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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中山大学附属医院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条件汇编

中山大学人事处

2016年9月

说明

为方便附属医院教职工申报职称,查阅文件,我处对中大人事〔2016〕17

2016年中山大学附属医院

教学,医疗,科研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条件

第一条为探索现代医院人力资源优化配置管理新模式,促进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全面协调发展,根据国家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附属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件.

第二条本条件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建立以能力,业绩为导向的科学的人才遴选,评价,激励与保障机制,以岗位设置为基础,制定符合各类专业人才的评价标准,力求客观,准确地评价专业技术人员学识水平,工作业绩,实现专业技术人才评价工作的分类指导和管理.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条件适用于在我校附属医院从事临床教学,医疗,科研工作满1年以上的在职在岗固定编制专业技术人员,其中临床医师须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并已登记注册.

第四条思想政治条件

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敬业精神强.积极承担工作任务,能全面地,熟练地履行现岗位各项职责.任现职以来,年度或聘期考核称职以上.

任现职期间,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在规定年限上延迟申报:

(一)年度或聘期考核基本称职以下,受单位通报批评,警告处分的,延迟1年申报.

(二)受严重警告以上处分,或已定性为二,医疗事故并负有直接责任,伪造学历,资历,剽窃他人成果,敲诈,勒索病人及其亲属财物行为已受到查处的,延迟3年申报.

(三)已定性为一级医疗事故并负有直接责任的,延迟5年申报.

(四)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有关规定的,延迟2年申报,情节严重的,延迟5年以上申报.

出现医疗,教学差错等其他情形的,由医院资格审核小组视情节轻重,决定是否延迟申报及延迟申报年限.上述延迟申报后仍达到规定申报年限的,被处理当年不得申报.

第五条学历,资历条件

(一)教授,主任医师,研究员

获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其中1992年后获本科学历的,须硕士学位

资历条件:受聘副高级职务满5年,为硕士生导师,并有直接招收在带或已毕业的硕士研究生.

(二)副教授,副主任医师,副研究员

获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其中1992年后获本科学历的,须硕士学位

资历条件: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2,获博士学位受聘中级职务满2年.

,受聘中级职务满5年

其中助理研究员申报副教授或副主任医师,须先取得主治医师任职资格并受聘主治医师.博士学位获得者,须受聘主治医师职务满1年且受聘中级职务合并满2年,硕士学位获得者,须受聘主治医师职务至少满3年且受聘中级职务合并满5年.

()讲师,主治(主管)医师,助理研究员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予申请评审或聘任

(1)(2)获硕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年.()研究生班毕业,或获得双学士学位,受聘初级职务满3年.

()获大学本科学历,受聘初级职务满4年.其中主治(主管)医师还须通过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并取得中级资格证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第六条外语条件

(一)掌握一门外国语.参加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成绩合格.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予免试:

1,获得外语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2,具备博士学位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具备硕士学位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3,1977年恢复高考统考前进入大,中专院校学习并获得书.

4,取得中国国际人才交流协会组织的BFT级考试笔试成绩合格证书,其中,通过BFT(A)级可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通过BFT(I)级可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5,取得达到出国要求的GRE(2000分以上),LPT(英语310分以上,日语300分以上),WSK(英语110分以上),托福(英语600分以上)等有效期内的外语考试成绩.

6,任现职期间,出国留学或在国外连续工作满1年,并撰写外文论着(译着),研究报告一篇.

7,任现职期间,出版外文专着,译着一部,且个人承担的工作量不少于20万字符.

8,任现职期间,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部省级科学技术奖一,二等奖,部省级科学技术奖三等奖(排名前3名),厅局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排名前3名),入选各类国家或部省级人才计划,人才工程.

9,取得大学英语六级考试合格证书,或任现职期间获得厅局级科学技术奖三等奖以上,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10,从事中医工作,其业绩成果符合申报条件.

11,转换系列申报评审同档次专业技术职务.

(三)1997年后,凡按照职称外语考试等级划分范围参加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并取得成绩合格证,成绩单(含按规定放宽到40分以上者),或2001年后参加校内职称外语考试并取得合格成绩的专业技术人员,在申报评聘对应级别或以下级别专业技术职务时,不受证书有效期的限制.

第七条计算机水平条件

(一)掌握计算机基本技能.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取得四个模块的合格成绩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取得五个模块的合格成绩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予免试:

1,至申报当年年底止,年满45周岁.,,获得计算机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从事计算机理论和操作课程的教学工作(以医教处备案的课程为准).

,参加学校教育技术培训中心举办的教育技术培训考试,取得有效期内合格证书.

6,参加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取得二级以上合格证书.

7,参加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获得程序员以上证书.

8,转换系列申报评审同档次专业技术职务,原已按规定参加考试或免试的.

第八条继续教育条件

任现职期间,结合岗位需要,积极,认真地参加各种形式,各种类别以新理论,新技术和新方法为主要内容的现代医学继续教育,并运用于工作实践.

第九条教学工作实绩考核量化指标体系

包括教学工作量和教学质量评价二个部分.

