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技师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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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直属鉴定所

重庆化医控股(集团)公司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

重庆市化工行业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

关于开展企业职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培训及鉴定的通知

人力资源部(劳资处,教育处):

为了推动职业技能开发工作,为企业培养高素质的产业工人,

一、培训时间及收费标准

报到时间:2016年10月12日9:00—15:00

开学时间:2016年10月24日周六上午8:30(双休日上课,每天8课时)

培训时间:4周(包括鉴定)

报到地点:重庆化工职业学院综合楼三楼

培训收费:

单位:元

培训工种培训费用鉴定费用教材资料费合计化工工艺试验工10002301001330化学检验工(化验分析,分析工)10002301001330化工检修钳工10002301001300化工检修电工10002301001330化工仪表维修工10002501001350化工检修焊工10002801001380药物制剂工10002301001330药物分析工10002301001330防腐蚀工10002301001330二,申报条件

(一)化工检修电工,化工检修钳工,化工检修焊工,药物制剂工,药物分析工申报中级工条件(按照相近工种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标准执行)

1.化工检修电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4)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书.

2.化工检修钳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4)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书.

3.化工检修焊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4)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书.

4.药物制剂工,药物分析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4)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书.

(二)化工工艺试验工,化学检验工,化工仪表维修工,防腐蚀工申报中级工条件(按照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规定标准执行)

1.化工工艺试验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取得与本职业相关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4)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5)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书.

2.化学检验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4)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训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书.

3.化工仪表维修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取得与本职业相关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4)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5)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训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书.

4.防腐蚀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4)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书.

高级工

一、培训时间及收费标准

报到时间:2016年10月12日9:00—15:00

开学时间:2016年10月24日周六上午8:30(双休日上课,每天8课时)

培训时间:5周(包括鉴定)

报到地点:重庆化工职业学院综合楼三楼

培训收费:

单位:元

培训工种培训费用鉴定费用教材资料费合计化工工艺试验工12002851001585化学检验工(化验分析,分析工)12002851001585化工检修钳工12002851001585化工检修电工12002851001585化工仪表维修工12003051001605化工检修焊工12003351001635药物制剂工12002851001585药物分析工12002851001585防腐蚀工12002851001585二,申报条件

(一)化工检修电工,化工检修钳工,化工检修焊工,药物制剂工,药物分析工申报高级工条件(按照相近工种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标准执行)

1.化工检修电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以上.

(3)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劳动保障行政部分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书.

(4)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2.化工检修钳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3)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劳动保障行政部分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书.

(4)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3.化工检修焊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0年以上.

(4)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劳动保障行政部分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书.

(5)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4.药物制剂工,药物分析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劳动保障行政部分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书.

(4)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二)化工工艺试验工,化学检验工,化工仪表维修工,防腐蚀工申报高级条件(按照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规定标准执行)

1.化工工艺试验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书,

(4)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2.化学检验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书,

(4)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大专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3.化工仪表维修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书,

(4)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4.防腐蚀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3)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劳动保障行政部分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书.

(4)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三、申报中级工,高级工需提供的材料

(1)中级工: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单位从事本职业(工种)工作年限证明并加盖公章,

(2)高级工: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本人复印件一份,本人明复印件一份,填写重庆市职业技能鉴定呈报表一份(表后"推荐单位意见"处写明本人从事本职业(工种)工作年限并加盖公章,粘贴本人近照),

(3)每人需交1寸和2寸正面彩色红底相片各一张,相片后面写明姓名,

(4)重庆市职业技能鉴定呈报表和复印资料每人装订成一份(第一页呈报表,第二页,复印件,第三页中级等级证复印件).

(5)学员应于报名前到cqosta..网站的"下载专区—业务表格"下载国家职业资格(三,四,五)级鉴定呈报表认真填写并按照以上要求完善资料,报名当日携带呈报表及复印资料到现场进行报名.(双面打印)

技师

一、培训时间及收费标准

报到时间:2016年10月12日9:00—15:00

开学时间:2016年10月24日周六上午8:30(双休日上课,每天8课时)

培训时间:7周(包括鉴定)

报到地点:重庆化工职业学院综合楼三楼

培训收费:单位:元

培训工种培训费用鉴定费用教材资料费合计化工工艺试验工18006601002560化工检修电工18006601002560化学检验工(化验分析工,分析工)18006601002560化工检修钳工18006601002560化工仪表维修工18006801002580化工检修焊工18007101002610防腐蚀工18006601002560药物制剂工18006601002560药物分析工18006601002560二,申报条件

(一)化工检修电工,化工检修钳工,化工检修焊工,药物制剂工,药物分析工申报技师条件(按照相近工种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标准执行)

1.化工检修电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经本职业正规技师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0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生和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满2年.

