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台科技大学「2016年度第二期日本交流协会奖学金(短期交换留学生)」推荐办法
国际暨两岸事务处公告2016/5/9
申请对象:2019年9月至2016年1月期间内赴日短期留学之同学,留学期间为3个月至1年未满,需前往与本校签署学生交流之日本姐妹校,已为日本各大学所承认之交换学生,且成绩需符合日本交流协会之规定者.
奖学金资讯:请见附件申请简章(本公告第3页~第5页):
2016年度(财)日本交流协会奖学金「短期交换留学生」申请简章.
附注:以上内容均由此日本交流协会网站下载转贴.
校内推荐程序与原则:
从2016年9月至2016年1月期间内赴日本短期留学海外研习生或交换留学生中,各姊妹校各遴选推荐一位符合资格之同学.
前一学年度(101学年度)之在校「成绩评价系数」为2.30以上者,各姊妹校以「成绩评价系数」最高者优先推荐,若海研生与交换生同分时,优先推荐海研生.(因海研生必须出国研习方能毕业)
若接受本校推荐後,经录取者,不得再申请校内奖学金.
有意提出申请者,请先计算自己的成绩系数,并於5月27日(星期一)17:00前,缴交全学年的成绩单及自行计算之成绩系数至国际事务处庄秀文(L栋001).
校内审查结果,预计於5月29日(星期三),公告於学校首页并以电子邮件及个别通知通过初选的学生本人.
通过初审者请准备个人所需的申请资料(参考招生简章的10,申请文件提出「(1)交换学生申请文件的资料」之外,「个人推荐信(表格3)」(请申请者找自己的专任老师填写),上述文件均可於交流协会网站上下载表格.
通过初审者请务必於6月6日(四)前缴交至国际事务处庄秀文(L001)收.
校内收件截止後,将统一由校方向交流协会提出申请书.
附注:计算成绩系数的方法,请详读下页的附件.检测设目前为大学三年级,请计算二年级一整年的成绩,如果是研究所一年级,请计算一年级上学期的成绩.符合资格者,列入初选名单之中,并e-mail告知,有
国际暨两岸事务处
庄秀文06-253-3131#1601
wentsuyotoma@mail.stust.edu.tw
[附件]
成绩评价系数计算方法
请依据下列对照表找出「成绩点数」,再依照计算方式算出成绩评价系数(请四舍五入到小数点第二位).
成绩点数对照表成绩类型一100~90分89~80分79~70分69~60分59分以下成绩类型二SABCF成绩类型三ABCDF成绩点数换算33210计算方式
(各必选修科目的成绩点数×学分数)的总和
所有学分数
※没有采用学分制的科目(如体育或军训等必选修科目),以一个学分数计算.
成绩评价系数换算方式
例如推荐学生为大学三年级:
则所需换算成绩为大学二年级全学年度成绩
科目学分数成绩日文280英文394体育078国际关系492电子机概论473经营理论365经济学4881.由成绩对照表的类型确认成绩点数.→此例确认为成绩类型一
2.成绩换算
日文成绩为80分,成绩点数为「3」
日文3(成绩点数)×2(学分数)等于6①
以下相同方式换算
英文3(成绩点数)×3(学分数)等于9②
体育2(成绩点数)×1等于2③
※没有采用学分制的科目(如体育或军训等必选修科目),以一个学分数计算
国际关系3(成绩点数)×4(学分数)等于12④
电子机概算2(成绩点数)×4(学分数)等于8⑤
经营理论1(成绩点数)×3(学分数)等于3⑥
经济学3(成绩点数)×4(学分数)等于12⑦
①+②+③+④+⑤+⑥+⑦等于52
52÷所有学分数(此例所有学分数为21)等于2.4761
成绩评价系数等于2.48(四舍五入到小数点第二位)
2016年度第二期日本交流协会短期交换留学生奖学金申请简章
〈一般领域日本研究领域〉
公益财团法人日本交流协会
2016年5月3日
宗旨
目前台湾各大专院校和日本的大学签订学生交流协议,派遣在校学生赴日进行短期交换留
学.本协会就是希望透过支援台湾的交换留学生,进一步拓展日台留学生交流,提昇双方教
育和研究水准,以增进彼此相互了解和亲善友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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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日本研究领域正是为了促进在台之日本研究,主要支援从事以社会科学为主之日本研
究,现正撰写以日本为研究对象之毕业论文,并希望取得学位之学生.
