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想政治教育文题目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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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大学委员会文件

宁大党〔2016〕16号

宁波大学委员会关于印发《宁波大学

研究生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单位,部门: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研究生思想政治理论课课程设置调整意见》,《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的若干意见》等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学校制定了《宁波大学研究生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实施方案》,现予印发,请认真执行.

宁波大学委员会

2016年7月16日

宁波大学研究生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

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研究生思想政治理论课课程设置调整意见》(教社科[2016]2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的若干意见》(教思政〔2016〕11号)等一系列文件有关加强研究生思想政治理论课与社会实践结合要求的精神,特制定我校研究生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实施方案.


一、课程名称

研究生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

二、课程类型,课程学分及开课时间

本课程列入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为必修课,1个学分.第一学年第二学期开课,次学年第一学期第5周前完成考核评分.

三、授课对象

一年级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不含报考条件为有工作经验的MBA,MPA等全日制专业硕士).

四、课程开设单位及师资

本课程由研究生院负责协调,马克思主义学院负责开设,其他学科性学院配合.师资包括:马克思主义学院相关专,教师(副教授以上或具有博士学位教师),校党委研工部,校团委及各学院指定的负责研究生实践教学组织管理人员.

五、课程要求

研究生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是研究生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和重要的教学环节.该课程旨在培养研究生运用在思想政治理论课课堂教学中获得的理论知识,通过走向社会,有目的,有计划,有针对性地结合对中国国情和各种社会实际问题的调查研究思考,深化对马克思主义理论特别是当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领会理解,进而不断增强提高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去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的教学过程.

六、具体操作方法

(一)确定实践教学主题与内容

第一学年第二学期期中前,马克思主义学院根据研究生思想政治理论课有关基本理论,党和国家的政策指向,社会发展实践中呈现的重点,热点问题,以及与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发展密切相关的一些实际问题确定实践教学主题,并据此拟定一批调研参考题目,形成研究生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选题指南,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马克思主义学院网站上发布.

(二)组织小分队,确定指导教师与选题

本课程采取各学院的研究生组成小分队参与实践教学的方式进行.小分队组建时间为第一学年第二学期的第十五周.每支小分队由5-10名左右学生组成.马克思主义学院负责为每支小分队配备指导教师1名,负责小分队实践教学的业务指导.各学院确定1名负责研究生工作人员配合负责本学院研究生实践教学小分队的组织管理工作.

小分队组建后,在查阅资料,讨论的基础上,在第一学年第二学期结束前确定调研题目,马克思主义学院安排指导教师组织各小分队召开实践教学动员会,并就社会实践与调研的方法,调研报告的写作等问题给学生进行辅导.

各小分队在参加实践前,必须向指导教师提交实践计划,计划未经过指导教师审核或审核不合格,学生参加的实践项目视为无效,不能获得实践教学学分.

(三)明确实践教学分工

学生主要利用短学期和暑检测时间进行调研,各小分队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自主开展实践调研,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主要负责指导实践调研的开展及调研报告的撰写,各学院指定的负责人员主要负责各自学院研究生实践教学小分队的组织,管理考核,安全指导,考核表的收集及其它联络协调工作.

七、课程成绩考核

本课程的考核,由马克思主义学院,校党委研工部,校团委,各学院共同组成考核小组.

调研报告(论文)提交时间

第二学年第一学期第2周前,各小分队将撰写好的调研报告(论文)交指导教师,将实践教学考核表交所在学院专门负责教师.

考核指标

1.实践时间:要求参加实践一周以上,

2.有完整考核表,实践调研报告(论文),字数6000-10000字,

3.调研报告(论文)内容:实践主题鲜明,深入实际,紧密围绕主题,内容真实,材料详实,具有科学性和现实意义,有独立的心得和体会,

4.凡实践弄虚作检测,调研报告(论文)抄袭者,一经发现,不得获得实践教学学分.

成绩评定与优秀论文评选

成绩评定依据为小分队团体成绩与学生个人表现成绩两个部分.

马克思主义学院根据各小分队的调研报告(论文)质量确定小分队调研报告的考核等级,第二学年第一学期开学第4周前各指导教师完成调研报告(论文)的成绩评定.

所在学院在考核表上完成学生个人表现成绩的考核确定等级.其中,"优"名额不超过小分队人数的30%,优良总数不超过60%,其他不限.

考核小组综合小分队团体成绩与学生个人表现成绩最终确定每位学生的课程总评成绩,总评成绩按优秀,良好,中等,及格和不及格五级记分制评定.其中总评成绩为"优"者,必须小分队团体成绩与学生个人表现成绩均为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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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小组组织评选优秀调研报告(论文).每届评出35-40篇优秀调研报告(论文),其中一等奖3-4篇,二等奖5-6篇,三等奖10-12篇,其余为优秀奖.优秀调研报告(论文)汇编成册.

马克思主义学院负责成绩登记.

八,不能获得实践教学学分,需要重修的情形

如出现以下情形的研究生,应在下一年申请重修:

1.未参加实践教学,

2.参加实践教学但不符合要求,

3.未按要求提交实践教学考核表及报告,

4.本课程成绩不及格的学生.

九,其他说明及要求

1.研究生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所需经费,2016年暂参照本科生实践教学课标准,按现有研究生人数拨至马克思主义学院.2016年起,此项经费作为学校正常预算内容,根据在校研究生人数,纳入马克思主义学院预算项目中.

2.研究生院每年将完成该课程的教学工作量按研究生公共学位课标准班人数为基数进行计算后划拨给马克思主义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按照教学指导工作与组织管理工作2:1的比例进行切分.其中教学指导工作包括马克思主义学院专,教师指导小分队的工作,组织管理工作包括校党委研工部,校团委及各学院的具体负责相关组织管理的教师,考核小组的相关工作.具体由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教学部负责.

3.2016级及以后入学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为有工作经验的MBA,MPA等全日制专业硕士除外)必须参加实践教学.

4.各小分队可到所在学院申请出具介绍信,证明等.

5.本实施方案由研究生院和马克思主义学院负责解释,自2016级研究生起实行.

附件1:宁波大学研究生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考核表

2:研究生实践教学调研报告(论文)正文撰写有关要求

宁波大学委员会办公室2016年7月1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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