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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工程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答辩,毕业,结业及学位授予管理办法(修订)

一、申请正式答辩条件

(一)时间要求

1.博士生申请答辩(指提交学位论文进行评阅,下同)的最早时间为自报到之日起不少于18个月(不含休学时间).

2.博士生完成学位论文答辩的最迟时间为取得学籍后第6学年的6月15日(包括休学时间).

(二)学分要求

博士生应按照《哈尔滨工程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要求修满规定的学分.

(三)学术成果要求

博士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和取得科研成果须满足《哈尔滨工程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攻读学位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有关规定(试行)》(校研字〔2007〕11号)的要求.涉密博士学位论文(须为机密级及以上)的学术成果要求可同时按《哈尔滨工程大学涉密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校研字〔2006〕4号)的第八条执行.

(四)通过预答辩

二、博士学位论文要求

(一)学位论文应反映出作者在本学科掌握了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表明作者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并在本学科相关领域做出创造性的科学技术成果.

(二)学位论文应在博士生导师指导下,由博士生本人独立完成.

(三)学位论文要概念清楚,理论推导正确,原始数据和实验数据可靠,计算无误,分析严谨,立论明确,条理清晰,文字通顺,不得编造数据及抄袭他人研究成果,引入他人研究成果要明确标出.

(四)博士学位论文的内容不能与本人硕士学位论文的内容有重复.

(五)学位论文应严格按照《哈尔滨工程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规范》的规定撰写.

三、预答辩及相关要求

预答辩是检查和考核博士学位论文工作,保证博士学位论文质量的重要环节,由各学院组织实施.

(一)申请预答辩

博士生学位论文初稿完成后,经导师审阅同意,向学位点所在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提出预答辩申请.

(二)预答辩委员会及其组成要求

学院或学科根据博士生学位论文的研究方向,组织本学科及相关学科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5或7人组成预答辩委员会(导师可参加预答辩委员会并担任委员,但不能担任主席),并设秘书一名(要求专业技术职务为副高职以上),负责预答辩的记录工作.

(三)预答辩过程要求

1.博士生报告学位论文的主要内容,并回答委员提出的问题.

2.预答辩委员会成员对博士学位论文进行认真审查,检查博士学位论文中的创新成果及水平,论文工作量等,并指出论文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改进意见.

3.预答辩委员会结合预答辩情况对博士学位论文进行评议,并做出是否通过预答辩的决议.决议以不记名方式,经到会委员2/3以上(含2/3)同意作为通过预答辩.

4.预答辩委员会应将预答辩记录,评议意见,情况,评议结果填入"哈尔滨工程大学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情况表"(附件1,一式3份),预答辩委员会主席签字后有效.

(四)预答辩结果处理

通过预答辩的博士生,应根据预答辩委员会提出的意见对学位论文进行认真修改.修改完成后,经导师同意,博士生可向所在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提出正式答辩申请,进入学位论文检测和学位论文双盲评阅环节.

未通过预答辩的博士生应根据预答辩委员会提出的意见对学位论文进行认真补充和修改.修改后的学位论文经导师审查通过后,必须重新申请预答辩.

四、博士学位论文检测

在进行双盲评阅前,博士生学位论文须通过"学术不端检测系统"检测.

(一)检测的论文范围

涉密博士学位论文不进行检测,其它博士学位论文都需进行检测.

(二)受理时间

研究生院学位管理处每周二,周五受理博士学位论文检测.

(三)申请及检测过程

1.博士生填写《哈尔滨工程大学博士学位论文检测承诺书》(附件2,以下简称《检测承诺书》),并将学位论文1本及其电子版(要求WORD文档,文件命名规则:学号+姓名)送交到学院教务办公室.

2.学院教务办公室按照规定的时间将博士生提交的检测材料报送研究生院学位管理处.

3.研究生院使用"学术不端检测系统"对提交的学位论文进行检测.

(四)检测结果处理

研究生院将《检测报告》发放给学院教务办公室,学院教务办公室将其报学院主管领导审查,并留存其复印件,将原件及时送交导师.

