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国学经典诵读材料年度,小学国学经典诵读材料图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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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莲都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丽水市莲都区教育局

共青团莲都区委员会

丽水市莲都区妇女联合会

丽水市莲都区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中国少年先锋队莲都区工作委员会

莲都区文明办莲都区教育局莲都区团委

莲都区妇联莲都区关工委莲都区少工委

关于印发《莲都区第四届未成年人道德文化节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全区各中小学:

现将《莲都区第四届未成年人道德文化节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莲都区文明办莲都区教育局

莲都区团委莲都区妇联

莲都区关工办莲都区少工委

2016年4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市教育局,市文明办,区府办,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团区委,区妇联,区关工委.丽水市莲都区教育局办公室2016年4月3日印发莲都区第四届未成年人道德文化节活动实施方案

为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展现我区少年儿童积极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广泛开展"我的中国梦"主题活动,激发广大未成年人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的热情,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倡导"富强,,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弘扬友善,孝敬,诚信等中华传统美德,以"三爱"教育引领校园文化建设,引导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道德价值,在核心价值观的沐浴下健康成长.

二、活动主题

践行核心价值观争当美德好少年

三、组织领导

成立由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宋珍花任组长,区委宣传部副部长,文明办主任叶玲娣和区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余宗南任副组长,区文明办,区教育局,团区委,区妇联,区关工委相关负责人为组员的莲都区第四届未成年人道德文化节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加强活动的组织领导.各中小学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并落实具体工作.

四、活动时间

2016年3月——12月

五、活动内容

(一)举行道德文化节启动仪式

3月24日在莲都小学举行"莲都区第四届未成年人道德文化节"启动仪式,营造未成年人道德文化节活动的浓厚氛围.

(二)开展培育和践行核心价值观活动

1.学习雷锋活动

全区中小学共青团,少先队组织要根据学校实际,以"学雷锋,爱雷锋,找雷锋,做雷锋"为主要内容,开展学雷锋志愿怎么写作等主题教育系列实践活动,把"学雷锋"作为一项经常性的教育工作来抓,进一步激发广大未成年人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的热情.充分发挥学校"好人好事榜"的作用,以学生的视角关注身边的雷锋现象,丰富和拓展新时期雷锋活动的内涵与形式,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在少年儿童中积极倡导诚实守信,学会感恩,团结友善,文明礼貌,助人为乐,勤俭节约,孝敬长辈的道德新风尚.

2.主题教育活动

核心价值观主题教育.深化"中国梦"宣传教育,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大力倡导"富强,,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让学生熟读并记住24个字,做到总书记"记住要求,心有榜样,从小做起,接受帮助"的要求,使之成为学生的共同价值追求和自觉行动,融化在心灵里,铭刻在脑子中.组织开展"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主题教育活动,向道德模范,"最美人物","身边好人"学习,大力倡导广大未成年人在学校做个好学生,在家庭做个好孩子,在社会做个优秀小公民,用榜样的力量引导未成年人修身立德,掀起人人争当"美德少年"的热潮,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落微落细落实,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践行"中国梦".

"三爱"主题教育.利用主题班会,主题演讲,读书征文,讲好人故事等形式开展"感恩教育","孝敬教育","生命教育","劳动教育"及"少年向上,真善美伴我行"等系列教育活动,通过"校园道德讲堂","清明节网上祭英烈","国庆节向国旗敬礼"等活动,大力开展"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教育.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主题教育.全区中小学要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和省示范文明城区的创建成果,积极参与全国文明城市的创建活动.积极开展新一轮中小学生行为规范达标校和示范校的创建活动,教育学生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养成良好的文明行为习惯.

创建"美丽学校"主题教育.坚持立德树人的总要求,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中小学教育全过程,以总书记做"四有"好老师的标准要求(要有理想信念,要有道德情操,要有扎实学识,要有仁爱之心),加强师德师风教育,争做"美丽教师".深入挖掘学校精神文化内涵,科学确定办学理念,形成师生共同的核心价值追求,科学的管理模式,优良健康的校风,教风,学风,诚信文明的行为规范,优美典雅的学校环境,实现学校文化形态个性化,特色化,多样化发展.关注留守儿童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贫困家庭子女,心理有偏差等特殊群体学生的生活和学习,努力创建"美丽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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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文化传承活动

用好《中华诵国学经典诵读》教材,以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开展友善,孝敬,诚信等传统美德教育活动为重点,通过学生晨读朗诵,课前齐诵,广播听诵,赏析吟诵,诵读比赛,活动展示等方式,广泛开展特色鲜明,内涵丰富,形式多样的中华经典诵读活动.

