硕士文多少字算抄袭大学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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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学年度硕士在职专班招生简章

国立宜兰大学硕士在职专班招生委员会编印

中华民国100年11月16日硕士在职专班招生委员会会议通过

地址:26047宜兰县宜兰市神农路一段一号

:03-9317079,9317080(进修推广部)

:niu.edu.tw

*荣获教育部98-99,100-101年度奖励教学卓越计画奖助

*98学年度成立第一所生物技术研究所博士班

*96年上半年系所评监通过率全国第一

*荣获95-97年度教育部补助重要特色领域人才培育计画

*90年通过ISO9001国际品保认证

国立宜兰大学101学年度硕士在职专班招生名额一览表

招生班别招生名额绿色科技学程硕士在职专班10名

(土木组4名,机电组3名,环工组3名)生物资源学院硕士在职专班20名电机资讯学院硕士在职专班10名

(电机工程组5名,电子工程组5名)合计40名

国立宜兰大学101学年度硕士在职专班招生

重要日程表

项目日期简章公告100.11.30(三)简章发售100.12.0()~101.03.09(五)通讯报名(或自行送件)101.02.20(一)~101.03.09(五)寄发准考证或报考资格不符通知101.03.23(五)笔试101.04.01(日)公告符合参加复试(口试)名单,寄发初试成绩通知单及复试(口试)通知书101.04.18(三)初试成绩复查截止101.04.25(三)复试(口试)101.05.05(六)~101.05.06(日)放榜,寄发总成绩通知单及报到通知书101.05.10(四)复试(口试)成绩复查截止101.05.16(三)正取生报到101.05.23(三)缺额情形公告101.05.24(四)备取登记101.05.25(五)~101.05.29(二)上网公告备取录取生名单101.05.30(三)备取生第一次递补报到101.06.04(一)备取生最後递补报到截止101.09.(开学前)

目录

项目摘 要页码壹报考资格1贰修业年限1参报名日期及方式1肆报名应缴表件资料1伍报名注意事项2陆寄发准考证及补发2柒考试方式,日期,时间及地点3捌成绩计算3玖录取标准4拾成绩单寄发4拾壹放榜4拾贰成绩复查4拾参报到5拾肆相关规定5拾伍奖助学金事宜6拾陆附注6拾柒简章发售6拾捌硕士在职专班各班别名额,报考资格,甄试方式及所占比例绿色科技学程硕士在职专班8生物资源学院硕士在职专班9电机资讯学院硕士在职专班10拾玖入学大学同等学力认定标准(摘录)11贰拾国立宜兰大学入学考试试场规则12附表一怎么写作年资证明书13附表二复查成绩申请及查覆表14附表三报到委托书15附表四自传16附表五推荐函17附表六研究计画18附录宜兰市旅馆资料一览表19国立宜兰大学校区及交通简介 国立宜兰大学101学年度硕士在职专班招生简章

壹,报考资格:

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凡於国内经教育部立案之大学或独立学院毕业(含应届毕业生)取得学士学位,或於符合教育部采认规定之国外大学或独立学院毕业取得学士学位,或具有同等学力资格者.

(二)工作年资合计满一年(含)以上者(年资计算至101年3月9日止),各招生班别得为更严格之规定.

贰,修业年限:一至四年,得酌予延长二年.

授课时间订於夜间,星期例检测日.

参,报名日期及方式:

一、报名日期:101年2月20日至3月9日(以邮戳为凭).二,报名方式:一律通讯报名或自行送件,逾期概不受理.

(一)通讯报名:请於规定报名期限内,将报名表件及相关资料,依序平放装入「报名专用信封」内,以挂号邮寄:26047宜兰县宜兰市神农路一段一号「国立宜兰大学硕士在职专班招生委员会」收.

(二)自行送件:请於规定报名期限内,将报名表件及相关资料,依序平放装入「报名专用信封」内,於上班时间(每周一至五下午二时至十时)内送至本校进修推广部(下班时间恕不收件).

肆,报名应缴表件资料:

一、报名费:初试1,500元.(限用汇票,汇票受款人请填写「国立宜兰大学」.)

复试300元.(口试当天现场缴交)

※低收入户子女报名费全免:凡报名考生系属低收入户者,须附县市政府或其依规定授权乡,镇,市,区公所开具之低收入户证明文件正本(非清寒证明),报名费全免.二,报名表及准考证:

考生请亲自填写报名表(正,副表)及准考证,并请贴上二寸脱帽半身光面纸相片(最近二个月内)各一张.三,国民身分证,学历(力)影本:

请黏贴於报名表指定位置.四,怎么写作年资证明书(如附表一):

工作年资须满一年(含)以上(年资计算至101年3月9日止).五,各招生班别指定缴交书面审查资料(请详见简章第拾捌项规定并连同报名表一并寄缴).备注:一,如资料太多致无法装入报名信封时,请以「报名专用信封」封面,自行包装成一份寄达本校(请勿分散寄送,以免遗失),同时报考2个班别以上者,请分别缴费并分别装袋寄送.二,报名表上之通讯处(请填写101年6月前挂号函件可收件地址),应填写清楚无误,否则因无法通知而致延误考试时间或其他相关联络事项,其後果由考生自行负责.三,各学院指定缴交之书面资料,若未於指定时限内寄达,该项目以零分计算,考生不得异议.报名所缴交之表件资料,不论录取与否,均留校存查,一概不予退还,请自留原件.

