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文一般多少字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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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江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扬州市江都区财政局

扬江人社【2016】79号

关于2016年江都会计中,初级评审的通知

为了充分发挥会计人员的作用,更好地怎么写作于地方经济,满足《会计法》关于"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等相关规定要求,经研究决定,我区拟于2016年11月份组织2016年度扬州市江都区会计中,初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活动,为保证评审质量和评审工作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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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评审对象

凡在我区民营,股份制,独资等非国有或非国有控股经济组织及农村会计岗位上工作,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符合申报条件需要申报评审扬州市江都区会计中,初级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

二、申报条件

1,会计员

中专学校会计类专业(包括会计学,会计电算化,注册会计师专门化,财务管理,审计学和理财学,下同)毕业后,在会计岗位上工作满1年,经考核合格,可申报初定会计员资格.

对"中专学校非会计类专业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或获得成人中等专业学校会计类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4门以上单科结业证书后从事会计工作2年以上,或高中毕业(含各类职校,下同)后从事会计工作3年以上,或初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6年以上"这四种不具备规定学历的人员,必须先参加扬州市江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扬州市江都区财政局联合举办的会计类初级专业知识培训且考试合格后可申报评审会计员资格.

2,助理会计师

大学本科会计类专业毕业后在会计岗位上工作满1年,大学专科会计类专业毕业后在会计岗位上工作满3年,中专会计类专业毕业后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以上,可申报初定助理会计师资格.

高中及以上非本专业毕业人员从事会计工作满8年,受聘会计员3年以上,并参加扬州市江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扬州市江都区财政局联合举办的会计类初级专业知识培训且考试合格证的,可申报评审助理会计师资格.

3,会计师

(1)较系统地掌握财会基本理论和业务知识.

(2)能系统掌握并灵活运用会计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熟悉会计的国内外现状及发展趋势.

(3)具有一定的财务会计工作经验,能担负一个单位或一个部门或一个系统某个方面的财务会计工作,并取得成绩.

(4)能够指导本单位会计人员处理经济业务事项,解答各种业务问题.

(5)获得会计类硕士学位或取得会计类第二学士学位后在会计岗位工作满1年,经考核合格,可申报初定会计师资格.

取得助理会计师资格并受聘3年以上且申报职称前一年底前已取得会计类大学本科,大学专科学历的,可申报评审会计师资格.

会计类专业大学本科毕业后工作满5年或会计类专业大学专科毕业后工作满7年,非个人原因尚未取得助理会计师资格的,经单位出具非个人原因证明后,可直接申报评审会计师资格.

中专毕业后从事会计工作满10年,高中毕业后从事会计工作满12年,且受聘助理会计师4年以上,并参加扬州市江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扬州市江都区财政局联合举办的会计类中级专业知识培训且考试合格的,或取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会计类专业证书(含成人大学专科会计类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6门以上单科结业证书)的,可申报评审会计师资格.

4,破格条件

确有真才实学,任现职期间成绩显着,可突破规定的学历或资历限制.

(1)高中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5年以上(或中专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2年以上),已参加扬州市江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扬州市江都区财政局联合举办的会计类中级专业知识培训合格的,受聘助理会计师职务不满4年的,如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破格申报评审会计师资格.

①获得江都区级(下同)(含)以上表彰的学科带头人.

②获得市级(含)以上授予"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优秀企业家","劳动模范","优秀科技拔尖人才"或相同级别的荣誉称号者.

③市级(含)科技进步四等奖以上的获得者(集体项目前5名).

④在市级(含)以上专业技术交流会或专业技术刊物上交流,发表过3篇以上有价值的专业论文.

⑤在主持或组织专业技术创新,改造以及新技术的推广,应用或推行科学管理方法(如ISO9000标准,TQC活动等),取得显着成绩,在同行业中推广或受到上级主管部门的表彰与认可.

⑥单位利税连续三年(申报中级职务的前三年)300万元(有权部门的证明,下同)以上的主要负责人,利税连续五年(申报中级职务前五年)300万元以上的负责人.

(2)对申报评审助理会计师资格的人员原则上不再实行学历破格.达不到规定学历的人员必须参加扬州市江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扬州市江都区财政局联合举办的会计类初级专业知识培训且考试合格,方可申报评审,对实行资历破格的人员,按破格申报会计师的同等条件降一个档次执行.

