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木工程是什么学位浙江

点赞:15228 浏览:68052 近期更新时间:2024-02-03 作者:网友分享原创网站原创

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

第一条建设部,人事部和交通部共同负责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执业资格考试工作.

第二条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负责审定考试大纲,年度试题,评分标准与合格标准.

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委员会)负责具体组织实施考试工作.

考务工作委托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负责.各地的考试工作,由当地人事行政部门会同建设行政部门组织实施,具体职责分工由各地协商确定.

第三条考试分为基础考试和专业考试.参加基础考试合格并按规定完成职业实践年限者,方能报名参加专业考试.专业考试合格后,方可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执业资格证书》.

土木工程是什么学位浙江参考属性评定
有关论文范文主题研究: 关于土木工程师的论文范文集 大学生适用: 学位论文、专升本毕业论文
相关参考文献下载数量: 77 写作解决问题: 如何写
毕业论文开题报告: 标准论文格式、论文小结 职称论文适用: 期刊发表、职称评中级
所属大学生专业类别: 如何写 论文题目推荐度: 优质选题

第四条符合《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第十条要求,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基础考试:

(一)取得本专业(指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专业,详见附表1,下同)或相近专业(指船舶与海洋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土木工程专业,详见附表1,下同)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二)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1年(三)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1年第五条基础考试合格,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专业考试:

(一)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2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3年(二)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3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三)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四)取得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或取得未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五)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六)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第六条截止2002年12月31日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基础考试,只需参加专业考试:

(一)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二)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三)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四)取得本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设计工作满8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9年(五)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9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10年(六)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12年(七)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15年(八)取得本专业中专学历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25年,或相近专业中专学历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30年.

第七条参加考试由本人提出申请,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到当地考试管理机构报名.考试管理机构按规定程序和报名条件审核合格后,发给准考证.参加考试人员在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国务院各部门所属单位和管理的企业的专业技术人员按属地原则报名参加考试.

第八条考点原则上设在省会城市和直辖市,如确需在其他城市设置,须经人事部,建设部和交通部批准.

第九条坚持考试与培训分开的原则.考试工作人员要认真执行考试回避制度,参加命题和考试组织管理的人员,不得参与考试有关的培训工作和参加考试.

第十条严格执行考试考务工作的有关规章制度,做好试卷命题,印刷,发送过程中的保密工作,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严禁泄密.

第十一条严肃考场纪律,严禁弄虚作检测,对违反考试纪律和有关规定者,要严肃处理,并追究当事人和领导责任.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