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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教学科研管理考核制度

目录

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关于修订本科教学计划的意见等等等等等等1

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关于加强教学质量监控工作的若干意见等等等等11

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评估暂行办法等等等等等等16

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关于期中教学检查的有关规定等等等等等等18

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关于教学管理职责的规定等等等等等等等20

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教育督导工作条例(试行)等等等等等等27

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教师教学工作规范等等等等等等等等29

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教学工作事故的认定与处理条例等等等等等35

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课堂与教室规则等等等等等等等等等39

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关于教学大纲和教材(讲义)选用的若干规定等等40

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成绩考核管理暂行条例等等等等等等等43

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考场规则等等等等等等等等等等52

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监考人员职责等等等等等等等等等53

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课程考试试卷保密管理办法等等等等等等54

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关于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若干规定等等56

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本科生实习工作暂行规定等等等等等等等61

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本科学生学士学位授予实施办法(试行)等等等69

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优秀课程管理办法(试行)等等等等等等71

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科研管理条例等等等等等等等等等74

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优秀科研成果奖励实施办法等等等等等等81

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科学研究经费管理和使用暂行办法等等等等等84

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青年教师科研资助基金项目实施办法等等等等89

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

关于修订本科教学计划的意见

为了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和穆树源董事长9月12日在全院教职员大会上的讲话精神,适应社会,经济,科技发展对人才的需要,进一步提高本科教育质量,学校决定对本科教学计划进行修订,请各院(系)根据本意见的要求,认真做好教学计划的修订工作.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主动适应社会的需要市场经济,充分发挥民办的优势,组织学院内外教育资源,社会经济发展.制订教学计划要广泛开展社会调查,注重分析和研究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特点,关注本专业领域技术的发展趋势,特别是要全面,深入分析对专业技术人才和怎么写作人才的需求,科学,合理地构建课程结构,努力使教学计划具有鲜明的时代特点.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妥善处理社会需求与教学工作的关系处理好社会需求的多样性,多变性与教学工作相对稳定性的关系.2.把素质教育,成功教育与能力培养贯穿于教学的全过程,使学生的知识,能力,素质得到综合提高和协调发展,体现本科教育的基础性和阶段性特点,为学生就业,创业,继续学习和终身教育打下良好基础.

3.从实际出发,实践能力培养(一)培养目标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应用专门人才.(二)培养1.具有养.2.能熟练掌握本专业基本知识和应用能力.3.具有较强的汉语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较强的人文素质.4.掌握一门外语具有一定的交能力.5.具有较强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及信息处理能力.6.具有适应社会变化,集体合作和组织协调能力.7.具有较强的自主学习能力,创新能力.8.具有健康的体魄和良好的心理素质.各专业根据上述目标和要求,结合本专业特点,制定相应的培养目标和培养要求1.本科毕业学分为15-160学分,公共学分,专业90—100学分)外语类和艺术类实践性较强的专业可以适当.2.每周1学时理论课程每学期18周实验,习题,听说,上机等实践性教学环节课程为学分.集中时间进行的专业学习,调查,训练,试验,上机等,一般按每周1学分计算.学分计算的最小单位为.本科课程体系课程,部分组成.课由"必修课"和"课"两部分组成.由"课",体育大学外语,大学计算机课组成.1)思想政治理论课()必修课2年完成:《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中国近现代史纲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思想》

思想政治理论课在教学形式上采取课堂讲授与其他教学形式相结合的方式,要精讲课内,加强课外,形式多样,重在效果.一部分内容由教师课堂讲授,另一部分通过学生社会实践,课外阅读,撰写读书报告等形式完成相应学时.

(2)军事理论和军事技能训练课(学分)军事理论课1学分军训体育课(学分)1学分,共4学分.

(4)大学外语课(16学分)计算机课(学分)教务处协调各院(系)共同研究开设专业课是为学生学习专业知识奠定基础

专业课是加深专业理论知识,进一步提高专业能力的课程,是探索应用人才和复合型人才培养的一个重要方面.根据本专业所涉及的行业对人才需求情况,以及学生未来升学或就业的不同志向,可按分流培养的精神,将专业课按照课程结构模块化,课程规格(学时和学分)小型化,教学内容精简优化的精神进行设计,以形成较完整的应用型,复合型专业人才培养的课程体系.

各专业可根据情况在不同方向以模块式系统开课,设计出科学,有效的课群.

九,集中实践教学

集中实践教学是教学计划十分重要的组成部分,是巩固学生所学理论知识,培养实际动手能力和专业技能,提高分析思维和创造思维的主要途径.实践教学主要包括实验教学,社会调查,各类生产实习,课程设计,科学研究性实验及各类学术活动等.实践教学占全学程总学时的比例,一般为10%左右,各院系应根据培养目标,提出或列出本专业实践教学的内容,方式和学分,学时要求.

专业实习为必修不低于学分.-6学分,在一个学期内完成,个别特殊专业也可分两学期进行.

十一,教学计划的基本内容

1.培养目标和基本规格,从思想品德和责任心,专业理论知识和能力,将来从事工作的基本素质等几个方面分别提出要求.(文字应简洁明了)

2.修业年限,四年.

3.毕业应修读的学分及授予的学位,包括学生毕业的条件和在各类课程中应修读的学分,授予学位的要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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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教学进程,包括学时,学分总体安排以及课程性质,类型,名称,教学方式,开课学期,学时,学分等.

5.教学活动周数分配和课程结构比例.

6.人才培养思路和特点.

十二,工作要求和时间安排

1.广泛开展社会人才需求调查学习有关文件精神,理解制订,修订教学计划的要求及其它有关政策.

组织校内和社会用人单位论证培养目标知识,能力和素质结构,等.

课程代码说明1)每门课程有一个由6位数组成的代码,便于教学管理系统对课程的管理.

(2)左起一,二位是开课专业的代码,第三-第六位数字是各专业课程的顺序号.例如:中国近现代史纲要课的代码是100002.

专业代码详见下表:

专业代码专业代码专业代码学前教育21数学与应用数学34服装设计与工程47国际经济与贸易22城市管理35舞蹈编导48工商管理23旅游管理36广告学49计算机科学与技术24市场营销37动画50表演(服装)25人力资源管理38生物技术51表演(舞蹈)26广播电视编导39教育技术学52法学27音乐学40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53金融学28舞蹈学41地理信息系统54会计学29艺术设计42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55汉语言文学30美术学43行政管理56英语31朝鲜语44绘画57日语32播音与主持艺术45中药资源与开发58俄语33对外汉语46社会工作59

6.2016年3月20日前将专业教学计划送交教务处审核,经学院研究批准后在2016级开始执行.