教学工作实绩考核量化指标测评办法:

评价项目权重评分方法说明教学工作量0.6A等于(X1+等+Xn)×0.6X1等Xn表示不同项目教学工作量得分教学质量评价0.4B等于(X1+等+Xn)×0.4X1等Xn表示学生及专家组评价得分累计总分M总等于A+B(二)教学工作量(按学校教学主管部门下达的教学计划任务和各附属医院教学科备案的授课学时为准):

1,专科理论课(含自考课程)1.4分/学时

2,专科实验课(含自考课程)0.7分/学时

3,本科理论课2分/学时

4,继续教育课程按国家级,省(校)级,院级分别为3分,2分,1分/学时

5,本科实验课0.8分/学时

6,临床见习带教,教学检测指导学生科研5分/周

7,研究生,住院医师理论课(含长学制后2年,全英语授课)2.8分/学时

8,研究生,住院医师外语课1.2分/学时

9,研究生,住院医师实验课(含长学制后2年,全英语授课)1.2分/学时

10,指导研究生,住院医师20分/人/年

11,指导研究生,住院医师小组成员5分/人/年

教学差错扣10分/次

教学事故扣50分/次

(三)教学质量评价(满分100分):

60%学生评价得分十40%专家组评价得分

赋予各定性标准的分值为:

1,优等于85分以上

2,良等于75分以上

3,及格等于60分以上

4,差等于59分以下

第十条医疗工作实绩考核量化指标体系

医疗工作实绩考核量化指标体系内容包括医疗工作量,专科临床技能考核和专家面试三个部分.分别采取三种不同的考核方法,评价临床医师任现职期间的医疗工作绩效和医疗业务水平.

医疗工作实绩考核量化指标测评办法:

项目临床医师考核测评范围及具体要求符合考核测评范围第(一)项的申报人员符合考核测评范围其它项的申报人员医

量(一)晋升教医研高级职务:

总量不低于200周(32分,0.16分/周),封顶250周.

其中病房值班100周,门急诊24周.

()获博士学位,晋升副高级职务:

总量不低于80周,其中病房值班24周,门急诊12周.

()具有医师执业资格,并承担一定量医疗任务的实验室研究人员晋升研究员,副研究员:

总量不低于20周.其它不作具体要求.40分专科临床

技能考核病例查房和临床操作20分40分专家面试临床业务知识综合测试40分60分(二)专科临床技能考核与专家面试合格标准均为80分.医疗工作量,专科临床技能考核,专家面试三项考核指标均达到合格标准的,方可进入评审程序.

(三)医疗工作实绩考核量化指标测评,由医院管理处根据附属医院实际情况,另行制定实施方案,并负责组织进行.第十一条科研工作实绩考核量化指标体系

包括科研基金,学术论着和科技成果三个部分.

(一)科研工作实绩考核量化指标测评办法:

项目类别权重评分方法说明科研基金0.4A等于(X1+等+Xn)×0.4X1等Xn表示不同级别基金项目及作者排名所得分学术论着0.3B等于(X1+等+Xn)×0.3X1等Xn表示不同级别论着及作者排名所得分科技成果0.3C等于(X1+等+Xn)×0.3X1等Xn表示不同级别成果及作者排名所得分累计总分M总等于A+B+C(二)科研基金:

重要提示:下述基金项目人员排名以各级科技部门立项的任务合同书为审核依据,立项不资助的项目不计分.

1,国家"973"计划项目首席科学家,国家"863"计划重大项目总负责人800分,国家"863"计划重点项目总负责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负责人,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600分

"973"计划课题,国家科技支撑计划课题,"863"计划重大及重点项目课题,"863"计划专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课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含NC—广东联合基金)重点项目,科技部国际科技合作重点项目,卫生行业科研专项基金,卫生部临床学科重点项目,CMB基金及相当级别项目:负责人400分,第二200分,第三180分,第四150分,第五120分,第六90分,第七及以后50分.

(以上项目凡有重复排名的,以最高分计分,不重复计分,下同).

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研究团队项目负责人分,第二分,第三分,第四分,第五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际(地区)合作与交流项目,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及相当级别项目:

负责人150分,第二75分,第三60分,第四45分,第五30分.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主任基金及小额探索项目,教育部基金项目(包括博士点基金,霍英东基金等),教育部留学回国人员启动基金,人事部中国博士后基金,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科学基金,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自由申请及博士启动项目,广东省科技计划项目广州市科技计划项目,教育部及卫生部教学改革研究基金及相当级别项目:

负责人100分,第二50分,第三40分,第四30分,第五20分.

厅局级科研项目,学校"211"工程项目,地级市科技局科研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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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50分,第二25分,第三20分.,学校科研基金:

负责人30分,第二15分.

,学校教学改革研究基金,院系科研基金: 负责人10分.

横向科研基金(以经费列入科研管理部门计划为准)每元1分(由项目负责人根据参加项目研究的实际工作量,分配给课题组成员).

经国外国家级科研机构批准的项目(如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等)参照本款第条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标准计分,经国外有相当学术影响的科研机构批准的科研项目,报医学科学处认定,参照本款第条省级科研项目标准计分.

(三)学术论着:

1,学术论文:被SCI收录学术期刊论文论文摘登论文摘 要SCIIF20.0以上800分400分160分15.0以上700分350分140分10.0以上600分300分120分5.0以上500分250分100分3.0以上400分200分80分1.0以上300分150分60分1.0以下200分100分40分

以上为第一作者计分标准.其他作者按排名先后依次为第一作者分数的50%,40%,30%,20%.