伍,报名注意事项:

一、考生於报名表填列之所有资料系作为招生试务用,不另作他途,惟考生须确认报名资料均为考生所有.

二,考生於报名资料填写完毕後,请仔细核对,确认送出报名资料後,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更改报考班别及选考科目或撤销报名及退还报名费,请於报名时审慎考虑.三,考生报名前应详阅简章,确认自己是否具有报考资格,若因所缴交之各项不符,或有伪造,检测借,涂改,蒙混等,即认定不具备报考资格.

(一)在录取後未注册前查觉者,取消其录取资格(不退还报名费)不得异议.

(二)注册入学後查觉者,即开除其学籍,不退还已缴之注册费用,且不发给与修业有关之任何证明文件.

(三)毕业後始查觉者,除依法追缴其学位证书外,并公告取消毕业资格,请考生特别注意.四,公费生及有实习或怎么写作规定者,如现役军人,在营预官,常备兵,教师,警官学校,师范校院或教育院系之公费毕业生等身分人员,其报考及入学就读硕士在职专班,应自行依有关法令,或遵照所属机关或上级机关规定,如未经许可,录取後发生无法入学就读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不得以前述身分为由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五,持外国学历(经教育部认可之国外大学,专科学校)报考者,录取後,应於报到时缴交经我国驻外馆处验证之原国外毕业学校书正本,历年成绩证明正本及入出国主管机关核发之入出国纪录(外国人及侨民免附)各一份,以供查验,学力资格不符教育部采认规定时,一经查证立即取消入学资格.六,役男已取得准考证者,得自行前往兵役单位申请延期徵集.七,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者,经录取入学後,得视其学业背景加修部分大学部基础学科.八,依内政部「服役须知」规定,高级中学以上毕业生未经核定,再就读相同等级或低於原等级之学校者,不得缓徵.九,具有侨居加签身分役男於国外高级中等以上学校毕业,再返国就读相同等级或低於原等级学校,依规定不符合「归化我国国籍者及归国侨民服役办法」第4条第2项之就学缓徵条件,并因不得缓徵,若在台居住届满一年时,虽在学仍须依法接受徵兵处理.十,录取之研究生报到时,须以报名表所填之资料补验书或证明书正本,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陆,寄发准考证及补发:

一,本校收件後,先行作报考资格条件审查.审查合格者,寄发「准考证」,审查不合格者,寄发「报考资格不符通知」.预定於101年3月23日以挂号寄发,请考生特别留意信件(※报考资格经审查结果不符者,所缴报名费一律不予退还).二,报名应缴表件资料不齐者,视同报考资格不符,除另函通知外,概不退件.三,考生若於3月30日仍未收到「准考证」或「报考资格不符通知」者,请先以向本校硕士在职专班招生委员会查询(:03-9317080),并於笔试当天准考证补发.四,准考证须妥为保存,考生如有毁损,遗失或尚未收到准考证者,请於笔试当日备妥与报名表所贴相同之二寸半身相片一张及身分正本(具有相片及身分证字号之身分证明文件),亲至试务中心补发.

柒,考试方式,日期,时间及地点:

一、考试方式:采二阶段考试(即须经初试(笔试,书面审查资料)後,依初试成绩择优参加复试(口试).).

二、笔试:

(一)日期及时间:101年4月1日(星期日)10:30-11:50.

招生班别笔试科目绿色科技学程

硕士在职专班土木组土木工程概论机电组机电工程概论环工组环境工程概论生物资源学院硕士在职专班生物学(选择题)电机资讯学院

硕士在职专班电机工程组普通物理(仅考电学单元)电子工程组计算机概论或基本电学(二选一)(二)地点:国立宜兰大学(宜兰县宜兰市神农路一段一号).

笔试试场配置在考试前一天公告於本校网站(请迳至本校网页「校园公告」或点选「招生讯息」项下「进修推广部」查阅)及考区入口处供考生查询.

三、复试(口试)日期,时间及地点:请详见简章第拾捌项各招生班别规定,并请依各招生班别复试(口试)通知准时参加口试.

四、肢体障碍或行动困难不便上下楼梯之考生,请於报名表正表勾选栏注明或於报名时特别说明,招生委员会将尽量协助安排.

五,考生应试时,务必携带「准考证」及「身分」正本(具有相片及身分证字号之身分证明文件),以备查验.若经发现身分与报名资料不符,不准参加考试.