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传统文化活动.利用春节,清明,元宵,端午,中秋,重阳等传统节日,结合校园文化推进中华传统文化传承活动,创新活动模式,促进广大未成年人对传统文化的了解和传承,增强中华民族精神.开展"家风家规"教育,激发传统文化正能量,进一步弘扬中华传统美德.

4.社团展示活动

全区中小学要开展丰富多彩的社团展示活动,结合学校开展的艺术节,科技节,体育节,读书节等活动,为学生展示自我,提高自我,发展特长搭建良好的平台.通过文艺演出,书画比赛,鼓号队展示,阳光体育运动等活动,进一步丰富学生的校园文化生活,培育具有优良育人实效和优质品牌的特色校园文化,全方位展示学生的艺术特长,发挥德育育人,活动育人的作用,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

5.社会实践活动

充分发挥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教育网络作用,组织学生开展丰富多彩的社会实践活动,让学生走出课堂,走进社会,丰富社会实践内容,延伸学校教育,衔接社会教育,实施素质教育,充分发挥社会教育的功能,丰富未成年人社会知识,提高其思想道德素质,使未成年人在社会实践中成长.

开展走进福利院,敬老院和走进农村文化礼堂等活动,让未成年人在社会教育活动中关爱他人,尊老敬老,传承美德,践行莲都精神,营造"争做文明有礼的莲都人"的良好氛围.

(三)进行道德文化节总结表彰

活动结束后,区第四届未成年人道德文化节活动领导小组将组织评委进行评比,根据各中小学制定的"第四届未成年人道德文化节活动实施方案",组织实施情况,区级活动比赛成绩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分("评比办法"详见附件2).


评比采用达标与评先相结合,在达标学校里评出特等奖1名,优胜奖若干名(获特等奖,优胜奖的学校,可推荐一名区级先进个人),同时评出活动"创意奖"若干名,并对先进个人和获奖学校进行表彰奖励.

六、活动要求

(一)全区中小学要加强未成年人道德文化节活动的组织领导,建立长效机制,认真做好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教育氛围,保证各项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二)紧密结合学校和学生实际,创新活动载体,打造活动特色,使道德教育活动常做常新,不断焕发出生机活力.

(三)道德文化节活动贯穿全年,学校要根据活动要求认真制定实施方案,合理安排活动进程,及时做好总结(并整理装订活动档案),教育局将道德文化节活动获奖成绩纳入学校发展性督导评估范畴.各中小学"活动实施方案"(一份纸质材料)于4月20日前报送区教育局教育科,同时以电子稿形式发送教育科电子,地址:ldjyyk@126..

附件:1.未成年人道德文化节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未成年人道德文化节活动评比办法

3.未成年人道德文化节活动"创意奖"申报表

附件1:

莲都区第四届未成年人道德文化节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宋珍花(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副组长:叶玲娣(区委宣传部副部长,文明办主任)

余宗南(区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组员:黄庆(区文明办副主任)

吕春耀(区教育局副局长)

尚佐方(团区委副书记)

王菁(区妇联副主席)

周献贤(区关工办主任)

附件2:

莲都区第四届未成年人道德文化节活动评比办法

为扎实有效开展本届道德文化节活动,充分体现活动开展的广泛性,基础性和特色化,进一步提升未成年人思想道德素质,特制定本办法.

评比项目及分值(总分100分)

1.学校制定的"道德文化节活动实施方案"及落实情况(10分)

2."好人好事榜"评比(5分)

3.现场比赛项目(15分)

(1)"莲都之春"文艺汇演(6分)

(2)"鼓号队"比赛(6分)

(3)演讲比赛(3分)

4.行为规范达标校,示范校创建(10分)

5.活动组织,开展及特况评分(60分)

注:九年一贯制学校初中和小学现场比赛项目各按50%成绩计入总分,紧密型城乡教育共同体学校按农村校区成绩10%(活动VCR和鼓号队比赛成绩除外),城区基地学校成绩90%计入总分.

活动评比办法

1."道德文化节活动实施方案"及落实情况评分标准(10分)

(1)活动方案能结合本校实际,具有可操作性2分,

(2)活动方案体现学生全员参与,具有广泛性2分,

(3)学校方案能结合区级活动方案围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开展系列活动,具有基础性3分,

(4)活动方案突出学校的特色活动,具有特色性3分.

