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怎么发表职文2016年,专业怎么发表职文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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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人力资源管理怎么写作

高校毕业生就业1

人事写作技巧3

就业管理5

失业保险8

人力资源市场9

社会保险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11

企业职工退休14

遗属生活困难补助审核备案15

企业退休职工遗属补助资格认定17

工龄更改19

技术工人等级考核20

职业培训与劳动关系

职业技能鉴定手续21

劳动关系有关手续23

工伤认定27

劳动能力鉴定28

专业技术职务管理

考试取得的30

考试取得的资格证书补办程序30

人事考试报名32

职称申报33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与监察大队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34

监察大队工作35

军队转业干部安置

军转工作36

人力资源管理怎么写作

高校毕业生就业

应届毕业生报到

自2016年起,我市非师范类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全部实行网上实名登记报到,省内院校毕业生不再现场报到,省外院校毕业生需现场网上账户激活手续,然后再完成网上实名登记报到.

(1)省内院校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实名登记:登录"潍坊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wfbys.)进入"山东高校毕业生离校未就业实名登记怎么写作系统"进行实名登记,登记完毕即为完成网上报到,时间为7月1日至8月1日.

(2)省外院校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实名登记:先登录"潍坊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进行网上注册后,再持报到证,,,户口迁移证(户口由学校迁移回生源地的)到潍坊市公共行政怎么写作中心(潍坊市高新区东方路与东风东街交叉口东南角)一楼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窗口现场网上账户激活手续,然后再凭"用户名"和""登录"潍坊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进入"山东高校毕业生离校未就业实名登记怎么写作系统"进行实名登记,登记完毕即为完成网上报到.为避免因网上账户激活人数过多而造成不必要的等待,请安丘生源省外院校毕业生于8月9日至13日集中,网上账户激活手续时间为每周一至周六(法定节检测日除外).

(3)离校时"报到证"签发到接收单位的毕业生:无需网上实名登记报到,持报到证,,就业协议书和单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到安丘市毕业生就业指导办公室登记后,到接收单位报到.

(4)离校后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就业手续和档案转递:先登录"潍坊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进行网上签约后,再持报到证,,,网签就业协议书(有上级主管部门的单位需主管部门盖章)到潍坊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潍坊市奎文区新华路5506号,新华路与胜利街交叉口南100米路东)院内办公楼501室.

为方便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安丘市人力资源管理怎么写作中心为高校毕业生提供人事档案管理,因私出国政审,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转正定级和工龄核定,大中专毕业生接收手续,代收代缴社会保险等人事写作技巧怎么写作(咨询:4215972).

高校毕业生就业承办科室:毕业生就业指导办公室.

潍坊市毕业生实名登记报到咨询:80806908080691.

就业手续咨询:8263451.

档案转递咨询:8238286.

安丘市毕业生报到派遣,档案转递咨询:4221295.

地址:兴安路与南苑路交叉路口西邻.

人事写作技巧

一、在职人员人事写作技巧

(一)委托单位或个人以书面形式提出委托代管申请.

(二)填写《干部调动登记表》.

(三)收到委托人提交的《干部调动登记表》后开具调档函.委托人持调档函到调出单位人事档案转移手续.

(四)人事档案经审阅后,确定符合写作技巧条件的,开具干部调动函.

(六)委托人持干部调动函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到安丘市人力资源管理怎么写作中心人事写作技巧科报到.

(七)委托和写作技巧双方签订人事写作技巧合同.

二、应届大中专毕业生人事写作技巧

(一)用人单位向市人力资源管理怎么写作中心出具聘用毕业生证明.

(二)毕业生持就业报到证及档案证明等材料到人事写作技巧科开具毕业生接收写作技巧证明.

(三)毕业生持中心出具的接收写作技巧证明到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办公室派遣手续.

(四)毕业生持毕业生就业办公室签发的就业派遣报到证到安丘市人力资源管理怎么写作中心人事写作技巧科报到.

(五)委托与写作技巧双方签订人事写作技巧合同.

三、人事写作技巧人员职称评审

(一)根据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职称评审的文件规定,组织人事写作技巧人员申报职称.

(二)人事写作技巧人员将完整的职称评审材料报安丘市人力资源管理怎么写作中心进行初审,初审无误后由中心报上级评委会评审.

(三)申报初级职称以及大中专毕业生按期确定职称的,由安丘市人力资源管理怎么写作中心初审后,报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

四、辞职,辞退人员人事关系接续

(一)转档.凡在市属企事业单位了辞职,辞退手续的干部(含聘用制干部),根据组织人事部门的规定,其档案由原管档单位转至安丘市人力资源管理怎么写作中心.

(二)申请.当事人在其档案转至安丘市人力资源管理怎么写作中心后,填写《申请托管人事档案,人事关系审批表》.

(三)审批.安丘市人力资源管理怎么写作中心根据有关规定确定身份审核手续.确认干部(聘用制干部)身份后,将审批表存入其本人档案.

(四)出具相关证明.

五、人事写作技巧人员档案工资调整

在安丘市人力资源管理怎么写作中心委托写作技巧并缴纳社会保险的人员,其档案工资按照事业单位有关工资规定执行.档案托管期间,按照国家和省市工资调整的有关文件调整档案工资.

(一)根据上级调整工资的规定,查阅写作技巧人员人事档案.

(二)填写调整工资审批表,核算工资数额.

(三)报市人社局审批.

(四)将工资审批表归入其本人档案.

人事写作技巧业务承办科室:人事写作技巧科.

:4221295

地址:兴安路与南苑路交叉路口西邻.

