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农业大学文件
农政发〔2002〕72号
关于印发《山东农业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办法》等五个文件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经学校研究,现将《山东农业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办法》,《山东农业大学"1512工程"管理办法》,《山东农业大学职员聘任管理办法》,《山东农业大学科技产业专业技术职务及职员聘任管理办法》,《山东农业大学后勤实体专业技术职务及职员聘任管理办法》等五个文件印发,请贯彻执行.
二ΟΟ二年九月十五日
山东农业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办法
为适应21世纪学校发展的需要,在1999年以来实施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此项工作,根据"按需设岗,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聘任,严格考核,合约管理"的原则,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
1,统一设岗,学校统一负责设置专业技术职务岗位.
2,分级聘任,学校负责教授,研究员和有关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各教学院部负责教学科研,教学辅助副高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其余单位负责中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其中,教学科研系列达到"1512工程"相应层次条件并且符合相应的申报条件者可不受岗位限制,有空岗优先占岗聘任,无空岗不占岗聘任(进入第三层次及以上者,可优先聘任教授,进入第四层次及以上者,可优先聘任副教授).
3,细化职责和条件,各单位参照学校制定的聘任申报条件和岗位职责,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有关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的申报条件和岗位职责,报学校批准后执行.
二、岗位设置
各级各类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设置办法见附件1.
三、聘任范围
2002年6月所有系列专业技术人员均实行全员聘任.
四、聘任办法和程序
(一)学校聘任办法和程序
1,公布设岗方案,岗位职责和申报条件.
2,应聘人员以书面形式(填写"专业技术人员聘任申报一览表",其中拟申请聘任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者,还需填写"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提出个人的应聘意向.各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3,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个人述职和民意测评.述职和测评由各单位组织进行,测评范围和具体参加人员由各单位确定.民意测评时不设定岗位限额.测评结果分同意,不同意,弃权.民意测评同意人员不超过半数者,年度考核不合格者,均不能推荐.
4,应聘教师需进行教学工作评价.由教务处,研究生处负责组织教学工作量审核及教学质量评价,凡教学工作量达不到规定要求或教学质量评价不合格者,均不能推荐.
5,单位聘任委员会综合评价.按岗位数排序推荐.
6,专家评议.竞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必须进行答辩.学校聘请专家对应聘人员进行综合评价,提出聘任建议.
7,学校聘任委员会研究确定聘任人员并实行异议期制度.
8,学校公布聘任人员名单,与聘任人员签订聘约,颁发聘书.
(二)各单位聘任办法和程序
1—4同学校聘任办法和程序.
5,专家评议.凡申请竞聘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必须进行答辩,各单位聘请校内外有关专家对申请聘任副高级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综合评价,提出聘任建议,并将结果报学校聘任领导小组审核.
6,单位聘任委员会研究聘任名单,各单位对确定聘任人员在本单位实行异议期制度.
7,各单位拟聘任的专业技术职务人员,需报学校审核,备案.
8,学校公布聘任人员名单,与聘任人员签订聘约,颁发聘书.
五、聘约的解除
1,在聘期内,聘任人员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学校可解除聘约:
(1)不履行聘约,
(2)患病或非因公负伤等原因,连续6个月不能坚持正常工作,
(3)未完成岗位工作任务或年度(学年)考核不合格,
(4)严重失职,渎职,
(5)因工作变动,脱离现专业技术岗位,
(6)违犯工作纪律或单位的规章制度,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7)被开除,劳动教养以及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国家法律,法规另行规定的.
2,在聘期内,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受聘人员可解除聘约:
(1)单位不履行聘约,
(2)经单位同意考入大中专院校,应征入伍,调离等,
(3)国家法律,法规另行规定的.
3,在上述1,2条款规定的情形之外,单位和受聘人员一方要求解除聘约,需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后方可解除.单位和受聘人员违约,应按聘约的规定承担责任.
六、专业责任教授,课程主讲教授(主讲副教授)的聘任
为强化教学,学校在公共基础课中设置一定数量的课程主讲教授和主讲副教授岗位,在每个本科专业中设置1个专业责任教授岗位.专业责任教授和课程主讲教授,主讲副教授由各单位制定明确的岗位职责和申报条件,在已聘任的教授,副教授中择优推荐,学校批准,聘任后享受相应的待遇.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七、有关问题说明
1,本次聘任的聘期为4年,自2002年7月1日至2006年6月30日.
2,院士为学校终身教授,进入"1512工程"第一,二层次的人员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聘期为8年.
3,凡脱产进修,学习,出国一年以上(不含一年)人员,暂不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因工作调动等原因脱离专业技术岗位的聘任人员,原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即行解除.
4,聘任人员的待遇自聘任下月起,按聘任职务确定工资和津贴.新聘职务低于原聘职务的人员,工资按新聘职务就近就低套入相应的标准(不低于1999年6月的同比职务工资标准),津贴标准按新聘职务确定.试聘期满仍未被正式聘任的试聘人员,工资标准和津贴按新聘职务确定.
5,凡首次申请竞聘教学科研系列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者(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必须提前一年提出申请,以便对其教学质量进行跟踪评价.
6,学校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在本聘期内同级聘任不受编制和岗位限制.
7,对暂达不到申报条件的博士学位获得者,可试聘为副教授,试聘期为2年.对学校发展急需学科的博士学位获得者,任副教授(副研究员)满5年或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并进入"1512工程"第三层次以上者可试聘为教授,硕士学位获得者,任讲师满5年或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并进入"1512工程"第四层次以上者可试聘为副教授,试聘期为2年.试聘人员试聘期间享受正常聘任人员同等待遇.试聘期满达到申报条件者,按学校聘任办法和程序正式聘任,试聘期满仍达不到申报条件者,不再试聘.所有试聘人员由本人申请,单位推荐,学校研究确定.
8,1946年6月30日以前出生者)及以上的教学科研人员聘任同级专业技术职务者可不参加竞聘,仍占学科岗位聘任原专业技术职务.60周岁以上经批准延缓退休的人员,不占学科岗位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至2002年12月31日前达到退休年龄的人员,经本人申请,单位同意,学校批准,可按离岗人员对待.
9,
一、岗位设置原则
1,根据学校发展和工作需要,以学科建设,教学和科研任务为依据,在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总编制和核定的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内,设置专业技术岗位.
