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金融职业学院辅导员工作细则(试行)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和2006年9月1日起实施的《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文件精神,切实加强我院辅导员队伍建设,使我院辅导员的各项工作向规范化,制度化方向推进,结合我院实际,制订本细则.
一、政治理论学习
(一)辅导员应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积极探索学生思想活动规律,提高政治理论水平,对学院统一组织的辅导员政治和业务学习,必须按时参加,不得缺席()辅导员应在日常工作中积极收集资料,总结经验,每年至少要完成一篇学生管理方面的文章(如文章已发表,注明刊物名称及页数),并上交学生工作处存档,作为推优评先的依据.
有关论文范文主题研究: | 关于辅导员的文章 | 大学生适用: | 学年论文、大学毕业论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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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学期至少与每一位任课教师在课堂听课以外的时间专门联系次,在任课教师与学生间好沟通.对联系的情况做好记录,(一)辅导员必须严格执行院工作部署和要求,(二)辅导员不得学生礼物或礼金(三)辅导员应尊重学生的隐私权和人格权,不得在言行上给学生造成人格上的污辱.
辽宁金融职业学院辅导员工作细则(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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