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期来湖北获奖文学作品的定量

点赞:28560 浏览:131611 近期更新时间:2024-01-04 作者:网友分享原创网站原创

本文将以定量分析的方法对新时期以来湖北获奖文学作品这一特定类别进行考察,希望在已有的极为丰富的湖北文学作品研究成果之外,能获得一些新的发现.由于文学奖项数量众多,分布复杂,所以,本文考察的“获奖文学作品”,特指获得国家重要文学奖项的文学作品,这些奖项包括:鲁迅文学奖,茅盾文学奖,徐迟报告文学奖,全国少数民族骏马文学奖,全国优秀中篇小说奖,全国优秀短篇小说奖,全国优秀新诗(诗集)奖,全国优秀散文(集)奖,全国优秀报告文学奖,全国优秀儿童文学奖,“五个一工程奖”等十一项.虽然这些并没有囊括所有国家奖项,而且有些奖项随着时代的发展发生了转变,但它们还是能基本代表新时期以来国家级文学评奖的主要奖项.本文所考察的“湖北文学作品”,则主要指作品的作者在获奖时工作或生活在湖北.由于篇幅有限,本文只是用这一新的方式对若干基本问题进行尝试性研究,更广泛和深入的问题留待以后再做进一步探讨.

新时期来湖北获奖文学作品的定量参考属性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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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获奖作品、作者及传播载体的数据统计

本文所统计的获奖作品,将以上述十一个奖项公布的数据为依据.根据数据,自1979年以来,湖北省在这十一项评奖获得各类奖项52个,涉及各类作品52部(篇).以此数据为基础,所统计的内容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获奖作品的时间分布与体裁分布数据

获奖作品获奖时间跨度自1979年至2011年,根据这一时段文化发展的特征,我们将其划分为三个阶段:(1)1979年-1989年;(2)1990年-1999年;(3)2000年-2011年.这三个阶段也与这一时期社会发展的阶段性相吻合,这有利于我们发现这一时期湖北文学在不同阶段的某些规律和特征.体裁划分我们基本遵循各评奖活动中对文体的分类,不过,由于是对文学作品的定量分析,所以一些奖项中的“理论评论奖”和“翻译奖”将不被计算在内.具体统计数据如下:

第二,获奖作者的年龄、性别和身份数据

根据作者的获奖年龄分布特征,我们将年龄划分为30以下、30至40、40至50、50至60、60以上五个阶段.作者身份我们将分为三类:专业作家(含文联作协负责人)、业余作家、其他(如从事编辑出版、科研教学工作者).需要说明的是,对获奖年龄和性别的统计将以获奖人次作为数量基础,对身份的统计则以具体人数作为数量基础,这样更为合理.具体统计数据如下:


第三,获奖作品传播载体的数据统计

获奖作品传播载体在这里主要指作品首次发表的刊物或出版物,不同刊物发表或不同出版社出版,对作品的传播是有很大影响的.在52部获奖作品中,有27篇作品发表于刊物,25部作品由出版社出版.我们将以52部获奖作品的首次发表或出版的刊物或出版社进行统计,并根据刊载或出版获奖作品数量多少进行排行.具体统计数据如下:

二、获奖作品数据分析

湖北作为文学强省,其在全国的影响力是由一大批优秀作家不断创作出优秀作品而积累起来的,而文学评奖特别是国家级的文学奖项,则是这种影响力得以展现的重要平台.因此,透过新时期湖北获奖文学作品相关数据的分析,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看到新时期湖北文学发展的某些规律和特征.

分析一:湖北文学发展的体裁特征和时间特征

湖北省作为文学强省,到底强在哪方面?由表一不难看出,新时期以来湖北文学之强,首先强在小说,其次在报告文学.在全部52部(篇)获奖作品中,小说占据了51.9%,报告文学占据了28.8%.而在诗歌、散文方面,湖北文学则表现较弱.这一结论我们还可以通过横向统计比较得到进一步的佐证.我们以“鲁迅文学奖”为例.目前全部五届“鲁迅文学奖”获奖作品共有151部,湖北以获奖8部的成绩排在解放军(26)、北京(12)、河北(10)之后位列第四,而这8部中有5部是小说,并且,湖北以5部小说的成绩排在小说类别中的第二位,仅次于北京(7部),由此可以见到湖北小说强省的地位.而就小说这一体裁自身来看,新时期湖北小说整体上短篇小说(25%)的成绩要强于长篇小说(15.4%),长篇小说的成绩要强于中篇小说(11.5%).