(2)在国外学术期刊(含增刊,论文专辑等)公开发表,未被SCI收录的学术论文按100分计分.

(3)国内期刊(以中国科技期刊CSCD被引频次最新排行表为准)

①被引频次前50名期刊:

论文200分,论文摘登100分,论文摘 要40分.

②被引频次51名至100名期刊:

论文150分,论文摘登75分,论文摘 要30分.

被引频次名至00名期刊

()在国内医学专业期刊增刊发表的论文,按正刊计分标准折半计分,国内以各种形式出版的论文集,专辑,特刊等均不予计分.

()在本专业领域内有影响的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的通讯作者,或研究生导师指导研究生撰写毕业论文,并发表在本专业领域内有影响的学术刊物上,导师为第二作者的,均可按第一作者计分.其中通讯作者按第一作者计分的,通讯作者本人应为实际排名第一作者的指导老师,或为该课题组负责人,研究生导师排名第二按第一作者计分的,其研究生发表论文的内容应与毕业论文一致.

()在公开发表论文中标注"共同第一作者","并列第一作者"或与第一作者"同等贡献","相同贡献"等字眼的作者均按实际排名计分.

2,学术着作:

(1)学术专着按本人撰写每千字2分计分,其中正,副主编加分标准为:

一般学术专着,主编加60分,副主编加30分.

获出版社学术专着出版基金资助出版的学术专着与获奖学术专着,主编加150分,副主编加75分.

(2)编写教材(含视听教材,CAI课件):

全国统编教材:主编200分,编委80分,编写50分,其他教材:主编60分,编委30分,编写15分,各类校内使用教材,按本人撰写每千字1分计分.

(四)科技成果奖(含教学,医疗成果奖):

1,国家级:

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第四名第五名第六名第七名及以后一等1000分500分400分300分200分100分50分二等800分400分320分240分160分80分40分三等600分300分240分180分90分45分20分2,部省级:

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第四名第五名第六名一等500分250分200分150分100分50分二等300分150分120分90分60分30分三等200分100分80分60分40分20分注: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奖,与部省级二等奖同等对待.

3,厅局级(含广州市科技奖):

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第四名第五名一等150分75分60分45分30分二等100分50分40分30分20分三等50分25分20分15分10分4,校级:


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第四名第五名一等40分20分16分12分8分二等30分15分12分9分6分三等20分10分8分6分注:凡重复获奖的,以最高奖计分.第十二条高,中级职务最低积分标准

教授副教授讲师主任

医师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研究员副研究员助理

研究员科研基金403030206040科研总分16012040100803024016060教学工作量706060605050教学质量评价323232282828282828教学总分11010070909060909060医疗工作量323232323232专科临床

技能考核161616161616专家面试323232323232医疗总分808080808080第十三条定性条件

在达到入围分数线的基础上,须具备如下条件:

(一)教授,主任医师

须教学质量,医疗水平评价优良,并具备下列5项条件中的项,其中第1项为必备条件:

1,在本专业领域内有影响的学术刊物上发表第一作者论文篇,其中在被SCI收录的学术刊物上发表第一作者论文篇.2,获部省级以上科研项目1项并为第一负责人.

3,获部省级科技成果奖1项并为第一完成人,或国家级科技

成果奖1项并为第一,二完成人.

4,本人作为第一或第二主编,正式出版50万字以上学术专着一部,并至少撰写其中一章.

5,科研总分达到相应入围分数值的两倍以上.(二)主任医师

须医疗水平考核优秀,并具备下列5项条件中的2项,其中第1项为必备条件:

1,在本专业领域内有影响的学术刊物上发表第一作者论文3篇.

2,获厅局级科研项目1项并为第一负责人,或部省级以上

科研项目1项并为第一,二负责人.

3,获厅局级科技成果奖1项并为第一,二完成人,或部省级

科技成果奖1项并为第一,二,三完成人.

4,本人作为第一或第二主编,正式出版50万字以上学术专着一部,并至少撰写其中一章.

5,科研总分达到相应入围分数值的两倍以上.

(三)研究员

须具备下列5项条件中的3项,其中第1项为必备条件:1,在本专业领域内有影响的学术刊物上发表第一作者论文篇,其中在被SCI收录的学术刊物上发表第一作者论文篇.2,获国家级科研项目1项并为第一负责人.

3,获部省级科技成果奖1项并为第一完成人,或国家级科技

成果奖l项并为第一,二完成人.

4,本人作为第一或第二主编,正式出版50万字以上学术专着一部,并至少撰写其中一章.

5,科研总分达到相应入围分数值的两倍以上.

()副教授,副主任医师

须教学质量,医疗水平评价优良,并具备下列5项条件中的2项,其中第1项为必备条件:

1,在本专业领域内有影响的学术刊物上发表第一作者论文篇

2,获厅局级科研项目1项并为第一负责人,或部省级以上

科研项目1项并为第一,二负责人.

3,获厅局级科技成果奖1项并为第一完成人,或部省级科技

成果奖1项并为第一,二完成人.

4,本人作为第一或第二主编,正式出版30万字以上学术专着一部,并至少撰写其中一章.

