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封建社会的商品经济(提纲)

点赞:26246 浏览:120195 近期更新时间:2024-01-03 作者:网友分享原创网站原创

贡赋和地租为需求基础的商品经济

消费和有效需求是形成市场的经济基础.在秦汉至唐中叶以前,君主是国内剩余产品的主要所有者.巨额的贡赋收入形成庞大的有效需求.贵族地主和官僚地主是当时地主阶级的主要部分.他们的地租收入量仅次于封建国家的贡赋收入量,也形成巨大的有效需求.君主、各级官吏、贵族地主、官僚地主大都居住在城市中,用他们的收入与工农业生产者相交换.各地的土特产品、奢侈品通过贩运贸易流向城市,形成繁荣的城市商业.当时的商业主要是满足以城市家庭为支柱的消费需求,坊市制的发展正与此相适应.人数众多的农民只是在地方小市场上互通有无,调剂余缺.

唐宋以后,地主制经济发展,到明清时期,庶民地主、中小地主在土地占有上已占显然的优势.贡赋收入和地租收入仍然是国内有效需求的主要来源,但地租收入已向上位移,提升居首要地位.试以清代乾隆年间情况为例作粗略说明.

清代乾隆间,全国耕地约达8亿亩(折亩后的税亩).如地主占有一半,是为4亿亩.每亩租谷按一石计,合米5升,全国地租总量为2亿石米.石米按银一两计,地租收入形成的有效需求约为银2亿两.

乾隆间,封建国家的各项赋税收入每年约为银4千万两.另有漕粮400万石,石米按银一两计,国家整个财政收入为银4400万两.赋税收入仅为地租收入的1/4左右.

但值得指出的是,乾隆末,全国人口已达3亿.农民按90%计,是2.7亿人口,农户一家按三口计,是为9千万户.当时农民商品生产发展,商品消费增加.如从高每个农户年消费银一两计,约共为银9千万两.已超过国家财政收入所形成的有效需求,却不到地租收入所形成的有效需求的一半.

唐宋以后,城居地主逐渐增多,但大量中小地主们仍居住在农村.直到明清时期,商业虽然仍主要是满足以城市家庭为支柱的消费需求,但满足乡居地主与广大农民农村家庭为支柱的消费需求已日显重要.这正是宋代以来草市发展,明清时期市镇发展的重要原因.

总之,自秦汉以来,商品经济的发展,以至整个社会经济的发展,主要是贡赋和地租所形成的消费需求所拉动的.明中叶以后,特别是清代,广大工农群众的消费需求拉动经济的作用,始日益显露.市场的经济基础走向坚实.

个体农民为生产基础的商品经济

秦汉至唐中叶,农产品和部分手工业品主要由地主与商人组织生产来满足社会的商品需求.这在《史记&bull,货殖列传》中即有反映.晋人江统也说:秦汉以来,风俗转薄,公侯之尊,莫不殖园圃之田,而收市井之利&rdquo


唐宋以后,特别是明清时期,农民的商品生产发展.农民的商品生产成本低,具有竞争优势,遂逐渐排挤商人和地主的商品生产而占领市场,成为第一市场主体,成为农产品和某些重要的手工业品(如棉布)等商品的主要供应者.农民经营是地主制经济的一个基本特征,农民成为社会商品的主要供应者,正是这到特征贯彻的必然结果,他们在維持我国众多人口的生活和开拓商品市场上,发挥了重大的历史作用.

中国封建社会的商品经济比西欧中世纪发达,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广大农民在市场中具有不同的经济地位,在西欧,一直到14世纪英国资本主义开始发生的时候,市场交换活动还主要是由封建领主所进行的.

明清时期,手工业品中除棉布和丝绸等产品仍由个体农民和个体手工业者所生产之外,其他如油、酒、糖、烟、纸、铁冶铸、铜、铅、煤矿、井盐等产品的生产,也出现了沿着马克思所指出的生产者变成商人和资本家&rdquo,,与商人直接支配生产&rdquo,的两条道路发展,从小生产向大生产演进.

小生产、大市场的商品经济

地主制经济下的农民,经营规模小,生产能力低,其产品既要满足自己消費需要,如要交纳租赋,产品自给量在其产品总量中比重很大.从一家一户农民来说,商品率低,商品量少.但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业人口众多,每个农户种植不多商品性农作物和生产不多的商品性手工业品,集中起来就可以构成巨大的商品堆积,不但能形成稠密的集市贸易,也可以形成具有很大商品流通量的集散市场和大规模长距离的贩运贸易.清代人口巨增,农户数量大量增加,加之地区分工发展,其情况更会如此.粮、豆、棉、棉布、丝绸、果、茶等都已成为大宗贩运商品,形成许多重要的区域间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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