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局与魏晋文学

点赞:2756 浏览:8156 近期更新时间:2024-02-25 作者:网友分享原创网站原创

[摘 要 ]魏晋问,出于国家文化建设的需要,创建了专门的修史官署――著作局,内设著作郎和佐著作郎修史撰文,其工作具有文学创作性质,关系到魏晋文学,其撰述在魏晋文学中占有重要地位,对它的历史作用和文学意义应当重加考量.

[关 键 词 ]著作局;史学;文学

[作者简介]李德辉,湖南科技大学人文学院教授,文学博士,湖南湘潭411201

[中图分类号]I206.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434(2012)01-0147-05

著作局是魏晋设置的一个专掌国史编纂及文章撰述的官署,其工作具有文献编纂和文学创作的二重性,关系到魏晋的历史和文学,特色鲜明,有独立研究价值,故专题讨论.

一、“著作”的含义和著作局的官制

“著作”原是古人著书的两种方式,著指圣人造经,著书立说;作指文人无所依傍,有所兴造.著主要指经书,作偏向指史书.著作合用,概指古人著书作文.班固云:“取舍者昔人之上务,著作者前烈之馀事.”唐吕向注:“著作,谓述作文史也.前烈,谓前贤也.”可见在汉唐,凡著撰文史均可称著作,不限经史,并包子集.著作局的“著作”含义也和此相近,已脱离了著作的原义,泛指以文章自任者的自相造作,不限体裁类别.

汉魏之世,文人分为数种,以注经授徒为业的日世儒.以著文撰史为业的日文儒.文儒靠写书名世,书虽品格不凡,但脱离现实,不如世儒受重视,然而他们都是靠着幽居深思才能成书,创造性强,故在学术上又高于世儒.《论衡书解篇》:“著作者为文儒,说经者为世儒等文儒为华淫之说,于世无补等所以不如世儒者也等文儒之业,卓绝不循,人寡其书,业虽不讲,门虽无人,书文奇伟,世人亦传等古俊义著作辞说,自用其业,自明于世等居不幽,思不至,使著作之人总众事之凡,典国境之职,汲汲忙忙,何暇著作.”可见汉魏凡称著作都和文史相关,从事的都是广义的文学工作,写出的都是自鸣自放的“辞说”,其体“华淫”,其文“丽美”,带有鲜明的文学性、自发性、自足性.从这个意义上看,晋设著作局,等于是将文史事业纳入国家层面,因为著作局是国家机构.以撰述文史为职守,其工作和文学接近,里面的文臣无论是诏撰还是私撰都不离文史本位.

著作局本为修史而设,其兴起亦缘于修史.其制度远源是秦及西汉的史官制度.近源则是东汉的兰台、东观.具体的制置经过了孕育胚胎、制度初成和发展定型等阶段.《晋书职官志》叙其制度沿革云:“著作郎,周左史之任也.汉图籍在东观,故使名儒著作东观,有其名,尚未有官.魏明帝太和中,诏置著作郎于此,始有其官,隶中书省.及晋受命,武帝以缪徵为中书著作郎.元康二年诏日:著作旧属中书,而秘书既典文籍,今改中书著作为秘书著作.于是改隶秘书省.后别自置省,而犹隶秘书.著作郎一人,谓之大著作郎,专掌史任.又置佐著作郎八人.”以此为据,结合其他史料,可知其源流:

第一阶段,秦及西汉为胚胎期.秦以太史令和御史掌史书、文字之任.汉武帝始置太史公,以司马谈、迁父子为之.宣帝,改以他官领修撰.王莽于官内置柱下五史记君主言行.可见直到汉末,宫廷都有修史之职,只是尚无修史之局,史官只随记事,尚未纂为成书,故影响不著.

第二阶段,东汉为萌芽期.这一期仍无全职修史的专门机构,而以兰台、东观来当此任,一般做法是诏人臣而有史才者去修撰本纪列传载记.这一期在官制上的发展是开始设置修国史的专官,对象固定为国史,形成历代相沿的国史修撰制度.从而为著作局的出现奠定了基础.