2,,
根据我校实际情况,以教学和科研任务为依据,学科层次为重点设置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全校的岗位数按师生比1:15确定,各教学单位的设岗数根据教学工作量确定.
原则上以国家颁布的二级学科为设岗基本单位,根据每个二级学科的学科层次及编制情况分为七类,设置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岗位数.
正,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数设置标准如下:
二级学
科类别学科层次正副高职
设岗数(S)正副高职
比例数备注A国家级重点学科S等于0.54P1:1.4B二级学科博士点
省级重点学科
省级重点实验室S等于0.49P1:1.9C硕士点学科S等于0.42P1:2.5D一般学科S等于0.39P1:3.2E水利土木学科S等于0.40P1:3.5F体育S等于0.39P1:4.0G职院S等于0.35P1:8.0说明:1,P等于该学科教师定编数+科研人员固定定编数
2,职院正高空岗允许用于副高聘任.
(二)岗位的确定
1,35%—45%核定,初级专业技术岗位根据工作需要设置.
2,
3,
4,,
三、实验技术等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标准
系列名称高级比例%中级比例%实验技术2055图书资料1445工程技术1440农业技术1440卫生技术1450会计1440出版1440档案1440中学教师1450小学教师60幼儿教师50说明:1.2.岗位数等于该系列编制数×设岗比例.
附件2:
山东农业大学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职责和申报条件
专业技术职务是根据专业技术工作需要设置的,有明确的岗位职责,任职条件和任期,并需要具备专门的业务知识,技术和管理水平.所聘人员必须胜任并履行相应的岗位职责.
一、聘任的政治思想条件
拥护中国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思想和理论,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忠诚党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遵守职业道德,能履行现任职务职责,努力做好本职工作,任职期间各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
二,严格执行申报条件中学历和任职年限等要求.申报条件中的规定学历必须是国家承认的正规学历.取得后学历聘任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所学专业应与从事专业相同或相近,并且在取得学历后继续从事该专业工作3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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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山东省教育厅鲁教人字[2000]21号文件规定,1990年以后取得规定的合格学历人员,晋升教授,副教授职务,必须取得硕士以上学位.
凡原已聘专业技术职务且符合聘任范围的人员,在聘任同一级专业技术职务时,不再考虑其学历,任职年限和外语等要求.
三、凡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必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外语和计算机考试.
四,申报条件中"公开发行的刊物"系指在国内外公开出版发行的学术期刊或省部级以上学术会议论文集(必须带有ISSN,CN或ISBN编号),"专着"系指公开出版发行的本专业着作(必须带有ISBN编号),发表论文的内容应与所从事专业相同或相近,"通讯作者"必须是发表的论文有注明的,论文由通讯作者的研究生完成并且与通讯作者的研究课题有关.
五,建立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的淘汰机制,对教学科研系列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满五年后,连续三年仍未被聘任副教授(副研究员)且确实不能胜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者,调整工作岗位或调离学校.
六、文件中近4年是指1998年7月1日以来.
思想政治教育人员岗位职责和申报条件
岗位职责
(一)教授
除承担副教授的工作职责以外,还应承担以下任务:
1.能在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起带头作用,能掌握本学科的发展动态,主持本学科的研究工作,
2.负责思想政治教育的理论,教学,管理等方面的指导性工作,撰写有指导性的论着和报告,组织本学科科研攻关,
3.指导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人员开展工作.
(二)副教授
1.主持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某一方面的工作,
2.能对自己负责的思想教育工作提出计划,工作实施方案等,并能掌握思想政治教育的规律,用于指导工作,
3.能独立开展思想教育的研究工作,并能参加编着有关思想教育的论着和有关学术论文,并能主持有关的科研课题,
4.能承担一门以上的思想政治教育课程,并能为学生做思想教育专题报告,
5.协助教授指导讲师以下思想教育工作人员,帮助他们提高业务水平.
(三)讲师
1.能独立地承担学生思想教育和管理的某一个方面的工作,
2.能直接指导学生的学习生活,组织学生开展各类活动或在学生思想教育工作中起到骨干作用,
3.负责制定,执行学生思想教育和行为管理等方面的计划,制度,
4.能独立承担学生思想教育的一门课程,并能从事学生思想教育的研究工作,并有撰写思想政治教育论文的能力.
(四)助教
1.直接承担或辅助承担对大学生思想教育和管理的某些具体工作,
2.负责一个年级或几个班的学生辅导员工作或对学生思想教育的宏观工作做辅助性工作,
3.能从事思想政治教育的教学辅助工作,一般性的调查研究工作,
4.参与学生的各种活动,社团的组织,指导工作或对学生行为管理的日常工作.
二、申报条件
(一)教授
1.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担任副教授5年以上,
2.出色地完成本职工作,受到校内外较高评价,
3.近4年以来,主持过厅级以上的教育研究课题,获得省级三等以上成果奖励(前三位),厅级二等以上奖励(前二位),校级一等奖励(首位),并在公开发行的核心刊物上发表4篇论文(首位)或主编学术专着1部以上,
4.近4年以来,承担一定的教学工作量,教学效果良好.
(二)副教授
1.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担任讲师5年以上,
2.能出色地完成所承担工作的任务,
3.近4年以来,作为主要人员参与厅级教育研究课题,获得厅级以上成果奖励(前三位),校级一等成果奖励(前二位),校级二等成果奖励(首位),并在公开发行的核心刊物上发表3篇以上论文(首位)或作为主要编着人员出版过1部以上学术专着(前三位),
4.承担一定的教学工作量,教学效果良好,并为学生开设讲座或报告.
(三)讲师
1.具有大学本科学历或正规全日制大学专科学历任助教4年以上,具有国家承认的继续教育专科学历任助教5年以上,
2.较好地完成所承担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任务,
3.近4年以来,获得校级以上奖励,并在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2篇以上论文(首位),
4.承担一定的教学工作量,教学效果良好.
(四)助教
1.大学本科毕业1年以上或大学专科毕业3年以上,
2.能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
3.完成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教学辅助工作量.