捌,成绩计算:

一、各科目笔试,书面审查资料及口试成绩,满分均以一百分计分.二,总成绩以一百分为满分.其计算方式如下:

总成绩等于(笔试成绩×笔试占总成绩比例)+(书面审查资料成绩×书面审查资料占总成绩比例)+(口试成绩×口试占总成绩比例).

前项笔试,书面审查资料及口试各项成绩占总成绩比例以四舍五入计算至小数点第二位.三,笔试,书面审查资料及口试占总成绩比例,请详见简章第拾捌项各招生班别「甄试方式及所占比例」所示.四,各招生班别录取学生最後一名如有二人以上总成绩分数相同,及备取生总成绩分数相同递补正取生缺额之处理方式,以简章第拾捌项各招生班别「总成绩同分参酌顺序」栏中1,2,3科目编号顺序比较,分数较高者优先录取,另有规定者依其规定,若仍相同无法比较优先顺序时,招生委员会得通知该考生另举办口试以决定录取顺序,口试之时间,地点由招生委员会决定,考生须配合参加不得异议,口试未到者视同放弃.

玖,录取标准:

一,本校於放榜前由招生委员会决定各班别之最低录取标准,达最低录取标准者,按其总成绩高低,依序录取为正取生至招生名额额满为止,在录取标准以上之非正取生,得列为备取生.正取生报到後,遇缺额得以备取生递补.二,各招生班别考生成绩达最低录取标准之人数不足招生名额时,得不足额录取.三,硕士在职专班各组招生名额遇有缺额时,得由该招生班别於放榜前提经招生委员会通过後流用.四,正取生报到後如有缺额,得由已备取登记之备取生依成绩高低依序递补,备取生最後递补报到至101年9月开学前.

拾,成绩单寄发:

初试成绩通知单及复试(口试)通知书於101年4月18日寄发,总成绩通知单及报到通知书於101年5月10日寄发.同时於本校网站niu.edu.tw/公告相关讯息(请迳至本校网页「校园公告」或点选「招生讯息」项下「进修推广部」查阅).


拾壹,放榜:

一,放榜时间:预定於101年5月10日15:00公告录取名单,并寄发总成绩通知单及报到通知书,考生若於101年5月16日尚未接获通知者,请以向本校查询.洽询:03-9317079.二,榜单公告方式:

(一)本校网站niu.edu.tw/(请迳至本校网页「校园公告」或点选「招生讯息」项下「进修推广部」查阅).

(二)本校校门入口处.三,本会得视实际作业情形,予以提前或延缓公告,请注意本校网站公告.四,恕不受理查榜.

拾贰,成绩复查:(考生初试,复试成绩申请复查各以一次为限.)

一、复查期限:

(一)初试成绩复查截止:101年4月25日前(以邮戳为凭).

(二)复试成绩复查截止:101年5月16日前(以邮戳为凭).二,申请复查手续:

(一)一律以通讯方式.

(二)申请时,填妥「复查成绩申请及查覆表」(如附表二)连同考生初试或总成绩通知单正本,邮政汇票(汇票受款人请填写「国立宜兰大学」,复查费每科新台币100元,「书面审查资料」,「笔试科目」及「口试」各以一科计),请以挂号寄至26047宜兰县宜兰市神农路一段一号「国立宜兰大学硕士在职专班招生委员会」收(信封上请注明「申请复查成绩」字样),逾期概不受理.

(三)附回邮标准信封一个,请贴足邮资(限时挂号)并填妥收件人姓名,地址.三,成绩复查仅就漏阅,卷面分数及核(累)计分数为限.四,考生不得要求各招生班别之「书面审查资料」重审,笔试科目不得要求影印试卷,重新阅卷,亦不得要求告知阅卷委员之姓名及其他有关资料.

拾参,报到:(本人亲自或委托他人均可)

一、正取生:(一)报到日期:101年5月23日.

(二)应於报到日下午3:00至9:00,持身分证,书或其他学力证明文件正本,亲自或委托他人(填妥报到委托书,如附表三)至本校指定地点(於通知书上注明)报到手续,未依规定时间报到者,视为自愿放弃,事後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补报到,其缺额由备取登记之备取生以成绩高低依序递补.二,备取生:(一)缺额情形公告:101年5月24日於本校网站公告,不另行通知.

(二)备取登记日期:101年5月10日至5月29日.

凡是有意愿就读本校之备取生,应於规定日期完成就读意愿登记,未依规定时间完成就读意愿登记者,视为放弃递补资格论.其登记方式如下:

1.请填妥「备取生就读意愿登记表」,传真至03-9315259後,再以向本校确认(确认专线请拨03-9317080),经确认无误後,视同「已完成备取登记」.

2.本校依缺额及备取登记情形,将於5月30日下午3:00在本校网站公告备取录取生名单,不另行通知.

(三)报到日期:101年6月4日.

