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问当下中国课题制

点赞:5308 浏览:20256 近期更新时间:2024-03-11 作者:网友分享原创网站原创

【内容摘 要 】课题制是按照公平竞争、择优支持的原则,确立科学研究课题,并以课题为中心,以课题组为基本活动单位来进行课题的组织、管理和研究活动的一种科研管理模式.其相较于传统的科研管理模式有着明显的优越性,在科研管理的发展过程中做出过巨大贡献.然而近年来,课题制本身的弊端不断凸显,其逐渐背离了建立的初衷而不断地对知识分子的科研方式、生活方式甚至思考方式进行侵蚀,并导致学术不正之风的蔓延.课题制的异化是体制内和体制外力量共同作用的结果,在探讨课题制的异化原因时,必然牵扯到中国学术理念之错位与形变.以课题制的异化为切口,追问中国学术界固有学术理念和惯性思维――对学术自由、学术创新和学术权威的定义和价值进行再思考――有利于学术规范的建立和学术思想的正本清源,有利于引发学术界的集体自觉和内省.

【关 键 词】课题制;异化;学术理念;学术自由;学术创新;学术权威.

【作者简介】刘显利,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政教部讲师,中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候选人,主要从事马克思主义政治理论与地方治理研究.

课题制是按照公平竞争、择优支持的原则,确立科学研究课题,并以课题为中心,以课题组为基本活动单位来进行课题的组织、管理和研究活动的一种科研管理模式[1].其相较于传统的科研管理模式有着巨大的优越性,如优化了人才资源的配置结构;提高了科研人员的竞争意识;增强了科研主体的自主能力;实现了经费筹集的多元化等.但近年来课题制的演变过程中产生了一系列的异化反应,如:课题制导致学术泡沫泛滥,浮躁之风日盛;它诱致了一批“公关人才”的产生,造成了人才的极大浪费;它引发了科研资源配置的“马态效应”和“波敦克效应”.课题制的异化已成为科技发展及人才培养过程中的一块硬伤.对此,学者们纷纷从不同的角度对其进行了检讨,例如有人从课题制形成历史上对其进行制度考察[2],有人借用国外经验对其进行检视[3].诚然,学术制度的总体性缺位为课题制异化提供了制度空间,但并不构成其异化的根源.笔者认为,导致课题制异化的根源在于中国学术理念之错位与形变.合理的制度设计必须建立在正确而坚定的学术理念之上,理念的错位将直接导致制度设计的偏位,因此相较于对课题制异化的严苛诟詈,寻找其生发的内在动力的任务便显得更为紧迫,这些“动力”往往深藏于我们意识的深层,对我们的学术评断、学术辩论及学术作为造成先验性的影响而不为人察觉.本文以课题制的弊端为切口,对中国学术界固有的学术价值、学术理念、惯性思维进行追问,以期引发一定程度上的学术思考.

一、学术何以自由:课题申报意义追问

当我们质疑课题申报的意义之前,我们可以先看看这样一个人,这样一些事.

【案例1】郑也夫是中国开放以后最早研究中国知识分子问题的社会学家.作为专业社会学家,他对中国社会的了解建立在自己真实的生活观察中,自觉与保持距离,对社会发展持冷静和批判的态度.他用一种近乎游戏的语言,做自我素描:懒散,不整衣冠,精神上有洁癖,不参加规则不公正的游戏,以争辩为快事.他不申报,自然也就不享有一分钱研究经费,他拒绝参加任何评奖.用他自己的话说,是洁癖所致.他的洁癖与执著,使他著作的出版及研究工作遭遇了很大的压力与周折.

