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大学高等专科

点赞:7509 浏览:30675 近期更新时间:2023-12-21 作者:网友分享原创网站原创

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教学工作规程

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加强教风,学风,院风建设,保持良好的教学秩序,提高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使全院教学及教学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本工作规程.

一、师德要求

1,教师要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制度,拥护中国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

2,牢固树立提高教学质量,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人才观念,刻苦钻研业务,积极承担教学任务.

3,勇于创新,努力做好本职工作.严格遵守学院的教学管理制度,按时上,下课,不迟到,不早退,不随意停调课,遵纪守法,团结协作,作风正派,品行端正,教风严谨.

4,热爱学生,教书育人,重视学生的全面发展.注意结合教学工作,通过言传身教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教育.在教学工作中使用规范的职业用语,从思想,学习,生活等方面关心学生,做学生的良师益友,爱护学生,不侮辱学生的人格,以发展的眼光看待学生,在课堂提问,作业评定,考卷批阅等教学工作中,能对学生做客观,全面和公正的评价,在教学思想上要确立以学生为主体的地位,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既要全面关心学生,了解学生和引导学生,又要严格要求,严格考核和严格管理.

5,注意个人思想品格,职业道德和仪表,行为,举止对学生的示范作用.

二、任课资格与要求

1,所有课程均实行主讲教师负责制.

2,担任主讲教师资格

(1)通过教学资格认定,

(2)已获得岗前培训结业证书,

(3)经过课程辅导,答疑,习题课,讨论课,实验课,指导学生等教学环节的严格训练,并经教研室主任考核,学院教学委员会审议且效果良好,

(4)按照拟开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较熟练地掌握课程的基本内容,重点和难点,熟悉教材内容,掌握一定数量的教学参考书及其他参考资料,完成教材所附的全部习题,

(5)初步掌握拟开课程的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了解各教学环节的工作程序,写出讲稿1/3以上,由教研室选择有代表性或关键性的章节,进行至少2小时试讲,经同行教师评议,教研室主任提出,主管院长审定认可后报学校教学主管部门备案.公共基础课教师初次任课应报教务处批准后备案.

3,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担任主讲教师:

(1)未取得岗前培训合格证书的新教师,

(2)对拟讲课程未辅导过,或虽辅导过,但效果不好,不具备讲课能力者,

(3)因实验技能较差,不能指导或指导课程实验效果不好者,

(4)对己讲课程讲授效果差又无切实改进者,

(5)对新开课程内容未能掌握,缺乏准备者.

4,凡不符合主讲教师条件的助教和见习助教,经主讲教师,教研室主任和主管院长同意,可在指导教师或主讲教师的指导下,参加讲授一门课程的部分章节.所用讲稿或教案,须在开讲前经指导教师或主讲教师审阅通过.如属首次在开课,还需要教研室内试讲若干章节,经评议认可后方能正式开课.学院和教研室要及时做好听课,评议,评估等工作,其教学小结及系,室负责人的听课记录和其他有关的测评材料,应存教研室备查.

5,凡担任过两年以上的助教职务,初步掌握拟开课程的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了解各教学环节的工作程序,已在校内陆续讲授过该课程大部分章节的内容,且经学院或学院以上级别评估认为教学效果较好,写出该课程的全部讲稿并经教研室主任审阅通过的在职助教,经主管院长或学院教学委员会审核同意,亦可担任该课程的主讲教师.

6,凡具备讲师或讲师以上职称的受聘教师,一般均可担任相关课程的主讲教师.从事普通本,专科必修课的教学工作是教授,副教授应尽的职责.各教研室应有计划地安排教学经验丰富的正,副教授给低年级学生上基础课,教授和副教授应主动承担本科,专科专业的课程教学,一般每年承担本科课程不少于60学时.

7,新教师均应参加学校主办的岗前培训,熟悉教师职责,缩短工作适应期,以便尽快地顺利开展教育教学等各项工作.凡未系统学习过教育学,心理学等课程的教师,均应有计划地认真自学.

8,凡教学总时数在120学时以内的课程,一个教学班级只能确定一名主讲教师.跨学期开课的课程,每学期只能确定一名教师为该课程的主讲教师.开课时如需辅导教师,一般应由主讲教师提名,经教研室或主管院长认可,其工作任务及工作量亦由主讲教师参与确定.

