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比和比列”的一节课时,我最后总结了比的后项不能为零.此时,一同学举手提问:"老师你说比的后项不能为零,我说比的后项可为零.“我说:‘为什么?’”.学生答:“因为我在电视上看到足球比赛时说着‘1:0,2:0’”.
此时,我想随便应付,但说不出个一二三,我无法向学生解释清楚.针对这个问题,我想:要重视学生的提问,对学生提出的问题要向学生说出个为什么.结果我只好说这个问题待我查一查资料再向你们解释清楚.
课后,我找了一些同事说起学生提的这个问题,大家都只知道比的后项不能为零,同时又知道可有1:0,2:0的记法,但都“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后来我在一资料中查找了有关内容.
第二天我在数学课上讲解了上节课同学提出的问题:在我们生活中,存在着两种不同意义的比较.第一种是具体数量的比较,第二种是倍数的比较,即求一件事物是另一事物的几倍(几分之几)的比较,前者为相差关系的比,后者为倍数关系或者两数相除关系的比.
小学数学课本中现在学的“比和比列”的比显然是上述第二种比较倍数之比.它的后项不能为“0”道理是容易明白的,因为它的后一项一旦为“0”,两数相除的这种倍数之比就没有任何意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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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这个同学提出的1:0,2:0中的后项能为“0”这个问题完全属于上述中第一种意义的比较.如足球赛甲队进了一个球,乙队没有进球,这时结果为1:0,这表示甲队胜一个球,两队相差一个球.在赛球过程中用不着考虑甲队是乙队的几倍或几分之几.所以,它不属于倍数之比,在记法上它本来应记作“1比0”,只是为了书写的方便才写成1:0.
只有重视学生的提问,对提问进行认真解答,学生才能学得好.通过这样的讲解同学们对比的两种不同比较的概念有更深刻的理解.这对以后学生用比的知识解决实际生活中的问题有很大好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