附件:1.本科教学计划课程结构与学分分布简表

2.各专业教学计划的内容与基本格式

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

2016年1月6日

附件1:

本科教学计划课程结构与学分分布简表

课程性质课程

代码课程名称学分总学分学期周学时必修学分普通教育课两课100001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331344100002中国近现代史纲要2222100003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3333100004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6644(2)100005形势与政策221,2,42就业指导100006大学生就业指导1141(1)体育120001大学体育11412120002大学体育2122120003大学体育3132120004大学体育4142国防130002军事训练111130001军事理论2计算机140001大学计算机13612(2)140002大学计算机2322(2)公共外语根据语种三选一(英语学院,国商院,国际汉语外各专业)110011大学英语141614(1)110012大学英语2424(1)110013大学英语3434(1)110014大学英语4444(1)110021大学日语141614110022大学日语2424110023大学日语3434110024大学日语4444110031大学俄语141614110032大学俄语2424110033大学俄语3434110034大学俄语4444根据语种三选一(只英语学院)110041日语1(第二外语)41634110042日语2(第二外语)444110043日语3(第二外语)454110044日语4(第二外语)464110051德语1(第二外语)41634110052德语2(第二外语)444110053德语3(第二外语)454110054德语4(第二外语)464110061法语1(第二外语)41634110062法语2(第二外语)444110063法语3(第二外语)454110064法语4(第二外语)464专业选开公共选修人文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课程24524262专业教育课程专业基础课100100专业课集中实践环节实习61212毕业设计(论文)6合计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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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教学质量监控工作的若干意见

教育质量是学校的生命线,教学质量监控是确保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手段.多年来,我校采取各项措施进行教学质量监控,建立了主要教学环节的质量评价制度.为了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教学质量管理工作,在制度和方面形成比较完善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树立全面教学质量管理的观念全员质量监控充分发挥师生在监控过程中的主观能动作用,使监控的作用从单纯的监督,检查,评价向导向,激励,改进的方向发展.教学质量不仅限于教学结果的质量,更重要的是提高教学全过程的各项工作和各个环节的质量.教学质量教学过程中,将管理视为一个过程控制,过程,杜绝任何环节出现不规范行为,使教学过程成为不断反馈,不断调节,不断改进的动态过程.教学质量监控)为落实《学院教师教学》,保证课程教学质量和教学效果,特制定本办法.

对课程教学内容深刻理解并熟练掌握,有合理,完备的授课计划.

2课前备课认真,有课堂讲稿.

3讲课思路清晰,定义准确,概念清楚,课堂用语规范,流畅,精练,生动,板书工整,布局得当4,讲课突出重点,讲清难点,抓住基本知识点,有利于学生理解和掌握.

5善于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启发学生思考,培养学生兴趣,学习气氛好.

6面向学生实际,教学方法.

7认真执行授课计划,全部完成教学大纲规定的教学内容.

8因材施教,既培养尖子学生,也帮助学习困难学生.

9精选学生课后作业,并认真按规定布置和批改作业.

10习题课针对性强,效果好,学生收获大.

11按规定安排课程答疑,认真辅导.

12提前认真准备实验(或上机)项目,加强实验(或上机)指导,严格要求和严格管理,课上认真审查学生的实验数据,实验报告及时认真批改.

13严格考核,包括课堂出勤和纪律,作业,实验(或上机),日常测验,期中考试及期末考试的考核工作,严格要求,严明纪律,并做到公平,公正.

14自觉遵守教学纪律,维护教学秩序.

课程教学质量教师自评,学生评议,日常听课,院系评价等方式.教学质量评估工作贯彻在日常教学工作之中,每学期评定总结一次.评定结果与教师本人见面.凡评定结果两次为不满意者,学院将予以辞退.评定结果将作为教师的重要依据.具体评估办法如下:1,组织与领导教学质量评估工作由负责,评估日常工作负责.2,日常听课日常听课是教学质量评估的主要形式和主要内容.日常听课人员包括系.听课要求:听课人员要在上课前进入教室,与任课教师见面沟通,课堂上认真听课,全面了解课堂情况,同行专家在听课中要注重检查任课教师教学方法和效果,兼顾学生学习,非同行专家听课要注重学生的学习纪律和效果,兼顾任课教师教学.要根据学院教学质量标准,认真填写《学院听课记录表》(以下简称《听课表》).《听课表》办法:系院系)秘书,院系秘书要及时将听课表中反映的问题向系主任汇报,使问题能够得到及时处理,同时注意好听课表的统计,分析工作,并妥善保管好听课表交.听课的覆盖面应大一些,尽量照顾到各门课程,同时要注意避免听课过于集中的问题.和各系对听课情况要注意经常沟通和协调.

学生评议学生评议是教学评估中重要内容.学生评议工作由各系.评议前要向学生说明教学评估及学生评议的重要性和积极意义组织全体学生对本学期各门课程认真填写《学院课程教学质量学生评价表》,充分发挥学生在教学中的主体作用,实事求是地评议课程教学质量和教学效果,发现问题,改进工作.

由各院(系)对学生评议进行归纳,分析和汇总,按要求填写《课程教学质量学生评价汇总表》,在规定日期内交.学生评议每学期安排一次,一般安排在.

教师自评

任课教师在课程教学活动结束后,要立即向所在系上交课程教学总结和《任课教师教学自评表》,实事求是地总结教学并根据学院课程教学质量标准进行自我教学评价.

综合评估

在日常听课,教学测评,学生评议及教师自评的基础上,综合各方面意见,提出本学期课程教学质量评估意见和评估结果,报学院院长进行审定.

