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指导文参考文献教育新闻

点赞:5781 浏览:20431 近期更新时间:2024-01-07 作者:网友分享原创网站原创

全面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大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海南某高职院校课程考试改革探析

摘 要:相比较于本科院校(如武汉大学建校有119年),全国高等职业教育发展历史非常短暂(如海南某高职学院只有7年),并且大多是由原来的中专升格而来,师资力量或是原来的中专教师,或是近年来本科院校的毕业生,这样的职业院校与师资队伍如何满足竞争越来越激烈的行业企业对职业化人才的迫切需求这是高等职业教育面临的重要瓶颈与严峻挑战.海南某高职学院根据"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16]4号文件精神,大力提倡与鼓励老师推进教学方式,教学模式与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大胆革新课堂教学方法,摈弃传统的满堂灌的教学方式,积极吸引学生参与课堂教学过程,保持积极的高度的教与学的互动性,强调问题式教学,项目导向性教学,案例式教学,鼓励教师进行课程考试方式改革,以形成性考核,过程性考核,进程性考核为主,重在平时学生的学习过程参与与学习效果的提升,以培养学生的职业素质与职业技能为中心主线,全面改革课堂课程教学方式,考核方法,以考试方式改革来推进课堂教学方法改革,进而推动教学模式与人才培养模式的全面改革.为此,学院以课堂课程考试方式为抓手,大力推进课程考试方式改革,形成了条例式的课堂课程考试方式管理办法,现不揣浅陋,和盘托出,以求教于同仁.

关 键 词:课程考试方法改革,教学模式改革,职业技能培养,职业素质提升,人才培养模式改革,高等职业教育质量提高

第一章

第一条高级技能型人才第条培养高级技能型人才重在培养学生的职业素质与职业技能充分发挥和挖掘学生的潜能全面提升高职第二章

第条以为本有教无类,因材施教,因人施考为原则保证公平,公正第条学院大力创新教学方式方法,推进教学模式与课程考试模式改革,大力提高学生专业学习实践实训的主动性与积极性,全面,客观地评价教学目标的实现程度和学生掌握及运用的素质水平

第条高职院校教学活动应以学生职业技能发展为主线,建立全面,客观,动态的学生学习过程测评体系,强调学生学习过程的经常性,形成性考核及过程性考核,注重考试形式,考核方式,考试考核内容的多样化,多元化.

第条任课教师应侧重平时学生职业素质与职业技能的养成与提升同时,在保证专业教学大纲及专业培养目标前提下,应大力提高学生选择考试形式,考核时间和考核内容的自由度与选择性的权利.

第条反对填鸭式教学,死记硬背式教学,生吞活剥式教学,大力提倡并鼓励教师课堂教学方式,教学方法,教学技巧,学生参与式教学,讨论式教学,问题导向型教学,项目导向型教学,师生互动式教学,技能操作型教学,通过头脑风暴法,分组讨论法GroupDiscussion),案例分析法,游戏设计法,上台演讲法,客座讲授法,团队作业法TeamWork),操作演示法,模拟练习法等形式,来更多地吸引并引导学生全面参与课堂教学过程,以培养学生的语言能力,表达能力,写作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课堂组织能力以及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第三章考试管理

第条任课教师应根据高职学生重在培养职业素质与职业技能的目标原则,自己决定课程的考试考核方式.任课教师系(部)教学主任系(部)教学主任应向任课教师提供政策指导.

第条闭卷笔试考试(writtentest)不是高职院校倡导的主流方向,任课教师如果选择传统的本科院校式闭卷笔试考试形式,需向系(部)教学主任申请

第十条期末随堂考试考核,由任课教师随堂进行,不需要学院或系(部)调剂安排监考教师.经过批准的期末随堂闭卷考试的监考,向系(部)教学主任提出申请,由教学主任调剂安排系(部)相关人员协助监考.

第十条系(部)系(部)(部)系(部)系(部)第条系(部)第四章考试时间安排

第条每个学期开学初三周为全学院的补考,清考时间,学院各系(部)应对以前所有的不及格的各门课程,进行形式多样,内容多元的补考,清考,以避免学生在毕业时的第五学期或第六学期进行补考,清考时与毕业生实习,实训,找工作,就业时产生时间上的矛盾与冲突.

第十条实行"2+1"模式改革的系(部),毕业班学生清考可提前到第四学期的6月份进行.实行"2.5+0.5"模式改革的系(部),毕业班学生清考可提前到第五学期的月份进行.

第十条每个学期最后的二周为院各系(部)任课教师的随堂期末考试时间.各系(部)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具体的考试时间.任课教师应在每个学期教学过程时向学生交待明白,本门课程的考试方式,考试内容,考试时间,考试地点,考试要求等关键信息,任课教师讲授课程过程中应强调平时学习状态的过程性考核,形成性考核,侧重培养学生的职业素质,职业技能,学院反对进行死记硬背式的闭卷式的所谓标准答案式的考试.教师应在每个学期课程讲授结束后的最后二周进行随堂式的期末考试考核,学院不再进行全校性的期末停课复习,也不再进行全校性的统一的交叉监考,交叉巡视式的期末统一考试,以便于各系(部)系(部)大力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教学模式与校企合作方改革.


第五章考试考核形式

第条期末方式主要有:笔试,面试,口试,闭卷考试,开卷考试,半开卷考试(考试考核时只允许携带自己所抄写的学习资料,不能携带教材,教辅资料,复印资料,打印资料,下载资料等),个人演讲,个人领导力展现,个人特长展示,课程论文,技能操作测试,上机操作,课程重点难点原理公式摘抄,读书心得体会,创意报告等,也可以是学生平时成绩的测试方式.第十条考试考核形式及内容应多样化,多元化.