(3)对破格晋升的,其任期内考核至少一次为优秀等次,职龄一般只能提前1—2年,成绩特别突出的,并符合上述破格条件两条以上者,经扬州市江都区职称办考核同意可不受此限制.


三、报送材料要求

(一)符合初定条件的需提供下列资料:

1.《初定专业技术资格呈报表》(一式二份),

2.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全国职称计算机合格证或江苏省(江都市)信息化素质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取得计算机专业大专学历除外),

5.需提供一门在"扬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218.91.155.2/"上学习并考核通过的公需科目rc.jd./zck右边"表格下载"栏公布的固定格式,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到jdzcb@sina.信箱).

(二)符合评审条件的需要提供下列资料:

1.《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一式二份,

2.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聘书和继续教育证书(申报中级的每年需72学时,初级的需40学时.继续教育学时中必须含一门在"扬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218.91.155.2/"上学习并考核通过的公需科目

3.不具备规定学历的需提供专业知识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属非个人原因大专毕业未取得助理会计师职称现直接申报会计师资格的,单位必须提供非个人原因的证明.

5.信息化素质培训考核合格证(职称计算机)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晋升前近三年的《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表》各一份,用A4纸正反打印.

7.任现职以来的专业技术工作总结一份,总结应包括下列五个部分:①个人简历,②参加过何种再教育(培训,进修,学习)及目前的学识水平,③主要工作业绩(详细列举所从事的岗位,并在此岗位上取得哪些成绩,或参与重大政策的制定,项目的研究决策,或本人给企业所创造的效益,突出本人所起作用或担任的职务等)及考核评比奖励情况,④论文,论着等作品情况(如发表的请列出发表的时间,刊物名称,期刊号及论文题目,如是交流的请列出交流的时间,地点,会议名称并注明是独着还是合着),⑤申报理由,即:对照评审申报条件符合哪几条,破格晋升的人员还需要逐条写出破格晋升的理由,并附上具体旁证材料.

8.任现职以来完成的专业技术论文或专题技术总结两篇以上(申报初级的论文字数不得少于1000字,申报评审中级职称的论文字数不得少于1500字,如是发表的文章需复印刊物的封面,目录,文章和封底,如是交流的请组织单位盖章附说明).

9.任现职以来能证明自己工作实绩的业绩材料附件(提供有代表性的或能体现自己水平能力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所承揽的账务报表,财务分析报告或对某一重大财务项目处理办法等,所附资料必须要有本人签名,没有签名的需单位在提供的资料上说明盖章,提供的材料必须是第7条第③点中反映的业绩).

10.破格晋升人员须附"破格晋升报告"并注明符合破格条件中的哪一条及相关证明材料.

11.《职称申报人员信息采集表》(按扬州市江都区职称资讯网rc.jd./zck右边"表格下载"栏公布的固定格式,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到jdzcb@sina.信箱).

12.评审材料一人一袋,并按照下列顺序装订成册,第2-6项装成第一分册,第7-10项装成第二分册,每册的各个大项用彩色纸做分色.材料袋封面请贴《评审材料登记表》.

13.上报的材料及复印件,单位审核人要签名,盖单位公章.对审查不严,弄虚作检测的申报材料,如评审通过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评审资格,并追究单位及相关人的责任.

14.《初定专业技术资格呈报表》《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年度考核表》《职称申报人员信息采集表》《评审材料登记表》均可通过江都区职称资讯网(rc.jd./zck)右边"表格下载"栏下载.

四、材料报送时间,地点,咨询

报送时间:2016年11月19--30日(节检测日除外),

报送地点:江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江都区浦江路85号原劳动保障局院内南小二层楼的二楼东),

咨询:区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80804255,区财政局会计科:86551910.

五、专业知识培训报名时间,地点,联系

凡申报评审江都区中,初级会计职称的人员中不具备本专业规定学历的,必须参加相关知识培训并考试合格后方可申报,具体报名时间,地点为:

报名时间:2016年9月1-15日(节检测不休息),

报名地点:江都市商业学校二楼(工农路19号龙都广场对面巷内),

联系:86861074.

特此通知

扬州市江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扬州市江都区财政局

二〇一二年八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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