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教学引入国际教学模式的

点赞:15566 浏览:69178 近期更新时间:2024-04-12 作者:网友分享原创网站原创

摘 要 :在当今法律国际化的影响下,对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人才的培养模式就提出了更高的规格和标准,实用型国际化法律人才的培养已经成为必然.本文将结合我国现状,试图为我国高校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的进一步提升提供重要的参考借鉴.

关 键 词 :法律硕士法律国际化人才培养教学改革

对我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模式的研究和创新,是当前我国高等院校教学改革的重要一环.这对培养具有实务实践技能、拥有国际视野和国际竞争力的未来新型高素质人才具有及其重要的意义;同时,这也是衡量一所高校其办学水平的重要标准.然而,我国目前在法律硕士专业研究生教学上存在着诸多问题,对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研究尚不够深入、没有切合实际的针对其特殊性进行与其相适应的教学工作.实践表明,这些问题已经影响了我国高校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改革的有效实施.

作者认为,对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创新的摸索,应该以其特有的教学目标为切入点进行研究,即复合型、应用型、国际化.本文将针对我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国际化提出建议和构想.

一、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国际化的必要性

我国对于法学教学国际化改革的提出,是缘于当今诸多法律问题正逐步向国际化靠拢.清华大学法学院院长王振民指出,对于法学教育,其本来的特征是具有鲜明的国别性和民族性的.但是,随着全球一体化的发展,国与国之间的经济往来、文化交流逐渐增多,随之而来也产生了诸多因国际化而带来的法律问题和纠纷.受此影响,对于跨国法律问题的研究、国际型犯罪的惩治等,就成为了当前需要解决的重要课题;同时,也对我国传统的法学教学模式提出了挑战.

首先,传统的法学教育大多只注重本国法律法规的教育,且多侧重于法条的解说.这种教学模式在法律问题国际化的今天,已经开始显现出其弊端,即培养出来的法律人才不了解外国法规、并且实践能力较弱;其次,学习法律的学生大多只掌握了一门外语,这在法律问题国际化的今天是远远不够的,只有掌握了多门语言才能更好的了解其法律法规、以及案例文献;再次,作为当代新型国际化法律人才,还应该具备某一专业的知识技能.在当前行业竞争激烈、专业性综合性人才稀缺的背景下,如果能够对某一专业就其知识技能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加以灵活运用的话,更符合我国对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和国际竞争力、面向未来型高素质人才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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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上述问题,作者认为,法律问题的全球化,对我国法学的教育模式提出更多、更高的要求.对于我国各个法律院校来说,法学教育的国际化应该具有多样性.即在传统教学模式的基础上,应该积极的鼓励并引导各个高校找寻自己的特长和优势,以培养出不同类型、具有不同特长的新型国际化法律人才.在课程设置上,也应该较多的导入国际化要素,这不仅可以让学生更加深刻的理解国家主权的重要性,也培养了他们的法律全球化意识.培养模式中,除了对法律知识的教授和引导,还应该侧重于学生的外交型、外向型、国际型的培养,以使他们在学习的过程中逐步具有国际视野.

二、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国际化的具体实施建议

1.教学内容的国际化

目前,我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中存在的具体问题可以归纳如下:在对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授课时,授课教师大多沿袭了本科的授课方式方法,授课内容局限于课本中较为基础性、原理性内容,教学过程中缺乏具有说服力和代表性的相关事实案例,难以调动起学生的积极性;书本知识过于抽象,学生大多难以消化理解,对于所教授的知识不能灵活运用在实务中,具体表现为实际应用能力不强.

针对上述现有问题,为顺应我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的国际化发展,作者借鉴了日本高校在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中的方式和特点,希望能为我国高校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的具体内容、具体规划以及具体的方式方法提出有益的建议.具体如下:

引用国外先进案例.作者认为,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授课内容应该主要围绕具体的案例来展开.鉴于我国课堂案例资源不足的现状,应借鉴国外具有代表性的相关事实案例,以大量、鲜活的具体代表性的实例突出问题的所在.同时注重开发学生的自主能动性,由学生针对案例预先进行分析整理,梳理案例中所涉及到的法律知识点,并能够尝试着运用法条得出判决结论,初步达到一个实务型法律人所应该具备的法律思维和素养.

引用国外先进法理.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师授课时,教科书中的内容以不再是授课的重点,其重点在于条文背后的理论依据和历史渊源.作者认为,我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授课教师可以借鉴国外先进的法理,通过对其的讲解能够使学生能够更好的理解条文的作用,以便在日后的司法实践中灵活的运用;同时,授课教师还应该针对具体的法律,就其起源国的法律和立法思想对学生进行介绍和解读,有助于学生对法律体系的构建以及对法律社会功效的理解.

借鉴国外对于法律实用型人才职业道德及信仰的培养.作为一个复合型、实务型、国际化的新生代法律人,在注重其学识的同时,更重要的是培养其在司法实践中应该具备的职业道德和法律信仰.应该借鉴国外对法律实用型人才素质教育培养的模式,培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养成作为一个法律实用型人才应有的专业性思维和职业信仰,这也是我国法治社会建设中必不可少的重要内容.

2.教学方式方法的国际化

在对教学内容国际化创新的同时,教学方式方法的国际化也是不容忽视问题.在对我国法学教育内容国际化的摸索以及探讨中,作者认为,首先,为实现法律教学方式方法的国际化,各个高校应该以前瞻性的眼光和全球化的视野投身到法律教学中去.纵观我国各个高校的法学教学模式可以看到,已有相当一部分的高校在法学人才培养方案中要求学生在毕业时应当具备“懂法律、懂经济、懂外语”的综合性国际化能力.而在法律问题全球化、国际化的今天,这九个字又被赋予了新的意义.“懂法律”,在今天不仅要求学生懂得本国的法律,还要通晓国际法律知识;“懂经济”,不仅是懂得微观经济的管理知识,还应该懂得宏观市场的经济规律,以应对法律问题国际化的今天;“懂外语”,即对学生的外语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不仅能够听懂看懂读懂外语,更重要的是培养学生能够运用外语学习国际法律法规、查找外国文献资料、进行法律交流的能力.此外,对于法学的教育,还应当重视国际性法律主体课程和比较法课程的教授,运用比较研究的方法向学生传输外国法律的知识.


综上所述,作者认为,在探讨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内容国际化的同时,教学方式方法的国际化改革也同等重要.而最具有代表性的教学方式方法,就是开展法学专业的双语教学课程.我国还处在建设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进程当中,学习和吸收外国法治国家的先进知识是当前所需,这就要从其源头研究外国的法律思想和其具体的法律制度.尤其是在国际法学科中,双语教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在所有法学课程中,国际法学科本身就具有国际性,可以说是最适合开设双语教学的法律学科.国际法学科中包含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国际金融法、国际投资法、国际贸易法、国际商法、国际环境法、国际航空法等课程.其中,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又属于法律学科的核心课程.这些课程都会涉及大量的国际法原始资料,如国际法律文件原文、国际法案例原文,有时还会涉及到国际法律实践.作者认为,从专业性知识方面来讲,想要学好国际法课程,就必须要了解并掌握第一手资料;从外语方面来讲,要想更好的掌握并运用一门国际法,就需要第一时间了解到其国际法领域的最新动态,这就要求学生具备较高的法律方面的外语水平.故此,作者认为,可以先以国际法学的双语课程带动整体法律学科的双语课程改革,以向学生传授外国法律的理论知识、法律实践、经典著作和原始资料的阅读理解方法,这也是保证法律教学国际化效果的良好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