9,校内兼教教师的认定

(1)凡已获得讲师或讲师以上职称,以往教学效果较好者,经主管院长聘请,所在单位负责人审批,经教务处审核同意后,可以兼任一门课程的主讲任务,但每周授课量一般不超过4课时.

(2)凡已获得中级或中级以上的其他专业技术职务,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有一定的教学经验,在某一方面确有专长,且公开发表过相关的研究成果者,由主管院长提出聘请计划,本人递交足以说明确实具备上述条件的材料,所在单位负责人许可,经教务处审核同意后,可兼任一门选修课的主讲教师,但每周授课量一般不超过4课时.

10,校外兼教教师的认定

从校外聘请普通本,专科生的兼课教师,至少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聘请前,除应学校所规定的其他手续外,还应向教务处报送拟聘者的学历,职称,科研成果及评价,教学履历及评价等方面的材料,以备查考.

11,研究生兼教的认定

由导师推荐,有关教研室受理,填写《研究生兼任助教工作表》,经主管院长批准审批并报教务处备案.研究生在二年级方可受聘兼任助教工作.研究生兼教时不得担任主讲任务,所授课时不得超过该门课程总学时的1/3(课时津贴按实际数的1/3计发),其导师或主讲教师必须随堂听课并做好记录.

12,对于紧缺课程的教学,可以经主管院长或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决定可以适当放宽任教条件,但必须已获得学校的教学资格认定.

三、新课开课条件

1,已确定主讲教师,

2,编,选好适用教材,

3,制定出合适的教学大纲,

4,做好实践环节方面的必需准备,

5,订出作业,考核等方面的可行计划,

6,制订好与开课有关的完备的教学文件,

7,做好其他有关准备工作.

各教研室在制订下一学期开课计划时,必须从上述方面对各门课程逐一检查落实,经主管院长审定已具备这些条件后方可开课.

四、教学计划

1,各专业在新生入学前,即应根据培养目标,专业方向和有关的文件精神,制订好切实可行的修业期内完整的教学计划,各专业所在教研室主任具体负责制定或修订,经学院,教务处审定通过后方可付诸实施.教学计划一经确定,任何科室或个人不得随意变动,在执行过程中如确需调整,应由教研室主任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调整意见,经主管院长同意并报学校教务处批复,备案后方可施行.

2,课程设置包括必修课和选修课.必修课分为专业必修课和公共必修课,选修课分为专业选修课和公共选修课.不论上述何种类型的课程,每门课程教学内容所需要的教学时间一般不应少于18学时,否则列为讲座.

3,列入教学计划的各门课程,均应在开课前由教研室,根据专业方向,开课目的,计划学时数和课程内容制定出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教学大纲.教学大纲应经主管院长审核批准后报学校教务处备案.教师应让学生了解教学大纲的内容和有关要求,在执行中不得轻易更动其基本内容,如确需更动,应提出申请,报教研室主任和主管院长审核,批准.

五、选修课设置

1,开设专业选修课应符合学生的培养目标和专业方向,不能因人设课.开设专业选修课的教师,必须对该课程的研究领域有较全面深入的研究,已公开发表的或尚未公开发表的研究成果应能基本覆盖该课程的理论框架,或者对该课程进行过专门的系统进修,并积累有相当数量的资料,所开课程如系新兴学科,一时难以编印教材,也应撰写出详细的教材纲要(两万字以上).选修人数不足20人的专业选修课不予开设.

2,开设全校性公共选修课的目的是扩大学生的知识面,促进文理渗透和培养训练学生将来从事职业工作的多种能力,不是对必修课的提高和加深,在确定其内容难度时应注意选修者的基础.各教研室每学期均应组织教师申报此类课程,供全校学生选修.选修人数不足30人的公选课不予开设.

3,增设一门新的必修课,一般要经过讲座,选修课等阶段.为了紧密追踪社会和科学技术发展的步伐,在不增加学生学习负担和不降低课程标准的前提下,应积极组织教师开设新课,如新的知识,新的理论尚未形成相对独立的体系而不足以单独设课,也应及时地吸收到已开设的相关课程中去,不断更新原有的教学内容.