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

关于期中教学检查的有关规定

期中教学检查是了解教学情况,及时总结经验,发现和解决教学与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推动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措施.为进一步规范此项工作,特制定本办法.一,检查目的

教学检查的目的是通过检查了解教与学的情况,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情况,教学管理及后勤保障情况,及时发现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并分析原因,提出改进措施,总结经验以促进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1,教师方面学期授课计划执行情况,备课,课堂讲授,辅导答疑,作业批改情况,习题课,实验课,课程设计,毕业实习等教学情况,教学态度,教学效果,教书育人,教学研究,教学改革的情况.2,学生方面学习态度,学习方法,学习纪律,课堂出勤率情况,各门课程学习效果及负担情况,作业,实验报告完成情况,以及学生身体素质及课外体育锻炼情况.3,管理方面()院()领导教学工作的情况:听课时数,次数,提高教学质量的措施与做法,教学研究活动开展的情况,师资队伍培养情况等.()教学文件,资料的收集整理情况,教学制度执行情况等.()教学设施,条件及后勤保障情况等.每学期的教学检查,除进行基本常规检查了解外,可根据该学期的工作重点确定一,二个问题进行重点检查.以院()自查为重点,进行.组织教师相互听课或观摩教学并认真听课检查教案,抽查作业批改情况,检查毕业设计情况.,召开不同年级有代表性的学生座谈会和教师座谈会,听取对教学和教学管理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座谈会事先要发调查提纲给与会人员,以便充分准备,提高开会效率.,由院()向学生发《教学情况调查表》征询学生对情况的意见及综合评价教师的教学质量,并将调查结果上报教务处.一般安排在每学期的期中(第10,11周),用两周左右时间进行.,检查的总结与交流1,各院()教学检查结束后,将书面总结材料交到教务处.2,教务处就教学检查的全面情况,写出书面报告,向长汇报,研究解决一些实际问题.3,对教学检查中发现的经验或典型,教务处及时组织交流,推广.,组织领导在主管长领导下,由教务处组织.各院()由负责组织进行.

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

2006年12月25日

(2007年12月修订)

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

关于教学管理职责的规定

为了建立科学,规范,高效的教学管理体系,明确职责范围,树立管理就是怎么写作的思想,充分发挥学校,院(系)两级在教学管理工作中的作用,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管理效益,特制定本职责.

教务处职责

在主管院长的领导下,负责全校教学组织管理和教学质量监控工作,其主要工作职责是:,执行国家,上级主管部门及学校有关法令,法规和规章制度,负责拟定教务行政管理的规章制度,制订全校性的各种教学文件,工作条例和教学用表提出全校专业设置及学科调整意见)负责全校的实验室建设,实验室教学管理组织制订全校课程建设规划具体职责如下:,执行学校规章制度,制订的教学文件,工作条例)为明确教学,加强教学过程管理,教学质量,特制定教师教学基本.

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教育事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关心学生严格要求,促进和帮助学生全面.不断更新教育观念,积极改革,总结和积累教学经验,提高教学.系统掌握本学科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专业技能,努力学习和掌握现代科学知识及相关学科知识,注重实践,勇于创新,不断提高水平.教学工作包括理论教学,实践(实验)教学,毕业设计指导,以及作业,辅导等日常教学工作的各个环节.外,教师还要积极完成课程建设,教学改革等任务.

,认真书写教案,至少三分之一以上的,合理用教材和教学参考书,掌握所开课程的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治学严谨,为人师表教书育人理论联系实际因材施教学生

4,启发式教学,重点突出,1.任课教师应根据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深刻理解和掌握课程的教学内容处理好本课程与先修课程,平行课程和后续课程之间的衔接关系合理课程授课计划.

2.填写教学任务书及制订教学日历认真安排课程各教学环节的内容,如作业,课堂讨论,日常测试,期中考试,期末考试,实验,上机等.

1.广泛查阅教学资料,锤炼讲课内容及板书内容.

2.根据课程重点和难点,认真研究,精选课后作业习题及习题课内容.

3.认真准备,合理应用多媒体教学课件.

4.根据课程授课计划,认真撰写教案.

上课始,以适当的方式介绍本课程的内容作业,实验,测验,期中和期末考试在总成绩中的比.水平让学生对所学课程目的明确,学习有兴趣,学好有信心,实现教学的目标..培养学生的思考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维护课堂秩序,检查学生到课情况重视教学效果信息反馈,及时听取学生对课程教学的意见,要求与建议,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讲课进度,改进讲授方法,力求教与学两个方面协调一致.进入课堂要仪表,上课要讲普通话,用规范字,语言流畅,规范,精练,概念准确板书工整,布局得当.1,学生课后作业应贯彻少而精的原则,作业量要适度,至少每上课学时,布置一次作业,每次作业量约为两小时.

2认真批改学生作业,指出优点与错误之处及时发现教和学两方面存在的问题.应严格要求学生认真独立完成作业,对不能按时完成作业的学生要批评教育,对潦草,马虎,不符合要求的作业,应退回重做.对作业中存在的普遍问题,教师要专门记,并且学生进一步讲解或加强训练.3,严禁抄袭作业,第一次发现第二次成绩零分.

4作业批改量不少于1/2,鼓励全批全改.学生完成作业的数量和质量要作书面记录,并按一定比例计入总成绩.1,课程教学中必须有计划地安排一定量的习题课,帮助学生理解,消化和巩固所学的知识.

2讲课教师应根据课程教学的重点和难点,安排习题课的内容,一般应以教师讲题为主,学生做题为辅.

3课堂讨论要在充分准备的基础上进行,应事先拟好讨论提纲,安排好实施步骤.教师应发挥主导作用,把握好讨论的方向注意培养学生的思辩能力,讨论结束后应做好小结.课后答疑是课堂教学的重要补充,必须安排一定量的答疑时间,一般应为授课学时的四分之一.导的目的是培养学生独立钻研自我获取知识的能力和习惯.主要内容包括:指导学生制定学习计划,指导学生复习和预习教材,查阅文献资料和阅读参考书,指导学生善于学内容,合理利用业余时间指导学生掌握独立学习的规律和科学的学习方法.辅导答疑以个别为主.对学生提出的普遍性疑难问题,也可进行集体辅导,但次数不宜太多.助教师必须跟班听课,了解教学内容,学习讲课方法.习题课或辅导课的内容要与主讲教师研究辅导后,助教师要将辅导中存在的具有普遍性的问题向主讲教师汇报,使教学和辅导统一,保证教学质量.没有配备助讲教师的课程,辅导答疑工作由主讲教师承担.辅导答疑要着重帮助学生解决疑难问题,启发学生思考,改进学习方法,并注意发现和培养优秀人才.对基础较差,学习方法不当,学习有困难的学生,教师要主动进行专门的答疑予重点辅导帮助.通过答疑及时了解学生学习方面的问题和教学中的问题,改进教学.