5,科研总分达到相应入围分数值的两倍以上.()副主任医师

须医疗水平考核优秀,并具备下列5项条件中的2项,其中第1项为必备条件:

1,在本专业领域内有影响的学术刊物上发表第一作者论文2篇.

2,获厅局级科研项目1项并为第一负责人,或部省级科研

项目1项并为第一,二负责人.

3,获厅局级科技成果奖1项并为第一,二完成人,或部省级

科技成果奖1项并为第一,二,三完成人.

4,本人作为第一或第二主编,正式出版30万字以上学术专着一部,并至少撰写其中一章.

5,科研总分达到相应入围分数值的两倍以上.

()副研究员

须具备下列5项条件中的2项,其中第1项为必备条件:

1,在本专业领域内有影响的学术刊物上发表第一作者论文篇,其中在被SCI收录的学术刊物上发表第一作者论文篇2,获部省级以上科研项目1项并为第一负责人.

3,获厅局级科技成果奖l项并为第一完成人,或部省级以上

科技成果奖1项并为第一,二完成人.

4,本人作为第一或第二主编,正式出版30万字以上学术专着一部,并至少撰写其中一章.

5,科研总分达到相应入围分数值的两倍以上.

()讲师,主治(主管)医师

讲师,主治医师须同时具备下列1至4项条件:

1,在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上发表第一作者论文1篇,科研总分达到最低积分标准,其中讲师教学总分须达到最低积分标准,业务能力操作考核成绩合格.

2,任现职期间医疗工作量每年不少于45周.其中临床值班每年不少于30周,参加门急诊每年不少于12周.

3,

4,任住院总(未设住院总的科室为代主治)半年以上,且表现良好.,申请聘任预防保健专业主治(主管)医师职务,除医疗工作量和科研条件外,其他不作必备要求.

()助理研究员

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在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上发表第一作者论文1篇,科研总分达到最低积分标准.

2,积极完成科室分配的教学,医疗和科研任务,业务能力考核成绩合格.

第十四条预防保健专业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条件

一,准入条件,思想政治条件,学历资历条件,外语计算机水平条件,医疗工作实绩考核要求等,均按照教医研高级职务条件相应规定执行.其中申报主任医师的,对硕导不作必备要求,但须培养专门人才或带教研究生1名以上,并进行本专业学术报告或讲座3次以上.考虑到预防保健专业实际情况,对1992年后获全日制本科学历,尚未取得硕士学位的,允许破格申报.

二、预防保健专业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学术条件

(一)主任医师

1,任现职期间,取得本专业有较高学术价值的科技成果之一:

(1)国家,部省级科技成果奖或市(厅)级科技成果一,二等奖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

(2)市(厅)级科技成果三等奖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前三名).

(3)市(厅)级立项科研课题的负责人,课题执行情况良好,取得阶段性成果.

2,任现职期间,公开发表,出版本专业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论文,着作,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出版着作1部(主要作者或主编,副主编),并在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上发表第一作者论文2篇.

(2)出版着作1部(主要编着者),并在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上发表第一作者论文2篇,其中在本专业领域内有影响的学术刊物上发表第一作者论文1篇.

(3)在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上发表第一作者论文4篇,其中在本专业领域内有影响的学术刊物上发表第一作者论文2篇.

(二)破格主任医师

1,任现职期间,取得本专业有较高学术价值的科技成果之一:

(1)国家级科技成果奖或部省级科技成果一,二等奖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

(2)部省级科技成果三等奖或市(厅)级科技成果一等奖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前二名).

(3)市(厅)级科技成果二等奖获奖项目2项以上的主要完成人(前二名).

(4)部省级立项科研课题的负责人,课题执行情况良好,取得阶段性成果.

2,任现职期间,公开发表,出版本专业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论文,着作,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出版着作1部以上(主要作者或主编,副主编),并在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上发表第一作者论文3篇,其中在本专业领域内有影响的学术刊物上发表第一作者论文1篇.

(2)在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上发表第一作者论文6篇,其中在本专业领域内有影响的学术刊物上发表第一作者论文3篇.

(三)副主任医师

1,任现职期间,取得本专业有较高学术价值的科技成果之一:

(1)市(厅)级以上科技成果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

(2)市(厅)级以上立项科研课题的主要参加者(前三名),课题执行情况良好,取得阶段性成果.

(3)市卫生行政部门立项科研课题的负责人,课题执行情况良好,取得阶段性成果.

2,任现职期间,公开发表,出版本专业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论文,着作,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出版着作1部(主要作者或主编,副主编),并在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上发表第一作者论文1篇.

(2)出版着作1部(主要编着者),并在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上发表第一作者论文2篇.

(3)在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上发表第一作者论文3篇.

(四)破格副主任医师

1,任现职期间,取得本专业有较高学术价值的科技成果,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部省级科技成果奖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

(2)市(厅)级科技成果一等奖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前三名).

(3)市(厅)级科技成果二等奖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前二名).

(4)市(厅)级科技成果三等奖获奖项目2项的主要完成人(前二名).

(5)市(厅)级以上立项科研课题的主要参加者(前三名),课题执行情况良好,取得阶段性成果.