从时间上来看,湖北文学各体裁的强弱变化则不太平衡.从总体上看,湖北文学在1980年代获得了更多成绩,52部获奖作品中有27部(51.9%)产生于这一时代,可以说,湖北文学强省的地位正是在这一时期被奠定起来的.而这一时期成绩最突出的是短篇小说和报告文学,尤其是报告文学.全部获奖短篇小说中有69.2%产生于这一时期,全部获奖报告文学中有73.4%产生于这一时期,远远超过其他体裁作品这一时期获奖所占比重.进入1990年代后,短篇小说和报告文学衰落较明显,各种文体发展开始趋于平衡,但平衡的结果就是成绩和特色也不太突出了,而散文在这十年间竟从未获得过全国奖项,也可看出湖北文学中散文一体的弱势.进入新世纪后,长篇小说的地位开始逐渐突显,尤其是新世纪中有两届茅盾文学奖湖北省都有斩获(熊召政《张居正》、刘醒龙《天行者》),这在文坛产生了极大影响,可以说湖北文学强省的地位长篇小说功不可没.诗歌也开始略有起色,而散文则从来都不是湖北文学的强项.

分析二:湖北作家核心群体的结构特征

获奖作家群体,代表着湖北作家的核心群体,从这一核心群体的结构特征,一定程度上可以看到整个湖北作家群体的主要特征.

由表二可以看出,获奖作家的年龄分布很不平衡,获奖最集中的年龄段是40-50岁,获奖的全部52人次,有40.4%(21人次)是在这一年龄段,而30以下和60以上的分别只占7.7%(3人次)和13.5%(7人次),不难看出,40-50岁作家群体是湖北作家中的生力军.这一结论还可从更广泛的统计中得到佐证.以湖北省的重要奖项“湖北文学奖”和“屈原文艺奖”为例.截止2011年,四届“湖北文学奖”和七届“屈原文艺奖”的获奖作家共68人次,40-50年龄段的作家共计32人,占总数的47%,而30岁以下和60岁以上者分别占1.5%(1人次)和10.3%(7人次),这和前面的统计结论大体是相符的.其实这一结论与人类成长的年龄规律也是基本相符的.40-50岁之间是人类精神创造的黄金时段,当然也是作家创作的黄金时段.在这一时段,他们的人生阅历,知识积累,对艺术和美的理解与感悟,创作的心态、技巧、风格、语言表达等等,都达到了成熟、稳定而独特的峰值,自然是最易收获的季节.由表二还可以看出,获奖作家的性别分布也很不平衡,其男女作家的获奖比例为46∶6,比值为7.6,女性作家获奖人次远远低于男性作家,这从一个侧面反映出湖北文学中女性作家群体较为弱势的特征.这里我们可以做一个横向比较,以第五届“鲁迅文学奖”为例,获奖作家共25人,男女比例为18∶7,比值为2.5,远远低于湖北省的获奖男女作家比值.由此可以看出湖北作家群体中,虽然女作家(尤其是以方方、池莉为代表的一批女作家生力军)也取得了一些令人瞩目的成绩,但就整体而言男女性别比例依然存在较大不平衡. 由表三我们可以明显看出,湖北获奖作家中专业作家是绝对的主力军,占据了获奖作家中的90.7%.非专业作家所占不到10%,这反映出湖北文学作家群体的一个特色:专业化.我们还是以第五届“鲁迅文学奖”为例做一个比较,25位获奖者中,专业作家占56%,非专业作家的比为44%,可见“鲁迅文学奖”作家群体涵盖面较为广泛而平衡,或许这一平衡更符合文学创作的常态.

分析三:获奖文学作品发表载体的特征

由表四可知,发表湖北省获奖作品最多的刊物是《人民文学》(占刊载获奖作品总数的22.2%),这是一家国家级重点文学刊物.排名第二的是湖北省的重要文学刊物《长江文艺》(占11.1%).排名第三的则是《芳草》、《青年文学》、《上海文学》、《十月》(各占7.4%).由表五可知,出版湖北省获奖作品最多的出版社是人民文学出版社(占出版获奖作品总数的20%),这是一家国家级重要文学出版社.排名第二的是长江文艺出版社和人民出版社(各占12%),排名第三的是湖北少年儿童出版社、江西21世纪出版社和中国青年出版社(各占8%).可见,在发表获奖文学作品的出版社和刊物中,在湖北省外,国家级的人民文学出版社、《人民文学》占据了重要位置;在湖北省内,长江文艺出版社和《长江文艺》占据了重要位置.如果我们横向比较一下,可以发现这其中确实存在一定的特征.

