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文书写作文

点赞:19706 浏览:92371 近期更新时间:2024-01-31 作者:网友分享原创网站原创

摘 要: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使国家法律赋予公民诸多神圣的权利.高职院校法律专业的学生在作为法律事物主体或从事法律工作时,必然要制作或填写与法律事务相关的各种具有法律效力、法律意义的文书,这也是他们参加法律实践活动的一项必备本领,因而认识文书写作的重要性,提高学习的积极性,掌握文书写作的特点、要求和技巧就成为文书写作课教学的首要问题

我国目前正努力朝着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伟大目标迈进,国家法律赋予广大公民诸多神圣的权利,如权利、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债权、知识产权以及诉讼权利等.在实际生活中,依据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成为一种普遍意识,因而高职院校法律专业的学生学好文书写作的意义不言而喻.笔者针对教学实践中学生学习写作存在的一问题,为加强他们对法律文书写作重要性的认识,提高他们学好写作文书的积极性,充分发挥文书的功能,有必要明确以下几方面问题.

一、民用法律文书与民事&rdquo,、官用&rdquo,法律文书的区别学习法律文书写作,关键是因为它有实用性&rdquo民用法律文书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据法律确立相互关系、预防或解决纠纷的书面凭证,是依法保护自身或他人合法权益有力手段.

首先需从概念上区分民用法律文书&rdquo,和民事法律文书&rdquo,,二者并不相同.从文书功能来讲,民用法律文书内容相当丰富,应用十分广泛,它既包括民事法律文书的内容,也包括刑事、行政等有关法律文书的重要方面,但从总体上讲,民用法律书以民事内容居多.

其次民用法律文书&rdquo,也可以俗称为老百姓使用的文书&rdquo,,我们学习文书写作,就是要以此为手段来维护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替他们伸张主义,因此,文书的实用性也从民用&rdquo,二字体现出来,即是为大多数普通群众而怎么写作的.民用法律文书又是相对于国家司法机关和政府执法部门的法律文书,俗称官用文书&rdquo,而言的.这两种文书有共同点的,它们都是以法律为依据,以事实为准绳进行写作,其最终目的都是为维护社会的安定局面,促进社会主义建设的持续健康发展怎么写作的,但二者的区别也很明显:

(1)主体意志不同.民用法律文书是法律与当事人意志的融合,而司法机关和政府执法部门的文书是国家意志和公理的体现,

(2)着眼点不同.民用法律文书着眼于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而司法机关和政府执法部门的文书,既着眼于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更着眼于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及进行法制宣传教育,(3)效力不同.民用法律文书具有主体的自我约束力,而司法机关和政府执法部门的文书,则具有客观的强制性.

民用法律文书在现实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显著.国家司法机关和政府执法部门,虽然负有保护公民合法权益的责任,但不能熟知每一位公民在每时每刻的合法权益是否受到侵害,每位公民是否在进行和从事法律许可或禁止的活动.

因此,民用法律文书常常能引起官用文书&rdquo,的产生,也可以对官用文书&rdquo,提出异议,即民用法律文书既可以求得官用文书&rdquo,的支持,也可以对其进行监督.因此,广大公民特别是法律专业的大学生,毕业后成为法律工作者,有权利有责任使用法律文书这个工具调整与他人和社会的关系,主动争取司法机关和政府执法部门的支持.高职院校法律专业的学生,应在认识法律文书写作实用功能的基础上,主动积极地学习写作规范,掌握写作方法和写作技巧,维护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

二、民用法律文书在进行社会主义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

改革、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使用相当广泛党的十六大报告中提出了我国在本世纪头二十年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我国将建成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更具活力、更加开放的经济体系.人所共知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要想使社会主义法制更加完备,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得到全面落实,人民的政治、经济和文化权益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势必在政治和经济生活中,使用大量的多种形式的法律文书.随着经济建设突飞猛进地发展,法律文书的制作和使用会更加规范化,在生产、商务、消费、金融、保险、交通、科技、医疗、劳务、房地产、委托写作技巧等诸多领域,需要建立法律关系,会产生一些纠纷和争议,就不可避免使用民用法律文书.这些文书按其性质和用途可分为两大类:民用诉讼文书和民用非诉讼文书.民用诉讼文书主要包括诉状及相关的一些文书,如起诉状、答辩状、申诉状、辩护委托书等.民用非诉讼文书较为复杂些,如专利申请书、借款申请书、授权委托书、抚养协议、仲裁协议、合同书、担保书、遗嘱及律师实务中其他非诉讼类文书等.