六、课堂教学管理

1,开课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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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教研室在学期末应按照本,专科专业教学计划及时向学生公布下学期开设课程及教学目标:

(1)开设课程及简介(必修课与选修课分别介绍),

(2)开设课程的学时数,教学目标和要求,

(3)介绍开设课程参考书及其他参考资料目录,

(4)教学实践环节,实验技能及其他教学要求,

(5)教学课程表,开课前一周内发至各教学班级.

2,备课

(1)各教研室最迟应在开课前半年确定好任课教师,使之有充裕的备课时间.任课教师必须在备课上下功夫,按教学大纲要求,认真钻研教材,大量阅读参考文献,尽量吸收最新信息,抓住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基本技能和每个章节的基本要求,明确重点,难点,科学合理地安排教学内容,写出比较详细的备课笔记,注意不断更新和充实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适应学科发展和实际应用需要.

(2)任课教师应积极参与选订或编印教材,有责任,有权力督促校内有关部门确保课前到书,在备课期间,应认真清理并准备好与课程教学有关的实验装置,仪器,药品,材料及其它教具,图表,幻灯,录相,录音,CAI课件等教学设备.

(3)任课教师在开课前必须认真考虑本课程与相关课程的联系,调查学生的学习基础,了解先开课程的教学情况和后续课程的安排,处理好课程的衔接,要按多数学生的知识水平和接受能力,合理安排教学内容,确定教学进度,选定适宜的教学方法和手段,注意因材施教.

(4)新开课和开新课的教师应在充分备课的基础上,编写教案或讲稿.作为教学的实施文件,它们应包括下列内容:每节课的教学目的和要求,讲授的内容提要,重点难点的解决方法,教学环节的时间分配,根据本节课的内容特点所应采用的教学方法和实施步骤,教具,图表,幻灯,录相,录音,CAI课件等教学设备的配合使用,课外学习指导和作业量,检测教学目标实现程度的具体措施和要求.

(5)教研室要坚持集体备课制度,组织好相互听课,观摩教学,教学评估活动.集体备课每月至少一次,教师相互听课每人每学期至少3次.

3,教师教态

教师进入教室应做到衣冠整洁,仪表端正,言行文明.开课伊始,教师要以适当方式,作自我介绍.教师要以适当方式进行课堂考勤,管理好课堂秩序.要按时上,下课,不迟到,不误课,恰当分配课堂时间,不早退,不拖堂.授课时间内,不从事与教学无关的活动.(如使用手机,小灵通,吸烟,看报或聊天等).

4,课堂讲授

(1)课堂讲授应当努力作到理论阐述准确,概念清晰,条理分明,论证严密,逻辑性强,富于启发性,

(2)要反映本学科和相邻学科的新成果,新进展,既要有科学的严密性和思想的严肃性,又要注意表达的生动性,

(3)要着重讲思想,讲概念的引入,讲理论,学派的来龙去脉及其内外联系,突出重点,难点和疑点,

(4)处理好传统观点,外来理论,不同学派和本人见解的关系,切忌照本宣科,平铺直叙和无分析,无批判地罗列堆砌,不应讲与课程内容和课程学习无关的内容,

(5)要正确适当地联系实际,注意激发学生积极思维,融会贯通所学知识,培养学生的科学思维方法和能力,教学组织要求严谨,气氛活跃,积极开展教学双边交互活动,

(6)教学态度亲切,自然,使用普通话和规范字,语言清晰流畅,板书工整有条理,课堂时间分配得当,尽量运用现有的多媒体教学手段和实验设备,提高课堂讲授的效果.

(7)检查学生到课情况,注意维持课堂秩序,教育和督促学生遵守课堂纪律,严格做好学生的考勤工作.任课教师每次上课都要进行考勤,学院将对任课教师的考勤情况进行抽查.对学生请检测的认定以是否履行严格的请检测手续为准.考勤表在每月5日前交学院教学秘书处.对未考勤或考勤不实,未及时上交考勤表的任课教师,将作为教学事故处理.