没有达到相关要求的,酌情扣分.学校"活动实施方案"(一份纸质材料)在4月20日前报送区教育局教育科,同时以电子稿形式发送教育科电子,地址:ldjyyk@126..

2."好人好事榜"评分标准(5分)

(1)学校有固定的"好人好事榜"阵地2分,"好人好事榜"布置整洁美观1分,

(2)学校提供"好人好事"上榜机制,且每季度上榜的"好人好事"至少更新一次2分(提供照片若干张).

没有达到相关要求的,酌情扣分."好人好事榜"阵地相关照片和"好人好事"上榜机制(1份纸质材料)12月20日前报送区教育局教育科.

3."莲都之春"文艺汇演评分标准(6分)

节目获得一等奖得6分,二等奖得5分,三等奖得4分.有2个节目参加比赛的,以获奖等级高的计分(比赛时间4月下旬).

4."鼓号队"比赛评分标准(6分)

比赛获得一等奖得6分,二等奖得5分,三等奖得4分(比赛时间:小学5月中旬,初中11月中旬).

5."演讲比赛"评分标准(3分)

比赛获得一等奖得3分,二等奖得2.5分,三等奖得2分(比赛时间10月下旬,主题待定).

6."行为规范达标校,示范校"创建评分标准(10分)

根据"行为规范达标细则"要求,被评为"示范校"得10分,被评为"达标校"得8分,学校积极开展行为规范达标活动,学生行为习惯良好的得6分.

根据《莲都区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开展新一轮中小学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达标学校评估活动的通知》(莲教办发〔2016〕70号)要求,每年的4月和10月由学校自行申报,由教育局组织评估组到学校评估.

7."活动组织,开展及特况"评分标准(60分)

学校活动组织,开展及特况以VCR的方式呈现,VCR制作时长在8—10分钟,于12月20日前将VCR(光盘)送交区教育局教育科,供评分使用.

(1)活动开展及VCR制作要求:学校要以区级活动方案"开展培育和践行价值观活动"中的五大活动内容(学习雷锋活动,主题教育活动,文化传承活动,社团展示活动,社会实践活动)为主线组织开展相关活动,并贯穿全年.学生全员参与活动,具有广泛性,同时结合学校学生实际设计载体创新活动形式,重点体现学校特色活动,突出亮点.

活动VCR必须涵盖全年五大活动开展情况,特色化活动情况两大方面内容,九年一贯制学校须涵盖小学和初中活动开展情况,紧密型城乡教育共同体须涵盖城区基地学校和农村校区开展活动情况.

(2)活动VCR评分细则:评比成绩由网络,学校大众评委,专家评委三部分分数组成.

①网络分数占10分.根据网民通过网络结果折算计分,以各校师生总人数为基数,得票数大于或等于基数3倍的学校得10分,得票数大于基数2倍小于3倍的学校得8分,得票数大于基数1倍小于2倍的学校得6分,得票数小于基数1倍的不得分.

②学校大众评委分数占20分.学校大众评委由参加VCR评比的各所学校推荐1名人员参加现场评比打分.大众评委不参与本校VCR的评分,各校最后成绩为去掉4个最高分和4个最低分后大众评委的平均分.评分标准为:

A:五大活动开展情况(14分)

a:能围绕五大活动内容组织开展活动,活动效果好的得14分,b:能围绕五大活动内容组织开展活动,活动效果较好的得12分,c:围绕五大活动内容组织开展活动,基本达到活动要求的得10分.

B:特色活动开展情况(6分)

a:活动形式有创新,且活动特色明显,亮点突出的得6分,b:活动形式有创新,有学校特色的得4分,c:活动有一定特色的得2分.

③专家评委分数占30分,由区第四届未成年人道德文化节活动领导小组组织评委专家进行现场评比打分.各校最后成绩为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专家评委的平均分.评分标准为:

A:五大活动开展情况(21分)

a:能围绕五大活动内容组织开展活动,活动效果好的得21分,b:能围绕五大活动内容组织开展活动,活动效果较好的得19分,c:围绕五大活动内容组织开展活动,基本达到活动要求的得17分.

B:特色活动开展情况(9分)

a:活动形式有创新,且活动特色明显,亮点突出的得9分,b:活动形式有创新,有学校特色的得7分,c:活动有一定特色的得5分.

附件:

动 简 介(详细材料另附)申报单位意见(盖章)年月日评审意见(盖章)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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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

莲教发〔2016〕2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