2,任现职期间,公开发表,出版本专业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论文,着作,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出版着作1部(主要作者或主编,副主编),并在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上发表第一作者论文2篇,其中在本专业领域内有影响的学术刊物上发表第一作者论文1篇.

(2)在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上发表第一作者论文4篇,其中在本专业领域内有影响的学术刊物上发表第一作者论文2篇.

第十五条整体移交管理医院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条件

一、对管理前在编在岗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晋升临床医学专业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职务实行三年过渡期政策.

(一)过渡期范围:以医院与学校签订接管协议时间为准.

(二)过渡期期限三年.过渡期满,申报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职务,统一按学校条件评审.

(三)过渡期申报条件,比照本文第十四条预防保健专业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条件执行.

二、对医院整体移交前已取得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按以下规定予以聘任.

(一)凡已通过广东省,广州市卫生,人事主管部门评审,取得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任职资格,其专业技术岗位,学历,资历均符合本条件有关规定,年度考核称职以上,在职在岗,为临床科室业务骨干的,可按程序申请聘任.

(二)凡通过"以考"方式取得主治(主管)医师资格证书,申请聘任主治(主管)医师职务的,其准入条件,思想政治条件,学历资历条件,外语计算机水平条件,以及代主治和住院医师培训等,均应符合本条件有关规定,并在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上发表第一作者论文1篇或在市级以上学术会议上大会宣读论文2篇.

三,医院过渡期范围以外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聘临床医学专业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职务所有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聘教学,科研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评聘预防保健专业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医院移交后通过"以考"方式取得主治(主管)医师资格证书申请聘任的,均按照本条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转评条件

(一)研究员,主任医师转评教授

,已进行研究生教学工作3年以上,并有直接指导的研究生毕业己讲授理论课,教学质量评价为优在被SCI收录的学术刊物上发表第一作者论文篇.

,取得高级职务以来,主持部省级以上课题1项,科研实绩考核总分达分(不需权重,下同).

,研究员转评教授,医疗工作实绩考核须符合教授相应要求.

(二)副研究员,副主任医师转评副教授

,己讲授理论课,教学质量评价为优.

,取得职务以来,主持厅局级以上课题1项发表第一作者论文2篇,科研实绩考核总分达分.

,副研究员转评副教授,医疗工作实绩考核须符合副教授相应要求.(三)助理研究员,主治医师转评讲师

,能较熟练地担任本科实验课或临床实习的教学,至少担任过本科部分实验课或临床实习教学指导工作一个轮次以上已通过培养性讲课,并已讲授本科理论课,教学质量评价为优良教学总分达到最低积分标准.

,取得中级以来,科研实绩考核总分达10分.

还须通过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并取得中级资格证书

(四)转评其他规定

1,凡转系列申报人员,须聘任现职满1年.

2,非教医研系列因岗位转换,转评教医研系列,须按相应系列评审条件重新申报.

3,教医研系列之间转评,转评前后聘任年限可以合并计算,非教医研系列转评教医研系列,聘任年限从转评后算起.

第十七条论文送审条件

申报晋升,转评高级职务,均应提交取得现资格以来正式发表的第一作者送审具体要求为:晋升正高级职务3篇,转评正高级职务2篇,晋升,转评副高级职务2篇.其中正高级送三名同行专家评审(校内1名,校外2名),副高级送二名同行专家评审(校内,校外各1名).论文送审合格标准为:正高级须有2名专家评审结果为合格,副高级如只有1名专家评审结果为合格,则送第3名专家评审,第3名专家评审结果须为合格.论文评审结果2年内有效,第二年可不再重新送审,也可按本人要求重新送审.论文评审结果合格,方可进入评审程序.

第十八条附则

(一)凡符合上述条件,提交规定材料者,可根据本人所从事的岗位及自身条件,选择教医研系列其中一种专业技术职务申报,并按规定程序送评.否则,各级人事部门不予受理,评委会不予评审.

(二)本条件的特定解释:

1,本条件中所规定的准入条件,思想政治条件和学历,学位,资历,外语,计算机,定性与定量等条件必须同时具备.

2,本条件所规定的学历,学位条件,指教育部认可的医学专业或对口专业学历,学位.

3,本条件所称"本专业领域内有影响的学术刊物"指计100分以上的学术期刊.

4,本条件中凡规定的学历,学位,年限,数量(目),等级等概念均含标识的学历,学位,年限,数量(目),等级.例如,本科以上含本科,3年以上含3年,1项以上含1项,基本称职以下含基本称职等.

(三)本条件若干问题的说明:

1,教学,医疗,科研工作实绩考核,从取得现资格的下月起计算至申报当年年底止,其中科研业绩评审以取得现资格后近5年来的成果为主.任职资历从聘任之日起计算至申报当年年底止.

2,以博士学位,聘任中级满2年申报副高级职务的,获得博士学位后,须取得新的科研成果(论文,基金,获奖等),评审时以获得博士学位后取得的科研成果为主.

,任现职期间,在国(境)外取得的科研成果(论文,基金,获奖等)可按规定计分.学校提倡并鼓励作者单位署"中山大学"名称.

,以大学本科学历申报评聘教医研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须取得教育部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大学本科书.各附属医院从事院区,社区医疗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取得教育部认可的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大学本科学历,可按规定申请聘任主治(主管)医师,其聘任年限须在规定的年限上增加1年.