实验技术人员岗位职责和申报条件
一、岗位职责
(一)高级实验师
熟悉本学科领域国内外实验技术动态,组织和领导本学科的重大实验工作,写出高水平的实验报告或论文,解决实验工作中出现的关键性技术问题,指导和培养中,初级实验技术人员.
(二)实验师
掌握本实验室有关的专业知识和技术,独立地创造或改善某些实验技术条件,根据学科负责人的设想和要求,设计,加工特殊的实验装置或零部件,改进有关仪器设备的性能指标,负责精密仪器大型设备的调试,维护,检修和故障的排除,写出较高水平的实验报告,指导和培养初级实验技术人员的工作.
(三)助理实验师
基本掌握本实验室有关的实验原理和实验技术,较熟练地掌握本实验室各种仪器设备,能对一般仪器设备的故障进行诊断和维修,承担比较复杂精密仪器设备的技术管理,负责承担并较好地完成实验任务,写出实验报告.承担实验室某一方面的管理工作.
()
二、申报条件
(一)高级实验师
1.具有正规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担任实验师5年以上,或具有国家承认的继续教育本科学历和正规全日制专科学历任实验师6年以上,或具有国家承认的继续教育专科学历任实验师7年以上,
2.对本门业务具有系统而坚实的理论基础,从事实验或实验室管理工作,认真钻研业务,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在实验教学,实验管理等研究上有较高造诣,能组织和指导大型实验技术工作,解决关键性技术问题,并在本学科做出公认的突出成绩,
3.近4年以来,获得过省级三等以上成果奖励(前四位),厅级以上成果奖励(前三位),校级一等成果奖励(前二位),校级二等成果奖励(首位),并在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3篇以上学术性论文(其中首位至少2篇).
(二)实验师
1.具有正规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任助理实验师4年以上,或具有国家承认的继续教育专科学历担任助理实验师5年以上,具有本专业所必需的知识与技能和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能胜任和履行实验师职责,
2.积极参加实验室建设,并能独立设计实验方案,实施后取得良好效果,对有关的实验仪器设备,能进行维护检修,出现故障能及时排除,能够完成工作任务.
3.近4年以来,获得过校级以上奖励或1次以上考核为优秀,并在公开发行的刊物上至少发表1篇论文(首位).
(三)助理实验师
1.大学本科毕业,见习1年期满,或专科毕业,担任实验员3年以上,或中专毕业,担任实验员4年以上,
2.基本掌握与本门业务有关的专业知识和技术,掌握常规实验工作原理,方法和步骤.能熟练地使用与实验工作有关的仪器设备,并了解其原理和性能,对一般仪器设备具有初步维修的技能.参加过一定数量的实验工作,能初步独立地制定实验方案,提供准确的实验数据和结果,较好完成实验任务,写出实验报告.
图书资料人员岗位职责和申报条件
一、岗位职责
(一)研究馆员
担任书刊采访,分编,研究,编制书目索引等方面的指导,审校工作,承担高深的文献研究任务,指导,主持业务学习和科研工作,解决重大业务问题.
(二)副研究馆员
担任书刊采访,分编,研究,编制书目索引等方面的指导,审校工作,承担较高深的文献研究任务,指导,主持业务学习和科研工作,解决比较重大的业务问题等.
(三)馆员
担任选书,分类,主题标引,编写提要,解答咨询问题,编制书目索引等工作.
(四)助理馆员
担任部分选书工作,辅导读者查阅馆藏目录及文献检索工具,担任文献研究,书目编辑的助手工作等.
(五)管理员
担任图书采访,编目,目录组织,书库管理,图书借阅等业务部门的辅助性工作.
申报条件
(一)研究馆员
1.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任副研究馆员5年以上,具有广博的科学文化知识和高深的学术造诣,对农业,生物科学,图书馆学,情报学和其他相关学科具有系统而坚实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能掌握本专业国内外的学术发展动态,对本岗位的业务建设能提出独到的见解,并做出重大贡献,
2.能够指导本系统重大业务建设工作,指导和审定书刊采访,分编,文献加工(如二,三次文献的编辑等),网络信息开发,咨询等工作,从事高水平的文献研究和组织重大课题的研究,编写和审定高水平的研究报告,书目资料,参考工具书,教材,管理经验专集等,胜任高难度的咨询工作,能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解决重大业务或学术问题.能独立自如地操作计算机进行业务工作和研究,
3.近4年以来,主持过厅级以上的教育研究课题,并获得省级三等以上成果奖励(前三位),厅级二等以上奖励(前二位),校级一等以上奖励(首位),并在核心期刊上至少发表4篇论文(首位)或主编学术专着1部以上.
(二)副研究馆员
1.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任馆员5年以上,有较广博的科学文化知识和较高深的学术造诣,对图书资料,情报工作或其他相关学科有较系统,较深入地研究,对本岗位的业务建设能提出有科学依据的见解,并做出突出成绩,
2.能够指导和审核书刊采访分编,文献加工,咨询等方面的工作.独立进行较高深的研究,编写或审定研究报告,书目资料,参考工具书,教材等,组织某一重要课题的研究工作,胜任难度较大的咨询工作,有较丰富的工作经验,能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解决较重大的业务问题.能独立熟练操作计算机进行业务工作和研究,
3.近4年以来,作为主要人员(前三位)参加厅级以上教育研究课题或主持校级教育研究课题,获得过省级三等以上成果奖励(前四位),厅级以上成果奖励(前三位),校级一等成果奖励(前二位),校级二等成果奖励(首位),并在公开发行的核心刊物上发表2篇以上论文(首位)或作为主要编着人员出版过1部以上学术专着(前三位).
(三)1.具有大学本科学历,或正规全日制大学专科学历任助理馆员4年以上,或具有国家承认的继续教育专科学历任助理馆员5年以上,较系统地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熟练地掌握有关业务,能操作计算机从事一项以上专业工作,
2.具有独立工作能力,能从事一定的学术研究工作,并取得较好成绩.近4年以来,获得校级以上奖励或1次以上考核为优秀,并在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2篇以上论文(首位),
(1年以上,或具有专科学历,从事本职工作3年以上,或具有中专学历,管理员任职4年以上,基本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图书,资料有关工作方法和技能,具有应用计算机完成一般性专业工作的能力,较好地完成本职工作任务.