就业管理怎么写作

再就业优惠

(一)资格要求:

1,登记失业人员,

2,零就业家庭登记失业成员,

3,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登记失业人员,

4,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

5,所需材料和程序,

(二)个人所需材料:

1,就业失业登记证,

2,零就业家庭需社区(村)证明,

3,城镇低保家庭需低保证明,

4,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需,

(三)企业所需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2,税务登记副本及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及复印件,

4,企业招聘符合条件人员花名册,

5,企业招聘符合条件人员劳动合同,

6,企业招聘符合条件人员社会保险缴费明细,凭证,

(四)程序:

1,申请人提供就业失业登记证,

2,填写安丘市享受就业扶持政策人员登记表,

3,审验,

4,.

二、就业失业登记

(一)资格要求

1,进行就业登记,失业登记的劳动者,

2,被认定为就业援助对象的劳动者,

(二)所需材料

1,或户籍本,

2,二寸照片一张,

3,女性须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无违犯计划生育证明(或计育龄妇女基础信息卡),

4,享受相关就业扶持政策的劳动者,

(三)程序

审验材料,发证.

三、创业怎么写作:小额担保贷款

(一)资格要求

1,在法定劳动年龄内,诚实守信,有创业愿望和具备创业条件的登记失业人员,军队退役人员,被征地农民,残疾人,随军家属,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及城乡妇女等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及境外就业人员,

2,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合伙经营,组织起来就业创办的经济实体,

3,劳动密集型小企业,

(二)所需材料和程序

个人所需资料:

1,申请人,户口簿,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2,已登记失业人员应持有安丘市人力资源管理怎么写作中心核发的《山东省就业失业登记证》,

3,退伍军人须持退伍证或城镇退役军人自谋职业证,

4,大中专毕业生(毕业2年之内)须和就业报到证,

5,随军家属必须持有结婚证,配偶军人相关,

6,被征地农民,返乡农民工须有村委会或社区居委会证明,

7,残疾人须持民政部门签发的残疾等级证书,

密集型小企业所需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副本,

3,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4,招用符合条件人员的相应明,

5,职工花名册及工资发放表(企业盖章),

6,企业与招用符合条件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副本),

7,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证明,

8,企业经营无违法行为并依法缴纳税收.

流程:

1,申请人到人力资源管理怎么写作中心就业科提出申请,填写《安丘市小额担保贷款申请表》,

2,经审查合格后(查看材料与营业场所),申请人持《申请表》到银行贷款事项,

3,贷款后,申请人将贷款申请表,凭证,合同等材料送回到人力资源管理怎么写作中心,

4,财政局向银行拨付贴息资金,

5,银行向贷款人返还利息,

就业管理怎么写作承办科室:

就业管理科

:4217682

地址:兴安路与南苑路交叉路口西邻.

失业保险申领

一、申领条件

安丘市户籍失业员工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可以申领失业保险金:

(一)在法定劳动年龄之内具有劳动能力并且失业,

(二)在安丘市连续工作一年以上,

(三)失业后按规定进行登记并有求职意向,

(四)原工作单位按规定缴纳了失业保险费.

二、待遇项目

(一)失业保险金,

(二)医疗保险金,

三、所需材料

(一)填写《潍坊市失业保险金登记表》,

(二)原用人单位开具的《终止(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三),户口簿复印件(验原件),

(四)档案寄挂在人才怎么写作中心的干部身份的可提供加盖中心印章的证明(必须填写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某年某月某日至某年某月某日在什么单位工作,身份注明,解除劳动合同原因.),

(五)属市外调入的,须提供证实调入安丘市前连续工龄的档案材料,

(六)需提供复印件3张,相片3张,

(七)计划生育信息卡,

(八)职工档案,

(九)本人缴纳失业保险的缴费记录一份,

四、申领程序

(一)员工在失业登记部门失业登记后60日内,应到市社保机构失业保险部门申领手续,

(二)当月申领的员工提供上述所需材料,经审核符合领取条件的,发给《安丘市失业员工失业保险待遇计发决定书》,不符合领取条件的,发给《安丘市失业员工申领失业保险待遇不予受理决定书》,

(三)社保机构基金偿付部门复核并通过银行于次月30日前支付失业保险待遇,

五、计发标准和停发情形

(一)计发标准:

1,失业保险金的月发放标准为730元/月,(按当时标准),

2,失业保险金发放期限按失业员工失业前连续工作年限每满一年计发3个月,满5年不满10年计发18个月,10年以上最高不超过24个月,

3,失业员工重新就业满一年后再次失业的,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时间按其重新就业后的工作时间计算,

(二)失业员工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发其失业保险待遇:

1,再就业(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社会保险视为再就业),

2,到国(境)外定居,

3,已退休手续,

4,无正当理由,两次不接受劳动保障部门所属的就业怎么写作机构介绍的职业,

5,劳动教养或被判入监服刑,

6,法律法规有其他规定的,

失业保险承办科室:失业保险科.

:4218682

地址:兴安路与南苑路交叉路口西邻.

招聘求职

一,用工登记.用人单位应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和经办人原件,复印件等相关登记,并填写《招聘登记表》,经验审后根据其要求安排现场或委托招聘.对有职业指导要求的用人单位提供有针对性的招聘用工指导怎么写作,对招聘的工种进行市场分析,指导用人单位合理确定工资价位,招聘条件,招聘数量,提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策咨询等怎么写作.

二,信息发布.依据招聘单位提供的《招聘登记表》中的单位名称,性质,地址,联系,联系人,空岗信息,招聘条件,用工形式,招聘工种,人数,劳动报酬,工作时间等信息,做好汇总,报送,发布工作.