博士生及其导师应认真阅读《检测报告》,并对学位论文进行必要的修改和完善,同时撰写《哈尔滨工程大学博士学位论文检测结果说明》(附件3,以下简称《检测结果说明》).

(五)其他说明

"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检测是学位论文检查和评审的重要环节之一,博士生和导师同意提交学位论文进行检测就视为进入评审程序,检测结果将按学校相关文件规定处理.

五、博士学位论文双盲评阅

博士生通过学位论文检测后,经导师同意后,可向学位点所在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提出论文评阅申请.

(一)双盲评阅的含义

学位论文的评阅人姓名对学位论文作者,导师以及相关人员隐匿,同时学位论文作者及其导师姓名对评阅人隐匿.双盲评阅由校研究生院组织实施.

(二)双盲评阅的论文范围

我校博士生的学位论文(除A类,B类部分论文)全部实行双盲评阅.

(三)受理时间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规定,准备申请答辩的博士生至少应在预计答辩日期前3个月(寒暑检测不计算在内)向学院教务办公室提交学位论文.

2.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根据研究生类别及培养计划安排讨论学位授予情况,每年安排3次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全体会议,因此,每年3月,10月及6月10日到7月10日3个时间段不受理博士学位论文评阅申请,其它时间每周一,周四受理.


(四)申请程序

1.博士生填写《哈尔滨工程大学博士学位论文评阅申请书》(附件4,以下简称《评阅申请书》),并向学院教务办公室提交以下材料:

(1)博士学位论文《检测报告》及其《检测结果说明》,

(2)5本学位论文,其中1本正常装订("原创性声明"和"授权使用声明"中需导师,作者签字),其余4本匿名,

(3)博士研究生学习成绩单(一式2份),

(4)博士学位论文盲审交费单,

(5)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情况表,

(6)博士生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学术论文审查表及佐证材料(附件5),

(7)博士学位论文创新成果自评表(B5纸打印,一式4份).

2.学院教务办公室整理博士生提交的材料,并审核博士生成绩,学位论文,学术论文,预答辩等材料,审核通过后在《评阅申请书》上签字,盖章,并发放学位论文答辩相关表格.

3.学院教务办公室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将博士生提交的材料统一报送研究生院学位管理处.

(五)形式审查及组织评阅

研究生院对学院提交的博士生材料进行复审,并组织学位论文的双盲评阅,评阅份数为4份,其中校外评阅份数至少3份.

(六)评阅结果处理

评审专家在评审学位论文后将做出同意答辩,修改后答辩,不同意答辩三种结论.评阅书返回的份数必须不少于3份,评阅结果处理办法:

(1)返回的评阅意见中,有3份或3份以上均为"同意答辩"申请人根据评阅意见进行修改后,进入答辩环节,

(2)返回的评阅意见中,有2份为"不同意答辩"申请人本次申请无效,

对于此次申请无效的申请人,必须根据评阅人提出的意见进行认真修改,修改后的学位论文经导师审查通过后,方可重新向研究生院申请答辩,且应在最迟答辩日期前完成学位论文的评阅和答辩工作,否则将按校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3)返回的评阅意见中,有2份为"同意答辩",1份为"修改后答辩"

若"修改后答辩"意见中分数为70分以上,申请人根据评阅意见修改后,可进行答辩环节,

若"修改后答辩"意见中分数为70分以下,申请人根据评审意见修改论文,写出书面修改说明,导师同意后,由所在学院组织相关学科2位专家对学位论文进行审查,学院根据专家审查意见,作出同意答辩(见附件6),延期答辩继续修改学位论文以及其他具体要求的决定.

(4)返回的评阅意见中,有1份为"同意答辩",2份为"修改后答辩"

若2份"修改后答辩"意见中分数均为70分以上,申请人根据评阅意见修改论文,导师同意后,可进行答辩环节,

若2份"修改后答辩"意见中有分数为70分以下的,参照本节第(3)条.