(五)1年以上,并初步掌握图书资料业务的基础知识,工作方法和技能,具有承担图书采访,编目,目录组织,书库管理,图书借阅等业务部门的辅助性工作的能力,能使用计算机完成本职工作任务.
档案人员岗位职责和申报条件
一、岗位职责
(一)1.研究档案业务工作的历史,现状和趋势,研究档案内容和形成规律,拟订管理工作的重要计划,方案.
2.负责档案业务,理论咨询,解决疑难问题,
3.承担或主持重大业务项目,专题的研究,编审档案史料,
4.负责档案学理论研究,承担大专以上教材的编审工作.
(二)馆员
1.独立进行档案理论与业务的研究,拟订档案管理工作的计划,方案,
2.独立从事或指导档案业务工作,
3.独立完成档案材料编辑工作,
4.编写高等档案专业教材,承担授课任务,指导学生实习.
(三)助理馆员
1.参与档案理论或业务的研究,
2.担任档案管理或业务指导工作,
3.参加编辑档案材料的工作,
4.参加培训档案专业干部的教学工作.
(四)管理员
1.从事基层档案部门的档案管理工作,
2.从事档案专业的具体工作或辅助性工作.
申报条件
(一)副研究馆员
1.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任馆员5年以上.具有较广博的科学文化知识,对档案学有较深的研究,
2.具有比较丰富的工作经验,能够指导档案专业人员进行业务,学术研究,解决业务工作中的疑难问题,工作成就显着,
3.近4年以来,作为主要人员(前三位)参加厅级以上教育研究课题或主持校级教育研究课题,获得过省级三等以上成果奖励(前四位),厅级以上成果奖励(前三位),校级一等成果奖励(前二位),校级二等成果奖励(首位),并在公开发行的核心刊物上发表2篇以上论文(首位)或作为主要编着人员出版过1部以上学术专着(前三位).
(二)馆员
1.具有大学本科学历或正规全日制大学专科学历任助理馆员4年以上,或具有国家承认的继续教育专科学历任助理馆员5年以上.系统地掌握了档案专业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
2.熟悉党和国家有关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档案工作法规,能起草本地区,本系统,本部门有关规章制度,
3.具有独立工作能力,能胜任和履行馆员职责,
4.近4年以来获得校级以上奖励或1次以上考核为优秀,2篇以上论文(首位).
(三)助理馆员
1.大学本科毕业,见习1年期满,大学专科毕业,担任管理员2年以上,中专业毕业担任管理员职务四年以上.比较系统地掌握了档案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
2.基本了解党和国家有关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档案工作的规章制度,
3.有一定工作能力,能胜任和履行助理馆员职责.
(四)管理员
1.中专或专科毕业,见习1年期满.初步掌握档案专业基本知识,
2.对档案工作有关规章制度有一定的了解,并初步掌握档案工作的基本方法和技能,
3.较好地完成所担负的工作任务.
出版人员岗位职责和申报条件
一、岗位职责
(一)编审
搜集编辑出版信息,制定编辑工作的建议或方案,
2.制定选题规划,指导有关编辑人员组织实施,
3.担任重要稿件的责任编辑,
4.复审和终审重要稿件,解决审稿中的疑难问题,
5.总结编辑工作经验,撰写编辑学方面的论着,指导和培养专业人才.
(二)副编审
1.搜集编辑出版信息,提出改进编辑工作的建议或方案,
2.制定选题规划,指导有关编辑人员组织实施,
3.担任重要稿件的责任编辑,
4.复审或终审某些重要稿件,解决审稿中的疑难问题,
5.总结编辑工作经验,撰写编辑学方面的论着,指导和培养专业人才.
(三)编辑
1.搜集编辑出版信息,提出选题设想,进行组稿,
2.独立审查,加工整理稿件,检查自己承担编辑的版面和稿件,
3.总结编辑工作经验,指导,培养助理编辑.
(四)助理编辑
1.协助编辑进行工作,
2.在编辑指导下,搜集整理有关学科的情报,信息,练习组稿,
3.在编辑指导下,初审和加工稿件,或独立发稿.
二、申报条件
编审
1.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任副编审5年以上,
2.熟练掌握编辑业务,独立进行稿件处理,成绩突出,
3.近4年以来,主持过厅级以上的教育研究课题,并获得省级三等以上科研成果奖励(前三位),厅级二等以上奖励(前二位),校级一等以上奖励(首位),并在核心期刊上至少发表4篇论文(首位)或主编学术专着1部以上.
副编审
1.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任编辑5年以上,
2.熟练掌握编辑业务,独立进行稿件处理,成绩突出,
3.近4年以来,获得过省级三等以上成果奖励(前四位),厅级以上成果奖励(前三位),校级一等成果奖励(前二位),校级二等成果奖励(首位),并在公开发行的核心刊物上发表2篇以上论文(首位)或主编学术专着1部以上.
(三)编辑
1.具有正规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任助理编辑4年以上,或具有国家承认的继续教育专科学历任助理编辑5年以上,
2.熟练掌握编辑业务,能独立处理稿件,
3.近4年以来,获得校级以上奖励或1次考核为优秀,并在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2篇以上论文(首位).
(四)助理编辑
大学专科毕业工作3年,或大学本科毕业见习1年,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和基本编辑业务知识,能履行助理编辑职责.
会计人员岗位职责和申报条件
一、岗位职责
(一)高级会计师
1.熟悉,掌握,贯彻各项财经法规政策,财务规章制度,维护财经纪律,
2.熟练运用财会规章制度管理财会工作,组织会计核算,并保证其规范运行,
3.负责草拟学校某些方面的财会制度,规定,办法并予以解释解答和贯彻执行,
4.参与学校或部门,单位的重要经济合同签订,进行经济活动分析,参与学校主要经济事项的决策,当好领导参谋,
5.进行经常性的会计理论和财务管理方面的学术研究,提高管理水平和专业理论水平,
6.其它会计事务.
(二)会计师
1.熟悉,掌握,贯彻各项财经法规政策,财务规章制度,维护财经纪律,
2.能够熟练运用财会规章制度财会业务,进行会计核算,
3.组织校内一个单位,一个部门的会计工作,并确保其规范运行,负责草拟一个单位,一个部门的财会制度,规定,办法,解释解答财会法规中的主要问题,
4.对一个单位,一个部门的财务收支和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经常性的分析研究,提供会计报告,协助单位或部门领导做好财会工作,参与经济决策,负责其他会计事务.