三,求职登记.指导有求职意愿的求职者填写《求职人员登记表》,了解其个人详细信息及求职意愿.将求职人员相关信息录入软件系统,以便用人单位和求职人员查询.向求职人员提供人力资源市场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查询及职业介绍怎么写作,为用人单位提供人员配置怎么写作,对求职人员进行职业介绍,推荐就业怎么写作.

四,成交管理.推荐成交情况全部录入软件系统进行管理.对相关信息及时进行处理,对已过时效期的岗位信息及时冻结归档,维护就业信息系统的正常运转.

求职招聘承办

科室:人力资源市场科

:0536-4215353

:aqsck_4215353@.

地址:

社会保险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

一、基本条件

(一)根据国发[1978]104号文件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退休:

机关事业单位的干部,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都可以退休.

1,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五周岁,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十年的,

2,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十年的,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3,因工致残,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1,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2,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3,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4,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国家公务员,本人自愿提出申请,经任免机关批准,可以提前退休:

1,工作年限满二十年的,

2,距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不足五年,且工作年限满二十年的,

3,符合国家规定的可以提前退休的其他情形的,

(三)相关问题的处理办法:

1,出生日期的掌握:凡工作人员同本人档案记载的出生日期不一致的,在其退休手续时,审批机关应会同本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进行查证核实.对于无法查实的,应以本人档案中记载较早较多的出生日期为准.

2,今后,干部达到退休年龄,退休手续,不需本人提出申请或征得本人同意,但所在单位在报批手续前应通知干部本人,并由有关领导同志事先与本人谈话,做好工作.

3,干部所在工作单位,应在其达到退休年龄后的一个月内,按规定报批并办完有关手续.

二、退休所需材料

所在单位根据相关人员身份填写的《干部退休审批表》或《工人退休审批表》一式四份,个人档案,现行工资批复,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三、审批程序

由申请人所在单位带本人档案,到社保科审核无误后填写《干部退休审批表》或《工人退休审批表》一式四份,登记留存.每月最后三个工作日内统一审批并发放退休证.

四、相关科室,地址及

离退休承办科室:社会保险科

:4222320

地址:安丘市人民路314号

企业职工退休

一、退休的基本条件

目前,企业职工正常退休年龄是: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含潍劳社发[2004]60号文件规定的参保乡镇企业女职工,城镇个体工商户)年满55周岁,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特殊工种)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因病或非因工残疾,有意愿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

二、出生年月的认定:

对企业职工出生时间的认定,应严格按照劳社部发[1999]8号文件规定:"对职工出生时间的认定,实行居民与职工档案相结合的办法.当人人与档案记载的出生时间不一致时,以本人档案最先记载的出生时间为准"执行.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特殊工种

1,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作累计满10年的,

2,从事井下,高温工作累计满9年的,

3,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累计满8年的.

(二)在工人岗位的女干部退休问题

根据鲁政办发[1999]32号文件规定,"女干部在管理岗位工作不满20年,在工人岗位工作满5年及以上,且退休时仍在工人岗位的,可按工人的退休年龄和条件退休,退休后享受退休工人的有关待遇."

四、退休的程序和材料

(一)正常退休

每月10号前,由申报单位将申请退休人员的档案,,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报社保科审核无误后,领取《职工退休审批前的公示公告》(公示期一般为10天).经公示无异议后,需将《职工退休审批前的公示公告》复印并加盖单位公章送回社保科,并填写《年龄调查表》一式两份(同时附复印件一式三份),个人退休申请一式两份,《职工退休审批表》一式四份.每月25号左右集中审批.

(二)特殊工种退休

(三)因病提前退休

职工申请病退的,应先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经鉴定达到四级及以上的,持《劳动能力鉴定表》到社保科退休手续,方法步骤同正常退休.其中,经鉴定达到四级及以上但男不满50周岁,女不满45周岁,投保年限达到15年及以上的,可退职.

五、相关科室,地址及

负责科室:社会保险科

:4222320

地址:安丘市人民路314号

遗属生活困难补助审核备案

一、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范围

潍人字[2005]169号文件规定,工作人员(含离退休人员)因公牺牲或者参加工作满5年病故以后,从去世的下月起,对依靠死者生前供养,生活确有困难的下列亲属,由死者原工作单位(其中,离休人员和合同制工人由机关保险处承担)定期发给遗属生活困难补助:

(一)父(包括自幼抚养死者长大的抚养人),夫年满60周岁,或者不满60周岁基本丧失劳动能力,无固定收入者,

(二)母(包括自幼扶养死者长大的扶养人),妻年满50周岁,或者不满50周岁基本丧失劳动能力,无固定收入者,

(三)子女(包括遗腹子女,养子女,前妻或前夫所生子女)不满16周岁或年满16周岁尚在普通中学学习,或者基本丧失劳动能力者,

(四)弟,妹(包括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弟妹)不满16周岁或年满16周岁尚在普通中学学习,或者基本丧失劳动能力者,

(五)遗属系普通高校,中专,技校学生,(不包括硕士,博士研究生)可列入定期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范围.

二、补助标准

符合生活困难补助条件的遗属,每人每月补助标准均按户籍所在地政府公布的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执行.

死者系因公牺牲并被授予烈士称号的,其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在以上规定数额基础上提高50%,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死者的遗属,提高30%,因公死亡人员的遗属以及孤独单身的遗属提高20%.兼有上述几种情况的,只能按其中一项提高补助标准,不能累加.

三、相关政策

(一)核定遗属生活困难补助,应以工作人员死亡当时是否符合补助条件为准.工作人员死亡时遗属不符合生活困难补助条件,后来符合补助条件且生活确有困难的,可视情况予以临时补助.