(四)应於报到日下午6:00至8:00,持身分证,书或其他学力证明文件正本,亲自或委托他人(填妥报到委托书,如附表三)至本校指定地点报到.未依规定时间报到者,视同自愿放弃资格论,其缺额依序通知已备取登记之备取生递补,递补期限至101年9月(开学前).三,同时录取2班别(含)以上之考生,报到时仅能择一报到.四,正备取报到生应依本校注册须知(另行通知)规定缴费注册,逾期未注册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其缺额依序通知已备取登记之备取生递补.

拾肆,相关规定:

一,经录取之新生,除因重病持有健保局特约区域医院以上证明或特殊事故(由本校认定)不能按时入学外,不得申请保留入学资格.申请保留入学资格者,依本校学则第七条规定.二,本校学生经核准得同时在国内外大学修读学位.申请双重学籍者,依本校学则第九条之一规定.三,在营预官或常备兵,须缴验部队出具本校注册开学以前(以本校当学年度行事历为准)可以退伍之证明文件.现役军人报考,需缴交各单位少将编阶以上主官核准报考证明文件.四,考生对本招生考试相关事宜有疑义及纠纷时,应於放榜後二十日内以正式书面具名(含准考证,身分证字号及联络)向招生委员会提出,申诉书内应叙明疑义之具体理由,并提出佐证资料供招生委员会参考,本校依相关规定处理後并於一个月内予以函覆.五,如有其他情形或未尽事宜,悉依招生委员会决议.

拾伍,奖助学金事宜:本校设有书卷奖及英检等奖励办法,相关讯息请迳至本校:pws.niu.edu.tw/~lhyang/schola.查询,或电洽:03-9317149.

拾陆,附注:

本校硕士在职专班收费标准参考表如下(本表系100学年度收费标准,仅供参考.101学年度依教育部核定後之标准收费):

单位:元/每学期

招生班别绿色科技学程

硕士在职专班生物资源学院

硕士在职专班电机资讯学院

硕士在职专班学杂费基数129001245012900学分费450045004500硕士在职专班在学期间每学期均须缴交学杂费基数,学分费则按每学期修课时数计列,前二年每学期学杂费收取方式采预收制,即注册时除收取学杂费基数外,另预收六时数之学分费(每学期学杂费收缴为暂收款,於加退选结束後,核计应缴或退费金额.),第三年起注册时仅收取学杂费基数,另依其实际修课时数於加退选结束後再予收取学分费.

学杂费(基数)63%为学费,37%为杂费.二,本校宿舍数量有限,恕不接受硕士在职专班研究生申请住宿.

三、新生谘询怎么写作:

◎[招生讯息]洽询:03-9317079,9317080.

请至本校:niu.edu.tw/点选「招生讯息」项下「进修推广部」查阅.

◎[招生班别简介]洽询:请查阅简章第拾捌项各招生班别所示.

◎[就学贷款]洽询:03-9317151.

:niu.edu.tw/niuosa/maro/yu/index..

拾柒,简章发售:

一、售价:每份工本费新台币50元整.二,发售方式:

现场购写:

1.日期:100年12月日起至101年3月9日止(24小时均可购写,检测日亦同).

2.地点:本校警卫室(宜兰县宜兰市神农路一段一号).(二)邮寄函购:

1.日期:100年12月日起至101年3月5日止(邮戳为凭,逾期不予受理).

2.方式:

(1)一律收取邮政汇票,汇票受款人请填写「国立宜兰大学」.

(2)请附填妥收件人姓名,地址,并贴足45元邮资之B4大型回邮信封一个.

(3)函购者请将以上两项资料备齐,同时寄至26047宜兰县宜兰市神农路一段一号「国立宜兰大学硕士在职专班招生委员会」(信封上请注明「函购硕士在职专班招生简章」及函购者姓名,地址,联络).

※简章(含报名表件,专用信封)每份重量约110公克.

※请於规定期间内函购,如因逾期函购而延误时间,导致权益损失时,自行负责.

招生班别绿色科技学程硕士在职专班招生名额土木组4名机电组3名环工组3名报考资格凡於国内经教育部立案之大学或独立学院毕业取得学士学位,或於符合教育部采认规定之国外大学或独立学院毕业取得学士学位,或具有同等学力资格并具有1年(含)以上工作经验年资者.甄试方式及所占比例笔试

(初试)科目土木组:

土木工程概论机电组:

机电工程概论环工组:

环境工程概论日期及时间101年4月1日(星期日)10:30-11:50地点国立宜兰大学所占比例30%口试

(复试)日期及时间101年5月5日(星期六)~101年5月6日(星期日)地点国立宜兰大学(依各招生班别复试(口试)通知为准)所占比例70%总成绩同分参酌顺序1.口试

2.笔试招生班别联络方式:03-9317421,03-9317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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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hhtseng@niu.edu.tw,lcchiang@niu.edu.tw

:engineering.niu.edu.tw备注1.本学程采二阶段甄试,包括笔试及口试,依笔试成绩择优通知招生名额至多3倍人数参加分组口试.