(三)助理会计师
1.依照财会制度的有关规定,能够熟练掌握与处理财务业务,进行会计核算,
2.负责草拟一般的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办法,解释解答财会法规,制度中的一般规定,
3.分析检查某一方面或某些项目的财务收支和预算的执行情况,
4.负责其它会计事务.
(四)会计员
1.负责审核和收支或财务收支,做好财会业务的结算工作,
2.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
3.依照有关规定登记会计帐簿,
4.进行帐项核对,编制会计报表,
5.负责其他会计事务.
二、申报条件
(一)高级会计师
1.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任会计师5年以上,持有《会计证》.较系统地掌握经济,财务会计理论和专业知识,
2.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丰富的财务会计工作经验,能担负学校一个部门或一个单位的财务会计管理工作,
3.掌握并熟悉会计电算化知识和技术,具备组织管理一个单位会计电算化工作的水平和能力,
4.近4年以来,获得校级以上奖励,并在公开发行的核心刊物上发表2篇以上论文(首位).
(二)会计师
1.具有专科以上学历任助理会计师4年以上,持有《会计证》,并取得全国会计资格考试中级资格证书.较系统地掌握财务会计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掌握并能正确贯彻执行有关的财经方针,政策和财务会计法规,制度,
2.具有一定的财务会计工作经验,能担负一个单位或管理学校某个方面的财务会计工作,
3.持有规定的计算机等级资格证书,掌握并能够熟练运用会计电算化知识和技术,
4.积极参加学术活动,具有一定的财务会计理论水平,近4年以来,获得校级以上奖励或1次以上考核为优秀,并在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2篇以上论文(首位).
(三)助理会计师
1.具有中专以上学历并从事会计员3年以上,持有《会计证》,并取得全国会计资格考试初级资格证书.掌握一般的财务会计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熟悉并能正确执行有关的财经方针,政策和财务会计法规,制度,
2.能担负一个方面或某个重要岗位的财务会计工作,
3.持有规定的计算机等级资格证书,掌握并能够熟练运用计算机技术.
(四)
2.能担任一个岗位的财务会计工作,
3.持有规定的计算机等级资格证书,掌握并能够熟练运用计算机技术.
卫生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条件
岗位职责
(一)高级技术人员
能胜任所在部门的全面业务工作,能指导和检查下级技术人员工作,能亲自参加指导对急重疑难症的抢救和处理,能结合临床开展具有一定水平的新技术研究.
(二)中级技术人员
在上级技术人员指导下,能胜任所在部门一定范围内的技术工作,能指导和检查下级技术人员工作,熟知各项规章和技术操作开展新技术研究.
(三)初级技术人员
在上级技术人员指导下,能胜任所在部门的基础技术工作,掌握和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能独立完成各项基础技术操作.
二、申报条件
(一)副主任医(药,护,技)师
1.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从事主治(主管)医(药,护,技)师工作5年以上.具有本专业较系统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了解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能吸取最新科研成就并应用于实际工作,
2.工作成绩突出,具有较丰富的临床或技术工作经验,能解决本专业复杂疑难问题或具有较高水平的科学论文或经验总结,
3.近4年以来,获得校级以上奖励,并在公开发行的核心刊物发表2篇以上论文(首位)或主编学术专着1部以上.
(二)主治(主管)医(药,护,技)师
1.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并从事医(药,护,技)师工作4年以上,或具有大学专科学历并从事医(药,护,技)师工作5年以上.熟悉本专业基础理论,具有较系统的专业知识,掌握国内本专业先进技术并能在实际工作中应用,
2.具有较丰富的临床或技术工作经验,能熟练地掌握本专业技术操作,处理较复杂的专业技术问题,能对下一级卫生技术人员进行业务指导,在临床或技术工作中取得较好的成绩,
3.近4年以来,获得校级以上奖励或1次以上考核为优秀,并在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2篇以上论文(首位).
(三)医(药,护,技)师
1.中专毕业,从事医(药,护,技)士工作5年以上,经考核证明能胜任医(药,护,技)师职务,大学专科毕业,见习1年期满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大学本科毕业,见习1年期满.熟悉本专业基础理论,具有一定的技术操作能力,
2.能独立处理本专业常见病或常用专业技术问题.
(四)(药,护,技)士
1.中专毕业见习1年期满.了解本专业基础理论,具有一定的技术操作能力,
2.在上级卫生技术人员指导下,能胜任本专业一般技术工作.
农业技术人员岗位职责和申报条件
一、岗位职责
(一)高级农艺师(含高级畜牧师,高级兽医师,下同)
1.负责制定本部门主管工作范围内的生产发展规划,从理论和实践上进行可行性分析,论证,并指导或组织实施,
2.提出生产和科学技术上应采取的技术措施,解决生产中重大技术问题,
3.撰写具有较高水平的学术,技术报告和工作总结,
4.承担技术培训,指导,培养中级技术人员,
5.审定科研,推广项目,主持或参与科学技术研究与技术推广.
(二)农艺师(含畜牧师,兽医师,下同)
1.负责制定本专业主管工作范围内的技术工作计划或规划,提出技术推广项目,制定技术措施,
2.主持或参与科学试验及国内外新成果引进试验和新技术推广工作,解决生产中的技术问题,并对实验结果和推广效果进行分析,做出结论,
3.撰写技术报告和工作总结,
4.承担技术培训,指导,组织初级技术人员进行技术工作.
(三)助理农艺师(含助理畜牧师,助理兽医师,下同)
1.制定试验,示范和技术工作计划,组织并参与实施,对实施结果进行总结分析,
2.指导生产人员掌握技术要点,解决生产中一般的技术问题,撰写调查报告和技术工作小结.
(四)技术员
1.参与试验,示范等技术工作,承担试验,示范工作中的技术操作,并在技术推广中指导生产人员按照技术操作要求进行操作,
2.正确地记载和整理技术资料.