第三阶段,三国为初成期.魏明帝在秘书监中设著作郎职位,隶属中书,掌修国史.著作郎虽掌国史,但所在的中书省是个政务部门,不是专门的修史机构;著作郎只是这个部门的属官,修史不是他工作的全部,修史之外,他还要奉诏撰写文章杂著.可见直到三国末年仍未有专掌著作的独立部门,有新意的地方在于魏国设置了著作郎,让他来专掌国史,做法前此未有.正是这关键性的一步导致了著作局的诞生.此后,修史之事就被纳入了国家组织系统之中,有了稳定的归属,地位也提高了,可见魏明帝此举的确意义非凡.

第四阶段,西晋武帝、惠帝朝,为定型期.晋武帝在曹魏著作郎的基础上更进一步,在秘书监中成立新的修史部门――著作局,这是他在位期间制度建设上的一大创举.晋惠帝将秘书监从中书省中独立出来,别置为一个官署;下设专职修史的部门――著作省,省中领有著作郎二人、佐郎八人.不久又改称著作局,修史官改称大著作.此后直到南北朝中叶,著作局一直都是以修史撰文为职的专业文化机构,主要职官为著作郎和佐著作郎.

二、著作局与修国史

著作局的最大特点是设局,专修国史,以著作名官,官员均为,非单列的职事官.对此,唐人李华就说:“魏太和年,肇以著作名官,为中书属.晋元康年,改隶秘书,朝服单衣介帻,始亲职,必选名臣传等魏则王沈以侍中兼之,卫凯以尚书带之.至于有晋,若史材之美,陈寿自佐郎迁;元舅之尊.庾亮以中书领.”这段话已经将这一特色揭示出来,其中兼、带二字都是说的命官特点均为,而这又是因抽调人员修史而起.

我国西汉以前并未形成国史这个概念.宫中虽有史官,但只掌记注,编为资料,并未纂成国史,当也没有这方面的明确要求,本朝史的修撰还只是一种民间行为.东汉以前的国史都是成于司马迁、班固父子之手,系私人撰述.至后汉明帝始召文臣人东观,共撰史著,不再允许臣下私撰,其局始变.从此以后至于唐宋,国史的修纂都是由政府主导,以朝官领任.史官在局记事,为实录,立纪传,作编年,历代相沿,往下递修.东汉的《东观汉记》就是按照东汉新的国史修纂制度递修而成的断代史著,是这一制度的体现.三国虽是乱世,但各有史官掌国记,魏中书省有著作郎掌国史,蜀有王崇补东观,吴有太史令丁孚、韦曜撰国书.可见这一期修史的最大特点是普遍以官员掌国史,设官局统国史,著作郎和国史的关系更明确了,著作局或东观主修国史的角色定位也更加突出了.

魏晋设局修史,首先缘于那史学的快速发展.魏晋社会变动剧烈,史学呈多途发展之势,史书中可以独立成类的有十多个,备见于梁阮孝绪《七录序》及《隋书经籍志》史部各小类.不仅公家有专官掌史,私人也纷纷著史,各种类别累加起来多达数百家,所著之书不一定都是一流,但却各具特色,表明社会上下对历史的重视程度.写作对象上本国史、前代史并包,存传的成果成品半成品、有名无名的都有.我们翻阅六朝隋唐目录学著作就会发现,魏晋史臣在史局为官程所限,主要是编修本国史,但因系集体纂修,最终成果往往不具其名.史臣递修之书和平期都是深藏宫内,但往往在易代之际的战乱中焚毁失传,或是被私家保存部分书稿,加以改写,被吸收到别的史书中,原书则不存,所以官修史书的具体成绩反而多不为人所知;倒是那些 自相撰述的前代史还有名有姓,播在人口,用过的体例不止一种.今天可以查到的东汉史有十三家,三国史十五种,晋书二十三家,三分之二都出魏晋古人之手,有不少作者任过著作郎,为当史臣,是他们在修史任上的副产品.