2.本学程暂不开放口试.拾捌,硕士在职专班各班别名额,报考资格,甄试方式及所占比例

招生班别生物资源学院硕士在职专班招生名额20名报考资格凡於国内经教育部立案之大学或独立学院毕业取得学士学位,或於符合教育部采认规定之国外大学或独立学院毕业取得学士学位,或具有同等学力资格并具有1年(含)以上工作经验年资者.甄试方式及所占比例笔试

书面审查

(初试)指定缴交

书面资料书面审查应备资料包括自传1份(600字以内为原则),研究计画1份,推荐函2封及其他足资证明工作经验,成就及专业表现之佐证资料(例如:专业证照,证书,获奖纪录,专利,发明,发表与着作等).方式就指定缴交书面资料加以审查所占比例30%科目生物学(选择题)日期及时间101年4月1日(星期日)10:30-11:50地点国立宜兰大学所占比例30%口试

(复试)日期及时间101年5月5日(星期六)~101年5月6日(星期日)地点国立宜兰大学(依各招生班别复试(口试)通知为准)所占比例40%总成绩同分参酌顺序1.口试

2.笔试

3.书面审查招生班别联络方式联络人:陈淑德主任

:03-9317615,03-9317614

e-mail:emabio@ems.niu.edu.tw

:colbio.niu.edu.tw/stu/pages.phpID等于stu1备注1.依笔试及书面审查总成绩,择优通知招生名额至多3倍人数参加口试.

2.本招生班别暂不开放口试.

招生班别电机资讯学院硕士在职专班招生名额电机工程组5名电子工程组5名报考资格凡於国内经教育部立案之大学或独立学院毕业取得学士学位,或於符合教育部采认规定之国外大学或独立学院毕业取得学士学位,或具有同等学力资格并具有1年(含)以上工作经验年资者.甄试方式及所占比例笔试

书面审查

(初试)指定缴交

书面资料1.工作经验年资证明.

2.最高学历成绩单正本1份.

3.自传(以1000字为限).

4.研究计画1份.

5.其他有助审查之相关资料,如检定,证照,专题研究报告,论文,社区或社团经验,得奖证明等.(若无则免附.合着之作品,请於第一页加注个人之贡献.)方式就指定缴交书面资料加以审查所占比例30%科目电机工程组:

普通物理(仅考电学单元)电子工程组:

计算机概论或基本电学(二选一)日期及时间101年4月1日(星期日)10:30-11:50地点国立宜兰大学所占比例30%口试

(复试)日期及时间101年5月5日(星期六)~101年5月6日(星期日)地点国立宜兰大学(依各招生班别复试口试通知为准)所占比例40%总成绩同分参酌顺序1.笔试

2.口试

3.书面审查招生班别联络方式1.电机工程组联络:03-9317376,03-9317375

e-mail:ee@niu.edu.tw

:ee.niu.edu.tw

2.电子工程组联络:03-9317328,03-9317325

e-mail:electronics@niu.edu.tw

:eceniu.edu.tw备注1.采二阶段甄试包括笔试,书面审查及口试,按笔试及书面资料审查之总成绩排名,择优通知招生名额至多3倍人数参加口试.

2.本招生班别暂不开放口试.

3.电子工程组至少提供两门远距选修课程.拾玖,入学大学同等学力认定标准(摘录)

100年7月15日教育部台参字第1000112683C号令修正

第一条本标准依大学法第二十三条第四项规定订定之.

第二条(略)

第三条具下列资格之一者,得以同等学力报考大学硕士班一年级新生入学考试:

一,在学士班肄业,仅未修满规定修业年限最後一年,因故退学离校或休学,自规定修业年限最後一年之始日起算已满二年,持有附历年成绩单之修业证明书或休学证明书.

二、修满学士班规定修业年限,因故未能毕业,自规定修业年限最後一年之末日起算已满一年,持有附历年成绩单之修业证明书或休学证明书.

三、在大学规定修业年限六年(含实习)以上之学士班修满四年课程,且已修毕毕业应修学分一百二十八学分以上.

四,取得专科学校书後,其为三年制者经离校二年以上,二年制或五年制者经离校三年以上,取得专科进修(补习)学校资格证明书,专科进修学校书或专科学校毕业程度自学进修学力监定考试及格证书者,比照二年制专科学校.各校并得依实际需要,另增订相关工作经验,最低工作年资之规定.

五、下列国家考试及格,持有及格证书:

(一)公务人员高等考试或一等,二等,三等特种考试及格.

(二)专门职业及技术人员高等考试或相当等级之特种考试及格.

六、取得甲级技术士证或相当於甲级之单一级技术士证後,曾从事工作经验三年以上,持有证书及证明文件.

第四条具下列资格之一者,得以同等学力报考大学博士班一年级新生入学考试:

一,硕士班学生修业满二年且修毕毕业应修科目与学分(不含论文),因故未能毕业,经退学或休学一年以上,持有附历年成绩单之修业证明书或休学证明书,并提出相当於硕士论文水准之着作.