二、申报条件
(一)高级农艺师
1.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任农艺师5年以上,具有系统,坚实的基础理论知识,技术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对国内外本专业科技动态和发展趋势有全面的了解.在某一方面有较深的造诣.在学术上,技术上有独到见解.能履行岗位职责,完成任期目标,取得重要成绩,
2.近4年以来,积极从事农业技术推广工作,主持过新技术,新成果的开发应用,并在较大范围内试验示范,取得显着经济,社会效益.获得省(部)级三等以上科研成果奖励(前三位),厅级以上科研成果奖励(前二位),校级一等以上科研成果奖励(首位),并在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3篇以上论文(首位)或主编学术专着1部以上.
(二)农艺师
1.具有正规全日制专科以上学历任助理农艺师4年以上,或具有国家承认的继续教育专科学历任助理农艺师5年以上,
2.比较系统地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技术知识,能独立承担本专业范围内的技术工作,
3.近4年以来,获得校级以上奖励或1次以上考核为优秀,并在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论文2篇以上(首位).
(三)助理农艺师
1.具有中专学历任技术员4年以上,或具有大学本科学历见习1年,或大学专科学历工作3年,具有所学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技术知识,
2.能进行一般的技术指导和技术咨询怎么写作工作,撰写本专业技术工作意见,独立设计简单的试验示范方案,参与过先进技术,科研成果的推广应用,起到了一定作用.
(四)技术员
1.具有中专学历见习1年,具有所学专业的基础知识和技术知识.
2.参与试验,示范等技术工作,能进行试验,示范工作中的技术操作,并能指导生产人员按照技术操作要求进行操作.
工程技术人员岗位职责和申报条件
一、岗位职责
(一)高级工程师
1,独立解决生产,技术管理,技术研究等方面的关键性技术问题,
2.主持,组织完成重大工程项目的立项,设计,技术研究等工作,
3.不断总结经验,对本专业技术问题进行深入系统的研究,取得有实用价值或显着经济效益的成果.
(二)工程师
1.在完成具体工程任务中起技术指导作用,
2.独立解决较复杂的技术问题,
3.组织工程项目的规划,设计与施工,
4.承担本专业的研究课题,并取得一定成果.
(三)助理工程师
1.完成一般性技术工作,
2.在完成具体工程任务中起技术骨干作用,
3.协助完成工程项目的规划,设计与施工.
(四)技术员
1.完成一般技术辅助性工作,
2.承担具体工程任务.
二、申报条件
(一)高级工程师
1.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任工程师5年以上,
2.有系统广博的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有丰富的生产,技术管理工作经验,有较强的研究能力,
3.近4年以来,主持设计,建设工程项目,获得市级以上优质工程奖,并在公开发行的核心刊物上发表2篇以上论文(首位)或主编学术专着1部以上.
(二)工程师
1.具有正规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任助理工程师4年以上,或具有国家承认的继续教育专科学历任助理工程师5年以上,
2.较系统地掌握,灵活运用本专业的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有独立解决较复杂技术问题的能力,
3.近4年以来,参与设计,建设工程项目,获得校级以上奖励或1次考核为优秀,并在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2篇以上论文(首位).
(三)助理工程师
1.具有大学本科学历,见习1年期满,或具有大学专科学历,工作3年,
2.能够运用本专业的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有完成一般性技术工作的实际能力.
技术员
1.大学专科,中专毕业,见习期满,经考察合格,
2.初步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具有完成一般技术辅助性工作的能力.
中学教师岗位职责和申报条件
一、岗位职责
(一)中学高级教师
1.承担学校安排的教育教学,科学研究任务,指导教育教学研究工作,
2.指导一,二,教师的教育教学工作,或承担培养教师的任务.
(二)中学一级教师
1.承担高中或初中一门学科的教学任务,备课,讲课,辅导,批改作业,考核学生成绩,
2.在课内外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担任班主任或组织,辅导学生课外活动,
3.承担和组织教育教学研究工作,
4.指导二,教师的教育教学工作,或承担培养新教师的任务.
(三)中学二级教师
1.承担高中或初中一门学科的教学任务,备课,讲课,辅导,批改作业,考核学生成绩,
2.在课内外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担任班主任或组织,辅导学生课外活动,
3.参加教学研究工作.
(四)中学教师
1.承担初中一门学科的教学任务,备课,讲课,辅导,批改作业,考核学生成绩,
2.在高级教师或一级教师的指导下,在课内外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担任初中班主任,
3.参加教学研究活动.
二、申报条件
(一)中学高级教师
1.本科学历任中学一级教师5年以上,或正规全日制专科学历任中学一级教师6年以上,
2.对所教学科具有系统的,坚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教学经验比较丰富,教学效果显着,或者在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班主任工作方面有比较突出的专长和丰富的经验,并做出了显着的成绩,
3.近4年以来,服从学校分配,完成学校规定的基本工作量(语,数,外每周两个班的课,其他学科每周12课时,行政人员完成岗位任务)并2次以上考核优秀,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应达到泰山区同行上游水平.
(二)中学一级教师
1.具有国家承认的继续教育本科学历或正规全日制专科学历任中学二级教师4年以上,
2.对所教学科具有比较扎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独立掌握所教学科的教学大纲,教材,教学原则和教学方法,正确传授知识和技能,并结合教学开展课外活动,发展学生的智力和能力,教学效果好,并1次以上考核优秀,
3.具有组织和指导教学研究的能力并承担一定的教学研究任务.
(三)中学二级教师
1.具有大学本科学历,见习1年期满,或具有大学专科学历担任中学教师2年以上者,
2.基本掌握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法的基础理论知识,具有从事中学一门学科教学所必备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胜任中学教学工作,教学效果较好.基本掌握教育中学生的原则和方法,胜任班主任工作,教育效果较好.
(四)中学教师
具有大学专科学历,见习1年期满,具有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法的基础知识,掌握所教学科的教材教法,能够完成初级中学一门学科的教学工作,并能履行教师职责.
小学教师岗位职责和申报条件
岗位职责
(一)小学高级教师
1.承担学校安排的教学任务,认真备课,讲课,辅导,批改作业,考核学生成绩,
2.在课内外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担任班主任,少先队辅导员或组织,辅导学生课外活动,
3.指导教育教学研究,积极参加区,市举办的教研活动,或承担培养教师的任务.