(5)返回的评阅意见中,有1份为"不同意答辩"

导师根据评阅意见可选择撤销本次申请或提请复议.选择撤销本次申请即本次申请无效的处理办法参见本节第(2)条,选择提请复议,由研究生院增聘2位评阅人盲审,增聘评阅意见中仍有"不同意答辩"意见的,本次申请无效,增聘评阅意见中有其他意见的,参考上述办法执行.

(七)有关双盲评阅的其他说明

1.申请正式答辩的博士生提交的5本学位论文除1本外,其余的4本学位论文要求无作者姓名,无导师姓名,无致谢,无个人简历,学位论文的原创性声明页不需签字,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和取得的科研成果页采用列表但匿名的方式,具体格式见《哈尔滨工程大学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和取得的科研成果列表》(附件7).

2.博士生在提交学位论文时可提出建议回避评阅人员名单(不超过5人)及其所在单位.

3.双盲评阅的学位论文评阅费(含增加评阅的学位论文评阅费,200元/本)由导师支付,在提交学位论文时缴纳到校财务处,外单位研究生院(部,处)管理劳务费和论文邮寄费由研究生院支付.

4.博士学位论文存在抄袭现象经认定情况属实的,将按《哈尔滨工程大学研究生学位(学术)论文违反学术规范行为处理办法》(校研字〔2016〕45号)处理.

六、正式答辩

(一)答辩审批

通过学位论文评阅的博士生,可进入学位论文的答辩环节.

1.答辩委员会的组成

答辩委员会由学科提出草拟名单,由5或7名具有较高学术水平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组成,其中至少应有2名外单位专家(国家重点学科可为1名).答辩委员会主席应由具有博士生导师资格的人员担任.答辩委员会中应有1名同行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成员,以利于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了解掌握本单位博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情况.答辩委员会设秘书1名,专业技术职务为副高职以上.答辩博士生的导师不得担任答辩委员会成员.

2.思想政治鉴定

由学院(系,部)级党组织填写博士生攻读学位期间的德智体等方面的表现.主要包括如下内容:博士生在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学习和工作态度等情况,并根据其表现明确表明是否同意推荐其答辩.不同意推荐答辩的,不予审批答辩.

3.答辩材料的审核

博士生须认真填写"学位档案"(要求确定答辩时间,地点,答辩委员会成员),并登录研究生院主页进入"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后录入"学位信息"栏目.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负责审核"学位档案"中答辩委员会的组成并签署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是否同意答辩的意见.答辩委员会秘书应在距答辩日期前3天以上,将已经填写完毕并经学院审核和有关人员签字的全部答辩材料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审查.审查通过后,发放博士学位论文答辩表决票.答辩公告将会在答辩日前3天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中"近3天答辩公示栏"内自动显示(涉密博士学位论文除外).

(二)学位论文答辩

论文答辩要公开举行(涉密学位论文使用涉密副本答辩的除外).博士生应分别与导师,答辩委员会全体成员合影.

学位论文答辩程序如下:

1.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答辩开始,答辩委员会秘书介绍申请人简历及答辩材料审核情况,

2.申请人报告学位论文的主要内容(一般不少于40分钟),

3.答辩委员提问,博士生答辩,

4.休会,答辩委员会召开内部会议,审定是否同意申请人毕业及其学位论文是否达到博士学位论文水平,并根据博士生回答问题的情况,进行无记名表决,讨论并形成答辩委员会决议.

获得到会委员2/3以上(含2/3)同意者为通过学位论文的答辩,同意毕业并建议授予博士学位.答辩委员会将建议授予博士学位的人员名单报请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

未获答辩委员会2/3以上(含2/3)同意票者,经答辩委员会同意,可在2年内(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改论文,重新答辩一次,或者答辩委员会认为申请人的论文虽未达到博士学位的学术水平,但已达到硕士学位的学术水平,而申请人尚未获得过该学科硕士学位,在征得申请人同意的情况下,可做出授予硕士学位的决议,并报请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

5.复会,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结果及答辩委员会决议,

6.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答辩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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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加强博士学位论文的答辩与审核工作

各学院应根据《关于加强博士学位论文答辩与审核工作的通知》(研院函〔2016〕31号)要求,做好加强博士学位论文答辩与审核的工作,并制定本学院加强审核工作的实施细则.

