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职申报的基本条件

点赞:10473 浏览:44982 近期更新时间:2024-03-15 作者:网友分享原创网站原创

附件一:高级职称申报的基本条件

根据《湖南省高等学校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实施细则(试行)》改办的有关规定精神,年职称申报的基本条件具体内容如下:

思想政治与师德⑴具有坚定正确的思想政治观念.拥护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以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

⑵遵纪守法.遵守宪法和各项法律法规,党员教师遵守党章和党的纪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⑶爱岗敬业.热爱党的教育事业,树立崇高的职业理想和职业信念,不断提高自身的职业和专业素养,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提升学生的思想和专业素质,为学生的全面发展奠定基础.

⑷关爱学生.平等对待,关爱每一位学生,充分重视学生思想,身体,心理和学业的健康成长,遵循教育规律,改革教育方法,切实提高教育教学的针对性,有效性,充分尊重学生的个性发展,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基础上,让每个学生得到有效发展,形成人人成,多样性人才创新型人才不断涌现的教育格局.


⑸为人师表.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不断更新教育观念和教育方法,掌握本专业最新动态和研究成果,治学严谨,恪守学术规范,维护学术自由和学术尊严,坚决抵制学术失范和不端行为,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和师德,言行雅正,举止文明.

学历和资历申报教授职务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且任副高专业技术职务满5年,申报副教授(含高级实验师)职务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且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满5年,或获得博士学位,担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满2年.申报教授,副教授(含高级实验师)职务的,近5年各年度考核结论均为合格以上,其中博士学位人员申报副教授(含高级实验师)职务的,担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以来(或近2年)各年度考核结论均为合格以上.

或符合湘人发〔2007〕56号文件或相关文件的免试,降分条件.

根据湘人发〔2016〕17号文件精神,必须取得湖南省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中级合格证或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科目(模块)合格证,或符合湘人发〔2003〕39号文件免试条件.

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申报实验技术除外)在任现职内,应参加继续教育,并符合湘人发〔2000〕143号文件"专业技术人员在任现职期间内每人每年必须脱产进修12天".

根据省职改办,省教育厅职改办《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教师职务评审工作中教育教学考核的通知》(湘职改办〔2007〕9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教师课程教学考核的指导意见》(湘教发〔2016〕7号)等文件要求,申报教授,副教授(含高级实验师)专业技术职务,任现职以来教育教学应分别具备下列条件.

⑴申报教授

①教育教学能力

A.系统掌握本学科的基础理论,学科体系或学科方法,把握学科价值和学科文化,掌握本学科发展的前沿和动态,

高级职申报的基本条件参考属性评定
有关论文范文主题研究: 关于教育教学的论文例文 大学生适用: 函授毕业论文、函授毕业论文
相关参考文献下载数量: 44 写作解决问题: 写作资料
毕业论文开题报告: 文献综述、论文结论 职称论文适用: 技师论文、职称评中级
所属大学生专业类别: 写作资料 论文题目推荐度: 经典题目

B.在本专业内为本(专)科学生系统地开设过2门课程,

C.任教以来具有从事班主任等学生思想教育,管理工作以及向青年教师传授教学经验和专业知识的经历,

D.结合专业,岗位特点适时开展学术,时事讲座引导学生学会学习努力成才.

②教学时量

A.任现职以来连续五年满足年均教学时量200学时以上,每学年至少为本专科学生讲授1门专业课程,

B.国内外访学,脱产学习培训,在职攻读学位脱产期间休产检测,因公致伤一年之内,或因病半年之内可按照相应的教学时量计算,

C.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或"双肩挑"人员,年均完成教学时量不得少于专任教师年均教学时量的三分之一.

③教学效果

课程教学考核等级达到良好标准,教学效果综合评价优良率在80%以上包括学生评价,同行教师评价和督导评价.

④教学改革

在教学理念,方式和方法,课程形式,内容和评价等方面,开展了积极有效的探索和改革.

(2)申报副教授(含高级实验师)

①教育教学能力

A.基本掌握本学科的基础理论,学科体系或学科方法,把握学科价值和学科文化,了解本学科发展的前沿和动态,

B.在本专业内为本(专)科学生系统地开设过1门课程,

C.任教以来具有担任班主任的工作经历或从事学生教育管理等工作的经历,

D.结合专业,岗位特点适时开展学术,时事讲座引导学生学会学习,开拓视野,了解本学科的学术前沿和发展方向.

②教学时量

A.任现职以来连续五年满足年均教学时量200学时以上每学年至少为本专科学生讲授1门专业课程,

B.国内外访学,脱产学习培训,在职攻读学位脱产期间休产检测,因公致伤一年之内,或因病半年之内可按照相应的教学时量计算,

C.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或"双肩挑"人员,年均完成教学时量不得少于专任教师年均教学时量的三分之一.

③教学效果

课程教学考核等级达到良好标准,教学综合评价优良率在80%以上包括学生评价,同行教师评价和督导评价.

④教学改革

在教学理念,方式和方法,课程形式,内容和评价等方面,进行了有针对性的探索和改革.

科研成果及业绩破格申报

破格申报教授,副教授(含高级实验师)职务,按照湘人职〔1999〕24号,湘职改办〔2000〕1号等文件执行.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