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重复率修改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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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届毕业生

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评优,总结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二级学院:

为保证2016届本科毕业生的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按时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确保毕业生能够准时顺利地离校,现将毕业论文(设计)答辩,成绩评定,评优,总结等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答辩工作

(一)严格执行毕业论文(设计)的考核程序.必须要求每位学生根据《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基本规范》(韶学院[2005]38号)的格式要求,认真修改好毕业论文(设计)文本,每位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最后定稿必须经过审阅,评阅环节.

(二)学校经研究决定:2016届本科生的毕业论文(设计)全部要进行文字重复率检测,不合格者不能参加当年的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其毕业论文(设计)成绩判为不合格.(文字重复率检测的具体操作管理办法即将另行通知).

(三)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实行全员答辩,未参加答辩的学生不能获得毕业论文(设计)成绩和学分.

(四)答辩的具体组织工作由各二级学院自行负责.各二级学院要制订答辩工作计划,明确答辩工作的组织程序,填写"院系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委员会(答辩小组)名单"和"公开答辩安排表"并于答辩前二天将"院系答辩工作计划","答辩委员会(答辩小组)名单"和"公开答辩安排表"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五)答辩分公开答辩和非公开答辩两种形式进行.各二级学院要按照学校对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要求安排答辩,做好答辩记录.答辩记录必须装入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档案袋中.答辩小组必须由3位具有指导教师资格的教师组成,组长必须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

1,公开答辩

由各二级学院选派15%左右的毕业生参加公开答辩.未参加公开答辩的学生不能参加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的评选.公开答辩由各二级学院答辩委员会负责,各二级学院要发布答辩会公告,向全校学生开放.各二级学院要鼓励师生旁听兄弟学院的公开答辩会,相互学习,取长补短,提高答辩水平.

2,非公开答辩

不参加公开答辩的学生要参加非公开答辩.非公开答辩的形式由各二级学院根据本学院的具体情况自行安排.

各二级学院的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必须在5月15日前完成.

二、成绩评定工作

毕业论文(设计)的总评成绩以百分制计,90分以上为优秀,80~89分为良好,70~79分为中等,60~69分为合格,59分以下为不及格.总评成绩为平时成绩(占20%),审阅成绩(占30%),评阅成绩(占20%),答辩成绩(占30%)等四项折合成绩之和(取整数).为了毕业生能按时顺利地毕业离校,各二级学院毕业生的毕业论文(设计)成绩务必在5月20日前按照学生成绩呈报的要求形式准时报教务处学籍科.

三、评优工作

(一)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定工作结束后,各二级学院要组织做好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的评选工作.评选办法参见《韶关学院本科生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评选办法》(韶学院[2005]70号).

(二)未参加公开答辩的学生不能参加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的评选.请各二级学院务必于5月28日前将本学院推荐的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的申报材料(纸质稿和电子稿)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科.逾期视为放弃参评.

(三)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的正式缩写稿(纸质稿和电子稿)请务必于6月10日前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科,逾期视为放弃参加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的评选.

四、总结工作

为了及时总结2016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经验,不断提高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和整体教学水平,请各二级学院在毕业论文(设计)答辩,成绩评定,评优工作结束后及时对本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行总结,认真查找和分析不足之处,研究建立有效的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管理,监控制度.各二级学院在总结工作的同时,请认真填写"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分析","毕业论文(设计)成绩汇总表"等总结材料,并于6月20日前将上述材料(纸质稿和电子稿)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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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通知需提交的相关表格材料可到韶关学院校园网下载:

(下载地址:教务处主页——实践教学——毕业论文表格——"毕业论文(设计)有关表格(1个)----201届用

1,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委员会(答辩小组)名单

2,毕业论文(设计)公开答辩安排表

3,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推荐表

4,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推荐汇总表(按顺序排名)

5,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分析

6,毕业论文(设计)成绩汇总表

(在本通知需提交的相关表格材料中,4,6除纸质材料外还必须提交电子稿.)

实践教学科的:sdsxsy@sgu.edu.

教务处

2016年3月13日

附:完成时间表

工作项目完成时间备注1答辩工作5月15日前请各相关二级学院务必准时按要求提交材料.凡材料填写不符合要求的,一律退回重新提交,影响评优的后果自负.2毕业论文(设计)的成绩评定5月20日前必须完成并将成绩按照学生成绩呈报的要求形式提交到教务处学籍科.3毕业论文(设计)评优工作5月28日前.4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正式缩写稿(纸质稿和电子稿,4000字左右)6月10日前.5毕业论文(设计)总结工作6月20日前.个别院系至今仍未提交:1,毕业论文工作计划,2,选题汇总表.请尽快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