无论是民用诉讼文书还是民用非诉讼文书,在我国社会义建设中,实用性都非常强,使用都非常广泛.

三、民用法律文书是以德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必要条件把以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紧密结合起来,是中国领导全国人民治理国家基本方略的完善与创新,也是我党在新世纪执政方式的伟大转变.

以德治国&rdquo,思想就是以马克思主义、思想和理论为指导,以为人民怎么写作为核心,以集体主义为原则,以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为基本要求,以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为落脚点,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与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相配套的社会主义思想道德体系,并使之成为全体人民普遍认同和遵守的行为规范.这样,我们的国家,则会是非有标准,讲理有章法,社会有秩序.当然,以德治国并不是无纠纷、无案件发生,以德治国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有状能告&rdquo,、有冤能伸&rdquo,的国家,这除了需要司法机关公正司法、政府执法部门依法行政外,还必须靠广大公民懂法、用法,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增强学习法律知识的积极性,能够自觉地运用法律武器&mdash,&mdash,&mdash,法律文书去正确调整人际关系,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这样,当公民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不再忍气吞声&rdquo,,不再像阿Q那样精神胜利&rdquo,,也不再采取非理性的暴力冲突手段去以牙还牙,而是善于以理性的态度和方式,运用法律文书这一工具进行自我保护.不仅法律专业的大学生要学好文书写作,而且这一法律工具和武器会逐步大众化,久而久之,普通群众也渐渐学会并掌握,我们的社会才会文明和谐、健康向上,才会是真正意义上的法治国家.

四、学习民用法律文书写作应注意的问题

法律专业的大学生要想学好民用法律文书的写作,必须了解民用法律文书以下几方面的特点:

(1)实用性强.因其根据当事人某种实际需要而作,故有很强的实用性.

(2)个性鲜明.对于每份民用法律文书来说,都有其具体、独特的内容,有很强的真实感.

(3)体现当事人的主观意志和切身感受.

(4)自书或代书.民用法律文书可以是当事人自己书写,也可委托他人代书.

(5)文书形式是规范性和任意性的统一.

文书虽然有固定格式,但当事人也可根据实际情况时行适当修改和补充.根据以上特点,在学习制作文书时,必须注意做到:

(1)内容必须合法.虽然民用法律文书的制作,是为保护当事人自身合法权益的,但内容必须合法,否则不会受到法律保护.

(2)意思必须真实.文书内容须合乎客观实际,有相应的证据为凭.

(3)形式力求规范.上面虽然提到文书有一定的任意性特点,但凡是有统一格式的文书应尽量按格式来写,无统一格式的在内容、形式、称谓、名称上也应力求合乎规范.

(4)语言精当.民用法律文书是要产生法律后果的,语言必须确切.

(5)态度严肃认真.民用法律文书的写作,非同儿戏,必须以严肃认真的态度来对待,在写作实践中,常有因不严肃认真写作而影响到当事人权益的案例,初学文书写作的大学生更当注意.

总之,学习民用法律文书的写作非一日之功,需在生活、工作实践中不断地练习和揣摩.法律是公平公正的,而文书又是公平公正的体现,只有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努力地学习,才能掌握这一有效的法律武器,为社会怎么写作,为群众怎么写作.

谈谈律师函写作的相关法律知识

律师函的定义

律师函写作是基本的律师业务,更是文书写作基本功之一.律师函多用于提醒对方及时履行合同、警告违约后果等情况,往往属于诉讼的前夜警告,好的律师函言简意赅,一语中的,言辞强硬之余不失灵活,往往能达到不战而屈人之兵&rdquo,的目的.

律师函是指律师(包括公司律师、公职律师)接受客户的委托或者(其他形式的授权)就有关事实或法律事实进行法律评价和风险估计,以解释说明、调查取证、通知催告、请求制止,进而达到一定预期的法律效果满足委托人诉求而由律师根据事实和法律出具、以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名义发送的专业法律文书.

律师函的作用

1.调查求证

律师在日常业务中,经常出现当事人准备起诉却证据不足的情况.这些情况,有些可以通过发律师函来解决.如发函告诉对方如对帐目有异议,在10日内书面通知原告或者写作技巧人.对方没有提出异议.但对管辖权提出了异议.最后,在开庭之前,被告对帐目没有提出异议,案件得以调解.被告直接向原告开具了一张20万元的支票.