2,对象
(1)一般领域
①未满30岁.(1983年4月2日以後出生者)
②从申请截止日开始至奖学金支领期间结束,都必须是大专院校正规课程之在学学生.(仅限
大学部及硕士班学生申请)(注1)
③开始赴日留学时,不得为延毕学生.
④未来希望留日取得学位者(不限将来留学学校是否为此次交换大学).
注1.只受理大学一~三年级和研究所一年级学生申请.针对正规修业年限(非延毕生),学校
另有规定者,请附上证明资料.(例如:医学院或修双学系者)
(2)日本研究领域
①未满35岁.(1978年4月2日以後出生者)
②从申请截止日开始至奖学金支领期间结束,都必须是硕士班或博士班之在学学生.(注2)
③从事以社会科学为主之日本研究,现正撰写以日本为研究对象之毕业论文,并希望取得学位
之学生.
注2.第一期和第二期都只受理硕士班二年级以上或博士班二年级以上之学生申请.
3,申请者之资格和条件
(1)台湾籍之在学学生.
(2)预定在2016年9月~2016年1月之间,开始赴日留学之学生.
(3)留学期间为三个月以上,一年以内之学生.
(4)基於学生交换协议,已为日方交换大学所承认之交换留学生.(注1)
(5)在校成绩优良,且前一年度之在校「成绩评价系数」(请参考附件1)为2.30以上者.(注2)
(6)结束日本交换留学後,回原就读大学继续学业或取得学位者.
(7)本奖学金支领期间,不得重复领取其他机关团体之留日奖学金.(注3)
(8)从申请截止日往前追溯六个月起,持续居住台湾之学生.因海外旅游等因素,曾短期离台
者不在此限.
注1申请本项奖学金时,尚未决定日方交换大学者,得以保留其合格资格,待决定後才能成
为最终合格者并取得奖学金.一旦确定交换大学,请立即将「10,申请所需资料和申请方
法(1)-⑤」所规定之文件寄交本协会台北事务所文化室.
注2若无前一年度成绩时,可利用推荐时间点之前一学期成绩来计算.无法以「成绩评价系
数」来表示时,请在「10,申请所需资料和申请方法(1)-③」〔表格3〕内,填写可将「成
绩评价系数」评断为2.30以上之理由.
(硕士一年级者,以大四成绩来计算.大学曾留级延毕者,则以大学毕业前二年之成绩来
综合计算.)
注3至於其他单位补助,若属三万元内之赴日交通费用,则不视为上述(7)之重覆领取.
4,各大专院校之推荐人数
各校可依据毎份学生交换协议,推荐一般领域及日本研究领域各1名,即共2名学生.
5,申请流程
①申请开始日期:2016年5月3日(周五)
②申请截止日期:2016年6月14日(周五)【以邮戳为凭】
有关申请方法请参阅「10,申请所需资料和申请方法」.
③「申请编号」:预定2016年7月1日(周一)寄发.
※将「申请编号」寄给申请者和该推荐学校.
※寄发一周後,仍未接获通知者,请来电査询编号.
④合格通知:2016年7月中旬(预定)
关於合格通知方法,请参閲「12,合格通知」.
6,预定録取人数
(1)一般领域:约44名
(2)日本研究领域:约6名
7,奨学金内容
毎月奖学金80,000日币
8,奖学金支领期间
一般领域和日本领域之硕士班学生从留学开始日起,最多可申请六个月奖学金.(但支付期间
只限於该年度内)
日本领域之博士班学生则从留学开始日起,最多可申请一年的奖学金.
9,甄选方式
由学校统一提出申请.本协会将依据各校提出之申请资料等,进行书面审核後决定合格者.