从1994年到2004年十年间,他从北京市社科院到中国社科院,然后到中国人民大学,再到北京大学,不停地跳动着工作岗位.在接受南方人物周刊的记者访谈时,他这般回答自己换岗的原因:“我是,用我的行动等离开人民大学,是因为人大出了一个规定,干满五年接着就是聘岗,要完成三个任务,科研任务、教学、国家级课题.课题需要经费,我不申请课题,我一分钱经费都没有,我的教学、科研都完成了,比别人完成得还多,三个指标不全部完成就要降级.我给校长写了一封信,我说这个规定非常荒诞,这个规定必须由校长、书记亲自取消.不是比农产品产量,而是比往地里洒多少化肥,他洒一百斤,你一斤没洒就滚蛋.我没洒化肥种的粮食比他多,应该更牛,怎么说我不是好农民呢?”[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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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不合于主流的边缘知识分子的清高与执著在以上的案例中得到完美的诠释.我们不禁要问,郑教授这般不肯妥协的姿态是什么逼出来的?中国的知识分子何以选择如此的悲壮的方式?毋庸讳言,是制度之异化.众所周知,建立课题制的初衷是让学者们能够更自由的选择自己感兴趣的课题,通过团队的自由组合来提升学术自主的能力,进而打破以往以单位为中心的传统管理模式.所以,在讨论课题制时,我们首先要追问:何为学术自由?爱因斯坦曾这样回答:“我所理解的学术自由是一个人有探求真理以发表和讲授他认为正确的东西的权利.”[5]从这里,我们可以知道,学术自由是思想自由的一种表现形式.学术自由是学术活动不受非学术性干预的自由,在本质上是社会成员对新思想的创造、阐述和传播的自由权利.而课题制仅仅是保障学术自由的其中一种方式,由此,我们可以得出,既是方式便意味着我们可以选择采用或不采用.然而,在当下课题数量的多少已成为我国的大部分科研机构一项必备的考核指标,这便在主观上使我们忽视了“有没有不接受课题资助的自由?”的这一前提性问题.事实上,对科研经费的要求往往是根据学科类型的差异.比如哲学、历史学、社会学等人文科学所需要的研究经费就很少,而物理、化学、医学等自然科学需要精密的仪器和高端的设备,其要求的经费很多.因此,学校下划的指标额度也各不相同,以C大学为例,2008年研究生创新课题立项的指标中,文科类的指标仅占总指标中的6%(详见图1),由此可知,人文社科类研究人员拿到课题的几率要比其他学科都小得多.

除此之外,课题申报程序的透明度不够,行政干预过大,课题资金分配有严重的官僚化、老人化取向等问题在当下的课题制中十分严重.由此,在课题申报中使得部分学者(如青年学者和文科类学者)逐渐被课题制边缘化.同时,更为不公的是对这些边缘学者们的自力更生式研究的不予承认.毫无疑问,这对课题申报的强制无异于对学术资源占有的鼓励和对资源匮乏者的歧视,这种鼓励和歧视又通过制度的反复操演而作为一种学术价值被固定下来.总而言之,当课题制内嵌入高校教师考核体系中时,课题申报程序对青年学者的不偏爱和学术评价指标对其的苛刻要求便构成了一种双重的不公平.从此,课题制也不再是保障学术自由的工具,而是对学术自由的双重桎梏.

二、创新是否必要:课题申报导向追问

近年来,创新已经成为时下最“流行”的词汇,课题申报过程中对“创新性”的论证几乎成了申报成功的必备条件.然而,当创新占据了“学术话语的霸权地位”时,我们必须重新咀嚼三个关于创新的问题:

第一,我们如何界定创新的概念?目前,在课题申报过程中打“创新牌”的风气极盛,其主要表现为对学科知识的盲目嫁接和对新概念的简单生造:例如我们经常可以看到一篇公共管理的论文中出现“场域”“张力”“话语”等社会学的术语,但使用者往往不明白这些术语的真正含义;又例如学界现在流行的“模型热”,凡实地考察所得经验则必建立模式,而事实上这些地方的经验从典型性和成熟度上看并未具备可以构建模式的能力.这使我们不得不对两类创新进行区分:一种是“形式上的学术创新”,即试图运用新的时髦的术语来阐述旧的问题;另一种是“实质上的学术创新”,即通过新的论点、新的论据的采纳,实质性地推进、推翻或更正了前人和同时代人的研究结论[6].由课题制所引发的“创新热”大多是典型意义上的“形式创新”,也就是一种伪创新.“形式创新”的直接后果是导致大量“学术泡沫”的产生,使真正的精品掩埋其中而难以得到发现.恩格斯一百多年前曾经对德国“青年派”提出过这样的批评:不要把唯物史观作为“套语”,不要把自己的相当贫乏的历史知识迅速构成体系,而是必须重新研究全部的历史,必须详细研究各种社会形态存在的条件,然后从这些条件中找出相应的政治、司法、美学、哲学、宗教等等的观点[7].因此,净化学术空气的第一步就是鉴别学术创新的真伪,将一切学术泡沫扫荡干净.其后我们才能考虑以下两个问题,即当我们遇到实质创新时应提出的疑问.