魏晋间设局修史其次也缘于当古人史学观念的进步.我国西汉以前并无真正的“国史”概念.那古人心目中所谓的“史”还不是指客观历史.而是指史事;虽有国史一词,但不是指本国史,而是指列国史官.《毛诗大序》:“国史明乎得失之迹,伤人伦之废,哀刑政之苛,吟咏情性,以风其上.”孔颖达《正义》:“言国之史官,皆博闻强识之士”,注明国史是周王室史官和列国史官.晋杜预《春秋左氏传序》说春秋“诸侯亦各有国史”,左丘明“身为国史”,这些国史都是指人而不是书.至于晋宋,其义始变.如杜预注《左传》就说过“其国褒贬则皆从国史”的话,这个国史据孔颖达疏,就是指“鲁史”.《后汉书班固传》载“有人上书显宗,告固私改作国史”,开始以国史指本朝史.表明东汉初年,人们心目中已经有了初步的本朝史,也即国史的概念.《晋书》中的用例较多,都是指本朝史,如干宝说,葛洪才堪国史,王导建议晋元帝建立国史,撰集帝纪.这些国史,都是指系统记述本国史事之书,其义和今天的国史接近.从这些用例看,从西汉到东汉,再到魏晋,人们的国史概念逐渐明晰起来,由列国史官到列国史记,再到中原王朝之全史,概念的内涵发生了不小的转变.


由于认识上的这种变化,魏晋候人们开始组织修纂国史,具体做法是设著作局,任命史官主修国史,此外,史臣亦可利用工作之便自己编修前代史,但不在规定范围内.自晋至唐,这始终都是史书编撰的主流.《册府元龟》为此单设“国史部”,编纂的资料多达九卷,分为选任、公正、恩奖、采撰、论议、记注、谱牒、地理、世官、自序、疏谬、不实、非才等十三门,分别指向书和人,可见国史的编修在晋唐乃是一门非常发达和程式化的王官之学.

但这套做法自唐以来屡遭诟病,给人的印象很不好,史学家尤为不满,多有指责,其中刘知的意见最有代表性,他说:“古之国史,皆出自一家等未闻借以众功,方云绝笔.唯后汉东观,大集群儒,著述无主,条章靡立.由是伯度讥其不实,公理以为可焚.张蔡二子,纠之于当代;傅范两家,媸之于后叶.”他主要是从史学编纂的角度批评修史.其言论强调的是史书记事的真实性和科学性,把这个放在首位.所说虽有理有据,但他的话也不可以绝对化,国家修史的优长也是很明显的,这体现在记事连续,内容丰富,体制详密,品质较高.比如东汉,各种传记撰述不断,到汉末,更是形成了连续的历史撰述《东观汉记》.这种连续性的形成,主要就是靠了修史机构的制度保证.与修的史官也有深刻的历史意识,所以撰史就不会因朝代的更迭而改变,因为仅靠一个人是很难写成有系统的大著作的.自晋至唐,著作局和史馆人才辈出.参撰史臣多为国家文章之选,老于文学,称名手,所作列传有极工者.例如《旧唐书》,虽为五代后晋官修,但都以唐之实录、国史为蓝本,这就有了一个好的基础.为尊重史实起见,基本照录原文,其中高仙芝、郭子仪、李光弼诸传都是这么修成的,原出裴等史学名臣之手,用笔精炼,摹写传神,情思浓郁,褒贬分明,情节跌宕,千载之下读之犹有生气,历来都受好评,又岂是可以简单否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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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修史书较之私撰内容往往更加完整,能够呈现社会生活纷繁复杂的状貌,构成引人入胜的历史长卷,体例严密周详.这其中的关键,一是依靠集体力量递修国史,保证了资料的完备和记事的详密,二是著作局和史馆中建立了严密的资料汇集制度,各个相关部门都要按照规定编录本司文献,定期上交,私家则上交臣僚家状、碑志.今天人们看到的一代之全史,往往经过了好几代的史官之手,一直处在不断的完善之中,史料来源多途,材料多而全,篇卷增多,显示了修史的优长.