(二)工作人员死亡后,其配偶重新组建家庭的,配偶本人原享受的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应予取消,其他符合补助条件的遗属可继续享受补助.

(三)死者父母中一方有固定收入(如退休费,个体经营收入)的,另一方不列入享受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范围.

(四)发给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的单位,应定期(一般为1年)采取走访,函调等方式了解受补助遗属的变化情况,对失去补助条件的,要及时取消其生活困难补助费.

四、遗属补助所需提供材料

单位及主管部门盖章的《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登记表》,死亡(火化)证明,遗属户藉证明,享受人与死者关系证明.其中,父,夫未满60周岁,母,妻未满50周岁,子女已满16周岁但不在校的,需提供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出具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证明,子女已满16周岁且为普通高校,中专,技校学生的,需提供学校证明.

五、审批及备案程序

(一)单位填写《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登记表》,

(二)主管部门审批,

(三)报人社局登记备案.

六、相关科室,地址及

负责科室:社会保险科

:4222320

地址:安丘市人民路109号

企业退休职工遗属补助资格认定

一、补助范围

(一)祖父,父(包括养父),夫年满60周岁,或者不满60周岁但已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者,

(二)祖母,母(包括养母),妻年满50周岁,或者不满50周岁但已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者,

(三)子女(包括养子女,前妻或前夫所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遗腹子),弟,妹(包括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弟妹)年未满16周岁以及虽年满16周岁,但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继续在中学学习的,

(四)孙子,孙女年未满16周岁,其父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母未从事有报酬工作的,

(五)退休人员自幼依靠他人抚养长大,现抚养人符合本条(1)(2)项规定,并且无经济收入,确属依靠退休人员供养的,可列为该退休人员的供养直系亲属,但其生身父母不得列为供养直系亲属.

二、相关政策

(一)退休人员之父,母应首先由其母,父供养,

(二)退休人员有符合供养条件的父母和兄弟姊妹,可同参加工作的兄弟姊妹按照合理负担的原则确定,

(三)补助人员中,若有就业或参军,年满16周岁或学业结束且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再婚,被他人或组织收养,死亡等情况之一的,应停止享受遗属补助待遇.

(四)退休人员死亡后30日内,其供养直系亲属应提报遗属补助申领申请.经审核认定符合供养条件的,遗属补助自退休人员死亡的次月起纳入社会保险统筹发放.供养直系亲属本人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的,自申报的次月起发放,在此期间的遗属补助不予补发.

三、遗属补助资格认定时需提供的材料

(一)遗属个工人申请,

(二)《潍坊市企业退休人员遗属补助审批表》,

(三)遗属个人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

(四)退休人员死亡证明,户籍注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五)退休审批表原件,复印件,

(六)派出所等出具的遗属与退休死亡人员之间关系的证明,

(七)所在乡镇(街道)村委会(居委会)出具的遗属无收入证明,

(八)供养直系亲属已满16周岁,但仍在中学继续学习的,由所在学校提供在读证明,

(九)退休人员遗属男不满60周岁,女不满50周岁人员,还应提供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出具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证明.

四、备案程序

退休人员死亡后30日内,其供养的直系亲属提报遗属补助申领申请,退休人员所在企业初审并提供相关材料,报社保科审核无误后,填写《企业退休人员供养直系亲属资格认定前的公示公告》(公示期一般为5天).经公示无异议后,填写《潍坊市企业退休人员遗属补助审批表》一式三份,报社保科登记留存.每月最后三个工作日统一审批.

六、相关科室,地址及

负责科室:社会保险科

:4222320

地址:安丘市人民路109号

工龄更改

一、工龄认定情况

(一)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可以认定为连续工龄的几种情况:

1,原民办教师,

2,原乡村医生,

3,乡镇半脱产人员,

4,兵龄,

5,下乡知青,

(二)下面的几种情况也在更改工龄或参加工作时间的范围:

1,临时工转为劳动合同制工人后工龄的计算问题,

2,国家职工在校学习期间工龄的计算,

3,随军干部家属就业后工龄计算,

4,农业学大寨和整党工作队队员工龄计算,

5,临时工,合同工,亦工亦农人员工龄计算,

6,一九六六至一九六九届大中专毕业生参加工作和工龄计算,

7,全日制普通大中专毕业生参加工作时间确定及工龄计算,

8,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中辞退,辞职及自动离职参加工作后工作年限计算,

9,博士生和在职人员考取硕士生学习期间工龄计算,

10,乡镇企业家转干后参加工作时间和连续工龄计算,

二、更改工龄所需提供材料

个人申请,单位意见,工龄确认所需原始材料,《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龄审定表》一式三份.

更改工作人员的连续工龄或参加工作时间所依据的原始材料,一般按以下原则掌握:以本人原始档案记载为依据(其中,早期档案记载的可直接作为更改依据,后期档案中记载的同时要提供原始凭证).档案中无记载的一般不再调查,取证,对于个人索取的证明材料一律不予承认.但对个别情况属实,本人档案无记载或记载不明确,但确有原始证明材料的,也可以按原始材料证明的时间更改连续工龄.

三、审批程序

个人申请,单位调查,取证(一般是整理原始材料),填写《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龄审定表》,按干部管理权限报送组织部或人事局,经审核无误后审批.

更改工龄或参加工作时间后所涉及的工资福利待遇从批准更改的次月起执行,以前的不再补发.

四、相关科室,地址及

负责科室:社会保险科

:4222320

地址:安丘市人民路109号

技术工人等级考核

一,考核范围 技术等级岗位考核范围,是现在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岗位工作,转正定级,符合确定技术等级或晋升技术等级条件的工人(含合同制工人,下同). 二,考核的申报条件

(一)工作年限25年以上并从事本工种工作15年以上,或者从事本工种工作20年以上,已取得人事部门核发的中级技术等级岗位证书的工人,可申报高级工的考核.