第二,创新是否应成为绝对的价值判断标准?无可否认,创新是个好东西,是一个民族跻身世界前沿的最强大动力.但创新不是一蹴而就的过程,它需要以灵感和汗水为代价,还需要一定的学术空间.于是课题资助过程中出现了一个明显的倾向――资助应用研究的科研经费远比资助基础研究的经费比例大得多(详见图2).

除了基础研究本身的物资消耗程度不及应用研究这一点外,更因为基础研究的创新性成果要比应用研究的难度大得多.基础研究一般是以解释现象的本质,揭示物质运动的规律,或者提出和验证各种设想、理论或定律为旨归,其研究成果相较于应用科学更具有抽象性和隐蔽性,也更具有研究难度.根据德国哲学家雅斯贝尔斯的言论:人类最具思想学术原创性的年代当属轴心时代[8].直到今日,人类仍然靠轴心期所产生、思考和创造的一切而生存,我们后来所阐释与讨论的一切学术思想问题,实际上从来也没有超出那些“文化元典”圈定的范围[9].由此可以推知,随着理论体系的愈加完备,基础研究可创新的空间就越小,因此理论研究者更多的是做着梳理性工作.我们不否认创新的重要,但梳理与反思对我们确立清晰而正确的研究方向同样有着不可替代的意义.而课题申报的创新至上主义极易导致学术的功利主义和实用主义化,不利于学术生命的延续.

第三,创新是否应有时效性?课题制一个突出的问题就是期限过短.一般来说,课题的研究时间为一至三年,即使是国家级重大课题,其研究期限也不超过十年.学术需要苦心经营和长时间的等待,需要耐得住寂寞的高贵品质.一年、两年即便十年的期限,能够出数据但能否出思想?很难.世界名校的人文社科基本都是养起来的,在一种宽容的学术环境中,没有结题期限的压力和量化考核的逼迫,学者们才能心无旁骛地从事精神生产.世界著名哲学大师、哈佛教授罗尔斯曾声称要撰写成一部奇书,十多年间埋头苦干,未发表过一篇论文,令其同行颇有微辞.然而哈佛校长力排众议,为其创作营造了足够的空间,正因如此,才有了影响世界的传世名作《正义论》的诞生.多年来,有个问题一直在困扰着中国人:为什么我们在世界性奥林匹克数学竞赛中总是名列前茅,却从未有人能问鼎诺贝尔奖?毋庸置疑,学术界整体急功近利的氛围是一个重要的原因.中国学术圈子急于出新成果的心态练就了课题制的短期化趋向,课题制的短期化又助长了中国学术圈子急于求成的心态.在一种“学术大跃进”的氛围中,我们难以关注长效性的、真正关乎人类未来的核心课题.于是乎,我们只能复制出很多个蒋春暄,却难以成就一个罗尔斯.

三、权威是否万能:课题评选取向追问

【案例2】目前,很多高校教授的头衔十分显赫,“博士生导师”“客座教授”“特聘教授”等但其中有些教授在学生眼里,最主要的身份是“老板”.在我国高校,研究生把自己的导师称为“老板”,是一种很普遍的现象――这些导师带着研究生做课题,并付给一定的报酬.近年来,我国的教育和科研经费大部分是通过课题立项的方式发放到教师名下.然后,高校也按照同样的行政主导逻辑,以能否得到项目和所得到项目的级别为标准,来衡量导师的科研能力.为了保持其优胜地位,必须尽可能快速地完成所拿到的课题,以便投入下一轮的争夺战.为快速完成课题的最现成办法就是让学生们去做,于是导师成了“老板”,学生成了“雇工”.

“科研老板”何许人也?他们曾经在科研一线做出过一些成绩,可现在的主要工作已不再是科研,而是利用自己的名誉头衔和人脉关系,专门“跑项目”,揽下大把课题和经费,又把课题分包给朋友、同事或学生做.待到别人出了成果后,挂上自己的大名,既占有了别人的科研成果,又为自己争取更多项目积攒了资本.在一些科研院所和高校,研究员和教授、博导成为“科研老板”已不足为奇.“科研老板”属于圈内人脉较广、信息资源丰富、权力资源畅通的科研人员,他们的任务就是“跑部钱进”、总揽项目.