八,毕业和结业

(一)毕业

1.在博士生答辩后,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全体会议召开前,由学籍所在学院对其德,智,体进行全面考核,做好毕业鉴定.

2.博士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博士生培养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准予毕业并发给书,并以学位论文答辩通过后的最近一次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全体会议日期为书的发证日期.

(二)结业

博士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博士生培养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学位论文评阅最终未通过或学位论文答辩最终未通过者,准予结业并发给结业证书.

九,博士学位的授予

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召开全体会议,对申请博士学位人员的材料进行审议.评定博士学位时,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须有2/3以上(含2/3)成员出席,会议的决定以无记名方式,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如无记名表决未通过,此次申请无效,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批准,可在2年内(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改论文,重新答辩1次.答辩通过后,方可再次向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提出博士学位申请.通过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同意授予博士学位的人员材料报送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将定期召开全体会议,对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上报的建议授予博士学位人员的材料进行审核,并进行表决.评定博士学位时,校学位评定委员会须有2/3以上(含2/3)成员出席,会议的决定以无记名方式表决,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通过者,将授予博士学位.博士学位证书须经3个月争议期而无异议后发放.

十,档案整理

(一)答辩结束后,答辩秘书负责将全部学位授予档案材料交至学院教务办公室,等待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开会讨论.

(二)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开会讨论后,将授予博士学位意见书相应栏目填写完毕,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签字后,由教务办公室将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决议及有关材料送交校研究生院学位管理处,等待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开会讨论.

(三)博士生按照校档案馆规定的归档要求,将有关材料存档后方可离校手续.

(四)学院按学校规定时间将整理完毕的博士生学位授予材料送交校档案馆存档,并将《研究生档案寄送单位备案明细表》交研究生院学位管理处备案.

十一,涉密博士学位论文的预答辩,评阅,答辩及存档等保密要求按照《哈尔滨工程大学涉密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校研字〔2006〕4号)执行.

十二,在我校攻读博士学位的外国留学生学位论文评阅,答辩,毕业,结业及学位授予工作参照本办法执行.

十三,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以往所有文件与本办法不符合的,以本办法为准,原校研字〔2006〕14号文件同时废止.

十四,本办法的解释权在研究生院.

附件:1.哈尔滨工程大学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情况表

2.哈尔滨工程大学博士学位论文检测承诺书

3.哈尔滨工程大学博士学位论文检测结果说明

4.哈尔滨工程大学博士学位论文评阅申请书

5.哈尔滨工程大学博士生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学术论文审查表

6.学位论文修改说明

7.哈尔滨工程大学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和取得的科研成果简表

附件1:

哈尔滨工程大学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情况表

姓名学科名称入学年月年月所在院系论文工作起止时间年月至年月导师姓名预答辩日期年月日预答辩地点预

会姓名职称是否

博导工作单位所在学科签字主席委

员秘书预答辩记录:(答辩中提出的主要问题,回答的要点及简要情况)

秘书签字:

(位置不够可另加附页)年月日预答辩委员会评议意见(主要指出论文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改进意见 附件2:

哈尔滨工程大学

博士学位论文检测承诺书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我是学院级学科博士学位研究生.本人修完培养方案要求的学分,并按照《哈尔滨工程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答辩,毕业,结业及学位授予管理办法(修订)》第二条要求撰写博士学位论文.本人承担由学术不端行为所导致的相应责任.

学位论文涉密否:□是□否

承诺人:

年月日

指导教师意见:

该博士生的学位论文不存在学术道德问题,提交检测的学位论文电子版与所申请评阅的学位论文一致,同意提交《学术不端检测系统》进行检测,对检测结果承担相应的责任.