(二)小学一级教师
1.承担学校安排的教学任务,备课,讲课,辅导,批改作业,考核学生成绩,
2.在课内外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担任班主任,少先队辅导员或组织,辅导学生课外活动,
3.积极参加区,市的教研活动,完成学校交给的教育教学及培养教师的任务.
(三)小学二级教师
1.承担学校安排的教学任务,备课,讲课,辅导,批改作业,考核学生成绩,
2.在课内外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担任班主任,少先队辅导员或组织,辅导学生课外活动,
3.积极参加教学研究工作.
二、申报条件
(一)小学高级教师
1.小学一级教师任教5年以上,
2.对所教学科具有比较扎实的文化专业知识,教学经验比较丰富,并能结合教学开展课外活动,教学效果显着,
3.掌握小学教育比较扎实的理论,善于根据小学生的年龄特征和思想实际,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教育效果显着,
4.近4年以来,教学,学校管理成绩在本地区名列前茅或获得校级以上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称号,区级以上教学能手或考核优秀以上.
(二)小学一级教师
1.小学二级教师任教3年以上,或大学专科毕业生见习1年期满,
2.能独立掌握所教学科的教学大纲,教材,教学原则和教学方法,正确传授知识和技能,教学效果好,
3.具有正确教育小学生的能力和班主任,少先队辅导员工作经验,教育效果好.
(三)小学二级教师
1.中等师范学校毕业生,见习期满1年,
2.基本掌握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法的基础知识,
3.具有从事小学教学工作所必备的文化专业知识,胜任小学教学工作,
4.基本掌握教育小学生的原则和方法,胜任班主任和少先队辅导员工作.
幼儿园教师岗位职责和申报条件
一、岗位职责
(一)幼儿园高级教师
1.承担一个班的教育工作,根据《幼儿园教育纲要》,善于结合本班幼儿实际制订教育工作计划,创设良好的教育环境.合理安排一日生活,创造性地组织各项活动,正确评估幼儿的发展,指导家长工作,
2.指导保育员的工作,执行幼儿园卫生保健制度,指导并做好幼儿生活管理和卫生保健工作,
3.组织幼儿教育教学研究工作,承担培养和培训教师的任务.
(二)幼儿园一级教师
1.承担一个班的教育工作,根据《幼儿园教育纲要》,善于结合本班幼儿实际制订教育工作计划,创设良好的教育环境.合理安排一日生活,创造性地组织各项活动,正确评估幼儿的发展,开展家长工作,
2.指导保育员的工作,执行幼儿园卫生保健制度,做好幼儿生活管理和卫生保健工作,
3.指导幼儿教育教学研究工作,承担指导和培养教师的任务.
(三)幼儿园二级教师
1.承担一个班的教育工作,根据《幼儿园教育纲要》,善于结合本班幼儿实际制订教育工作计划,创设良好的教育环境.合理安排一日生活,组织各项活动,正确考察幼儿的发展,开展家长工作,
2.指导保育员的工作,执行幼儿保健制度,做好幼儿生活管理和卫生保健工作,
3.参加并承担幼儿教育教学研究工作.
二、申报条件
幼儿园高级教师
1.任幼儿园一级教师5年以上,
2.具有比较扎实的幼儿教育工作必备的文化专业知识,能创造性地进行教育教学工作,教育教学经验比较丰富,效果显着,
3.具有组织教育教学研究工作的能力,能指导一,二,教师的教育教学工作,并在培养,提高教师文化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方面做出成绩,
4.近4年以来,获得校级以上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称号或1次考核为优秀.
(二)幼儿园一级教师
1.大学专科毕业生,见习1年期满,或中等幼师毕业任幼儿园二级教师3年以上,
2.掌握并运用幼儿教育学,幼儿心理学,幼儿卫生学和教育教学法的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掌握幼儿园教育工作的基本原则和方法,
3.创造性地进行教育教学工作,具有幼儿教育教学工作的经验,教育教学效果良好.具有指导教育教学工作研究的能力和培养教师的能力.
(三)幼儿园二级教师
1.中等幼儿师范学校及职业高中幼儿师范班毕业,见习1年期满,
2.基本掌握幼儿教育学,幼儿心理学和幼儿卫生学基本理论,并能独立运用教育教学法的基础知识,
3.具有从事幼儿园教育工作必备的文化知识和技能技巧,具有初步的教育教学研究能力,
4.掌握《幼儿园教育纲要》的精神,能胜任幼儿园各班教育教学工作,效果良好.
山东农业大学职员聘任管理办法
为建设精干,高效的高校职员队伍,提高学校的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高等学校职员制度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制定本办法.
一、职员岗位设置
(一)职员编制确定
我校目前在校生折算数为15000人,按生员比1:7.5确定学校事业编制数为2000人(不含产业和后勤实体人员),职员编制总数按学校事业编制数的14.5%确定,职员编制总数确定为290人(含职院).
(二)职员岗位数量
及以上职员的岗位设置数量,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准设
置.
各级职员岗位设置数量为:
职员职级职员编制设岗比例%设岗数高级二级290351239四级1131五级2059中级六级5535101七级1545八级518初级九,十级101025二,职员聘任范围
1,学校专职党政群管理人员,
2,在党政群管理部门已被聘任为副科级以上职务的工人可按职员聘任,离开科级干部岗位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解聘职员,按工人管理.
3,各院部教学秘书岗位纳入职员聘任范围,符合职员条件的,可按职员聘任,院部团总支书记和专职学生政治辅导员聘任教师职务,不聘任职员.
4,学校管理部门中的会计人员,审计人员,基本建设工程技术人员纳入职员聘任范围.
5,产业和后勤实体按照产业后勤社会化方向,事企分开,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原则,用人实行劳动合同制,分配实行效益工资制的思路,继续深化完善改革.对科技产业和后勤实体的职员聘任实行档案管理,单独聘任.
6,对担任学校领导职务和职能部门正职领导职务的职员,因工作需要担任研究生导师,本人具备条件,经学校教师聘任委员会批准,可以聘任教师职务.任期内以职员管理考核为主.
对会计人员,审计人员,基本建设工程技术人员,经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委员会批准,可以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作为聘任职员的必要条件,其任期内的管理,待遇等均按职员的规定执行.
除以上两种情况外,职员不得兼任专业技术职务.原已受聘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受聘职员岗位后,原有专业技术职务不再聘任,其任职经历记入个人档案,作为今后应聘专业技术职务的参考依据.
