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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赞:6571 浏览:19378 近期更新时间:2024-03-04 作者:网友分享原创网站原创

关于在硕士学位论文评阅和答辩工作环节

严格把握质量标准等事宜的通知

各有关学院:

根据《2016年上半年申请硕士学位工作安排》,毕业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已经进入到评阅和接下来的答辩环节,为确保学位论文质量,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各学院务必严格按照我校《2016年上半年申请硕士学位工作安排》(见附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论文评阅,答辩等工作,逾期提交学位申请材料的,学位办不予受理.

二,教育部已于去年建立并实施了完整和严格的研究生教育质量和学位论文质量监督保障制度.我们已将这些文件汇编成《学术道德与学术规范学习读本》,印发全体导师和毕业研究生.请各有关学院在近期内组织本院各专业所有导师认真学习这些文件的精神和具体要求,特别是教育部《学位论文作检测行为处理办法》(第34号令)和我校新近发布的《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认定与处理办法》(西法大校发[2016]33号),了解和掌握关于研究生,导师和学院各自的职责以及对违规行为的处理.

三,在学位论文评阅和答辩工作环节,学院和导师应本着对学生负责的态度和维护学校学术声誉的精神,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要求把好论文质量关.本次通过答辩并授予硕士学位的论文将在一年以后进入陕西省教育厅组织的论文抽查范围.另外,自本年起,将开展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具体另行安排),对优秀论文作者和导师予以表彰和奖励.


四,各学院应聘请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的专家评阅论文,评阅人应认真负责,对论文作出科学准确,实事求是的评价.在答辩环节,各专业可根据实际情况聘请校外副教授以上职称的同行专家参加答辩.答辩委员会成员应当认真负责,答辩工作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确保答辩论文和答辩工作的质量.

五、论文答辩工作结束后,本院将对学位论文评阅和答辩工作情况进行质量抽检.

附:《2016年上半年申请硕士学位工作安排》

研究生教育院

2016年5月6日

附件:

西北政法大学

2016年上半年申请硕士学位工作安排

根据《西北政法大学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的规定,为做好我校硕士学位申请和论文答辩工作,现将2016年上半年申请硕士学位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上半年申请硕士学位的学生务必于4月1日——15日之间提交申请学位的所有材料,逾期不再接收.

二,我校今年将对所有论文进行学术不端检测,总文字复制比超过20%的论文不得进入送审及答辩程序,须由论文作者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重新开题并撰写论文,并在至少6个月后方可重新提交学位申请.

三,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加强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保证和监督体系建设的意见》(学位发〔2016〕3号)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印发<,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办法>,的通知》(学位发〔2016〕5号),我校将对学位论文实施抽检.

申请硕士学位具体安排

上网填报

4月1日—4月15日

1,填报学位授予信息

请申请人于4月15日前登陆网站(cdgdc.edu./xwxxcj/10726/)填报个人学位信息(用户名为本人学号,初始为123456),所有信息输入完毕核对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并在系统下打印出《授予学位人员基本信息表》.

具体要求见《关于采集2016届毕业研究生申请硕士学位信息的通知》(附件一).

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

4月1日-4月15日

2,提交学位申请

凡是符合《西北政法大学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学位申请条件的毕业生,均可在4月15日前准备好以下材料提交到所在学院:

(1)答辩申请表2份,

(2)学籍登记表2份,

(3)毕业生登记表2份,

(4)授予学位人员基本信息表1份.

(5)符合盲审格式的学位论文2本及学位论文电子版1份.

学位申请人提交检测的学位论文应当是经指导教师签字同意推荐的最终定稿.学位论文电子版采用word文档格式,一律采用以下格式命名:作者姓名_学号_文献名称.doc.

论文学术规范审查

4月16日-4月20日

3,学位论文学术规范审查

学位办将在4月16日7:00至4月20日17:00给各学院开通学位论文不端检测系统,请各学院负责老师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将本院需要检测的学生论文上传到系统进行检测,并进行论文检测报告的分析处理等工作.