三、著作局与魏晋文学

著作局以修史为职务,以散文为语体,它和魏晋文学的关系实即和魏晋史传文学、散体文的关系.著作局编修的是史书,在今人拟定的魏晋文学体系中居于边缘地位,但在当却不是如此,而是颇受重视.撇开其地位高下的争议,著作局也担当了魏晋史传文学建设的重任,其所撰述理应在魏晋文学中占有一席之地.刘勰《文心雕龙》便持这种看法,其《史传篇》说:“后汉纪传,发源东观等若司马彪之详实,华峤之准当,则其冠也.及魏代三雄,记传互出.《阳秋》《魏略》之属,《江表》《吴录》之类,或激抗难徵,或疏阔寡要.唯陈寿三《志》文质辨洽,荀、张比之于迁、固,非妄誉也.至于晋代之书,繁乎著作.陆机肇始而未备,王韶续末而不终.干宝述《纪》,以审正得序;孙盛《阳秋》,以约举为能.按《春秋》经传,举例发凡,自《史》《汉》以下,莫有准的.至邓璨(粲)《晋纪》,始立条例.又摆落汉魏,宪章殷周.虽湘川(州)曲学,亦有心典谟.及安国立例,乃邓氏之规焉.”他这段话虽然无甚高论,对魏晋史臣撰述的评议也未尽当,但他将魏晋史传纳入了文学范畴,以为属于当文学的一个品类,这却是有意义的.文中将司马彪、华峤、陈寿、陆机、孙盛、干宝、邓粲等史家举为魏晋史传文学的代表,指出在晋代,修史一事系乎著作,这些总结也是有眼光的.从他的论述可知,魏晋史著体例各异,纪传体并未定于一尊.在晋代,甚至出现了编年体盖过纪传体,史书体例弃汉魏而从殷周的局面,干宝《晋纪》就是这方面的杰作,其书语言简约,以三十卷的篇幅囊括了二百四十年史事,靡有孑遗,褒贬分明,剪裁得当,当即有良史之誉,后来更是被刘勰、刘知等人推许为晋代史学之最,梁代即有刘肜作注;同也被视为文学典范加以对待,六朝隋唐一直在民间流行,今《艺文类聚》《文苑英华》《太平御览》中的多处引文就是明证.

上述成绩的取得,即很好地体现了著作局和魏晋文学的关系.因为干宝等人都是出身著作郎,长于文学,其所任的著作郎一职,亦为魏晋文人的起家之选,当文官初仕阶段所必经.在那,长于文笔.能记史事乃是一门和实际生活密切相关的生存本领,世人高度重视,著作郎也因此而被世人高看一等.仅以两晋而论,担任过著作佐郎和著作郎的就有张华、王瓒、桓稚、华峤、华彻、华畅、王隐、郭璞、束皙、卢志、潘岳、潘尼、张载、孙楚、孙绰、干宝、刘琨、陆机、卞壶、钟雅、虞豫、范坚、王彪之、孙盛、谢沈、徐广、袁乔、殷仲堪、吴隐之、曹毗、李充、伏滔、王修、王蕴、孙楚、鲁胜等数十位.这些人虽号称史官,却长于文笔,文采胜过了史才.刘勰就说:“孙盛干宝,文胜为史.准的所拟,志乎典训.户牖虽异,而笔彩略同.袁宏发轸以高骧,故卓出而多偏.孙绰规旋以矩步,故伦序而寡状等后汉才林,可参西京;晋世文苑,足俪邺都.然而魏话言,必以元封为称首;宋来美谈,亦以建安为口实.何也岂非崇文之盛世,招才之嘉会哉!”文中所论, 全是东汉魏晋的文人才略.中间着重指出,魏晋宋齐为崇文之世,受此风气影响,即使以史学知名成家的也富于文采,文胜于史,史馆中招来的多是文才.查《太平御览》卷二三四,在东汉魏晋,著作局培养出的文学家有数十个,简直就是文学家的摇篮,其中名士如陈寿、李充、陆机、孙绰、何承天,都以长于文学,通晓史学而得为著作郎,为一才笔之士.他们代替了周秦的太史,执掌国记.《史通史官建置第一》:“当魏太和中,始置著作郎,职隶中书,其官即周之左史也.晋元康初,又职隶秘书.著作郎一人,谓之大著作,专掌史任.又置佐著作郎八人.宋齐已来,以佐名施于作下.旧事佐郎职知博采,正郎资以草传.如正佐有失,则秘监职思其忧.其有才堪撰述,学综文史,虽居他官,或兼领著作.亦有虽为秘书监而仍领著作郎者.若中朝之华峤、陈寿、陆机、束皙,江左之王隐、虞预、干宝、孙盛,宋之徐爰、苏宝生,梁之沈约、裴子野,斯并史官之尤美,著作之妙选也.”可见在魏晋期,史官之尤美实即著作之妙选,文章之高手,“才堪撰述,学综文史”,这与今天有很大的不同.如陆机,为尚书省著作郎,史书称其天才绮练,文藻之美,独冠于,人对他的评价很高,没有人说他不胜任著作郎的职位.看来,著作局确实相当于魏晋的司文局,具有这样的性质、特色和作用.