工作年限15年以上并从事本工种工作5年以上,或者从事本工种工作10年以上,已取得人事部门核发的初级技术岗位证书的工人,可申报中级工的考核.达不到申报中级工年限条件的工人,可申报初级工的考核. (二)已考取技术等级并由政府人事部门核发了技术等级岗位证书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的,也可申报参加升级考核.

1,工作年限满20年并在本等级工作满5年的中级工,可申报高级工的考核,

2,工作年限满10年并在本等级工作满5年的初级工,可申报中级工的考核,

三、参加考核所需提供材料

本人档案,《山东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呈批表》及相关资料.

四、考核组织实施程序

(一)根据本人档案,审核提交的相关资料,确定报名人员资格,

(二)对确定资格人员进行统一的组织培训及考核(理论及操作技能考试),并将考核结果上报到潍坊市人事考试中心,

(三)对通过考核人员发放相应的等级证书,按照新的技术等级落实工资待遇,并对相关资料进行存档.

五、相关科室,地址及

负责科室:社会保险科

:4222320

地址:安丘市人民路109号

职业能力建设

职业技能鉴定

一、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

(一)申报条件:学徒期满的在职职工或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及其它需鉴定的人员.

(二)考评程序和材料要求:

1,填写《山东省职业技能鉴定考评表》,一寸照片2张,两寸照片2张,

2,缴纳职业技能鉴定,培训费,

3,明,复印件,

4,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组织理论和实操考试,

5,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签发初级职业资格证书,

二、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

申报条件:取得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并连续工作3年以上,技工学校及高职院校毕业生,初中毕业,连续从事本工种5年,经过中级职业资格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高中,职高,职专,中专毕业,连续从事本工种两年2年,高职,大专毕业,从事本工种1年以上及其他需要鉴定人员.

考评程序材料要求:

1,填写《山东省职业技能鉴定考评表》,一寸照片2张,两寸照片2张,

2,从事本专业年限证明,

3,复印件,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书复印件各一份,

4,缴纳考核鉴定费,

5,参加潍坊市人事考试中心(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理论和实操考试,

6,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签发中级职业资格证书,

三、高级(国家职业资格)申报条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取得中级职业资格证书3年以上,经过正规的高级技工培训并取得结业证书,初中毕业,连续从事本工种10年,高中,职高,职专,中专毕业,连续从事本工种7年,经过高级职业资格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高职,大专毕业,连续从事本工种3年以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从事本工种2年.

考评程序及材料要求:

1,填写《山东省职业技能鉴定考核表》,二寸照片2张,一寸照片2张,

2,从事本专业年限证明,

3,复印件,书复印件,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各一份,

4,缴纳考核鉴定费,

5,参加潍坊市人事考试中心(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理论和实操考试,

6,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签发高级职业资格证书,

四、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申报条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有高级职业资格证书且任职一年以上,从事本岗位工作满20年并具有一定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从事本岗位工作满12年并获得省行业或市级技术能手称号,从事本岗位工作并能解决关键性技术难题或省行业级或市级技术革新成功奖励的生产一线人员.

考评程序及材料要求:

1,填写《技师资格申请表》(原件,一式2份),本人近期免冠二寸彩照4张,

2,填写《推荐评审技师资格人员有关情况综合简表》(使用A3纸,一式8份),

3,从事本专业年限证明,

4,职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业证书,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

5,反映本人任职以来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业绩的工作总结1份(不少于1500字),专业论文一篇(一式3份,不少于2000字),

6,反映本人技术革新,发明创造成果,本人发表的与所从事职业有关的着作,论文及技能竞赛,先进生产者的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其他能够证明本人工作业绩的书面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7,申报单位填写《推荐评审技师资格人员有关情况汇总表》(使用A3纸,原件,一式1份),

8,缴纳考核评审费,

9,每人一档案袋,将上述材料装入袋内.同时,报电子版,

10,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理论和实际操作考试,

11,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签发技师职业资格证书,

五、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申报条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任技师职务3年以上,从事本岗位工作满25年并具有一定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从事本岗位工作满15年并获得国家级或省级技术能手称号及同等以上奖励,从事本岗位工作并能解决关键性技术难题获国家级或省级技术革新成功奖励及同等以上奖励的生产一线人员.

考评程序及材料要求:

1,填写《高级技师资格申请表》(原件,一式2份),本人近期免冠二寸彩照4张,

2,填写《推荐评审高级技师资格人员有关情况综合简表》(使用A3纸,一式8份),

3,从事本专业年限证明,

4,职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业证书,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

5,反映本人任职以来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业绩的工作总结1份(不少于1500字),专业论文一篇(一式3份,不少于2000字),

6,反映本人技术革新,发明创造成果,本人发表的与所从事职业有关的着作,论文及技能竞赛,先进生产者的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其他能够证明本人工作业绩的书面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7,申报单位填写《推荐评审高级技师资格人员有关情况汇总表》(使用A3纸,原件,一式1份),

8,缴纳考核评审费,

9,每人一档案袋,将上述材料装入袋内.同时,报电子版,

10,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理论和实际操作考试,

11,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签发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

六、相关科室,地址及

负责科室:职业技能培训和劳动关系科

:4222795

地址:安丘市人民路109号

劳动关系

一、企业招聘职工登记

(一)企业招聘职工条件:

1,年龄条件:

男未满60周岁,女未满50周岁.