2.化工检修钳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经本职业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以上.

(3)高级技工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生和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满2年.

3.化工检修焊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经本职业正规技师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以上.

(3)高级技工学校本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满2年.

4.药物制剂工,药物分析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生和大专以上本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满4年.

(二)化工工艺试验工,化学检验工,化工仪表维修工,防腐施工申报技师条件(按照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标准执行)

1.化工工艺试验工(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高级技工学校或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生,取得本职业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4)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取得本职业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2.化学检验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经本职业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4)取得本职业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的大学本科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并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3.化工仪表维修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高级技工学校或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生,取得本职业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4)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取得本职业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4.防腐蚀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经本职业正规技师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满2年.

三,申报技师需提供的材料工作业绩证明需粘贴本人2寸红底近照需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提供电子照片)提供社会保险个人基础信息证明.需单独撰写技术总结或工作论文一式三份,用A4纸打印,按照规范格式填写撰写技术总结不少于3000字 (8)申报人员需在企业内部进行公示并提供公示原件cqosta..网站的"下载专区—业务表格"下载国家职业资格(一,二)级呈报表认真填写并按照以上要求完善资料,报名当日携带呈报表及复印资料到现场进行报名.(双面打印)

高级技师

一、培训时间及收费标准

湖南技师学院参考属性评定
有关论文范文主题研究: 高级技师相关论文范文 大学生适用: 专科论文、学术论文
相关参考文献下载数量: 22 写作解决问题: 写作技巧
毕业论文开题报告: 论文任务书、论文总结 职称论文适用: 期刊目录、职称评副高
所属大学生专业类别: 写作技巧 论文题目推荐度: 最新题目

报到时间:2016年10月12日9:00—15:00

开学时间:2016年10月24日周六上午8:30(双休日上课,每天8课时)

培训时间:8周(包括鉴定)

报到地点:重庆化工职业学院综合楼三楼

培训收费:

单位:元

培训工种培训费用鉴定费用教材资料费合计化工工艺试验工20007601002860化工检修电工20007601002860化学检验工(化验分析工,分析工)20007601002860化工检修钳工20007601002860化工仪表维修工20007801002880化工检修焊工20008101002910药物制剂工20007601002860药物分析工20007601002860二,申报条件

(一)化工检修电工,化工检修钳工,化工检修焊工,药物制剂工,药物分析工申报高级技师条件(按照相近工种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标准执行)

1.化工检修电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正规高级技师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2.化工检修钳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正规高级技师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化工检修焊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正规高级技师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4.药物制剂工,药物分析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正规高级技师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二)化工工艺试验工,化学检验工,化工仪表维修工申报高级技师条件(按照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标准执行)

1.化工工艺试验工(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

(2)取得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2.化学检验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获得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化工仪表维修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取得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三,申报高级技师需提供的材料工作业绩证明需粘贴本人2寸红底近照需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提供电子照片)提供社会保险个人基础信息证明.需单独撰写技术总结或工作论文一式三份,用A4纸打印,按照规范格式填写撰写技术总结不少于3000字 (8)申报人员需在企业内部进行公示并提供公示原件cqosta..网站的"下载专区—业务表格"下载国家职业资格(一,二)级呈报表认真填写并按照以上要求完善资料,报名当日携带呈报表及复印资料到现场进行报名.(双面打印)

联系人:刘胜联系人:李静怡

联系:67795846联系:67752810

传真:67795846传真:67850164

邮政编码:400020邮政编码:400020

地址:重庆市江北区嘉陵四村100号:58841105@.

(重庆化工职业学院内)地址:重庆市江北区嘉陵四村100号

重庆化医控股(集团)公司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重庆市化工行业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

2016年6月10日

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培训鉴定回执表

填报单位:(单位盖章)

序号鉴定工种鉴定人数备注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1化工工艺试验工2化学检验工

(化验分析,分析工)3化工检修钳工4化工检修电工5化工仪表维修工6化工检修焊工7化工防腐蚀工8药物分析工合计注:请于9月22日前将回执表直接传至重庆市化工行业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

联系人:联系: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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