(8)根据任课教师考勤情况,凡一门课程缺课达1/3及以上者,或课程平时成绩低于12分者,均不得参加该门课程的结束考核,该课程成绩以零分记.

(9)凡未请检测或超检测者,一律以旷课论处,旷课1天按9学时计.

(10)学生的请检测制度如下:请检测1天以内,由班主任或辅导员批准,报学院备案,请检测1天以上1周以内,由院长批准,请检测1周以上,班主任或辅导员签署意见,院长批准,并报教务处和学工处备案.请检测期满,要及时向批准单位和备案单位注销.

(11)学院每月汇总各任课教师的考勤表.按照《江西农业大学大学生违纪处分实施细则》规定,一学期旷课累计10~19学时者,给予警告处分,20~29学时,给予严重警告,30~39学时,给予记过处分,40~49学时,给予留校察看处分,超过49学时,给予勒令退学处分.

5,课堂讨论

教师对课堂讨论要认真准备,精心组织.讨论时,要设法鼓励学生踊跃发言,充分阐明自己的观点,既要允许发表不同意见,注意扶持那些具有创新精神的见解,又要引导学生正确理解和掌握课程内容.讨论结束时,教师应及时加以总结,深化讨论效果.


6,停,调课

按教学计划开设的课程一经开出,一般不得停课,调课,如确有必要,任课教师应向课程所在院系主管院长提出书面申请,教务处审定后,方可停,调课,并及时通知学生.如因集中安排某门或某些课程的教学活动而占用了其他课程的教学时间,应从安排这些教学活动的课程中让出相应的教学时数补上被影响的其他课程,补课办法应在制订该项教学活动的计划时一并研究落实.

七、实践教学

1,实践教学计划

实践教学分为综合性实践教学和专题性实践教学两类.综合性实践教学包括专业实习,社会调查,军训,野外实习,教学考察,劳动教育等,专题性实践教学包括实验,作文,语言训练等.实践教学应纳入专业教学计划或课程教学计划,并力争建立相对稳定的实习基地.凡全校性的实践教学的实施方案,由校内主管部门负责制订,经分管校长批准后组织实施,学院性的实施方案由各教研室负责制订,最迟在活动开始前1月报至主管院长审批后报送教务处,经核准后方可组织实施.实施方案如需调整,由教研室提出申请,经原批准机构同意后方可调整.课堂教学中的实践环节调整可由有关教研室提出申请,报经主管院长审核.

2,实验,实习

(1)实验课是理论联系实际,培养学生观察分析现象,找出规律,提高动手能力,进行科学实验能力训练的重要环节.教师要从学生实验技能培养的总体要求出发,科学合理地确定实验课应达到的具体要求,拟定实验教学大纲.组织实施时要遵循学生的认识规律,由浅入深,由单项实验到综合实验,由验证性实验到设计性,研究性实验,使学生的实验技能得到系统的全面培养.

(2)应按实验课的教学大纲要求认真设计实验,实验员要在上课前检查实验仪器设备的性能,保证学生实验顺利进行.

(3)指导实验应严格要求,加强检查,学生没有事先预习不准做实验.实验进行中,教师必须在场巡视指导,解答实验中出现的问题.教师应仔细批改实验报告,对不符合要求或数据不全的报告,教师应退还学生令其重做.

(4)教学实习,生产实习和毕业实习,都必须按教学计划和实习大纲的要求进行.实习大纲和实施方案由各教研室组织教师拟定.

(5)各教研室应安排有经验的教师指导学生实习.实习指导教师负责组织和指导学生完成大纲规定的实习任务,解决学生实习过程中遇到的疑难问题,审阅学生的实习报告,考核学生的实习成绩和做好实习队(组)的总结工作.实习中遇到重大问题应及时向学院和学校汇报.

(6)实习指导教师的配备视学生人数和实习性质而定,一般40人的自然班配2名教师.带队教师应选派具有教学资格的教师承担.实习结束返校后要进行思想和业务总结,实习计划和书面总结由带队的教师执笔,报学院备案.

3,课程设计,毕业设计(论文)

(1)课程设计的目的是培养学生应用有关课程理论和技术知识解决实际问题,掌握正确设计观点和方法,进一步提高设计,分析,使用技术资料以及表达设计意图的能力,选题应符合课程要求并尽可能结合实际.