7,教师兼任院部领导职务的,仍执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的有关规定,不纳入职员管理.
三、职员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
(一)岗位职责
1,高级职员的基本职责
主持或者分管校级或院,部,处级单位管理工作,或者专职从事高层次的专门性管理工作,负责拟定本职管理工作中重要的公文或者文稿,指导中,初级职员工作.
2,中级职员的基本职责
主持或者分管院,部,处(部门)级及其以下基层单位的管理工作,或者独立承担某一方面的专门性管理工作,独立起草本职管理工作中重要的公文或者文稿,指导初级职员工作.
3,初级职员的基本职责
承办具体的行政事务工作,起草本职工作中一般性公文或者文稿.
任职条件
1,任职基本条件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熟悉教育法规政策,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维护学校整体利益,热爱本职工作,办事公正,廉洁奉公,作风正派,身心健康.
(2)具备相应的公文写作,外语,计算机技能,晋升高一级职员必须通过学校统一组织的公文写作,外语,计算机考试考核,成绩合格者方有晋升资格.
2,任职业务条件
(1)高级职员
系统掌握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理论知识和技能方法,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组织能力,具有较强的解决本职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有较强的文字,口头表达能力和研究能力,能够撰写重要的工作规划,方案,文件和较高水平的研究报告,工作总结,近几年来发表过具有较高水平的管理研究论文,具有指导中,初级职员工作的能力.
聘任四级及以上职员应正式发表3篇以上论文,研究报告或主编正式出版专着1部或获得校级以上教育教学成果奖励(校级首位,省部级前三位,国家级前五位)或主持和为主参加校级以上教育教学研究课题(校级首位,省部级前二位,国家级前三位),
聘任五级职员应正式发表2篇以上论文,研究报告或参编正式出版专着1部(前三位)或获得校级以上教育教学成果奖励(校级前二位,省部级前四位,国家级前六位)或主持和参加校级以上教育教学研究课题(校级前二位,省部级前三位,国家级前五位).
(2)中级职员
熟悉本职工作的范围,任务,特点,具有独立解决本职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熟练掌握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理论知识和技能方法,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业务研究能力和组织能力,有较好的文字,口头表达能力,能够独立撰写重要的公文,文稿和有一定水平的管理方面的论文,具有指导初级职员工作的能力.聘任中级职员应正式发表1篇以上论文,研究报告或参编正式出版专着或获得校级以上教育教学成果奖励或参加校级以上教育教学研究课题.
(3)初级职员
了解本职工作的范围,任务和特点,胜任本职工作,基本掌握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理论知识和技能方法,具有初步的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具有一定的文字,口头表达能力.
3,任职资历条件
(1)二,职员根据上级的规定执行.
(2)四级职员:五级职员任职五年以上,各年度考核合格.
(3)五级职员:六级职员任职四年以上,各年度考核合格.
(4)六级职员:七级职员任职三年以上,各年度考核合格.
(5)七级职员:获得博士学位,试用期满合格,或者八级职员任职三年以上,各年度考核合格.
(6)八级职员:获得硕士学位,试用期满合格,或者九级职员任职三年以上,各年度考核合格.
(7)九级职员:大学本科毕业或者获得第二学士学位或者研究生班毕业,试用期满合格,或者十级职员任职三年以上,各年度考核合格.
(8)十级职员:大学专科毕业,试用期满合格.
四、职员聘任与晋升
(一)职员聘任
1,学校成立职员聘任委员会,全面负责职员聘任工作,组织部,人事处负责聘任日常工作.
2,聘任程序:
(1)公布岗位,岗位职责,任职条件.
(2)个人以书面形式应聘.
(3)进行民意测评和单位推荐.聘任高级职员由学校统一组织测评和推荐,中,初级职员由各单位测评和推荐.测评分同意,不同意,弃权,凡同意票不超过有效票数1/2者,不得推荐.
(4)述职,答辩和专家评议.聘任高级,中级职员的人员,由学校组织评议组进行述职,答辩和评议,聘任初级职员的人员,由各单位组织评议组进行述职,答辩和评议.
(5)职员聘任委员会确定聘任人选.
(6)学校与受聘人员签订聘任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7)学校向受聘职员颁发聘书.
3,职员聘期为四年,本次聘任自2002年7月1日至2006年6月30日.
职员晋档与晋级
1,职员晋档
职员在两年内考核均合格以上者,可在本职级晋升一个工资档次.
2,职员晋级
职员晋级实行竟聘方式,学校确定各职级岗位数,申报条件,由符合晋级条件的职员申报,按职员聘任程序进行竟聘.
职员新任行政职务后,本人职级达不到所任职务相对应最低职级的,其职级可晋升至所任职务最低职级,工资就近就高套入相应档次.教学科研人员确因工作需要转聘职员的,也可按以上对应方法套入职员职级.职员职级与相应职务对应关系如下:
职员职级新任行政职务人员新转入职员的教学科研人员二级职员正校职员副校四级职员正处正高五级职员正处,副处正高,副高任职5年以上六级职员正处,副处,正科副高,中级任职5年以上七级职员副处,正科中级任职3年以上八级职员正科,副科中级九级职员副科,科员助教,研究实习员十级职员科员,办事员3,新聘职级低于原聘职级的人员,工资按新聘职级就近就低套入相应档次(不低于1999年12月的同比职务工资标准),津贴标准按新聘职级确定.
五、职员管理
(一)职员考核和奖惩
1,学校对职员的德,能,勤,绩进行全面考核,重点考核履行岗位职责取得的工作实绩.对职员的考核,应当坚持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
2,对职员的考核分为学年考核和聘任期满考核.
3,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
4,考核结果记入个人档案,作为晋升工资,实施奖惩,能否续聘和职级变动的依据.职员学年考核不合格者,停发下一年度津贴,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者,应予解聘,解聘后按新确定的职员职级或岗位确定工资.
(二)职员培训
根据国家和高等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按照职员岗位职责要求,有计划地对职员进行培训.职员在培训期间的学习成绩和鉴定作为任职和竞聘高一级职员的依据之一.
(三)解聘与辞聘
1,在聘任合同执行期间,受聘职员有下列情形之一,学校可以解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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