问题是,对方提出书面异议的期限是否具有法律效力以及如何证明对方收到了律师函.书面异议的期限可以从合同的角度来理解和主张.可是逾期是否视为承认有不同的理解.对方是否收到了律师函,以回执为准,因此只能发挂号信或者特快专递.公证送达也可以考虑.需要说明的是,律师函的调查取证作用是有限的,对象要有选择,不能一概而论.

2.达成庭外和解协议

律师函的和解作用是其主要的用途.正是这个原因,使律师函受到越来越多人的欢迎.这类律师函通过通知对方在指定期限来人、来函、来电协商的方式来促使双方达成庭外调解协议.但要指定具体期限,并且要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另外,还要告知对方如果逾期不来处理,将面临什么后果,譬如起诉了、解除合同了、停止付款、停止供货了等等.


3.通知解除合同

这是合同法赋予当事人的一项权利,依据是《合同法》第九十三、九十四、九十六条的规定.告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通过律师函通知解除合同,需要注意一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解除合同应当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4.用律师函履行其他法律告知义务.

这方面有许多,如通知追认无权写作技巧人的写作技巧行为的、不安抗辩权的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的行使、先诉抗辩权的行使、通知合同无效、撤销权的行使等等,凡是当事人具有的告知权利,都可以通过律师函来完成,具体大家领会.

律师函出具的基本原则

为了避免律师与委托人之间、律师与受送主体之间可能产生的潜在纠纷,规范律师函这一重要的基础性的法律怎么写作业务方式,控制出函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的风险,律师函的出具应当遵循下述基本原则或要求:

(一)真实原则

律师函是依据委托人的事实陈述和委托人提供的事实材料为依托的,首先,律师应当告知委托人真实客观陈述其事实,不得做捏造事实、无中生有,否则承担法律责任.其次,律师应当严格按照委托人陈述或材料的客观内容,在律师函中不检测不妄地进行事实陈述和分析.委托人不真实的陈述或者律师的失真地事实分析都可能造成严重的法律后果.

(二)合法原则

律师函必须建立在对客观事实的合法性分析的基础上,才能是委托人的意见得到法律的支持,产生法律的威慑效果,如果律师的律师函不符合法律的规定,造成有关损失的,须承担赔偿责任.

(三)委托原则

律师事务所必须与委托人签订书面的委托合同,明确地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律师必须和委托人建立书面的授权委托手续.以确定委托关系、委托范围及写作技巧权限,律师只在授权的范围内发表律师函,最终的律师函在发出前要取得委托人的书面认可.注意的是,对律师函书面确认手续不能替代委托手续,实践中经常有律师进行这样的替代.

(四)必要原则

有些情况下发出的律师函是没有多大的必要的,虽然律师函的应用范围比较广泛,但是律师函不是胡椒面,不是狗皮膏药.谨慎发出律师函才能取得预期的效果,这样才能使委托人认识到你在考虑他的成本,值得信赖.

(五)保密原则

律师函的受送对象要准确,范围不得无故扩大,要限于当事人,或受送达对象的负责人.实践中,为了制造舆论压力或者借助声势或者作秀,往往在媒体上公开发表或在公众场所公开发布律师函,一是这种方式很不适当,违反送达对象是特定的原理,原则上不应公开发布,除非是需要进行公示的法律声明.二是这种公开很可能引起侵犯商业秘密或荣誉、个人隐私或名誉的风险,加大了律师函法律怎么写作的风险,很可能律师事务所成为连带责任人之一.

律师函的书写要求

律师函可以分为抬头、首部、主体、尾部和脚部五部分.其中,抬头和脚部主要是使用律师事务所统一格式,没有太多技巧性的东西.下面重点讲述首部、主体和尾部三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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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部

首部的格式同一般的公文写作一致或大同小异.即第一行留空,第二行写律师函件标题,律师函标题一般不要简单写成律师函&rdquo,三个字,这样不容易让读者直截了当地领会文件要旨.

第三行写发函号,一般由发函律所代字、年份和序号组成.如(×,×,年)天祥律函第×,×,号如单数要写01,第四行留空,第五行写送达对象全称,最后一个送达对象名称后标全角冒号,另外还要注意送达对象一定要写全称而不能写简称.