(2)在课程设计前,教师应讲清目的和要求,下达具体指标和设计要求,并作必要的辅导讲课,扼要地介绍设计方法,交代有关参考文件及资料,手册等,为培养学生独立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既要大胆放手,又不能放任自流.课程设计结束时要求写出设计报告,以提高学生撰写报告的能力.

(3)毕业设计(论文)是一个学习,实践和探索,创新相结合的综合性教学环节.选题应根据专业的培养目标,面向社会,面向实际和国民经济建设,使学生受到科研工作的基本训练.在满足教学要求的前提下,选题要尽可能结合生产,科研和实验室建设任务.原则上,计算机科学技术专业的学生不能只做毕业论文,一定要有具体的实践设计,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与电子商务专业的学生鼓励做具体的系统设计与开发,如做毕业论文的,不得是综述性的论文.

(4)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应进行认真讨论,以保证选题准确,合理和切实可行.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工作应由有教学和科研经验的教师担任.初次指导毕业设计(论文)的教师,要安排有经验的教师加以指导.毕业设计中期,教研室应组织检查进程情况.

(5)毕业设计(论文)的成绩,必须以答辩方式评定.各专业要按学科方向成立答辩委员会,可邀请科研,生产部门的有关专业人员参加答辩会.答辩时既要向学生质询课题中的关键问题,也要考查学生掌握基本理论,基本概念,基本方法的情况以及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4,考试,考查

(1)在全院范围内加大"诚信为本,拒绝"的宣传,着重于平时教风和学风的建设,从源头上减少.

(2)根据课程的要求选择适当的考试,考查方式.提前考试课程考试日程由教师与教学秘书,教务处协商后在考试前至少一周通知学生,期末统一考试日程又教务处统一安排,提前至少一周通知学生,任课教师和监考人员不得随意变更考试日程,时间和地点.

(3)学生进入考场后,要严格遵守《江西农业大学考试须知》,《江西农业大学考场规则》等有关考试考查的规定,出现舞弊情况的将严格按照《江西农业大学大学生违纪处分实施细则》处理.

(4)严肃考试纪律,监考老师在开考前严格做好清理工作.在考试中要密切注意有可能的动机和前兆,尽量在学生前加以阻止,集中交卷时要注意不要出现混乱.

(5)学生上交试卷时,监考老师注意检查学生的试卷不能缺页.所有试卷收集完后,请认真按学号顺序整理后,在最后一位同学最后一页试卷背面写清楚每份试卷的页数,试卷总份数,缺考缓考旷考学生的学号和姓名,再签上监考老师的姓名,写上考试时间和地点.

(6)对于确有行为的学生不能有任何的姑息和包庇行为,应立即做出相应的记录和上报.

(7)学院执行领导巡考制度,如果学院内部巡考发现有监考缺勤者,除扣发该场监考津贴外,追加罚款50元,并取消该人员一年内所有评优评先的资格,被教务处发现上述情况者,除扣发该场监考津贴外,追加罚款100元,并按学校有关教学事故文件处理.

5,课外指导

(1)课外学习指导的重点是培养学生自我获取知识的能力和习惯,主要内容包括:指导学生制定自学计划,做到有计划,有目的,有步骤地学习,指导学生阅读教材,参考书,查阅文献资料,指导学生掌握学习规律和科学的学习方法,善于合理安排时间,提高学习效率,贯彻因材施教原则,指导优秀学生开展第二课堂活动.

(2)辅导,答疑一般采用排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个别答疑的方式进行.对学生提出的普遍性疑难问题,也可进行集体辅导,但集体辅导次数不宜过多.辅导,答疑中既要热情帮助基础较差的学生,又要注意培养优秀学生.

(3)对于我院学生学院将安排班级集体课外自习和实践性教学,所有班级必须遵守学院安排,否则将由主管院长或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对该班级或学生进行相应处理.

6,作业考核

(1)为配合课堂讲授,帮助学生消化,巩固和深化所学知识,进一步发展学生的思维能力和运用,表达能力,任课教师都应根据本课程的性质和特点,为学生开列必读书目,篇目,要求学生做读书笔记,资料卡片等,规定学生在修读该课时必须完成的作业.

