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中小学教师职制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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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市教育局文件

潮教字[2007]31号

潮州市直属学校2007年录用教师实施方案

为加强我市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根据市直属学校教师编制数及需求情况,今年市直属学校教师录用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并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考资格条件

1,凡属本市户籍的师范类应,历届毕业生(历届毕业生只限2005年和2006年毕业生)和部分在职教师(在市区能自己解决住宿).经资格审查合格,采用公开考试,择优录用.

2,参加招考的毕业生需自带,报到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和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1寸相片2张,填写报名表(每人只限报一个职位).报考高中,初中教师应具备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报考小学教师应具备全日制专科院校以上学历,报考中学实验员应具有普通学校本科以上学历,专业与招考职位对应.

3,参加招考的在职教师,报考中学教师岗位应具备中学一级教师职称资格,报考小学教师岗位应具备小学高级教师职称资格,年龄在40周岁以下(计至2007年6月30日),并提供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二、招考实施办法

1,报名时间,地点和面试,试教时间:

(1)报名时间:2007年7月5日至6日

(2)报名地点:市教育局人事科

(3)面试时间:2007年7月12日

(4)试教时间:2007年7月14日

2,资格审查:由市教育局人事科负责资格审查.

3,面试和试教各由五名评委组成,负责考试评分工作.

4,录用人员必须进行面试和试教,面试10分,试教90分,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和试教采用当场亮分.考生个人成绩,在评委亮分后,除去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算出平均分.

5,毕业生在校期间获得校级优秀学生干部或优秀学生者可奖励3分,并计入总分.然后按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排列后张榜公布,由市教育局根据市直学校需要及考生志愿录用分配到具体学校任教.

6,体检:凡是参加市直学校考试录用的人员都必须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对患有传染病,精神病等身体条件不适合教育教学工作的不予录用.

三、招考人数和专业(见附件)

(试教内容按所学专业,详见潮州市教育信息网gdczedu.)

四、组织机构

成立市直学校录用教师监督小组,负责对整个录用教师工作实施监督.

组长:陈鸿鑫

副组长:谢斯纯,林小鹏(市纪委),佘树忠(市人事局),周辉松,柯泓

成员:蔡小宜,林凯,杨书俊,卢洛

附件:市直学校2007年录用教师人数和专业

二OO七年六月三十日

抄送: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纪委办公室,市人事局,骆文智书记,汤锡坤市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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