严格按课程实验教学大纲的要求组织教学,不得随意减少实验项目或实验内容.任课教师全面负责实验(或上机)指导,实验室(或机房)技术人员应密切配合,保证学生实验(或上机)的教学质量.做好实验准备工作,包括理论讲述和预备实验.认真备课,认真准备实验(或上机),每个实验(或上机)都要亲自试做,在实验(或上机)中加强指导.要求学生实验(或上机)前要进行预习学生实验操作前,教师简明,扼要地讲清实验的目的,内容,要求仪器设备的性能,操作规程和注意事项等.实验(或上机)要严格要求,学生应独立完成实验(或上机).在实验过程中,教师要对学生实验情况进行观察,随时纠正学生不正确的操作,解答出现的实验现象和疑难问题,注意培养学生严谨的科学态度和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以及正确使用各种仪器设备和观察,测量,记载,处理实验数据及分析实验结果,撰写实验报告的能力.教师应认真审查学生的实验(或上机)数据,每份实验(或上机)报告都要认真批改.根据学生的操作技能和实验报告的质量以及考勤情况,综合评定学生实验课成绩,不单独设实验课的,应按规定比例计入课程总成绩.

要重视实验教学内容和方法的改革,加强对学生创新思维和动手能力的培养,要积极开设一些综合型,设计型和型的实验.1,课程考核应结合学生平时学习(包括出勤),作业,实验(或上机),日常测验,期末考试等综合考虑,各项所占比例应在第一次上课时向学生明确说明.期末考试成绩所占比例一般应控制在~0%,具体比例定.各门课程的成绩优秀率(成绩为A)不超过%.

2日常测验,期中考试,期末考试等试卷命题难度及份量应适中,使多数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考题一经确定,教师不得,考题要做到严格保密,如有透,漏题现象将给予严肃处理.

3课程成绩评定采用分制4,课程教学结束后,应在期末考试前将《学生平时成绩考核表》(经教学负责人签字后)送存档管理.考试后完成成绩评定工作,将课程成绩表交.

1,教师不得在课堂教学及其它教学活动中散布言论以及其他错误思想和观点,不得进行有悖社会公德的宣传活动.任课教师要遵守上课时间,保证课时,不迟上课,不早下课上课时要关闭手机,传呼等通讯工具.

任课教师授课期间一般不得调课,停课,代课.确需调课,应经同意,报.严格考试要求,严肃考试纪律,认真按监考做好监考工作,考试结束后上报成绩.有关专业实践,毕业论文(设计)等教学环节. 为保证稳定的教学秩序,维护正常的教学环境,规范教学行为,全面提高教学质量,减少并杜绝教学工作中各种事故的出现,贯彻"依法治校"的原则,特制定本条例.教学工作事故是指在教学活动中由于教师,教学管理人员和教学辅助人员在执行课程计划,教学工作制度和工作职责时出现的失职,失误违规行为并造成不良后果.教学工作事故认定范围包括教学,考试,教学管理和保障等各环节.教学工作事故视情节和产生的后果又可分为一般教学事故和重大教学事故.凡属下列情节,可认为教学工作事故.A.一般事故:1.不按教学大纲规定的内容授课,内容出现错误,影响教学质量.2.未经领导批准,随意取消必要的教学环节.3.不遵守教学时间,迟到,提前下课(迟到,提前下课界定5分钟内),上课时间用手机,课堂吸烟等在学生中产生不良影响.4.辱骂,体罚学生,造成不良后果.B.重大事故:5.在教学及教学管理活动中,散布或违背党的方针政策,违背老师基本职业道德规范的言论和行为.6.未经教务处批准,随意调课,误课,停课.7.未经领导批准,擅自找其他教师和人员代课.C.一般事故:8.指导教师,带队教师擅自改变实践教学计划的安排.9.学生实习期间带队教师擅自离开工作岗位,造成学生一定的伤害或财产损失.10.毕业论文(设计)未按学校有关规定进行.D.重大事故: 11.在实践或实验教学活动中,因指导教师责任造成学生严重伤害或重大财产损失. E.一般事故: 12.不按教学大纲出题,试题过难或过于简单,成绩布严重不合理.出错考题,考前未能发现.13.组织考试工作中,试卷不及时或短缺,监考人员未按时到场,影响考试正常进行.14.教师或教学管理人员,对已发现的考试违纪现象隐瞒包庇.15.实际收回的考试试卷与应考试卷不符.F.重大事故:16.试题出现重大错误,导致考试无法进行.17.教师或其它有关人员,考试前泄漏考试内容.18.监考人员在考场向学生传递纸条,暗示答案,放任学生,严重影响考试结果的公证性.19.丢失学生试卷,导致学生考试成绩无法确定.20.教师在成绩评定时,不按标准评分,擅自更改成绩.G.一般事故:21.因漏通知或错误通知造成无教师到课,使学生空等15分钟以上.22.排课或教室调度安排失误,影响正常教学秩序.23.未主管部门,擅自使用教室或其它教学设施而影响正常教学.24.教学设备由于管理不善造成损坏不及时报修,影响正常上课.25.各院系未及时向教务处报送教材需求计划或教务处未及时采购教材,导致开课一周后仍缺教材,影响学生正常学习.H.重大事故:26.因工作失误,造成停电,停水,中断上课,实验.27.教学管理人员不负责任,丢失生考试成绩,学业档案,应保存的试卷,无法弥补.28.毕业分配,保送研究生,出国留学,职称晋升或其它需要时,提供虚检测成绩,更改学生成绩档案.29.故意出具与事实违背的学位证书,书,学籍证明,成绩证明或发给不应获得的证书.30.对学校组织管理工作不负责任,造成人身伤害事故.对于其它教学事故,视情节及造成的后果,给予相应的认定.学院对教学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随时抽查,并接受对教学工作事故的,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教学责任事故发生后,由事故责任者所在院系的领导会同教务处等有关部门对事故的性质,类别做出界定填写《教学事故认定表》并提出处理意见上报主管领导批准.一般教学事故处理由各院系负责人对责任者签发《教学事故认定表》并报主管部门备案.对事故责任者在本院通报批评.一年内发生一次一般教学事故者,年终不能评优,发生两次教学事故者,按重大教学事故处理.重大教学事故可根据不同情节给予下列处理:1.主管院长责成各院系或主管部门负责人进行处理,在全院通报批评.2.扣发事故责任者部份或全年岗位津贴.3.情节给予调岗,低聘或解聘.各院系发生教学事故,应及时向教学主管部门报告,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隐瞒教学事故,包庇事故责任者.故意隐瞒教学事故者,或发现教学事故拖延不报者,按同类教学事故责任人对待.各有关部门,院系在事故处理完毕后将处理意见报教务处,人事处作为年终考核,工资调整,晋升职务及聘任的有效依据.造成经济损失的教学事故,事故责任人必须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本条例适合于全日制本(专)科教学活动,适用人员包括本条例第二条规定的有关人员.附:教学事故认定表二○○六年四月六日

1,学生应尊重教师,言行举止文明礼貌.