著作局的司文性质,还可以从其任职要求中得到证明.前文说过,魏晋的著作郎到任,必撰名臣传一篇以试史才.因为纪传体乃是魏晋史书的主要体式,进入著作局,主要的任务就是撰写各种列传.其中臣僚传又是传记的主体.名臣传知名度高,尤受关注,其事迹撰述更是工作的重中之重,必须全力写好,这样既可充分展示自己的史才和文采,又适应了工作要求.这也可见能写好名臣传乃是著作郎的基本功,试史才也意味着试文才.

著作郎除主撰传记外,还得撰集各种文章,或者诏撰,或者私撰,《晋书》中有不少这方面的例子.如张华除佐著作郎,迁长史兼中书郎,所撰朝议表奏,多见施用.潘尼补尚书郎,俄转著作郎,为《乘舆箴》,他遵从的就是著作郎应诏撰文的制度.这一制度,一直下传到唐宋.唐初在中书省秘书监下设著作局,有著作郎二人,掌撰碑志、祝文、祭文,职责仍不离撰文的本位.由此,高宗龙朔中,改著作局为司文局,著作郎为司文郎中.北宋初,遵用唐制,命著作局官属撰祠祀文.可见整个魏晋唐宋,著作官都以撰文为职.只是这种做法毕竟脱离了著作郎修史的本位,故引起人的不满.唐人刘禹锡就说:“史氏所贵,著作起居注.橐笔于螭首之下,人君言动皆书之,君臣启沃皆记之,后付史氏记之,故事也.今起居惟写除目,著作局可张雀罗,不亦倒置乎.”卢照邻《双槿树赋并序》:“日昨于著作局,见诸著作,竞写《双槿树赋》.蓬莱山上,即对神仙;芸香阁前,仍观秘宝.”刘禹锡的话表明,著作郎在唐代官失其守,因此长期陷入冷落,门可罗雀;卢照邻的赋则表明,直到唐初,著作郎在著作局仍是以撰文作赋为业.两个例子一正一反,说明修史的职守决定了著作局作为一个官署的盛衰兴败.著作郎不仅以修史为职,还兼撰文,实为国家设置的文章专职.