二、迳修读博士学位学生修业期满,未通过博士学位候选人资格考核或博士学位考试,持有附历年成绩单之修业证明书或休学证明书,并提出相当於硕士论文水准之着作.

三、大学毕业获有医学学士学位或牙医学学士学位,经有关专业训练二年以上,并提出相当於硕士论文水准之着作.

四、大学毕业获有学士学位,从事与所报考系所相关工作五年以上,并提出相当於硕士论文水准之着作.

五、下列国家考试及格,持有及格证书,且从事与所报考系所相关工作六年以上,并提出相当於硕士论文水准之着作:

(一)公务人员高等考试或一等,二等,三等特种考试及格.

(二)专门职业及技术人员高等考试或相当等级之特种考试及格.

前项各款相当於硕士论文水准之着作,由各大学自行认定,其艺术类或应用科技类相当於硕士论文水准之着作,得以创作,展演连同书面报告或以技术报告代替.

第一项第三款所定有关专业训练及第四款,第五款所定与所报考系所相关工作,由学校自行认定.

本标准中华民国九十五年十二月二十八日修正施行前已符合原第四条第一项第二款规定资格者,於本标准九十五年十二月二十八日修正施行後五年内,得依原规定报考大学博士班入学考试.

第五条持国外或香港澳门地区高级中等学校学历,符合大学国外学历采认办法及香港澳门学历检核及采认办法规定者,得准用第二条第一款规定.

毕业年级相当於国内高级中等学校二年级之国外或香港澳门地区同级同类学校毕业生,得以同等学力报考大学学士班一年级新生入学考试.但大学应增加其毕业应修学分,或延长其修业年限.

毕业年级高於相当国内高级中等学校之国外或香港澳门地区同级同类学校肄业生,修满相当於国内高级中等学校修业年限以下年级者,得准用第二条第一款规定.

持国外或香港澳门地区专科以上学校学历,符合大学国外学历采认办法及香港澳门学历检核及采认办法规定者,得准用第二条第二款,第三条第一款至第四款及前条第一项第一款至第四款规定.

第六条军警校院学历,依教育部核准比叙之规定.

第七条本标准所定年数起迄计算方式,除下列情形者外,自规定起算日,计算至报考当学年度注册截止日为止:

一,离校或休学年数之计算:自历年成绩单,修业证明书,转学证明书或休学证明书所载最後修满学期之末日,起算至报考当学年度注册截止日为止.

二、专业训练及从事相关工作年数之计算:以专业训练或相关工作之证明上所载开始日期,起算至报考当学年度注册截止日为止.

第八条本标准自发布日施行.

贰拾,国立宜兰大学入学考试试场规则

一,考生应按规定之考试开始时间入场,迟到逾二十分钟者不得入场,已入场应试者,每节考试开始四十分钟内不得出场,强行入场或出场者,该科不予计分.

二,考生入场,应携带「准考证」及「身分」正本(具有照片及身分证字号之身分证明文件),放在考桌左上角,以备监试人员查验,未带前列入场应试者,如经监试人员核对确系考生本人无误者,先准予应试,至当节考试结束铃(钟)声响起前仍未送达或未依规定向试务组申请补发手续者,即扣减该科成绩二分.如监试人员对考生身分存疑,无法确认考生身分时,得要求拍照存证,考生不得拒绝,否则该科不予计分.

三,考生应按编定座号入座,在开始作答前应先检查准考证,座位之是否相同,试题,答案卷上之科目与应考科目是否相同,以上如有不同,应即举手请监试人员处理,否则扣减该科成绩二分.

四,考生除必备文具物品外,不得携带电子计算机(除招生简章中注明准予使用不具储存程式功能电子计算机之考科)入场.携带入场(含临时置物区)之手表及所有物品,不得有发出声响或影响试场秩序之,亦不得使用未经检查之个人医疗器材如助听器等,违者扣减其该科成绩二分.将行动等通讯器材,书籍,纸张或具有计算,记忆等功能之物品置於抽屉中,桌椅下,座位旁或随身携带,扣减其该科成绩五分.违规情节重大者,加重扣分或减其该科全部成绩.

五、凡持有视觉障碍残障手册或公立医院依据内政部所订视觉障碍等级所核发之证明者,得携带不做任何记号之放大镜参加考试.

六,考生在考试进行中,发现试题印刷不清时,得举手请监试人员处理,但不得要求解释题意,如文具,试题,答案卷不慎掉落,应举手通知监试人员後再行捡拾.

七、考生不得左顾右盼,意图窥视,抄袭他人答案或便利他人窥视.

八,考生不得有传递,夹带,交换试题,自诵或以暗号告诉他人答案或以试题纸供他人窥视抄袭等舞弊,违者,所有有关考生,该科均不予计分.

九,考生不得将答案卷污损,撕毁或作任何与答案无关之文字,符号,违者扣减该科成绩二分.