2,所需材料:

⑴(原件及复印件2张),

⑵照片(1寸免冠彩色3张),

⑶《新招聘职工花名册》,

3,程序:

⑴企业工作人员持劳动用工备案新增职工花名册,到职业培训和劳动关系科领取《招聘职工登记表》,

⑵持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的《招聘职工登记表》到职业培训和劳动关系科招聘手续,

企业招聘职工手续,须由企业负责人力资源的专门人员,个人不予.

工龄认定,原则上不突破1998年.

二、灵活就业人员就业认定登记

1,年龄条件:

男未满60周岁,女未满55周岁.

2,所需材料:

⑴(原件及复印件2张),

⑵照片(1寸免冠彩色3张),

3,程序:

⑴到职业培训和劳动关系科领取《就业认定登记表》,

⑵持《就业认定登记表》到人社局忠信劳动保障事务写作技巧中心填表,盖章,

⑶持《就业认定登记表》到职业培训和劳动关系科认定登记手续,

⑷灵活就业人员转企业就工,需重新企业招聘职工手续,

灵活就业人员就业认定登记手续,须由本人,委托他人的,不予.

工龄认定,原则上不突破1998年.

二、劳动关系有关手续:

(一)企业劳动用工备案

劳动用工备案是指用人单位按规定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报劳动用工情况,人社部门对用人单位主体资格,劳动用工情况进行核实,并将有关信息录入管理系统,定期进行数据分析,提供咨询怎么写作,实行动态管理.

劳动用工备案的情形.用人单位劳动用工情况发生下列变化的,应对变化情况进行备案:1,新招用劳动者的,2,劳动合同续订,变更,解除,终止的,3,劳动者退休的,4,成建制划入或划出的,5,劳动者死亡的,6,其他应当进行备案的情形.

劳动用工备案的分类.

劳动用工备案包括劳动用工初次备案和劳动用工变动备案.其中劳动用工变动备案又分为增员备案,减员备案和续签备案.

劳动用工备案的手续.

初次备案:用人单位持填写好的《安丘市劳动用工备案综合表》进行信息申报,人社局劳动用工备案窗口根据申报的信息分配用户名及初始,用人单位登录劳动用工备案系统,(ldyg.mohrss.gov.,凭用户名和进入.用户名为各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为888888,登陆后立即修改,仔细对照我们下发的劳动用工备案程序说明进行网上操作即可.)按照程序录入职工信息并进行网上提报,审核通过后,用人单位进行纸质备案.

增员备案:用人单位进行劳动用工增员网上申报后,带《安丘市劳动用工变动综合表》,《安丘市劳动用工变动备案花名册》各一式三份,招工介绍信,大中专毕业生,技校毕业生派遣证,复退军人军转干部安置信,调动联系函等其中之一到人社局劳动用工备案窗口.

减员备案:用人单位进行劳动用工减员网上申报后,需带《安丘市劳动用工变动备案综合表》,《安丘市变动备案花名册》,用人单位与减员职工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决定,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各一式三份,调出联系函,死亡,退休证明等其中之一到人社局劳动用工备案窗口.

续签备案:企业带《安丘市劳动用工变动备案综合表》,《安丘市劳动用工变动备案花名册》各一式二份到人社局职劳科.

用人单位凭备案材料职工社会保险的增减.

(二)企业工资立户

根据有关文件规定(潍坊人社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劳动保障工资立户的通知》,2016年6月30日),新成立的用人单位要在工商(民政)部门注册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进行劳动保障工资立户,并各种保险缴纳手续.

用人单位携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副本及复印件一份,到人社局职劳科劳动工资立户.

(三)是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

劳动合同签订: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签订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签订劳动合同的时间,可以在劳动者工作前,开始工作之日或者工作后一个月内.用人单位未在开始用工之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之后补签的,应当按实际签订日期如实填写落款日期.劳动合同期限自用工之日起计算.

集体合同签订:企业职工一方与企业可以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检测,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签订集体合同.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集体合同有工会的由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签订,没有建立工会的企业,由职工推举的代表与企业签订.集体协商代表每方为三至十名,双方人数对等,并各确定一名首席代表.工会一方首席代表不是工会主席的,应由工会主席书面委托.本合同草案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代表企业,工会主席代表职工签字,集体合同文本于签字之日起10日内报人社部门,工会组织.人社部门自收到文本之日起15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签约双方各一份,报人社部门一份,市总工会一份.


(四)职工流动

1,职工调出

(1)市内企业流动:填写《企业职工(干部,工人)流动登记表》一式四份,经调出单位和调入单位盖章后,到人社局劳动用工备案窗口流动手续.

(2)调往外地企业的:填写《企业职工(干部,工人)流动登记表》一式四份,由调入单位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批并出具企业职工流动联系函,调出单位凭企业职工流动联系函劳动用工变动备案手续,并将职工档案一并转出.如调入地调动手续与我市相关流程不符,可按照接收单位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求灵活.

2,职工调入

从市外企业调入我市企业的:填写《企业职工(干部,工人)流动登记表》一式四份,调出单位,调入单位及主管部门盖章,人社局审查通过后,出具职工流动联系函,接收单位凭职工流动联系函和劳动用工备案材料职工档案转入手续.

写作技巧机构之间的人员流动由调出调入地写作技巧机构双方进行.

三、相关科室,地址及

负责科室:职业技能培训和劳动关系科

:4222795

地址:安丘市人民路109号

工伤认定及劳动能力鉴定

工伤认定

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办法》,《山东省贯彻<,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山东省工伤认定工作规程》等文件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的,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不可抗力因素),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时间不得超过30日).

