未来,乡土文学完全可以承担更多的“民族想象”功能,具有更多的民族文化意义.那样,乡土文学的兴盛将不只是对它本身有意义,对整个文学的生存和发展,对整个人类文化的个性和生存都有积极价值――当然,说到底,这种意义的产生不只是依靠文学,而是其背后深厚而悠远的乡土精神,或者说,文学承担的主要是文化精神一个载体和宣示的角色而已.

(作者系山东大学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