十,考生不得在试场内饮食,吸烟或扰乱试场秩序影响他人作答,违者初次予以警告,不听劝阻者,即请其出场并扣减该科成绩二分,拒不出场者,再加扣其成绩五分,至零分为限.

十一,考生答完卷後一经离座,应即将答案卷与试题纸并交监试人员验收,不得再行修改答案,违者扣减该科成绩二分.

十二,考生於每节考试时间终了铃(钟)声响毕,应即停止作答,静候监试人员收取答案卷,试题.如仍继续作答者,即扣减该科成绩二分,其後仍继续作答经劝止不理者,除应立即收回答案卷及试题外,再加扣其成绩五分,至零分为限.

十三,考生不得将试题及答案卷携出或投出场外,违者该科不予计分.

十四,考生已交卷出场後,不得在试场附近逗留或高声喧哗,宣读答案或以其他方法指示场内考生作答,经劝止不听者,即扣减该科成绩二分.

十五,考生不得请人顶替或伪造混入试场应试,违者取消其考试资格.其涉嫌者送请有关机关处理.

十六,考生不得有威胁其他考生帮助其舞弊或威胁监试人员之言行,违者取消其考试资格.

十七,考生答案卷,答案卡若於考试结束後遗失,考生应於接到补考通知後,即依规定到场补考,拒绝者该科不予计分.

十八,考生若违反上述试场规则,有本规则未列之其他舞弊或不轨意图之行为时,得由监试或试务人员予以登记,提请招生委员会,依其情节轻重予以适当处分.

十九,本规则经本校招生委员会决议通过後施行.

附表一:

国立宜兰大学101学年度硕士在职专班招生

怎么写作年资证明书

报考班别姓名身分证字号性别出生日期怎么写作机构()怎么写作机构传真()职称怎么写作部门工作性质

内容概述怎么写作年资自民国年月起至年月止

共怎么写作年月□现仍在职□现已离职备注报考本校硕士在职专班者,须为工作年资合计满一年(含)以上者(年资计算至101年3月9日止).本机构保证上表各栏所填均属事实,如有不实,愿负一切法律责任,绝无异议.

证明机构(全衔):负责人:机构地址::机构登记或立案字号

(机关及公营机构免填):

(盖怎么写作机构印监)

中华民国年月日

附表二:

国立宜兰大学101学年度硕士在职专班招生

复查成绩申请及查覆表

报考班别准考证考生姓名申请日期年月日申请复查科目查覆分数结果(※考生勿填)申请复查科,每科复查费新台币100元整,计新台币元整.复查回覆事项(※考生勿填)

回覆日期:年月日说明:

一、复查期限:

(一)初试成绩复查截止:101年4月25日前(以邮戳为凭).

(二)复试成绩复查截止:101年5月16日前(以邮戳为凭).

二、申请复查手续:

(一)一律以通讯方式.

(二)申请时,填妥「复查成绩申请及查覆表」(如附表二)连同考生初试或总成绩通知单正本,邮政汇票(汇票受款人请填写「国立宜兰大学」,复查费每科新台币100元,「书面审查资料」,「笔试各科目」及「口试」各以一科计),请以挂号寄至26047宜兰县宜兰市神农路一段一号「国立宜兰大学硕士在职专班招生委员会」收(信封上请注明「申请复查成绩」字样),逾期概不受理.

(三)附回邮标准信封一个,请贴足邮资(限时挂号)并填妥收件人姓名,地址.

三、成绩复查仅就漏阅,卷面分数及核(累)计分数为限.

四、考生不得要求各招生学院之「书面审查资料」重审,笔试科目不得要求影印试卷,重新阅卷,亦不得要求告知阅卷委员之姓名及其他有关资料.

五、复查成绩以一次为限. 附表三:

国立宜兰大学101学年度硕士在职专班招生

报到委托书

本人准考证为因无法

如期亲自前往作业,特委托君代为

相关作业.

此致

国立宜兰大学硕士在职专班招生委员会

委托人:委托人身分证字号:委托人(日):行动:签名盖章:被委托人:被委托人身分证字号:被委托人(日):行动:签名盖章:

中华民国年月日

附表四:

国立宜兰大学101学年度硕士在职专班招生

自传

个人相关基本资料:

姓名:报考班别:

毕业年度:_______毕业(或现就读)学校系组:

本自传内容请依各招生班别规定填写.

本表格式不足部份请自行影印或另以A4纸张自行书写或缮打.

附表五:

国立宜兰大学101学年度硕士在职专班招生

推荐函

报考者请填妥个人资料:

报考者姓名:

报考者地址:

报考者:

报考者毕业(或现就读)学校系组:

虚线以上由考生填写

等等等等等等等等等等等等等等等等等等等等等等等等

虚线以下由推荐者填写

兹推荐君,参加贵校硕士在职专班招生考试.被推荐者曾任职於本公司(机关)具体表现:

评估事项汇整如下表:(请打()

评估项目杰出优良佳尚可差不清楚学习能力创造能力表达能力领导能力身心状况合作精神具体评语:请就一,专业领域(专业知识,分析能力,观察能力等),二,就读之潜力,三,成就之潜力,四,其他等项加以评估.