10,申请所需资料和申请方法
(1)由交换生准备之申请文件
①2016年度第二期日本交流协会短期留学生奖学金申请书[表格1]一份(注1)
②在学大学(研究所)所发行之最近3个月内个人成绩证明一份
Ⅰ大学部学生必须缴交大一至目前之全部成绩证明.
Ⅱ一般领域之硕士生必须缴纳大学全部成绩证明和硕士班全部成绩证明.
Ⅲ日本领域之硕士生必须缴交硕士班全部成绩证明,博士生缴交博士班全部成绩证明即
可.
③2016年度第二期日本交流协会短期交换留学生奖学金个人推荐书〔表格3〕一份(注2)
④回邮明信片一张
※寄发「申请编号」用,请事先填妥收件人(交换学生)姓名,住址等.
⑤日方交换大学或交换系所之入学许可书(受入证明亦可)影本一份.教授个人同意书或电子
邮件等,概不受理.(注3)
⑥上述①~⑤之影本各一份
⑦日本研究相关资料(限申请日本研究领域者提出)
※硕士班学生:有关日本研究之研究计画书(用英文或日文书写)二份
※博士班学生:有关日本研究之已完成研究成果(例如:硕士论文等)二份
注1.申请书〔表格1〕之①~⑥(或到⑦),请用日文或英文填写.
注2.推荐函可用中文,日文或英文书写.使用中文者,请附上日文或英文翻译.
注3.①无法立即提出入学许可书者,请日後补件.
虽然不影响成绩审查,但还是请就学大学与日本方面的留学大学联络,请求在交换留
学开始2周前尽速发行入学许可,以利学生将文件缴交本协会.如果逾期,可能造成
开始留学的第1个月无法顺利领取奖学金,必须延至隔月领取2个月份奖学金的情况
发生.
②许可书上没有详载留学许可期间者,请另外检附载有留学期间之资料,以供参考.
(2)由校方准备之申请文件
①2016年度第二期日本交流协会短期交换留学生奖学金推荐名单〔表格2-1〕,〔表格2-2〕
一份
②留学生交换协议书影本一份
③上述①~②之影本各一份
→请校方备妥上述(1)学生准备文件和(2)校方准备文件後,统一由校方寄到本协会台北事务所文
化室(寄送地址请参考「16,奖学金申请及洽询联络」).
※1请使用本协会公告之申请表格,切勿任意更改其内容样式和大小.
※2上述之各项申请文件,一概不予归还.
※3请用挂号邮寄申请资料,自行送达者不予受理.
11,申请编号
申请编号寄发一周後,仍未接获通知者,请来电洽询.
12,合格通知
合格者之放榜日期,将於寄发申请编号时一并告知.放榜时,除了在本协会台北事务所网页
公布合格者申请编号外,将针对已缴齐所有申请文件之合格者寄发合格通知书(未缴齐者暂缓
寄发).另外,也会将「学生合格与否名单」寄发申请学校.针对不合格者,将不另行通知.
※一律不接受査询合格与否.
13,奖学金支付方式
将透过日方交换大学来支付奖学金.
14,缴交留学状况报告书
留学结束後三个月内,学生必须将「日本交流协会短期交换留学生奖学金留学状况报告书」
〔表格5〕提交校内之奖学金承办单位.请校方在系所主任写完评语後,以公文方式寄回本协
会台北事务所文化室.
日本研究领域之奖学金支领者,必须在修完硕士或博士课程时,将论文题目报告本协会,
并提交硕士或博士课程结业(毕业)证书影印本一份.
15,谢絶采用
合格者名单公布後,因事由而放弃领取奖学金时,由学校填写谢絶采用书〔表格4〕,并附上
学生本人提出之理由书,以公文方式寄至本协会台北事务所文化室.
16,奖学金申请及洽询联络
公益财团法人日本交流协会台北事务所文化室
10547台北市庆城街28号
TEL:(02)2713-8000内线24102411
FAX:(02)2713-0541
E-mail:info@mail.japan-taipei.
奖学金申请简章和各项申请表格等,可至本协会台北事务所网站下载.
(公财)日本交流协会台北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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