,凡从外单位正式调入附属医院工作满1年(人才引进除外),调入前在原单位已取得技术资格或职务的人员申请首聘或续聘,经科室考核称职,符合相应的学历,资历等条件,结合岗位需要,工作业绩等情况,可按规定予以聘任.其中申请聘任教医研高级职务的,还须参加学校组织的专科临床技能考核和专家面试,取得合格成绩.

不受调入满1年的限制.申请评聘中级职务的,其流动编制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时间可与为固定编制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时间合并计算.

7,受聘专业技术职务后,辞职攻读研究生学位的,其学习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基金,论文,获奖等),可按规定计分.聘任年限可在除去学习时间后合并计算.

,凡在国家合法期刊上发表的论文,为有效论文,可按规定计分,在非法出版的期刊上发表的论文,一律不予承认.期刊是否得到国家相关部门的许可,可登录国家新闻出版网站(:gapp.gov.)查询.出站后留院工作的,按照本条件申报,其中博士后在站从事研究工作期限,可视为聘任年限合并计算.

,公派出国人员,在批准期限内,符合本条件的,可申报评审任职资格,回校工作后予以聘任.凡出国超期未归,或出国期间擅自转往第三国的,不予申报评审.

,申报主任医师,科研总分达到入围分数值2倍以上,但科研基金积分未达标的,可适当倾斜,准予申报评审.

,预防保健专业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申报范围为:各附属医院预防保健科,保健门诊,健康体检中心,社区卫生怎么写作中心,派驻外单位门诊部,校区门诊部从事预防保健医疗工作满年以及专职从事门诊医疗工作满5年的卫生技术人员.其中"专职从事门诊医疗工作满5年"指全职(不承担教学,病房工作)连续在门诊医疗岗位工作满5年的临床医师.符合条件者,由本人提出申请,所在科室及人事,医务部门负责人签具意见,提交资格审核小组审定.

,由于学科或岗位的特殊性或工作需要,而导致教学工作量不足的,可视为合格.兼任院以上党政领导职务的人员,考核结果为称职以上的,其教学工作量与医疗工作量亦可视为合格,均按申报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入围分数值计算.

,多人完成的着作中,只有着作的章节署明作者姓名的,或每人完成的部分,书中有明确界定的,才能计算编写者完成的字数,没有明确界定的,以原始证明为准.

,中山五院,六院,中山一院院区,各附属医院选派到上述医院或院区工作满2年的卫生技术人员,申报医疗系列高级职务时,对教学工作量不作必备要求.

,凡预防保健专业及整体移交管理医院的卫生技术人员,申报医疗系列职务时,对教学工作量,暂不作必备要求.原区属医院过渡期范围人员,以及各医院社区卫生怎么写作中心人员取得广州市区科技局立项科研课题(排前三名),视为符合科技成果条件.在其他条件符合要求的前提下,可申报副主任医师职务.凡已完成的课题,必须提交结题报告,没有完成的,应根据课题进度安排,提交经专家鉴定的阶段性进展情况报告.立项后没有取得阶段性成果的,在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时无效.

,申报晋升,转评高级职务人员论文送审,须提交论文送审申请表,送审论文及送审论文刊物的封面,封底,目录,其中正高提供一式3份,副高提供一式2份.提交的送审材料须经医院人事部门审核盖章,方可送审.

,申报晋升高级职务应按规定述职,述职基本要求为:申报教授,主任医师,研究员,须在中评委会,高评委会述职,申报副教授,副主任医师,副研究员,须在中评委会述职.

中山大学附属医院

护理,医技,药学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条件

第一条为探索现代医院人力资源优化配置管理新模式,促进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全面协调发展,根据国家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附属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件.

第二条本条件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建立以能力,业绩为导向的科学的人才遴选,评价,激励与保障机制,以岗位设置为基础,制定符合各类专业人才的评价标准,力求客观,准确地评价专业技术人员学识水平,工作业绩,实现专业技术人才评价工作的分类指导和管理.

第三条适用范围

(一)护理系列:适用于取得护士执业证书,并已登记注册,在我校附属医院从事临床护理工作满1年以上的在职在岗固定编制专业技术人员.

(二)医技系列:适用于在我校附属医院从事临床实验,检验,检查,操作,治疗等医疗技术辅助年性工作满1年以上的在职在岗固定编制专业技术人员.

(三)药学系列:适用于在我校附属医院从事药品制剂,调配等临床药学工作满1年以上的在职在岗固定编制专业技术人员.

第四条思想政治条件

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敬业精神强.积极承担工作任务,能全面地,熟练地履行现岗位各项职责.任现职以来,年度或聘期考核称职以上.

任现职期间,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在规定年限上延迟申报:

(一)年度或聘期考核基本称职以下,受单位通报批评,警告处分者,延迟1年申报.

(二)受严重警告以上处分,或已定性为二,医疗事故并负有直接责任,伪造学历,资历,剽窃他人成果,敲诈,勒索病人及其亲属财物行为已受到查处者,延迟3年申报.

(三)已定性为一级医疗事故负有直接责任的,延迟5年申报.