湖北省外我们以历届“茅盾文学奖”和“鲁迅文学奖”为例.在全部获奖作品中,刊发类共76部,出版类共111部.在刊发类中,《人民文学》以发表其中12部排名第一;在出版类中,人民文学出版社以出版26部排名第一.湖北省内我们以历届“湖北文学奖”和“屈原文艺奖”为例.在总计71部获奖作品中,长江文艺出版社以出版其中9部而在出版社中排名第一,《长江文艺》以发表3部在刊物中排名第二(少于《中国作家》杂志的6部).不难看出,作品获奖与发表载体之间确实存在一定的联系,这与作品的评价和所发表的载体之间存在内在联系有关.因为作品的传播范围、影响范围、作品的接受群体等与发表载体有着密切联系,而这些因素又是影响作品评价的重要因素,而作品的影响力又是决定其是否获奖的关键因素.所以,选择好的刊物或出版社发表,对作品的获奖肯定是有帮助的.

三、关于一个问题的思考

根据前面的统计与分析,有一个问题在此想做进一步讨论,即“湖北作家群体专业化的利与弊”.

湖北作家群体的专业化是指湖北作家群体主要以专业作家为主体这一趋势.湖北作家群体的这一特征对文学创作发展之利已有许多学者讨论过,而且这一特征也常常被赋予为湖北文学发展特色之所在.的确,专家化的作家群体对湖北文学的发展确实发挥了重要作用.

湖北作家群体专业化特征的形成是与湖北作协执行作家“签约制”分不开的.自1985年湖北省作协开始实行两年一届的签约合同制作家制度,在2004年又对这一制度进行了一系列改革,将签约作家分为驻会合同制作家、合同制作家、项目合同制作家三种.这一体制强调通过不断遴选和比拼来激励和选拔优秀作家,自执行以来对湖北文学生产的繁荣起到了较大的推动作用.与这一制度相适应,湖北省还实施了专业作家的“重点扶持机制”.例如,自2010年7月起,湖北省开始实施“湖北省长篇小说重点扶持计划”,三年一个周期,通过全省招标的方式遴选20个选题进入扶持计划并最终公开出版10部作品.同时,湖北省委还先后下发了《关于设立文艺突出贡献奖奖励办法》、《关于对重点文艺创作、研究项目实行补贴的办法》等文件以扶持与奖励作家创作.同时还执行所谓“品牌活动机制”,如近年来湖北省进行过荆楚作家走乡村、屈原文学论坛、省外作家看湖北、湖北女作家研讨会等一系列有影响的文学品牌活动,并注重积极发挥专业作家的品牌效应.除此之外,还有一系列具体措施帮助作家群体特别是专业作家群体搞好创作,如组织作家深入生活开展创作、建立长期的创作生活基地、选派作家到一线挂职等等.应该说,湖北文学获得的一系列成就,是与这些措施的实施分不开的.

不过,湖北作家群体专业化背后我们可清晰看到的,是由政府部门主导的文学生产机制.这一机制所执行的一系列措施在对文学创作活动形成一定的促进作用的同时,也对文学创作自身的发展产生了一定程度的抑制.例如,作家的签约制与创作的自由度之间是否会产生一定程度的矛盾?重点扶持机制是否会忽略非扶持文学创作的发展?遴选与比拼的所谓激励机制是否真能选拔出优秀作家以及激励出优秀作品?这一系列问题都是值得深思的.而且,前面曾分析过的湖北文学中存在的一些不平衡现象,或多或少都与新时期以来湖北文学的这套发展机制有关.例如,新世纪以湖北长篇小说的异军突起,显然是与湖北文学的发展机制中对长篇小说的长期重视分不开的,如从2010年开始施行的“湖北省长篇小说重点扶持计划”.而散文从来不是湖北文学的强项,显然是与这一发展机制对散文的不重视有关.再如,遴选与比拼的激励机制男性作家显然更为适应,女性作家由于性别特征在这方面会天然处于弱势,或许这就是为什么湖北作家群体中男女性别比例严重不平衡的一个重要原因.再有,作家群体的专业化,以及相关扶持政策的实施,无疑会使专业作家与非专业作家之间存在严重的不公平,这无形中压缩了非专业作家的生存空间,或许这也是湖北作家群体中专业作家与非专业作家严重不平衡的一个重要原因.这些无疑都是湖北作家群体专业化的弊端之所在.

文学创作本是一项自由的活动,在文学发展机制中,相关部门制定一些好的政策对文学创作活动提供一定的帮助和鼓励,对文学的繁荣和发展肯定是有利的,但这些帮助和鼓励应该是辅助性的,是“无为而治”的.如果这套机制中的相关政策的制定是立足于主导文学创作,指导作家创作的话,这些政策虽对文学创作有一时之效,但终会成为抑制文学繁荣和发展的障碍.这是我们在当前文学发展中尤应警惕的一种趋向.

(作者单位:武汉大学文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