1学生的课程成绩应包括平时成绩与期末考试成绩,并且平时成绩应占70%以上,期末成绩占30%以下.

2考试考核方式应多样化,多元化,如口试,面试,闭卷考试,开卷考试,半开卷考试(考试考核时只允许携带自己所抄写的学习资料,不能携带教材,教辅资料,复印资料,打印资料,下载资料等),分组讨论,集体辩论,主题辩论,课程论文,课堂笔记,读书笔记,专业论文,堂下命题作文,上机操作,技能测试,动手操作,课堂命题作文,读书报告,创意报告,职业规划,投资规划,案例分析报告,文艺作品,课程难点重点原理公式摘抄,课程心得体会,课程评价等方式.考试考核方式还可以是行业,企业,市场,产品,品牌,等的调研报告,创意报告,产品设计方案等.

3考试考核形式还可以是实际操作测试,技能测试,动手操作测试,具体业务测试,实用场地考试,考核,网上考核,视频考核,异地委托考核(如委托行业企业或学校考试考核).

4提倡并鼓励教师对所教学生进行分类管理,分层管理,差异管理个性化管理.任课教师针对学生的不同课堂学习情况,可以采用不同的期末随堂考试考核形式,由学生自己选择其一,如要求学生撰写一篇课程专业论文,一篇专业课程读书报告,或提供较为完整的课堂笔记,对本课程的重点难点原理公式进行摘抄,或给定案例,让学生提供规定字数和规定要求的案例分析报告等.

第六章考试成绩评定

第条)系(部)第条学生平时成绩主要包括:课堂表现成绩,包括是否迟到早退,上课到课次数,上课发言次数,课堂发言质量,是否遵守课堂纪律,是否提问,课堂评论,课堂笔记,课堂参与情况,作业完成情况,作业质量,课堂贡献,presentation),小组作业(teamwork),小组报告等,

4.技能测试成绩,如技能测试,技能操作等撰写报告成绩,包括读书报告,实习报告,调研报告,实训报告等是否协助教师完成教学任务,是否帮助维护教学秩序,小组讨论,主题辩论参与实训课堂管理过程,是否做好实训设备准备,是否实训室清洁秩序整理.第条教师应以平时教学过程的形成性考核,过程性考核的平时成绩为主体,结合期末随堂考试考核成绩,重点测评学生职业素质与职业技能为中心目标,学生成绩的记载采用百分制或五级记分制(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平时考核成绩应占课程总成绩的70%以上,期末考核成绩占30%以下.

第条尝试建立考试成绩不及格的替代方案

对学生不及格的课程,各系(部)应根据学生兴趣爱好,特长优势,专业培养特点等实际情况与高职培养的技能型要求,采取多元化,多样化的不及格课程替代方案.

1劳动替代方案.对课程考试不合格的学生,学生与任课教师商量参加一定劳动任务的替代方案,具体可由各系(部)学工办,任课教师,学院后勤管理部门商议,如由学工办安排具体劳动任务,并由学工办与任课教师一起来考核学生的劳动态度,劳动工作量,劳动质量效果等,并给予及格或不及格的劳动成绩以替代原来不及格的课程.一个学生在三年学习过程中替代的劳动课成绩,原则上不能超过三门,否则应报教务处审批.

就业指导文参考文献教育新闻参考属性评定
有关论文范文主题研究: 高等职业教育类论文范文 大学生适用: 硕士毕业论文、学士学位论文
相关参考文献下载数量: 28 写作解决问题: 怎么撰写
毕业论文开题报告: 文献综述、论文题目 职称论文适用: 职称评定、初级职称
所属大学生专业类别: 怎么撰写 论文题目推荐度: 最新题目

2职业技能竞赛获奖替代方案.参加行业企业或由政府组织的各类职业技能竞赛获奖的,可替代不及格课程.一个学生在三年学习过程中,因职业技能竞赛获奖而替代的课程,原则上不能超过五门,否则应报教务处审批.

3实习成绩优秀替代方案.学生顶岗实习,见习,工学结合过程中获得行业企业优秀评价的,可替代2门不及格课程,获得良好评价的,可替代1门不及格课程.

4考证替代方案.如果学生考上了职业资格证书(包括专业的与非专业的),可以替代不及格的课程.一个学生在三年学习过程中,因考取职业资格证书而替代的课程,原则上不能超过五门,否则应报教务处审批.

5获得奖励替代方案.学生参加行业企业,政府,学校,社区的社团活动,文体活动,专业活动,征文比赛等活动,获得奖励的,可替代不及格课程.一个学生在三年学习时间内,由获奖替代的不及格课程一般不能超过三门,否则应报教务处审批.

第条各系(部)应加强对替代方案的指导与管理,完善审批流程.

学生有课程替代时,学生应向任课教师提出课程替代书面申请及其相关证明材料,任课教师作出初步的评判意见后,系(部)教学主任会同任课教师,专业负责人,学工办负责人及学生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等,作出是否同意课程替代的终审意见.

未通过课程替代方案的,应由系(部)教学秘书及时告知学生,并尽快通知学生参加不及格课程的补考或清考.

第七章重修,补考与清考的规定第二十条学生考试不及格,是否重修,由学生自己决定,如果选择重修,学生则应参加重修班的课堂学习,课堂管理与课堂考试,系(部)不再另行举行重修生的期末考试.

第二十条学生考试不及格,如果不重修,学生可以选择是参加补考还是清考.如果是参加补考,则考试考核成绩只能为"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四种形式之一,或百分制的成绩,但不能为优秀(85分或85分以上),如果是参加清考,则考试考核成绩只能为"及格"或"不及格"二种形式之一.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