2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

3学生要自觉协助教师做好课前准备工作,如擦黑板,清理讲台,安放演示仪器,挂图等.

45,上课时,禁止拨打或接听关闭手机,传呼机说话,吃东西,不准看与此课无关的书籍,报纸未经讲课教师同意不得擅自在教室走动和出入.

6教室内上课时,不得在门外大声讲话,喧哗,不得敲门,推门,更不得随意出入,,取物.

7禁止喧哗.私人的书籍,用具不应留在教室内.8,保持教室的清洁卫生,不乱扔纸屑,不随地吐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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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

2006年12月25日

(2007年12月修订)

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

关于教学大纲和教材(讲义)选用的若干规定

一、教学大纲

1,各院系根据人才培养要求,选用合适的教学大纲.也可根据教学需要和学校实际,组织教师编写教学大纲,经集体讨论确定,有关院长(系主任)批准执行.

2,教学大纲应明确规定本课程的教学目的与要求,教学内容及其广度和深度,学时分配,教学形式,教材,主要参考书目和讨论题目.

3,应按教学大纲的要求组织教学,检验教学,考核学习成绩.

二、教材选用原则

1,选用的教材应体现科学性,先进性和适用性的有机统一.能反映本学科国内外科学研究和教学研究的先进成果,正确阐述本学科的科学理论,完整表达课程应包含的知识,结构严谨,理论联系实际,具有学科发展上的先进性和教学上的适用性.

2,选用的教材应符合本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和课程教学的要求以及学生的实际情况,取材合适,深度适宜,份量恰当,符合认知规律,富有启发性,有利于激发学生学习兴趣,有利于学生知识,能力和素质的培养.

3,选用的教材应文字精练,语言流畅,文图配合恰当,图表清晰准确,符号,计量单位符合国家标准,加工,设计,印刷,装帧水平高,合理.

4,优先选用近3年出版的高质量教材.如教育部"面向21世纪课程教材",普通高等教育"十五"国家规划教材,部省级规划教材和重点教材,教育主管部门或教学指导委员会推荐的优秀教材.

三、教材选用程序

1,每年5月下旬至6月上旬为预订本年度秋季用教材时间,11月下旬至12月上旬为预订次年度春季用教材时间(具体时间见有关通知).

2,教材的选用由院长(系主任)召开教师会议研究决定.预订教材须各学院院长(系主任)签字负责.未经院(系)批准使用的教材,不得强行要求学生购写.

3,有的课程没有合适教材,可自编讲义.

四、讲义的编审

1,按教学计划的规定,自编校内教学用书统称讲义.讲义编写应在院(系)领导下进行,列入各院(系)讲义编写年度计划.编写前由主编提出书面申请,并附编写大纲,填写《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讲义编印申请表》,经教研室或课程组审核同意,送交院(系)审批,并报教务处审核批准.

2,讲义的编写应符合下列要求:

(1)讲义内容应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

(2)以该课程在培养计划中的地位和作用为依据,在符合教学大纲和教学要求的前提下确定内容的深度和广度,力求具有自己的特色.选修课讲义的内容应该根据教学要求和编者本人研究的专长确定.

(3)在保证本学科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基础上,根据该门课程的特点和性质,反映该领域的最新成就,适当介绍不同学派和学术观点,以利于拓宽学生知识面.

(4)贯彻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和"少而精"的原则,以利于培养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5)在内容的安排上应注意相关课程之间的配合和衔接,避免相互脱节和不必要的重复.

(6)做到文字精炼,通顺,说理透彻,便于学生自学,图表应清晰,准确,计算单位要采用标准的国际单位制,名词,术语,符号应符合国家统一规定,若目前尚无统一规定则采用习惯用法.

(7)各实践环节的讲义均应符合教学大纲要求,并充分体现现代化科学实验技术和实践方法,有利于学生提高应用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有利于巩固基础理论,使学生获得实践技能和科学研究方法的训练.

2,集体编写的讲义要设主编.个人编着讲义应以个人署名.讲义的编者,特别是主编必须由教学效果好,有较高学术水平和丰富实践经验的教师担任,或者由具有上述不同特长的教师集体进行编写.每种讲义的编者一般不超过五人,主编负责对全书进行修改和统稿,并有权选定参编人员.

3,讲义主编与参编均应写进讲义的前言.实验指导书,习题集,课程设计指导书要经教研室或课程组集体审阅.

4,各单位要充分注意校内同行教师间的合作,编者应争取同行支持,对所编的讲义应共同使用.对于只有一人讲授和只供一个班(或30人以下)开课的讲义应从严控制和审核,确保讲义质量和提高办学效益.


5,理论性较强的课程,讲义的实际文稿字数一般应控制在1500字/每学时以内,对篇幅过大的讲义应从严审核.

五、讲义的印刷

1,自编讲义按学期制订印刷计划.自编讲义由教研室审查,系主任批准送教材科核定印刷份数,交指定印刷部门印刷.已列入编写计划的讲义应按期编写完成,提前三个月组织印刷.

2,合理核算讲义的印刷费,尽量减少成本.供应给学生的讲义,核收成本费.

六、日常管理

1,教材科和各院系负责教材(讲义)的管理工作.各院(系)应加强对教材选用工作的领导,从提高教学质量的高度,努力选用高质量的教材.所有课程的任课教师不得在课堂上向学生出售教材.

2,教务处和各院(系)应加强对教材建设与管理工作的研究,及时组织对教材(讲义)的和信息反馈,开展教材评价和评优工作,进一步推进教材选用管理的制度化,科学化和现代化.

3,各院系选用的教材(讲义),不得因更换任课教师等原因而拒用.

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

2006年12月25日

(2007年12月修订)

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

成绩考核管理暂行条例

(修订本)

第一章考核目的,方法和组织领导

第一条考核目的客观地检查与评价学生对教学内容的掌握程度以及应用与创新能力考可闭卷,开卷笔试,口试等考试方,由开课院(系)根据该课程的特点确定."基本概念,基本方法,基本技能"的考核,有利于培养能力(技能)强,素质好的应用人才,有利于培养学生创造性的思维能力.