正文

正文一般分为四个部分:委托来源、事实概要、法条引用和律师评述、威胁性的要求或意见.其中:

(一)委托来源这部分主要讲述的是委托人、受委托律师事务所、受指派

的律师及委托事项.基本陈述方式如下:

×,×,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rdquo,)依法接受×,×,(以下简称×,×,&rdquo,)的委托,指派×,×,×,律师(以下简称本律师&rdquo,)出具本律师函.这部分常见的错误是律师往往以自己的名义向送达对象发函,这是不符合我国律师执业规范中关于由律师事务所名义统一接受委托要求和业务的要求

(二)事实概要要留意这一部分的写法比较特别,不需要像法律意见书一样详细展开,只需以委托人提交的材料和委托人的陈述为基础,扼要地将事实和争议焦点总结出来即可.这是因为律师函最主要的作用是宣示&rdquo,而非分析&rdquo,,如果详加分析则显得喧宾夺主了.

(三)法条引用和律师评述这一部分的写法与事实概要相反,虽然律师函篇幅往往很短,但在这一部分,往往需要将法条全文引用.何故这是因为律师函除了宣示&rdquo,的作用外,还有说服&rdquo,,而说服读者最简洁的方法就是以法服人&rdquo,,将法条全文完整引用,能够有力地建立起自己的论述基础,这种方法最简洁最直接.法条引用后就开始律师评述,将事实概要和法条结合起来进行评析,最后得出双方在法律上应有的权利义务.当然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此部分写或者不写.

(四)威胁性的要求或意见最后一部分是律师以专业语气告知对方,要求其在规定期限完成规定事宜&rdquo在提出要求的基础上进一步威胁&rdquo,,若对方不按照要求,将面临何等不利状况和后果,例如承担相关费用或损失等,强化律师函的威严性和委托人的立场.要注意这部分威胁性内容必须留有余地,用词坚定但不能过急,不应过度恶化双方关系而打消对方提出和解的积极性,更不能把本部分内容夸大,变成非法的威胁恐吓.

总之,正文的行文风格和用语要考虑对方的特点,如果属于普通人,应当通俗易懂,如果属于法人和社团组织,可以行文正规一些,如果是专业人士,则应该使用法言法语.

尾部

主要由律所盖章、律师签名、签署日期和共四部分组成.前三部分一律右侧顶格书写,其中律师签名应该手签,下面用印刷体标注上律师姓名.签署日期为避免书写潦草,应该尽量打印事务所和签发律师的全名.最后一行注明律师的,方便对方与律师及时联系.一个完整的尾部格式如下:

×,×,律师事务所

律师:_______

×,×,×,×,年×,×,月×,×,日

附委托律师:

×,×,律师事务所×,×,×,律师

地址:×,×,×,×,:×,×,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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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律师函范文

律师函

(2011)安华律函字第(008)号

陕西////有限公司:

云南安华律师事务所接受贵单位职工赵五委托,并指派本律师担任其委托写作技巧人,与贵司就赵家元工伤赔偿问题进行处理.接受委托后,本律师听取了委托人赵五及相关证人的陈述、审核了相关证据材料、进行相应调查核实后,现特致函贵司如下:

一、贵司应依法承担工伤赔偿责任.贵司没有购写工伤保险.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应依法承担所有工伤赔偿费用.且贵司应依照《工伤认定办法》及《条例》之规定上报工伤并依法备案.

二、本律师保留通过司法程序追究贵司各类法律责任的权利.按照国务院《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及陕西省政府《陕西省职工因工伤亡事故调查处理规程》等法规之规定,本律师已经陪同赵五家属向省劳动监察大队、省劳动厅、省安全局、市劳动局、省工会等有关主管部门进行了咨询并取得有关机关极大的同情和支持.各主管部门表示愿意依法履行职责协助本律师依法追究贵司行政责任及民事责任.因此,本律师保留随时启动正式司法申诉程序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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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受害人表示愿意协商处理,本律师函告做出最后郑重声明:

鉴于受害人一方与贵司总经理李四之间的乡党朋友关系,以及前一段时间公司委托写作技巧人法律工作者贺存滋先生积极协商表现出的诚意,本律师在启动司法程序前向贵司做出最后郑重声明:贵司是一个朝气蓬勃的企业,如果进行一场并不在理的劳动仲裁或者诉讼甚至由此引发其他行政法律责任的追究,对公司可谓有百害而无一利.因此我希望贵司本着事实求是的态度,解决好赵五工伤理赔事宜,请贵司于接函后五日内与本律师联系.

特此致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