出现医疗,教学差错等情形的,由资格审核小组视情节轻重,决定是否延迟申报及延迟申报年限.上述延迟申报后仍达到规定申报年限的,被处理当年不得申报.

第五条学历,资历条件

(一)主任护(技,药)师

获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受聘副主任护(技,药)师职务满5年.

()副主任护(技,药)师

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博士学位受聘主管护(技,药)师职务满2年.

2,获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受聘主管护(技,药)师职务满5年.

3,获大学专科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5年,受聘主管护(技,药)师职务满5年.

()破格副主任护(技,药)师

1970年以后中专毕业,并经本专业大专证书班学习结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5年,受聘主管护(技,药)师职务满5年.(技,药)()主管护(技,药)师

通过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中级资格证书,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申请聘任:()获硕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年.

()研究生班毕业,或获得双学位,受聘护(技,药)师职务满3年.

()获大学本科学历,受聘护(技,药)师职务满4年.

()获大学专科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0年,受聘护(技,药)师职务满5年.

()获中专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5年,受聘护(技,药)师职务满5年.

受聘护(技,药)师职务后,获得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大学本科,专科学历的,其受聘年限分别在本款第条,第条规定的基础上增加1年.

第六条外语条件

(一)掌握一门外国语.参加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成绩合格.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予免试:

1,获得外语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2,具备博士学位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具备硕士学位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3,1977年恢复高考统考前进入大,中专院校学习并获得书.

4,1960年以前出生的专业技术人员.

5,取得中国国际人才交流协会组织的BFT级考试笔试成绩合格证书,其中,通过BFT(A)级可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通过BFT(I)级可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6,取得达到出国要求的GRE(2000分以上),LPT(英语310分以上,日语300分以上),WSK(英语110分以上),托福(英语600分以上)等有效期内的外语考试成绩.

7,任现职期间,出国留学或在国外连续工作满1年,并撰写外文论着(译着),研究报告一篇.

8,任现职期间,出版外文专着,译着一部,且个人承担的工作量不少于20万字符.

9,任现职期间,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部省级科学技术奖一,二等奖,部省级科学技术奖三等奖(排前3名),厅局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排前3名),入选各类国家或部省级人才计划,人才工程.

10,取得大学英语六级考试合格证书,或任现职期间获得厅局级科学技术奖三等奖以上,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11,从事中药工作,其业绩成果符合申报条件.

12,转换系列申报评审同档次专业技术职务.

(三)1961年至1965年出生的,全国职称外语考试合格成绩可放宽到40分以上.

(四)1997年以后,凡按照职称外语考试等级划分范围参加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并取得成绩合格证,成绩单(含按规定放宽到40分以上者),或2001年以后参加校内职称外语考试并取得合格成绩的专业技术人员,在申报评聘对应级别或以下级别专业技术职务时,不受证书有效期的限制.

第七条计算机水平条件

(一)掌握计算机基本技能.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取得四个模块的合格成绩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取得五个模块的合格成绩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予免试:,,至申报当年年底止,年满45周岁.

,获得计算机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从事计算机理论和操作课程的教学工作(以医教处备案的课程为准).

,参加学校教育技术培训中心举办的教育技术培训考试,取得有效期内合格证书.

6,参加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取得二级以上合格证书.

7,参加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获得程序员以上证书.

8,转换系列申报评审同档次专业技术职务,原已按规定参加考试或免试的.

第八条继续教育条件任现职期间,结合岗位需要,积极,认真地参加各种形式,各种类别以新理论,新技术和新方法为主要内容的现代医学继续教育,并运用于工作实践.

第九条整体移交管理医院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条件

一、整体移交前已取得护技药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按以下规定予以聘任:

(一)凡已通过广东省,广州市卫生,人事主管部门评审,取得护技药正副高级任职资格,其专业技术岗位,学历,资历均符合本条件有关规定,年度考核称职以上,在职在岗,为临床科室业务骨干的,可按程序申请聘任.

(二)凡通过"以考"方式取得主管护(技,药)师资格证书,申请聘任主管护(技,药)师职务的,其准入条件,思想政治条件,学历资历条件,外语计算机水平条件,专业技术操作考试等,均符合本条件有关规定,并在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上发表第一作者论文1篇或在市级以上学术会议上大会宣读论文1篇,可按程序申请聘任.

二,整体移交管理医院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聘护技药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及整体移交管理后通过"以考"方式取得中级资格证书,申请聘任主管护(技,药)师职务的,均按照本条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学术水平,业绩条件

(一)主任护(技,药)师

1,熟悉本学科领域国内外最新理论和技术动态,系统掌握本学科专业技能和相关知识,具有较强的解决本学科复杂和重要技术问题的能力.

2,作为主要学术骨干,积极组织和参加本专业领域各项教学和科研活动,指导下级专业技术人员卓有成效地开展各项工作

3,参加,成绩达80分.,在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上发表第一作者论文篇在学术刊物上发表第一作者论文2篇,并按照教医研条件中科研考核测评标准,科研总分达0分.

()副主任护(技,药)师

1,熟悉本学科领域国内外技术新动态,能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关键性的技术问题,成绩较为显着.

2,作为骨干,能圆满完成科室的教学,医疗,科研工作,业绩考核优良.同时具有指导和培养下级专业人员的能力.