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用人单位应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24小时内或2日内以书面形式报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

二、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需提供的材料

(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统一格式,到本机关领取)并提交以下材料:

1,职工个人的工伤认定申请书,

2,受伤害职工的有效明,

3,劳动,聘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有效证明材料,

4,用人单位事故调查报告书(个人申报的不必提供),

5,两人以上的证人证言,复印件及,

6,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初诊病历,住院病历,属职业病的提供合法有效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鉴定书,

(二)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还应当提供以下相关证明材料:

1,职工死亡的,提交死亡证明,

2,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提交门的证明或其他相关证明,

3,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提交门的证明或者相关部门的证明,

4,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提交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其他相关部门的证明,

5,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提交医疗机构的抢救证明,

6,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提交民政部门或者其他相关部门的证明,

7,属于因战,因公负伤致残的转业,复员军人,旧伤复发的,提交《革命伤残》及劳动能力鉴定机构对旧伤复发的确认,

8,近亲属代表伤亡职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提交有效的直系亲属关系证明,

9,工会组织代表伤亡职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提交工会介绍信,人明,

三、受理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在15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材料完整的,在15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材料不完整的,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受到申请人提交的全部补正材料后,在15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

四、调查核实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可以根据需要对申请人提供的证据进行调查核实,进行调查核实应当由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共同进行,并出示执行公务的.

五、作出认定决定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在收到完整的申请材料后,经调查核实,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出具《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对于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六、送达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工伤认定决定作出之日起20日内,将《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送达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的送达参照民事法律有关的规定执行.

七、归档

工伤认定结束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将工伤认定的有关资料保存50年.

八,相关科室,地址及

负责科室:工伤科

:4217336

地址:安丘市人民路109号

劳动能力鉴定

一、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范围

1,工伤与职业病职工劳动能力鉴定,

2,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的确认,

3,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劳动能力鉴定,

4,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劳动能力鉴定,

5,同级劳动仲裁委员会,法院或其他有效委托劳动能力鉴定,

6,疾病与工伤因果关系的确定,

7,安装检测肢,矫形器,检测眼,检测牙和配置轮椅的确认,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能力鉴定,

二、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的主体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职工个人或者其直系亲属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

三、工伤劳动能力鉴定申请需提交的材料

1,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2,《潍坊市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申报表》,

3,申请人复印件,

4,被鉴定职工原始住院病历或有效复印件及相关辅助检查结果,属职业病的,须提供有效的职业病诊断证明,

5,工伤认定决定书复印件,

四、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的受理

根据《山东省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的规定,由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受理.

各县市区受潍坊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委托代其受理劳动能力鉴定申请材料,定期上报.根据潍坊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安排,通知鉴定,领取鉴定结论,代其送达鉴定结论.

五、相关科室,地址及

负责科室:工伤科

:4217336

地址:安丘市人民路109号

专业技术职务管理

一、考试取得的

(一)考试成绩公布后,全部成绩合格人员按规定的时间,由单位或考生本人到潍坊市人事考试中心网站下载《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或《执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

(二)考生认真手工填写好《登记表》,经所在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连同考生的准考证,2寸照片1张,复印件以及其他通知中要求携带的,由单位或考生本人按规定的时间交安丘市人社局专技科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填写好《考试合格人员证书登记表》.安丘市人社局专技科将在规定的时间内送至潍坊市人事考试中心.

(三)理完毕,及时从潍坊市人事考试中心将证书取回,然后通知单位(主管部门),在登记好《考试取得的证书签领单》后由单位(主管部门)领回,个人也可凭借有效件前来领取.证书由考生本人妥善保管,《登记表》装入考生人事档案.

科室,地址及

负责科室:专业技术科

:4215388

地址:安丘市人民路314号

一、考试取得的资格证书补办

资格证书(包括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丢失申请补发的专业技术人员,按如下步骤补证手续:

(一)在市级(设区的市)以上报纸(如:潍坊日报)上刊登"遗失声明",声明内容包括:持证人姓名,证书名称,获得证书时间,证书编号和作废声明.

(二)提出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补发证书申请,填写《补发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登记表》.

(三)所在工作单位审查出具证明,在单位证明和《补发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登记表》上盖章,并经主管部门审查盖章.

(四)考生携带有关资料和证书工本费,到安丘市人社局专技科补证手续,然后送至潍坊市人事考试中心.

(五)按照上级规定,证书补发每半年集中一次,受理时间为每年的五月下旬和十一月下旬前,考生应根据自身情况,及时把相关的资料送到安丘市人社局,以免耽误证书的补办.

相关科室,地址及

负责科室:专业技术科

:4215388

地址:

人事考试报名

(一)考生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陆潍坊人事考试信息网(wfrsks.),进入网上报名系统.

(二)单击项目"网上报名"中的相应类别考试进入该考试网上报名.考生报名时要仔细阅读报考条件,如实填写并提交报名信息.如果该考试需要上传照片,请按要求上传数码照片."报名点"按"属地化管理原则"进行选择,安丘的考生应选择安丘报名点.提交报名信息后要记牢系统生成的报名序号,确认报名信息无误后打印《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一份个人保留,一份交单位,用于在安丘市人社局专技科确认).

(三)考生将《考试报名表》,,学历(学位)证,资格证等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查档证明(其中,老考生可提供上一年分的准考证和原件,若无准考证按新考生提供材料)交单位(主管部门),单位(主管部门)审查汇总并在《考试报名表》的照片右下角加盖公章后,于规定时间集中到安丘市人社局专技科资格审查确认手续.

(四)考生请在确认完毕后,在规定的网上缴费时间进行网上缴费,并及时查看自己的报名状态是否为已交费

(五)考生于网上报名查询截止日期之前上网查询自己的报名信息是否正确(仅限姓名,号,报考级别,报考专业,报考项目五项).如果信息填报错误,上网下载《人事考试网上报名信息更正(删除)申请表》,填写并盖章后于查询日期截止前交安丘市人社局专技科联系修改.