著作局的撰述具有文学性质.这一点今人可能不大明白,唐人去汉较近,他们还是能够理解的.不妨看看唐代著名史家刘知的分析.他的《史通核才》有一节专论此事,说:“昔尼父有言:‘文胜质则史.’盖史者当之文也.然朴散淳销,移世异,文之与史,较然异辙.故以张衡之文,而不闲于史;以陈寿之史,而不习于文等是以略观近代,有齿迹文章而兼修史传.其为式也,罗含、谢客,宛为歌颂之文;萧绎、江淹,直成铭赞之序.温子舁尤工复语,卢思道雅好丽词.江总猖獗以沉迷,庾信轻薄而流宕,此其大较也.然向之数子所撰者,盖不过偏记杂说,小卷短书而已,犹且乖滥躇驳,一至于斯.而况责之以刊勒一家,弥纶一代,使其始末圆备,表里元咎,盖亦难矣.但自世重文藻,词宗丽淫,于是沮诵失路,灵均当轴.每西省虚职,东观伫才,凡所拜授,必推文士.遂使握管怀铅,多无铨综之识;连章累牍,罕逢微婉之言.而举俗共以为能,当莫之敢侮.检测令其间有术同彪、峤,才若班、苟,怀独见之明,负不刊之业,而皆取窘于流俗,见嗤于朋党,遂乃哺糟歆,俯同妄作,被褐怀玉,无由自陈.”他的这段话,核心思想就是汉魏之世,史书即是“当之文”,南朝以后才文史异辙,分途发展.汉魏以降,执政者越来越习惯于选用文人修史,开始的侯还只是出于一种偶然,后来则变成一种传统,力量强大,难以改变.史官都是“齿迹文章而兼修史传”,史局都是文人当轴,史官选任,首重文采,“每西省虚职,东观伫才,凡所拜授,必推文士”.少数真正负有才德学识的史才,因为观念和举动都独异流,反而常为流俗所讥,不容于世.这些事实虽然令人难以接受,但毕竟都是世风演变的结果,所谓“世重文藻,词宗丽淫”,大势所趋.这种好文的观念还渗透到修史上,改变了史学文质事核的传统,史臣修史不再以此为第一要求,而是要文采富艳,才思流溢,这样才能为世人所重;至于所写是否合实,是否经得起查考.反而不那么计较了,这等于是将文采的标准凌驾于史料真实性的原则之上,当然会引起史家的不满.刘知中宗朝为著作佐郎,景龙年间在史馆预修国史,就很反对这一点.为此还与在史馆主事的宰相萧至忠、宗楚客两人发生过激烈的争论,引意见不合,受到两人的压制,愤而著成《史通》,这一事例就充分反映了晋唐间史家的史学观与文人的史学观存在的深刻矛盾.在晋唐,刘知那一套史学观念虽然很科学,很可取,但确实很少有人愿意接受,倒是萧至忠、宗楚客等文人出身的史官及其著作能大行于世,相比之下,反差极大.富有文学之才者国家却选为史臣,责之以刊勒之任,做法虽然不经,但却是代观念,个别人反对是没有用的.文人入馆以后,给当史学带来巨大的冲击――他们为习惯所支使,同也受自己特长和爱好的驱使,往往以文笔入史,记言记事过度修饰.导致事实失真,文胜于质,有害史道.又因不晓史体,多元史识,故其才不称,其体不伦,招致后人讥笑.但这在当却是一种大势,个人力量是改变不了的.

以上论析,分别从正反两面表明了魏晋史臣及其撰述的文学性,说明当文对史的渗透很深,史却不能反向影响到文.只是在实际生活的层面上,史的地位还是要高于文,修史之事能够引起国家的高度重视,而作文却还不能这样,文章只是一种修史的工具,在用途上是史能将文,文却不能促史,文和史的关系又颠倒过来.当的一般做法是运文入史,史中含文,文是工具,史是目的.史著的文学性体现在作为记事工具的叙事语言、篇章结构、写作手法的文学性上,包括表达、辞采、描述、详略、编次、断限等讲究,都有关于写作才能和编撰技巧,要求史官有鉴别,善剪裁,能论议,长褒贬.这一整套要求,当统称为“修撰之艺”,都有关文学.吕思勉先生就刘知的事例分析说:“《载文》之言曰:文之将史,其流一也.《叙事》之言曰:‘其为文也,编字不只,捶句皆双.’兹又曰:‘文之与史,较然异辙.’盖三史以上,文史一揆.骈体既兴,文笔难乎为史笔,其理然也.丽于色者,必靡于质;工为偶者,必拙为疏.当公之,值唐初运,连轸六朝,所谓‘史局皆文咏之士’,故对局再三言之.”可知魏晋以来,确实文体大变,世人多以淫丽为宗,以丽辞为美,行文之际,多务修饰形容,并没有把客观、真实、可靠作为修史的第一要求,而是想要存文于史,以文入史.观念如此,在记事上就做不到不虚美、不隐恶.这么做,对于史学来讲固然无益,而对于文学来说却是大大有益的,因为举凡文学创作所需的语言形式技巧诸端,都能寄体于史学身上得到发展.魏晋隋唐尽管世重文学,朝多文士,国富辞人,但是文学在国家政治社会体系中并没有独立自足的生存空间,只能伴随着史学去求发展,让史学来带动文学.这,既是魏晋以来传衍已久的一种学术变迁大势,也是魏晋著作局和文学关系的本质所在.

[责任编辑:戴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