3,参加,成绩达80分.,在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上发表第一作者论文篇,并按照教医研条件中科研考核测评标准,担任教研室,研究室,实验室主管技师职务期间,科研总分达0分,担任主管护师及临床医技科室主管技师职务期间,科研总分达100分.()破格副主任护(技,药)师

1,具有解决本学科复杂技术问题的能力和水平,成绩突出,业绩考核优良.

2,参加,成绩达分.,在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上发表第一作者论文篇,在的学术刊物上发表第一作者论文2篇,并按照教医研条件中科研考核测评标准,科研总分达0分.(五)主管护(技,药)师

1,了解本学科领域国内新动态,运用专业知识解决较复杂技术问题.

2,圆满完成科室交给的医疗,教学,科研工作量.

3,成绩.

4,按照教医研条件中科研考核测评标准,担任教研室,研究室,实验室技师职务期间,科研总分达0分,担任护师及技师职务期间,科研总分达0分.

第十一条转评规定

(一)凡转系列申报人员,须聘任现职满1年,且符合岗位要求和有关规定.

(二)(三)护技药中级之间转评或其他系列转评护技药中级,须通过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后,直接申请聘任.

()护技药系列之间转评,以及教医研系列转评护技药系列,转评前后聘任年限予以合并计算,其他系列转评护技药系列,聘任年限从转评后算起.

第十二条论文送审条件

申报晋升,转评高级职务,均应提交取得现资格以来正式发表的第一作者送审具体要求为:晋升正高级职务3篇,转评正高级职务2篇,晋升,转评副高级职务2篇.其中正高级送三名同行专家评审(校内1名,校外2名),副高级送二名同行专家评审(校内,校外各1名).论文送审合格标准为:正高级须有2名专家评审结果为合格,副高级如只有1名专家评审结果为合格,则送第3名专家评审,第3名专家评审结果须为合格.论文评审结果2年内有效,第二年可不再重新送审,也可要按本人求重新送审.论文评审结果合格者,方可进入评审程序.

第十三条附则

(一)凡符合上述条件,提交规定材料者,可根据本人所从事的岗位,申报高一级相应职务,并按规定程序送评.否则,各级人事部门不予受理,评委会不予评审.

(二)本条件的特定解释:

1,本条件中所规定的准入条件,思想政治条件和学历,学位,资历,外语,计算机,学术水平,业绩条件必须同时具备.

2,本条件所规定的学历,学位条件,指教育部认可的医学专业或相近专业学历,学位.

3,本条件所称"本专业领域内有影响的学术刊物"指计100分以上的学术期刊.

4,本条件中凡规定的学历,学位,年限,数量(目),等级等概念均含标识的学历,学位,年限,数量(目),等级.例如,本科以上含本科,1项以上含1项,基本称职以下含基本称职等.

(三)本条件若干问题的说明:

1,教学,医疗,科研工作实绩考核,从取得现资格的下月起计算至申报当年年底止,其中科研业绩评审以取得现资格后近5年来的成果为主.任职资历从聘任之日起计算至申报当年年底止.

2,以博士学位,聘任中级满2年申报副高级职务的,获得博士学位后,须取得新的科研成果(论文,基金,获奖等),评审时以获得博士学位后取得的科研成果为主.

3,任现职期间,在国(境)外取得的科研成果(论文,基金,获奖)可按规定计分.学校提倡并鼓励作者单位署"中山大学"名称.

,凡从外单位正式调入附属医院工作满1年(人才引进除外),调入前在原单位已取得技术资格或职务的人员申请首聘或续聘,经科室考核称职,符合相应的学历,资历等条件,结合岗位需要,工作业绩等情况,可按规定予以聘任.其中申请聘任高级职务的,还须参加学校组织的专家面试,取得合格成绩.

流动编制专业技术人员为固定编制后,可按上述规定申请聘任专业技术职务,不受调入满1年的限制.申请评聘中级职务的,其流动编制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时间可与为固定编制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时间合并计算.

5,受聘专业技术职务后,辞职攻读研究生学位的,其学习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基金,论文,获奖等),可按规定计分.聘任年限可在除去学习时间后,前后合并计算.

6,凡在国家合法期刊上发表的论文,为有效论文,可按规定计分在非法出版的期刊上发表的论文,一律不予承认.期刊是否得到国家相关部门的许可,可登录国家新闻出版网站(:gapp.gov.)查询.

7,公派出国人员,在批准期限内,符合专业技术职务条件的,可申报评审.凡出国超期未归,或出国期间擅自转往第三国的不予申报评审.

8,多人完成的着作中,只有着作的章节署明作者姓名的,或每人完成的部分,书中有明确界定的,才能计算编写者完成的字数,没有明确界定的,以原始证明为准.

9,申报晋升,转评高级职务人员论文送审,须提交论文送审申请表,送审论文及送审论文刊物的封面,封底,目录,其中正高提供一式3份,副高提供一式2份.提交的送审材料须经医院人事部门审核盖章,方可送审.

11,申报晋升高级职务应按规定述职,述职基本要求为:申报主任护(技,药)师,须在中评委会及高评委会述职,破格申报副主任护(技,药)师,须在中评委会进行破格答辩,正常申报晋升副主任护(技,药)师,须在中评委会述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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