导师签字:

年月日

学院教务办公室审查意见:

该博士生已修满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该博士生通过预答辩.

审查人签字:

单位公章:

年月日

附件3:

哈尔滨工程大学

博士学位论文检测结果说明

学号:姓名:

学院名称:导师姓名:

请按下列提纲对检测重复内容进行说明:

1,本人在读期间发表的与本研究课题相关的学术论文.

2,参考文献部分,确为本人引用的,请说明.

3,引用他人观点已注明出处,但仍被检出的.

4,定义,概念,名词,公式等通用性文字.

5,上述未提及的其他情况,请自行说明.

导师签字:

学院教务办公室(公章)

年月日

注:《检测报告》请附后 附件4:

哈尔滨工程大学博士学位论文评阅申请书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我是学院级学科博士生,本人博士学位论文已进行学术不端检测系统的检测,并对检测结果进行了说明,现申请进行学位论文评阅.

申请人:

年月日

指导教师意见:

我已审核该博士生撰写的检测结果说明,该博士生论文不存在学术道德问题,同意其提交论文进行评阅,并承担因学术道德问题所导致的相应责任.

签字:

年月日

学院教务办公室审查意见:

该博士生满足申请答辩时间要求,已达到我校学术成果要求,同意进行论文评阅.

审查人签字:

单位公章:

年月日

附件5:

哈尔滨工程大学

博士生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学位论文,学术论文审查表

学号姓名指导教师学位论文密级学科,专业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及取得科研成果总数攻读博士方式(请在相应的类别前的"□"内画"√")□硕博连读□提前攻博□公开招考本人的硕士学位论文题目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情况序号学术论文名称发表刊物发表时间

及卷期号排名是否被三大检索

索引及收录号1234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取得科研成果情况(成果类别请填写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或××科技进步×等奖等)序号获成果名称成果类别成果取得时间排名成果证书编号123指导教师意见:

1.该博士生所填写的学术论文和取得科研成果均与博士学位论文相关,且不存在学术道德问题.

2.该博士生所填写学术论文的发表,录用及收录情况完全属实.

3.该博士生若为硕博连读生和提前攻博生,其硕士学位论文与博士学位论文的创新性成果没有重复.

作为该博士生的指导教师,承担因审查不严所产生的相应后果.

签字:

年月日学院主管领导意见:

签字:

年月日备注:

1.学位论文密级请根据学位论文的实际情况填写"公开","秘密","机密","绝密"之一.

2.博士生向研究生院提出答辩申请时,必须提交本表,发表论文的期刊原件或已确定卷期号的录用通知原件及发表论文的复印件(要复印封皮,目录及学术论文,录用的要提供论文样稿),科研成果要提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被SCI,EI,ISTP收录的论文要提供收录证明原件.

附件6:

学位论文修改说明

学位论文修改说明:

导师意见:

签字:

年月日审定专家意见:

签字:

年月日学院意见:

(盖章)

年月日注:此表一式2份,分别送给2份审定专家,最后交院系教务办公室.修改说明可另附页.

附件7:

哈尔滨工程大学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和取得的科研成果简表

根据我校相关文件规定,经研究生院审查,该生已达到我校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学术成果要求.以下为该生的学术成果统计:

发表学术论文情况

序号排名期刊或会议名称发表或录用发表时间刊物类别(SCI/EI源或CSCD或CSSCI)是否被EI/SCI/ISTP检索1等二,科研获奖情况(只填写省部级三等奖以上的科研奖励)

序号排名颁奖部门获奖等级获奖时间1等三,申请发明专利情况

序号排名专利类别

(发明,实用新型)申请专利进程申请时间公告时间授权时间1等四,软件着作登记权等其他知识产权情况

序号排名知识产权名称等级获授权时间1等五,其他研究成果

序号排名颁奖部门获奖等级获奖时间1等六,参加科研情况

序号项目类别项目来源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成员参加该项目时间1等注:1.可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对类别进行删减.

2.发表学术论文一表中只填写博士生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博士生为第二作者的文

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