(2)作业的内容既要密切联系课堂教学的内容和方法,又要有利于加强学生的思维和训练,提高分析能力,既要促使学生勤学多练,大部分学生能满负荷学习,又要防止负担过重,学生完成一门课程历次完成的课外作业的累计时数一般不应少于该课程总教学时数的1/5,课外作业应在教学过程中均匀分布,学生课外作业中实践性教学环节必须达到每学期学生上机卡配额的2/3,其余配额由学生自由上机,在学期末对配额进行检查,未完成配额者对相关课程进行适当处理,每学期剩余配额不转入下一学期使用.

(3)批改作业要及时,认真,细致,保证质量.凡配有辅导教师的课程,学生的历次作业应全数批改,主要必修课的作业应全数批改,未配备辅导教师,且修读人数超过50人的其他课程,每次可抽改部分学生作业,但每次批改的作业不少于60%.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电子商务专业教师对学生课外必读参考资料的情况,可采取抽看读书笔记,课堂提问等形式认真检查,评定成绩.每名学生一学期被检查的次数应不少于一次.

(4)学生的平时作业应列为平时成绩的考核内容.任课教师每学期的作业计划应在开课前向教研室汇报,得到教研室主任认可.教研室主任在期中和期末应抽查学生的作业本,以了解本室教师批改作业的情况,并评定好,中,差三个等级作为考核教师教学工作的内容之一.教研室主任批改作业的情况由主管院长抽查,评定.

(5)各门课程在学期中途可进行必要的考查或考试,并记入学生的平时成绩,学期结束时均须考核,考核内容应覆盖全学期的教学内容,如系课程结束考试,则应覆盖全课程的教学内容,有关考试的其它要求按学校的相关规定执行.

八,教学考核

1,考核教师教学工作要以教师的基本职责,教学态度,教学工作量,教学能力,教学方法和教学效果为内容,着重考核师德表现,业务水平和工作实绩.考核要着眼于实际的教学活动,帮助教师克服薄弱环节,不断提高教学水平.考核方式主要是日常考核(听课,教案检查,作业抽查等)和综合考核评估(课堂教学随机评估,教师教学质量评估,教师职称评审考核评估等,评估办法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2,学校的各级教学管理部门和工作人员,对教学测评工作应持科学,认真,慎重的态度,调查研究必须深入,充分,全面,不轻率地论定是非优劣.除定期组织的教学检查,教学考核外,所有教学管理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应自觉执行领导干部听课制度,经常深入教学第一线,了解情况,及时地热诚地帮助教师解决在教学中遇到的困难和改进教学工作.

3,教研室应认真开展教学评议活动.每学年至少应对本室任课教师的课堂教学质量进行一次评估.期中教学检查和学期结束前,教研室组织教师评议分析教学质量,做好教学小结和总结.期中教学检查时,任课教师应在教研室会议上汇报所教课程的教学情况,学期结束时对所教课程的教学情况做出书面总结,在教研室交流后存档备查.

4,进行教学考评要注意听取学生意见,可以通过师生间的评教评学活动,召开学生代表座谈会,组织学生参与教学评估等方式征求意见.开展学生评教活动,定期和不定期地下发"学院教师教学满意度调查表"请学生认真填写,汇总后进行核查,再采取相应的措施,以利教学水平的提高.对确有重大不足者,须限期改进.

5,在教书育人,教学质量,课程建设,教材建设,教学改革,教学研究,教学管理等若干方面或某一方面做出突出成绩的教师和教学任务重,教学效果好的教师,经学院或学校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评定,可授予相应级别的教学优秀或单项奖.奖励以精神奖励为主,辅之以物质鼓励,具体奖励办法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6,严格执行《江西农业大学教学事故认定和处理办法》,严肃处理擅自停课调课或私自请人代课,上课迟到,提前下课,监考失职,考试成绩逾期不交,未经批准擅自减少学时等教学事故.