1.试卷命题人和试卷审核人由各院(系)负责人确定.笔试课程,应按同一标准拟出A,B两套试卷和相应的标准(或参考性)答案,评分标准,A,B两套试题不能有相同题目.采用其他考核方式的课程,可根据课程性质和要求确定命题方法,没有试卷的课程必须有考试题签,题签采用A4纸打印,具体格式,内容由各院(系)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统一编排.

采用闭卷考试的课程,试题中考核学生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内容,应用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的内容,创造性思维的内容等所占比例由各院(系)确定.

采用开卷考试的课程,试卷命题应侧重综合性题目,注重对学生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和创造性思维的考核.开卷考试的试题答案不应含有可从教材或其它允许携带的资料上直接抄录的内容.

2.试题的难度要恰当,份量要适中.一般应有基本题和一定比例的提高题.试题的措词要严谨明确,避免引起多义,歧义或误解的情况出现.试题之间不得有相互提示的现象,同一份试卷中不应当出现重复的内容,不得有不加任何改动直接选用近三年已在同类考试中用过的试题.

3.在期末考试期间尤其是命题之后,各门课程不能划定考试范围和重点.

4.试卷命题工作完成后,试卷命题人在试卷命题审核单"命题人"一栏签名,并将试卷(电子文档),标准(或参考性)答案和评分标准,试卷命题审核单交试卷审核人.

试卷审核人对所审核的试卷有异议,应与试卷命题人协商解决.对不符合要求的试卷,试卷命题人应重新进行命题.

试卷审核通过后,由试卷审核人在试卷命题审核单"审核人"一栏签名,并将审核后的试卷(电子文档)和标准(或参考性)答案,评分标准密封后,与试卷审核单一起交院(系)教务秘书.教务秘书按要求填写试卷命题审核单的内容.

考试使用A卷或B卷由院(系)负责人确定.

5.各院(系)要有计划地进行题库建设,提高命题质量.

6.学校依据考试命题审查工作评估标准,不定期对试卷进行抽查,并公布抽查结果.

第六条试卷印刷和保管课程考核两周前,各院(系)教务秘书将试卷送教务处指定印刷点进行印制,未经审查签字的试卷不得付印.试卷的保管和印刷要认真执行试卷保密的有关规定.

1.根据参加考试的学生人数印制足够的试卷.印刷时,应认真校对,保证不出现差错.

2.试卷统一采用8开纸印刷,试卷格式统一使用学校制定的标准格式.

理论课考试的试卷卷面上要注明"开卷"或"闭卷"字样,设有院系,专业,年级,姓名,学号,分数栏和题首分,得分栏.试卷卷面应留有充分的答题空白位置.除文科类课程因论述题较多可采用试题,答题纸分开的办法外,其它课程原则上不单独使用答题纸.

3.试卷印刷中出现的废卷必须当场销毁.试卷印刷完毕后,由印刷点负责试卷的包装,密封,并通知各院(系)派专人领取试卷.对于已印刷但未领取的试卷由印刷点指定专人保管.

4.试卷管理工作,由各院(系)教务秘书负责.试卷保管应设立专门的试卷柜.如果印刷时没有按考场封装,考试前由教务秘书,主考教师共同对试卷按考场分发密封.在考试前已拆封的试卷按作废处理.

5.试卷命题人,试卷审核人和接触试卷的其他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泄漏试题内容.若在命题,审题,印刷,领取和保管试卷过程中出现泄题或变相泄题情况,有关的院(系)应立即报教务处并迅速采取适当补救措施,保证试题的保密性和考试的公正性.

第三章考试日程与管理

第七条考试日程的编制

1.教务处2.各院(系)自行安排的课程考试,应与教务处统排的考试时间错开.在时间排序上,统排考试课程优先.

两周各院(系)填报课程考试安排表,教务处考试一旦确定并上网公布后,因故考试,院(系)应至少提前一天向教务处报告,并说明的理由.

考试考场座位:非阶梯教室,考生左右间隔两个座位,阶梯教室,除左右间隔两个座位外,前后还须间隔一排空位.

考场学生持《学生证》进入考场,按的座位就坐,考试中途不得擅自挪动座位.《学生证》放在桌角.凡遗失《学生证》者须由院(系)开具证明,并注明学号,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学生迟到分钟及以上者,不得参加考试,该课程作旷考论处.除考试必需的文具用品外,学生不得携带其他物品.手机不得随身携带呼机,手提电脑和草稿纸.闭卷考试时,学生应于发卷前将书包等物品集中放置.

学生拿到试卷后,应先写上班级,姓名,然后答题.考试开始时,如试题字迹不清,学生可举手询问.考试结束时,学生必须立即停止答卷,试题,卷,,退出考场.

第四章监考工作

第十一条监考人员安排监考人员由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组成,并必须佩戴监考标志.考试两周前,各院(系)监考.每个考场安排2监考人员

第十三条考场巡视考生所在的院(系)除教务秘书外,至少应有一位负责人亲临考场巡视,处理有关考试的事件.全校公共课考试时,开课院(系)分管领导及教务秘书必须提前15分钟到达考场巡视,协助监考教师做好考试工作.

考试期间,学校组织考场巡视人员按照本条例的规定和学校考试考场管理评估的要求,对各院(系)的考试情况进行巡视和随机抽查评估,并公布评估结果.

第五章试卷评阅与存档

第十四条考试成绩采用百分制五记分制与百分制的换算办法,优秀(A)为90-100,良(B)为80-89,中(C)为70-79,及格(D)为60-69,不及格(E)为59分以下.

第十五条试卷评阅各院(系)按评分标准组织试卷的评阅工作(包括指定试卷评阅人和试卷复核人等).平行班级开设的课程,应采取流水作业的方式,集中评阅试卷.学生考核成绩的分布统计应尽量做到近似正态分布,试卷的优秀率一般不应超过20%.

1.试卷评阅人必须用红笔评阅试卷.在答卷错误处打"×",并标明扣除的分数.试卷分数如有修改,需要试卷评阅人在修改处签名.

每一大题前面的得分栏内,应标明该题的总得分.试卷评阅人批阅完试卷后,应将每一题的得分及时登记在试卷头的表格中,并在"评卷人"一栏签名.

2.教师必须严格按照评分标准评阅试卷,发现学生考试试卷雷同现象,应移交院(系)及教务处处理.