学位论文应当在"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开通期间内完成检测.未在规定期间内进行检测或检测结果不合格的论文,不得参加本次学位论文评审及答辩.学院向学位办提交申请材料

4月20日-4月25日

4,各学院向学位办提交符合答辩条件人员材料

所有材料由各学院收齐审核无误后,降负荷条件人员材料签署学院意见并加盖印章,由负责研究生教学秘书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材料统一报送学位科:

(1)答辩申请表2份,

(2)学籍登记表2份,(学院已审核盖章)

(3)毕业生登记表2份,(学院已审核盖章)

(4)授予学位人员基本信息表

(5)《西北政法大学申请硕士学位人员汇总表》(附件二)

(6)西北政法大学学术规范审查结果统计表(附件三)

请各学院务必于4月25日之前将本院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名单及学术规范审查结果材料报研究生教育院,凡是没有按时提交材料或未按时检测的人员将不能参加答辩.

需要本人提交延期答辩申请,交学院签署意见后在学位办备案.

学位办向各学院返回答辩材料

5月5日前

5,学位办向各学院返回答辩材料

(1)答辩申请表2份,

(2)学籍登记表2份,

(3)毕业生登记表2份,

(4)成绩单原件(3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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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答辩材料专用档案袋1份(答辩提交材料时交答辩秘书)

研究生教育院审核盖章后,将连同成绩单一起下发各学院,学院将材料(1),(2),(3),(4)各留一份装入学生人事档案,将其余发给学生本人,用于答辩时提交答辩秘书.

论文评阅

5月15前

6.论文评阅

论文评审工作由学院负责,各导师组协助完成论文评审工作.各导师组向所在学院提出论文评阅专家名单,由学院汇总后向研究生教育院提交各专业《西北政法大学硕士学位论文评阅专家名单汇总表》(附件四),并领取论文评审意见书.

所有相关论文评审及答辩费用按照学院上报申请硕士学位人数领取,由各学院直接到计财处按照参加答辩学生实际人数借款手续.

论文答辩

5月30日前

7,论文答辩

由各导师组安排本专业答辩时间及地点,并指定本专业答辩秘书,同时将《答辩委员会成员名单》(附件五)及答辩安排报所在学院,由学院汇总后报研究生教育院,答辩秘书在答辩前到学位科领取答辩表决票.

答辩人在答辩前务必填好并向答辩秘书提交以下材料,各专业答辩秘书仔细审核相关材料,因材料不齐全或未签署学院意见的申请人一律不允许参加答辩:

1.答辩申请表(1份),

2.指导教师已签署业务能力鉴定和推荐意见的学位申请书(一式2份),

3.加盖公章的研究生课程成绩单(1份).

4.学籍登记表(1份)

5.毕业生登记表(1份)

6.打印装订好的学位论文7本(2本用于存档,5本在答辩时交答辩委员会委员).

7.答辩记录表(一式1份).

8.科研成果复印件或《业务能力鉴定表》,

9.硕士研究生实务训练鉴定表(法学专业须有,其它专业不需要).

以上表格均由研究生教育院网上下载.

注:论文答辩所有材料按一人一袋装入学校专用学位材料档案袋内.如果答辩后需要修改论文,请在各专业向学位办提交材料前将修改好的论文交答辩秘书.

提交答辩材料

6月10日前

8,提交论文答辩材料

各组答辩秘书在答辩结束后一周之内将全部答辩材料填写,整理好,在6月10日之前连同《申请硕士学位人员答辩汇总表》(附件六)电子版发送到,纸质材料提交学位科:

1.答辩申请表(1份)

2.学位申请书(1份),

3.加盖公章的研究生课程成绩单(1份).

4.学籍登记表(1份)

5.毕业生登记表(1份)

6.学位论文(2本).

7.论文评审意见书(2份)

8.答辩委员会表决票(1套)

9.答辩记录表(一式1份).

10.科研成果复印件或《业务能力鉴定表》.

11.硕士研究生实务训练鉴定表.(仅法学专业)

12.申请硕士学位人员答辩汇总表(1份,加盖学院公章)

注:因论文盲审或答辩未过人员,需要延期申请答辩的请各学院向学位办备案.

6月中旬召开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学位授予待定毕业典礼与学位授予仪式

西北政法大学研究生教育院学位办

2016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