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与运载工程学院

点赞:15056 浏览:68327 近期更新时间:2024-01-09 作者:网友分享原创网站原创

机械与运载工程学院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修订版)

为营造良好的研究生成才环境,促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根据《湖南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修订版)》等文件要求,特制定本评审细则.

一、评选范围

在学制期间内在读的档案在我校的全日制脱产学习研究生

但不包括有以下情况之一者:1,在评审期间,有违反学校或学院规章制度受到纪律处分的,2,在校期间有不及格课程的,3,没有研究生导师审批和同意推荐意见的,4,经学术委员会认定有学术不端行为的.

二、评选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的领导,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校纪校规,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着.

5.一年级硕士研究生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本科毕业院校为985高校的免试推荐硕士研究生,本科成绩在原本科学校专业年级排名5%以内,

(2)入学前获得过国家级学科竞赛奖励或科研成果(需提供证明材料).

6.二,三年级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修满培养方案规定的所需课程学分,规格化平均分数不低于80分,没有补考科目.攻读学位期间,在公开发行的学术期刊上以湖南大学名义发表1篇及其以上与本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有录用通知者等同)或1项发明专利(已授权),本人为第1或者导师为第1,本人为第2,

(2)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奖项,

(3)获得国家级科研奖项排名在前三名的,可以直接获得学院推荐名额,

7.二,三年级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修满培养方案规定的所需课程学分,规格化平均分数不低于80分,没有补考科目,在专业实践活动中取得较好的成果(需提供证明材料).

(2)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奖项.

(3)获得国家级科研奖项排名在前三名的,可以直接获得学院推荐名额,

8.博士研究应符合下列条件:

以湖南大学名义在本学科领域SCI检索的国际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不少于1篇1或者导师为第1,本人为第2.

9.所修课程考试成绩规格化平均分数的计算办法为:课程考试规格化成绩总和/课程门数.

10.对学院有突出贡献,突出业绩或者本人有突出能力,经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审定确认,可以申报参评.

11.研究生在学制期限内可多次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但科研成果不可重复申报使用.超出学制期限的研究生,原则上不再具备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资格.

机械与运载工程学院参考属性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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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学院评选程序

1,个人申报

个人填写申请材料(申请表格从学院网站下载,要求打印),于规定时间之前将相关申请表和证明材料(要求装入档案袋),交学院学生工作办,逾期视为自动弃权.

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

1)《湖南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基本申请条件表》一份(要求提交电子和纸质版,见学校通知文件),

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一份(要求交电子和纸质版,见学校通知文件),

3)《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一份(要求交电子和纸质版,见学校通知文件),

4)《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一份(要求交电子和纸质版,见学校通知文件),

5)硕士,博士阶段学习成绩证明一份,

6)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7)论文发表的刊物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只限于复印论文发表刊物封面,目录,论文第一页)或论文录用通知及复印件一份,

8)《机械与运载工程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统计表》一份(要求提交电子和纸质版,见附件一,2016级硕士研究生限填附件二),

9)其他个人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与复印件一份.

研究生在第一次申请国家奖学金时,可以使用攻读当前学位学制期间所取得的所有科研成果,已获得过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今年再次申请国家奖学金,科研成果统计不能与上次重复.(注:博士参评只能使用取得博士身份后的成果,硕士参评只能使用取得硕士身份后的成果,硕博连读生可使用硕士阶段科研成果参评.)

3,学院评审

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依照《机械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修订版)》,根据学生学习成绩,科研创新能力,发展潜力,综合表现对学生进行评审,确定推荐名单.

4,学院公示

评审会结束当日,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将推荐名单在学院网站,宣传栏进行公示,公示期5日.

5,学院复核,推荐

根据公示结果,学院将所有评审材料复核签字后在规定时间内报研究生院培养办

四、有关评选工作的说明

1)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2)学院根据学校下达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原则上依据一级学科按比例进行分配,学校下达给重点学科与本科为C9联盟高校的一年级硕士研究生的名额不另行分配,

3)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根据参评研究生的成绩,成果,贡献等采取专家会审形式确定推荐名单,特殊问题上报湖南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裁定,由学校审定后确定最终获奖名单.

4)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供申请材料的,逾期不再接受申请.

五、本实施细则从公布之日起实施,由机械与运载工程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附件1:湖南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管理办法(试行-修改版)

附件2: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

附件3: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


附件4: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附件5:湖南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基本申请条件表

附件6:机械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统计表

附件7:机械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14级硕士研究生评选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