3.课程考核结束一周内,任课教师必须将评阅完的学生试卷,标准(或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交院(系)教务秘书.

4.各院(系)在试卷评阅工作结束后组织对试卷质量,评阅情况及成绩登记情况进行检查.

第十六条成绩分析报告评卷结束后,任课教师按教学班级如实对学生考核结果和答卷情况进行总结和分析,填写课程考核成绩分析报告,在规定时间内交院(系)教务秘书.

第十七条试卷保管与检查各院(系)和任课教师对学生的试卷要认真保管,不能丢失,损坏.各院(系)将每学期的空白试卷(每门课程一份)装订成册,长期保存.各院(系)教务秘书负责将评阅后的试卷(含答案和评分标准)以及学生考试成绩分析报告,监考记录单,按考试科目装订后保存.平时成绩记分册由任课教师签字后交院(系)存档.

教务处和督导室应随时检查各院(系)的试卷,成绩单,成绩分析报告等.

第六章成绩管理

第十八条成绩保管学生的成绩学生所在院(系)的教务必须在收齐学生成绩将学生学期成绩及时通知学生本人.学生在接到成绩通知后,如对某门课程的成绩有疑问,可提出查卷申请经课程负责人同意院(系)分管教学工作负责人批准,由课程负责人代为查阅试卷.查阅人将查询结果反馈给院(系)和学生.如果成绩评定或登录有错误,应予纠正.任何人不得借查询擅自更改学生成绩.

第八章补考,学业警示,留级,退学,毕业,结业

第二十六条补考,重修

1.必修课考核不及格的,只允许补考2次.第一次补考在下一学期开学一个月内进行,第二次补考在毕业前进行.

2.选修课考核不及格不实施补考,可以改选其他课程或者重修.

3.课程重修是指通过重新修读或自学等途径,参加本专业下一年级该门课程的考试,合格者获得该课程学分.必修课不及格不实施重修.因缺课超过三分之一不能参加考试的学生,只能通过重修获得考试资格.

4.补考或考核不及格重修者成绩达到及格标准以上的,一律以60分记.

5.每次参加补考或重修考试的课程不能超过4门.

第二十七条学业警示学业警示是对学生课程学习的一种提醒和督促.一学年累计超过4门课程没有获得学分者,给予学业警示.在下学年初由院(系)签发"学业警示通知书",报教务处备案,并通知学生和学生家长,督促学生努力学习.

第二十八条留级每学年结束时,修读的课程累计有30学分及其以上不及格者,经院(系)提出意见,学校批准,予以留级.留级期间已取得的学分有效.如果不留级继续学习,不授予学士学位.

第二十九条退学达到下列情况之一者,须退学(如果要求继续学习按结业处理):

1.平均每学年所获得学分不足15学分者,经院(系)提出意见,学校批准,予以退学(第一学年给予退学警示,不退学).

2.留级达到两次者.

第三十条毕业与结业

1.四年内学生达到教学计划规定的要求,修满本专业毕业所需学分,符合《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学籍管理办法》的规定,准予毕业.

2.四年级结束时,没有达到教学计划规定要求,按结业处理,发给结业证书离校.

所获学分达到教学计划总学分数90%及其以上者可在离校半年后一年内,对教学计划规定的不及格课程向院(系)申请补考,经院系同意,学校批准后可以补考.补考及格后,修满毕业所需学分并达到教学计划规定的要求,符合《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学籍管理办法》的规定,换发书.逾期不补考或补考不及格者,不再补考.

3.四年级结束时,延长一年能达到毕业条件者,经本人申请,院(系)同意,学校批准,可以延长一年学习期限,修满毕业所需学分并达到教学计划规定的要求,符合《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学籍管理办法》的规定,准予毕业.仍没有达到毕业要求者,发给结业证书.

第三十一条不及格课程门数计算办法

1.按学期进行考核的课程,每学期按一门课程计算.单独进行考核实践教学环节按一门课程计算.2.提前修读的课程,专业任选课,辅修课,不计入不及格课程门数在考试命题与,考试安排,考场管理,试卷评阅与成绩管理工作中出现违反本条例,造成不良后果的情况,按《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条例》相应条款作教学事故论处.

遗失《学生证》者须由院(系)开具证明,并注明学号.,退出考场一,忠于职守,认真负责,保证考试顺利进行.提前15分钟到考场,检查学生的有关是否与本人相符,调整并检查学生座次.把学生的书籍,笔记,纸张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清理好集中存放,向学生宣读《考场规则》,按分发试卷四,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考场.在考场不得吸烟,不得聊天看报刊书籍和兼做其他工作关闭通讯工具,集中精力监考.五,严格考场纪律对者不得姑息迁就,更不能徇私情对有动机的学生要立即警告,警告仍不听者,按论处.发现有,夹(携)带小抄,未经允许带书或笔记,互换答卷,传递答案,偷看书籍,偷看笔记或他人试卷等现象,要立即指明其行为,并在考场情况表上作好记录.六,试卷但.七,有权制止与考试无关的人员进入考场.八,严格掌握答题时间.考试结束前10分钟应提示考生,到终止时间,立即考生停止答题.未经允许不得随意拖延考试时间.九,负责收取和整理好学生的考卷,清点无误后按规定装好,交评卷教师或有关工作人员.

十,不负责任,监考不严,暗示答案,庇护放任,怂恿学生者,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一、本办法所指的考试,是指我校普通本科生按教学计划规定所修的课程考试,不包括国家考试.

二、凡参与命题的教师及接触试卷印刷,保管等工作的人员都有保守试卷秘密的义务和责任.

三,各门课程考试试卷命题前,各院(系)要与命题人员签订保密责任书,对命题人员应当履行的保密义务和责任作出明确规定.命题人和审核人对试卷和答案进行密封,其他人不得接触到试卷内容.

四、试卷命题不得直接选用近三年已在同类考试中使用过的试题内容.

五,命题工作结束后,考试原始试题载体由命题负责人保管,命题过程中的草稿等文字材料,要即刻进行销毁.凡在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上进行命题时,均应采取断网操作,对于考前所出试题的存储载体(包括计算机硬盘,软盘,活动硬盘,U盘及光盘)采取加密存储,严禁将所出试题与其他课件混存,确保考试试题的安全保密.

六、试卷如果需要试做,试做的工作应由在该学期不承担本课程教学任务的教师完成,严禁请学生怎样写.