总评:□极为杰出□杰出□优良□佳□普通□普通以下□不清楚

推荐人:

任职单位:

职称:

联络:签章:

传真:年月日

备注:1.本表不敷使用时,请利用背面或另纸书写,表格如有不足亦可自行影印使用.

2.请推荐者直接将本表以信封密封并在封口处签章後交被推荐者.

附表六:

国立宜兰大学101学年度硕士在职专班招生

研究计画

个人相关基本资料:

姓名:工作经验:

毕业年度:_______毕业(或现就读)学校系组:

一、请依下列大纲(1,研究题目2,研究动机3,实验方法4,预期成果)具体论述未来就读研究所之研究计画.

二、本表格式不足部份请自行影印或另以A4纸张自行书写或缮打.

附录:

宜兰市旅馆资料一览表

名称地址房间数兰城晶英酒店03-9351000宜兰市民权路2段36号193天方夜谭旅馆03-9286039宜兰市中山路5段127巷31号1楼19金和成旅社03-9354388宜兰市康乐路30号2~5楼33华宾旅社03-9322962宜兰市和睦路59号1~2楼10友爱大饭店03-9363456宜兰市旧城东路50号11~16楼77伯斯饭店03-9312999宜兰市宜兴路1段366号2~6楼30福郡大饭店03-9367799宜兰市神农路2段55号1楼,3~7楼55大成旅社03-9322952宜兰市新民路31,33,35号1~5楼40香帅旅馆03-9354718宜兰市新民路19号10夏威夷汽车旅馆03-9288333宜兰市宜兴路3段101号1~2楼23全美大旅社03-9365160宜兰市和睦路28-2号3~5楼24可青大饭店03-9358037宜兰市旧城北路30-1,30-3,30-5号24宾城大饭店03-9355557宜兰市西後街26-1号28天成旅社03-9322619宜兰市康乐路9号11福星旅社03-9323652宜兰市康乐路15号12一加一旅馆03-9365365宜兰市旧城北路13-1号2~4楼10阡硕大饭店03-9355611宜兰市光复路30号5~7楼15乔曼汽车旅馆03-9281779宜兰市大福路2段108巷1,3-10,12,14,16号,6巷2号14东光旅社03-9322086宜兰市圣後街47号13五洲大旅社03-9322562宜兰市光复路34,36号38英格兰旅馆03-9356299宜兰市中山路5段127巷6号1~4楼41玫瑰园汽车旅馆03-9289689宜兰市宜兴路3段61号1~2楼38富翔大饭店03-9388386宜兰市校舍路19号65星钻大饭店03-9362111宜兰市崇圣街63-2号7~8楼34福冈商务汽车旅馆03-9288060宜兰市中山路5段259号35杜拜时尚恋馆03-9287700宜兰市大福路2段70,70-1,70-2号51金玉旅馆03-9368686宜兰市和睦路28-2号5资料来源:宜兰县政府工商旅游局(touri.e-land.gov.tw/Default.aspPageId等于CR03_F_F04)

下载日期:100年11月7日 国立宜兰大学校区及交通简介

校区:本校位於宜兰市文教区,距火车站步行仅十五分钟,交通便捷,校风淳朴,环境幽雅,日常生活所需之食,衣,住,行等相关设施,均非常完备,一应俱全,方圆一公里内并有神农商圈,县立文化局(含县立图书馆,台湾戏剧馆,演艺厅),宜兰运动公园,宜兰河滨公园,更是市民休闲,本校学生课余运动的好去处.

交通:

火车:可搭乘火车至宜兰车站下车後,搭乘计程车,公车或步行约15分钟,即可抵达本校.

客运:可搭乘国道客运(葛玛兰客运,首都客运,国光客运)至宜兰转运站下车,搭乘计程车,公车或步行约15分钟,即可抵达本校.

自行开车:由国道5号(蒋渭水高速公路)宜兰交流道(38k)下高速公路後,沿高速公路下之平面道路(县191甲)直行,至县民大道二段路口右转直行接岚峰路,行至进士路口右转直行约500公尺,即可抵达本校.

国立宜兰大学交通路线图

公车(771,751)

行驶於本校与转运站,火车站之间市区公车(100年10月1日至101年3月31日期间免费搭乘),资讯如下: 前往转运站,火车站搭乘地点如下: (一)771(大福路口-火车站-金六结):伯朗咖啡馆前搭车 平日:06:00-21:00检测日:08:00-20:00 班距时间为约20分钟1班车 (二)751(宜兰转运站-大湖休闲农业区):文化庄钥匙行前搭车 头末班车:09:00-18:00 班距时间为约1.5小时1班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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