虽然课题制的本意是根据行业专家的建议,通过透明公正的评选程序,挑选出最具发展潜力的课题,但是近年来,项目指标的“内定”已成为学术圈内司空见惯的现象,课题本身的价值是其次,能不能上马关键看申报者的头衔和关系网够不够硬.于是乎凡是重点课题,则必为“领导”“名教授”所吞揽,学术资源匮乏者只能成为申报活动的陪客.于是有人开始猛烈抨击利用学术权力换取课题经费的“科研老板”,并将之视为知识分子的身份异化和学术腐败的表现之一.当人们将目光聚焦于学者的道德时,我们便遭遇了这么一个二难的问题:在成为“科研老板”之前,如果这些学者本身就很没有水平,他们是怎么拿到课题的?如果他们本身很有水平,那是怎么变质的?于是有人开始批判制度,认为是课题制诱致了学术的腐败.我们不禁又得追问,如果课题制一开始是不好的,我们为什么要将之确立下来?如果课题制一开始是好的,只是中途产生了异化,则面对那些异化,我们为什么视若罔闻?换言之,那形形色色的学术腐败行为是如何在我们大家共知的情况下成为学术界的常态的?

我们可以批判制度,但我们更应该看到的是默许制度变形的那股强大的力量,那是权威的强大专制能力.课题制下之所以可以堂而皇之地产生无数权力寻租行为,不在于我们没有很好的遵循课题制的规则,而恰恰在于我们太好地遵循了它的规则――我们对专家评委的专业权威毫不怀疑,而我们的专家又习惯于将申报者的学术光环与其研究能力紧密地结合起来,作为课题评选最主要的评判指标.这是课题制中的专家评选制度先天潜在的病毒,被不良的空气激化出来.其实,专家评审制本是无可厚非,因为学术作品本身具有多样性和不确定性,对学术的评价没有固定标准可以遵照,唯有依靠专家的火眼金睛才能最有效地分辨出学术精品.而专家们以申报者的威望来评估课题价值的做法也有一定的道理,因为威望高则代表了学术资源的占有量大,至少从一定程度上保障了课题的顺利完成.但问题出现在两个环节:

第一,参与课题评选的权威究竟是不是权威?考虑到申报课题类型上的多样性和评选过程的公平性,评委会往往由来自不同专业的专家组成,为了保证行政运作上的顺畅性,还会邀请一两个行政领导参与评审.当针对某一课题进行讨论的时候,具有发言权的往往只有一两个专家,而鉴于外行不评价内行的原则,其余评委一般保持顺从的态度.这便为极少数人提供了相当广阔的自由裁量空间,使得课题的命运最后只为一两个意见领袖操控.邓正来称在中国社会科学的场域中有一张笼罩着知识分子声音的“消声之幕”,在这张消声之幕下,知识分子与权力及制度的“共谋”得以实现[10].我必须指出这其中有两种共谋,一种是意见领袖与参评者之间交易,这是一种有意识的共谋;另一种是其他专家对意见领袖的默许,他们的默许是出于对科学界限的考虑,却在无意识间纵容了第一类共谋的发生.于是在评委会专家的集体共谋下,课题制的公平性成了水中之月,评委的权威否定了其自身.

第二,课题申报者的课题质量及其研究能力能否与其学术光环挂钩?在浮躁的“学术大跃进”氛围之内,我们发觉部分知识分子出现了身份异化.正如我们在案例中看到的,名不副实的学者大有人在.于是,根据学术的威望判断课题价值的方式便失去了其本身的效力.那么为什么专家们会在明知这种脱钩现象存在的情况下依然故我?最直接的原因就在于学术圈子的存在.学术圈子中划定了繁复的人情关系和资源格局,将知识分子密密地网结在其中,动弹不得(一方面部分专家出于私心会为未来自己的权力寻租留下后路,而另一方面仅剩的少部分“正义之音”又会被关系网络层层过滤和消融);同时,学术圈子将知识分子框定其中,还造成了评价者即是评价对象本身的奇怪现象――或许不会有任何一种权力场域像学术权力这般难以规范,因为权力主体往往被要求自我检视和自我觉察.