七、试卷的印制按以下程序进行:

1.课程考核前,命题责任人或教务秘书将经批准的待印制的试卷送交学校教务处指定的印制单位印制,

2.印制单位指定专人印制清样.清样经命题责任人当场审核,校对无误后,由印位负责保密的工作人员当场填写印刷工单(试卷印刷接受单)并签字,

3.试卷清样的电脑资料由命题责任人当场删除.印刷过程中产生的废卷应专门存放,严格保密,事后及时销毁.试卷印刷完毕后,印制单位应立即将试卷进行清点,放置文件保密柜内.

各院(系)及任课教师不得以任何名义到学校非指定的试卷印位印制试卷.

八,印制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存储试卷资料.

九,试卷印制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无直系亲属参加当次考试,

2.严格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定点印位的安全保密制度,

3.身体健康.

十,试卷印制完毕后,印位按命题责任人或教务秘书的要求移交试卷.

十一,在试卷的收取,印制,移交的整个流程中,送印方和承印方必须认真填写《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试卷印制流程登记表》.

十二,课程考试时,每个考场发多少试卷必须回收多少试卷.批改后的试卷,按各专业班装订成册存查,由各院系负责保存,学生毕业一年后,经院(系)分管教学的领导批准后销毁.

十三,试卷印位资格的确认,由学校教务处审定.

十四,凡违反上述规定的,按国家和学校有关保密规定,视情节轻重,追究其当事人的责任.

十五,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试卷印制流程登记表》

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

2006年12月25日(2007年12月修订)

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

关于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若干规定

毕业论文(设计)

1,毕业论文(设计)应以培养学生的独立工作能力,开发创造能力为目的,兼顾所学知识的巩固,应用和扩大.综合运用本学科的基本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提高分析与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初步科学研究因材施教的,不要一刀切.在保证基本教学要求的前提下,可以做论文或理论专着的评释,使学生受到初步的科学研究的基本训练,可以做专题试验,让学生获得解决某个的锻炼.

按教学要求完成毕业论文(设计)是本科生获得学士学位的必要条件各院(系)务必精心组织,加强指导,出人才,出成果,争取优良成绩.

恰当的选题是搞好毕业论文(设计)的前提.选应体现"教学,科研,生产与现代文化,经济"相结合的原则.在符合专业基本教学要求的前提下,应结合生产实际,科学研究,现代文化,经济建设的任务进行,以利于培养学生严谨的科学态度和认真负责,一丝不苟的工作精神,也有利于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

2,选中,小型为主论文(设计)的量要适当,应使学生在规定时间内经过努力能基本完成全部内容,或者能有阶段性的成果,既不使学生承担的任务过重,结束时遗留很大的尾巴又不因任务过少,造成学生空闲,以致达不到基本训练的要求.

选应力求与教师的科研任务密切结合.对于某些既带研究生又指导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导师可以把导师——研究生——本科生的研究内容有机贯穿起来,本科生课题可以是研究课题的一部分或一个专题,但应注意分清层次,明确各自的内容.

4,选题应符合培养目标的要求,达到综合训练的目的.在保证基本训练,掌握本学科的基本功的基础上尽可能安排做一些提高性的,拓展性的研究专题.文科类专业学生的毕业论文要有新颖性,有一定的学术性.其选题要社会,经济,文化中的实际问题.理科类专业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要有一定的学术水平,其选题应结合当前的科技,经济发展,积极组织学生走向学科前沿.

确保每个学生一个题目如果确因题目比较大,需要多位学生共同参与的,一定要在内容,要求上有所区别,每个学生要有独立完成的工作内容及相应的要求.

毕业论文(设计)一般应包括工作计划和组织,检索与阅读中外文献资料,方案比较选择,综合分析与计算,方案模拟抽象,实验研究,调查研究,计算机绘图,数据处理,程序开发,总结提高,撰写报告等.根据专业培养目标的不同或课题要求不同,可有所侧重.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正文字数不少于字.

2,毕业论文(设计)摘 要应扼要叙述本设计的主要观点,内容,方法,以及取得的主要成果和结论,应反映整个论文的精华.摘 要(中,英对照)字数300-500字.

毕业论文(设计)统一格式,统一封面选用A4纸打印成文标题采用黑体字,正文内容采用宋体.论文全部结束按要求装订成册,由指导教师给出评语.

1.毕业论文的评阅.论文完成后,院系应指定一名评阅人进行详细评述(包括选题意义,研究成果,问题深度和写作规范性等),同时评阅人应根据《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本科毕业论文成绩评定指标体系》为论文评定出成绩.毕业论文成绩按百分制评定,90—100分为优秀,80—89分为良好,70—79分为中等,60—69分为及格,60分以下为不及格.

评阅人可以是指导教师,也可以是校内外同行专家.

2.毕业论文的答辩

被评阅人评定为优秀的毕业论文,须参加本科毕业论文答辩.各院系可根据情况确定具体的论文答辩时间.

参加答辩的学生必须提交独立完成的毕业论文(设计),做到文字通顺,书写端正,计算准确,绘图清晰.学生在参加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前必须写出一份300—500个词左右的论文摘 要(中,英对照),并提交中文读书报告.答辩前,答辩委员会要专门开会,研究答辩的要求和评分标准.答辩时,除了向学生就课题中的有关问题进行质询外,还考核学生掌握与课题密切相关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的设计及计算方法,实验方法,测试方法情况以及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毕业论文(设计)答辩结束后一周内交院(系)教务.

1.承担毕业论文指导工作的教师应具有讲师(工程师)以上职务,并应具有较高的教学,科研水平和一定的实际经验,工作认真负责.对初次担任指导工作的中,青年教师,院(系)要指派有经验的教师具体帮助指导,并定期检查他们的准备工作和指导工作.课题来自校外有关单位或由于学生人数,课题数目较多而指导力量不足时,可聘请外单位以上的技术人员担任,同时由院(系)指派专人联系,经常了解课题的进展情况,并协助解决课题进行过程中的教学问题.毕业设计阶段正值学生走向工作岗位的前夕,这是对学生进行专业教育,职业道德教育,理想教育,集体主义教育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教育以及培养团队精神的极好时机.指导教师在进行业务指导的同时,关心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教书育人.实验研究,调查研究,方案比较选择,检索与阅读中外文献资料,综合分析,数据处理,总结提高撰写报告各院(系)要严格控制,从严掌握.导师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换.指导教师必须熟悉自己所指导的课题内容,掌握有关资料,并提前做好准备工作.

指导教师要保证有足够的时间与学生直接见面在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