(六)考生于规定时间上网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不需要盖章.考生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要按规定带齐本人的有效和考试用具.

相关科室,地址及

负责科室:专业技术科

:4215388

地址:安丘市人民路314号

职称申报

(一)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公布申报评议方案,

(二)专业技术人员提出申请,并提供有关,

(三)单位公开进行评议,张榜公布评议推荐结果,

(四)单位组织整理填报有关申报材料,

(五)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认真核实,重点审查其申报材料,证书和证明等是否真实,完全,内容格式等方面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六)公示申报人的申报材料及有关情况.将填好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职称情况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在单位明显位置张贴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单位要在该申报人的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简表》的"单位意见"栏中填写推荐意见(本单位已对提供的申报材料逐一审核,真实准确,同意推荐.),并由申报人,审核人,单位负责人分别签字后方可推荐上报,

(七)组织填写《"六公开"监督卡》,《专家评议表》,公示情况证明等,

(八)报经主管部门审查,对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同意推荐),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印鉴后,及时送呈报部门,

(九)申报材料经呈报部门审核同意并签署呈报意见(同意呈报)后,按规定时限报各级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

相关科室,地址及

负责科室:专业技术科

:4215338

地址:安丘市人民路314号

劳动争议仲裁与监察大队

一、怎么写作对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

二、收费标准

不收费

三、受理条件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检测,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四、所需材料

(一)申请书一式三份,

(二)申请人明复印件一份,

(三)被申请人工商注册登记证明一份,

(四)法定代表明一份,

(五)律师公函一份,

(六)授权委托书一份,

(七)相关证据(原件,复印件),

五、流程

(一)审查:5天1,符合受理2,不符合不予受理.

(二)答辩:被申请人收到申请书副本10日内.

(三)开庭:答辩期满后5日内将开庭时间,地点以书面形式通知当事人双方(一般案件受理后45天内结案,特殊情况可延期,中止).

(四)处理:1,调解成功在约定日期履行调解书内容(未履行请求当地人们法院强制执行)2,调解未成制作裁决书(收到裁决书不服15日内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承诺时间

45个工作日.

七、相关科室,地址及

受理机关:安丘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4210498

地址:安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楼411仲裁院.

监察大队工作(无立案范围)

一、工作流程

(一)受理

受理阶段责任人:劳动监察大队工作人员.

本岗位责任及权限:

1,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必须即时受理.填写立案审批表,将投诉,内容材料和立案审批表转核准人员.

2,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不予受理,但必须将投诉,人的相关权利,投诉渠道,解决方法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投诉,人.

时限:5个工作日.

(二)立案

立案阶段责任人:劳动监察大队大队长.

岗位责任及权限:

1,同意立案受理的,在立案审批表上填写核准意见后转工作人员调查处理.

2,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核准人提出不予受理的意见并说明理由和依据,填写不予受理通知书转受理人员.

时限:7个工作日.

(三)处理

处理阶段责任人:劳动监察大队大队长,副大队长.

工作标准:指定承办人员,进行调查取证,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情况特殊经批准后可延长30个工作日.

对事实确凿,当场作出限期改正或作出行政处罚.对不能当场作出处理的,经调查取证后填写案件处理报批表,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行政处罚(行政处理或者责令改正)或者撤案决定.在7日内将行政处罚(行政处理或者责令改正)送达当事人.在90日内对行政处罚,行政处理不履行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四)结案归档

案件处理结束后,将处理过程中形成的文书材料按要求归档.

时限:7个工作日.

本岗位责任人:劳动监察科工作人员.

二、相关科室,地址及

受理机关:监察大队

:

地址:

军队专业干部安置

一、军队转业干部安置

(一)根据市军转办安排接收我市企业军转干部档案.

(二)对接收回的军转干部档案进行审查,以确定其是否符合转业我市条件,并将审查不合格人员档案退回市军转办.

(三)根据档案填写《安丘市军转干部基本情况表》.

(四)研究制定军转干部安置计划,报相关领导批准后,召开各相关单位协调会.

(五)组织军转干部参加安置考试.

(六)制定军转干部安置意见和方案,报市政府批准下发.

(七)根据考试,考核成绩组织军转干部挑选工作岗位.

(八)协调相关部门为转业干部安置手续.

(九)填写《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情况表》向市军转办汇报.

(十)根据市军转办的安排组织新转业军转干部参加国家公务员过渡培训考试.

二、军转干部配偶安置

(一)接收军转干部随迁家属档案并审查,确定需安置家属原工作单位及性质.

(二)对原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军转干部家属,由军转办按照相应安置的原则,协调相关单位予以安置,对原在企业及无业的随迁家属,由军转办按照相应安置原则,协调相关单位予以安置.

(三)将安置情况向市军转办汇报.

三、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安置

(一)自主择业转业干部报到结束后,军转办查阅其档案,并填写《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基本情况表》报市军转办.

(二)市军转办根据提供的《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情况表》,按照《潍坊市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安置管理工作实施意见(暂行)》的有关规定,为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核定退役金,并以《自主择业转业干部退役金核定表》形式发至潍坊市军转办.

(三)上级财政部门将资金拨付到怎么发表银行,怎么发表银行按照怎么发表合同逐月将退役金拨付到转业干部个人帐户,市军转办向军转干部提供退役金发放明细单.

(四)自主择业转业干部医疗保险发放按照《潍坊市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安置管理工作实施意见(暂行)》规定执行.

四、相关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