于是,我们不得不对专家的权威和课题申报者的权威进行怀疑.或许只有在知识分子的公共责任高度回归的一天,我们才能再谈学术的权威的合法性和公信力.

四、制度内与制度外:规范课题制

的初步设想

通过前文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出课题制的异化并不是单纯起源于其本身制度设计上的缺陷,更多的是外在制度刺激与学术惯性思维诱导的结果.因此规范课题制的途径,必须从制度内和制度外两个方面进行思考.

首先,我们应该对课题制进行内部的修正,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考虑:一是在课题的时限、资金资助上采取活动制.将科研项目资助的期限设置为不同的时间段,使申报者可以根据课题本身的内容和难度自由选择.对长效性的关乎人类命运的终极性课题与设计国际间合作的巨型课题给予特别支持.二是建立科学合理的专家遴选制度.将课题进行分类评审,并严格遵守同行评议的原则为每类课题寻找足够数量的评审专家.对专家的挑选必须严格依照两项条件,即在专业领域内要有较好的科研能力和较高的道德素养.三是建立匿名评审制度.匿名评审制度之所以重要,是因为它能排除各种人情、关系、面子上的干扰,保证评审结果的客观、公正,从而保证评审目标的实现.因此,在课题的评审活动中,建立“单盲”或“双盲”的评审制度是一个不错的选择[11].

其次,我们要考虑对课题制进行制度外的补给,以克服其自身固有的缺陷.包括配套制度的补给和非制度的补给.一是改革学术评价体系.课题制之所以会成为自由的桎梏,首要原因在于它被内嵌入了学术评价的体系中,成为最高的量化指标.因此,要想避免课题制的形变,必须首先改革学术评价体系,建立多维度的科技人才评价标准.二是实现国家科技投入体系“三制一体”的互补效应.将拟成果购写制、事业拨款制作为课题制的补充,实现三种制度在实际操作中的相互协同,优势互补[12].

第三,继续开展学术规范的讨论.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中国学术界日益强调社会科学的“知识增量”和努力构建中国社会科学学术传统,学术规范化问题渐渐成了中国学术界关注的一个新的焦点论题.陈平原、汪晖、王守常和邓正来等人都对中国学术规范化运动做出过不小的贡献.在浮躁的学术风气日渐蔓延的现在,开展学术规范的讨论和学术批评的活动不仅不能懈怠反而应该加强.讨论的内容也应该进一步的扩大,例如学术泡沫、后现代泡沫、本土化移植等问题都应该列入讨论的范畴,只有这样才能启发学术界的自我检讨,才能从思想上正本清源,才能为学术的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生长空间.

注释:

[1]《中外专家论课题制》编委会:《中外专家论课题制》第1页,中信出版社2003年版.

[2]王延中:《科研项目课题制的几个问题》,载《学术界》2007年第4期.

[3]刘 波:《基于〈课题制〉的大学科研经费管理――与美国的比较研究》,载《科研管理》2003年第1期.

[4]陈 东、郑也夫:《炮轰“学术部委”》,载《南方人物周刊》2006年10月11日.

[5]徐良英等编:《爱因斯坦文集》(第三集)第323页, 商务印书馆1979年版.

[6]俞吾金:《学术创新和学术规范历史意识》,载《浙江学刊》2005年第3期.

[7]叶险明:《学术创新与学术泡沫》,载《哲学研究》2002年第8期.


[8]公元前8世纪-公元前2世纪,其核心是出现了人的哲学意识,作为人类历史的一种飞跃性进展,它在地球上的中国、印度和西方三个地区同时生成了文明时代的精神结构.

[9] 刘士林:《先验批判与学术创新》,载《学术月刊》2000年第2期.

[10] 邓正来:《反思与批判:体制中的体制外》第82页,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

[11] 江新华:《学术何以失范――大学学术道德失范的制度分析》第268页,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5年版.

[12]高 磊、奉 公:《论国家财政新型科技投入体系“三制一体”的互补性》,载《科学管理研究》2007年第2期.[美]爱德华希尔斯:《学术的秩序――当代大学论文集》第256页,商务印书馆2007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