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前教育收费标准2016年

点赞:17972 浏览:81969 近期更新时间:2024-01-10 作者:网友分享原创网站原创

浙江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教育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草案)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国发〔2016〕41号),《教育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深化教师教育改革的意见》(教师〔2016〕13号)和《浙江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6-2020年)》精神,2016-2016年省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为规范资金管理,保障资金安全,提高使用绩效,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教育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是指省财政安排的用于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培养与培训(以下教师教育均指中小学及幼儿园),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和水平的资金.

第三条专项资金管理的原则.

(一)突出自主.加大市县在组织开展教师培训和教师教育改革,学校和教师在选择参加培训和参与改革等方面的自主性,引导各地自觉建立完善资金利用和监管机制.

(二)重点引导.加强师范教育课程与培养模式改革,保障全员培训和重点培训的实施,对教师培训重点领域加强引导,推动教师专业发展常态化.

(三)注重绩效.专项资金除继续向农村地区,欠发达地区及薄弱领域倾斜外,重点投向工作质量高,作用发挥好,资源利用效率高的地区和单位.

第四条专项资金实行因素法分配.:

(一)市县教师培训工作因素.以市,县(市)教师培训工作总体开展情况以及事业发展年度进步率为主要依据,评定工作绩效,予以奖励补助.

1.因素构成.包括事业发展,培训机构建设与培训质量,经费保障和特色与创新等4个方面(指标体系详见附表1).

2.考核和奖补办法.每年4月底前对各地上年度的教师培训工作情况进行考核.经过市县自评,"教师培训管理平台"数据采集,省级复核,网上公示等环节后确定得分.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根据各地考核结果安排奖励补助.

宁波市及所辖各县(市)参与考核,但不安排资金.

3.奖补资金的计算.

某县(市,区)奖补金额等于奖补资金总额*该县(市,区)修正后考核得分/∑全省各县修正后的考核得分

某县(市,区)修正后考核得分等于该县(市,区)中小考核得分*修正系数

修正系数等于经济状况系数*教师规模系数

经济状况系数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省对市县财政体制的通知》(浙政发〔2016〕54号)采取项目招标方式遴选培训机构各地按名额和条件要求遴选出参教师(校园长),登录教师培训管理平台自主选择培训机构和培训项目.〔20〕由全省承担教师教育的高等院校全省特级教师自主申报,省教育厅和省财政厅组织专家或委托相似度检测机构对项目建设方案评审后择优确定.(二)(三)教师培养基地建设项目年度单位按照项目及预算执行资金使用报告,省财政厅.纳入政府采购的项目应按照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条第条本办法由省财政厅,省教育厅负责解释.本办法自发布之日.

考核项目考核指标计分办法考核内容一,事业发展

(45分)1.教师培训总体完成率

(10分)等级加分制

2.教师培训自主选课率

(10分)等级加分制中小学教师通过培训管理平台自主选择培训项目的学时数占总体培训学时数的比例﹝注3﹞,达到55%及以上的为优秀,达到50%及以上的为良好,达到45%及以上的为合格,其余为不合格.3.教师培训实际参训率

(10分)等级加分制教师自主选课后实际参训率(教师实际参训人数与选课后应参训人数之比)中小学教师实际参训率92%及以上的为优秀,实际参训率达到90%及以上的为良好,实际参训率达到85%及以上的为合格,其余为不合格.4.教师规定培训完成率

(分)等级加分制按要求组织教师参加省级及以上培训,完成率达99%并完全符合培训要求的,为优秀,完成率97%及以上并符合培训要求的,为良好,完成率95%及以上并基本符合培训要求的,为合格,完成率95%以下或不符合培训要求的,为不合格.5.教师集中培训完成率

(分)

等级加分制90学时集中培训完成率占教师总数20%及以上并完全符合培训要求的为优秀,完成率在19%及以上的为良好,完成率在%及以上的为合格,完成率在18%以下或不符合培训要求的为不合格.二,培训机构建设与培训质量

(30分)6.培训基地建设情况

(10分)等级加分制资源整合7.培训机构师资队伍情况

(5分)等级加分制教师培训机构专任教师数不低于本地区中小学专任教师总数的5‰且高级职称占40%及以上的为优秀,不低于本地区中小学专任教师总数的4‰且高级职称占35%及以上的为良好,不低于本地区中小学专任教师总数的2.5‰且高级职称占25%及以上的为合格,低于本地区中小学专任教师总数的2.5‰或高级职称占25%以下的为不合格.8.教评学考核情况

(5分)等级加分制所辖地区教师培训机构能按规定及时对参训教师考核与评价.考核与评价比例达到100%的为优秀,达到9%及以上的为良好,达到9%及以上的为合格,其余为不合格.9.培训质量满意率

(10分)等级加分制所辖地区教师培训机构培训质量高,效果好.参训教师对本地区开设的培训项目,培训质量和效果网上总体评价平均满意率达到95%及以上的为优秀,平均满意率达到90%及以上的为良好,平均满意率达到8%及以上的为合格,其余为不合格.三,经费保障(2分)10.学校日常公用经费保障

(5分)等级加分制学校日常公用经费10%专项用于教师培训.达标率达100%为优秀,达标率达98%及以上为良好,达标率达95%及以上为合格,其余为不合格.11.3%的教职工工资总额保障

(1分)等级加分制教育行政部门保障教职工工资总额﹝注﹞3%用于教师培训.经费达标率达100%的为优秀,达标率达95%及以上的为良好,达标率达90%及以上的为合格,其余为不合格.等级加分制四,特色与创新13.教师培训工作创新(分)项目加分根据本地区基础和实际需要,创新教师培训工作,特色鲜明,取得显着成效.备注:1.考核总分为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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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考核计分:等级加分制,每一项单独分成"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档,各项指标按权重(即优秀100%,良好80%,合格60%,不合格0)赋分后,换算为累积分数.第三类为项目加分,根据项目达成情况,有专家评审打分.

.考核方式采取自评,网评,专家审核和抽查相结合的方式.

.第1,2,5项考核指标,以2016年7月《浙江省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制度》实施起的算术平均数作为当年考核数据.

5.教职工工资总额为: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的基础性部分.

项目阶段补助标准

(万元/人)备注骨干校(园)长省级培训计划0.6平均培训时间20天学科带头人省级培训计划高中0.6平均培训时间20天初中小学1.2平均培训时间40天幼儿园0.9平均培训时间30天特殊教育教师省级培训计划0.9平均培训时间30天骨干培训者省级培训计划0.5平均培训时间2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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