7,经严肃有效的教学测评和多方了解,确定具有下列情况之一,且经指出而逾期不改或改进不明显的任课教师,学院有权予以更换或调离工作岗位:

(1)对教学工作不负责任,多次出现教学事故,不能完成与其教学有关的工作任务,

(2)教学效果很差,学生强烈不满,

(3)学术水平低,教学中多次出现科学性错误,难以胜任教学工作,

(4)在教学过程中,政治思想或道德品质方面有严重错误或不良言行.

8,对所有的教学鉴定,业务考核,教学质量评估材料,奖励,处分等均应归入教师本人业务档案.

九,教学怎么写作

1,教学工作是学校的中心工作.全院师生员工都应努力创造和维护良好的育人环境.任何人不得干扰,破坏正常的教学秩序,对影响教学秩序,干扰教学而不听劝阻或蓄意破坏教学者,视其情节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2,全院所有非教学人员,都应树立管理育人,怎么写作育人,热情为教学第一线怎么写作的思想.倾听师生的意见,想教学所需,解教学所急,一切从方便教学,有利教学出发,提高工作效率,做好管理工作,怎么写作工作.

3,学院的一切工作首先应服从教学.在不违反上级有关规定和学院财力许可的前提下,对教学工作正当的经费需求应予满足.学院的实验设备,电教设备,语言教学设备等,未经主管院长批准不得用作其它用途.

4,教学档案是教学实践和教学研究过程中形成的重要文件材料,教学人员和各级干部要在校档案馆的指导下认真积累,整理有关的文件材料按期上交.教学档案要系统整理和科学编目,由教学秘书统一管理,充分发挥其作用.

5,教师要按时上交各种教学材料.各种教学材料是教学的载体,也是本科教学水平评估的重要检查对象.任课教师必须按时上交各种教学材料,以便在各项教学工作完成后及时建立教学档案.

需要上交的教学材料主要包括教学日历,平时作业与实验报告,试卷(包括A,B卷的电子文档及参,学生考试卷),成绩呈报表(成绩须及时在网上呈报),成绩分析,考场登记表(要填写清楚清场时间,开考时间,大部分同学交卷时间,缓考缺考人员名单及学号)等.

6,学生注册是教学怎么写作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学生在学校规定的注册期限内,必须以班级为单位,持缴费收据到教学秘书处注册.本,专科学生(除大一新生外)在未缴纳相应年度学费的情况下,学院不予以注册,未缴费学生可以听课,参加考试,但学校教务处认为未缴费情况下的学习成绩无效,教师不得给予成绩.

7,学校发放的教学津贴,监考津贴专款专用,不得挪做它用,每学期定期向全院教职工通报发放情况.凡是教学事故学校扣发教学津贴的,学院扣发当事人相同金额津贴.

十,有关的措施和活动

1,定期不定期召开院领导,专业教师,学生交流会

每学期初分专业召开一次院领导,专业教师,学生交流会,每个班选2~3名代表(包括班长)参加,主要是就有关教学的问题进行交流与沟通.代表们必须先收集学生的意见和建议,交流会后要召开班会向全班同学反馈交流会情况,并收集新的意见和建议.

学期中不定期召开院领导,专业教师,学生交流会(不再分专业),每班选一名代表参加,会后反馈交流会情况,并收集新的意见和建议.

2,召开毕业生交流会

每学年毕业生离校前夕召开院领导,专业教师,毕业生交流会,每个毕业班选2~3名代表(包括班长)参加,主要是就有关教学及相关问题进行交流和沟通.

3,鼓励考研,帮助举办专业课辅导班

为了更好地支持学生报考研究生,凡本院学生有15人以上需要请本院同一位教师辅导,院里将出面组织,并与学生共同承担教师的辅导费,该项活动我院由学生会学习部牵头.

4,帮助学生英语过级,组织四级英语培训班

为了更好地帮助学生英语过级,凡本院学生有40人以上需要举办培训班,院里将出面组织,并可以承担一部分费用,该项活动由我院学生会学习部牵头.

十一,其它

1,本规程适用于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普通本,专科生的教学工作,其他教学工作亦可参照执行.

2,在执行过程中涉及其他有关未尽事宜,由主管院长或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研究拟定解决方案.或由教研室根据本规程原则拟定出细则并经主管院长同意,批准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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