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属高校生培养机制改革面临的问题与

点赞:26471 浏览:120136 近期更新时间:2024-01-31 作者:网友分享原创网站原创

[摘 要 ] 目前,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试点工作正逐步向省属高校推进,通过对湖南省属高校的调查发现,省属高校的研究生导师和管理人员对培养机制改革试点工作普遍赞同,部分试点的高校也取得了初步成效.但是,省属高校的试点工作依然面临着经费筹措困难、体制机制障碍、改革成效受制约等问题,进而影响了省属高校推进改革试点的积极性.为此,政府必须加大政策、经费支持力度,高校必须创新体制机制、优化既有资源,并分类、分步推进.

[关 键 词 ] 省属高校;研究生培养;培养机制;改革试点调查

[中图分类号] G642.0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4-893X(2013)01007404

作为一项国家推行的重大改革,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经过试点完善后,应该惠及所有研究生培养单位和研究生.正因为如此,2009年9月,教育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决定将改革试点范围扩大至所有部(委)属培养研究生的高校,并鼓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选择所属培养研究生的高等学校进行改革试点.湖南省在2009年就启动省属高校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试点.当年,湘潭大学、湖南农业大学就启动了改革试点工作.目前,其他省属高校尚未启动该项改革试点工作.

为深入了解省属高校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试点的状况,我们从对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试点的了解程度、认识态度、试点原则、影响因素、主要困难、试点效果等20余个方面设计了调查问卷,调查对象主要为研究生导师和研究生教育管理人员,调查高校为湘潭大学、湖南农业大学2所已启动改革试点工作的学校,以及湖南师范大学、长沙理工大学、南华大学3所研究生规模较大的学校.本次调查问卷共发放200份,其中已启动改革试点工作的2所高校各发放了50份,共回收问卷174份,回收率和问卷回答有效率均为87%.在回收的问卷中,研究生导师占65.5%.在问卷调查的同时,我们也对上述高校的部分管理人员和导师进行了访问调查.

一、省属高校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试点的现状

1. 研究生导师和管理人员对培养机制改革试点普遍赞同

调查的结果表明,省属高校的研究生导师和管理人员对培养机制改革试点的主要精神基本了解,对该项改革普遍持肯定的态度.其中,在“对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的主要精神的了解程度”的选题中,在已试点高校中,选择“完全了解”和“基本了解”的达到97.6%;在未试点高校中,选择“完全了解”和“基本了解”的也达到88.9%.在“对贵校试行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的态度”的选题中,在已试点高校中,持“赞成”和“基本赞成”态度的达100%;在未试点高校中,持“赞成”和“基本赞成”态度的也达到94.4%.此外,在“省属高校推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的必要性”的选题中,在已试点高校中,认为 “有必要”的达到98.8%;在未试点高校中,认为“有必要”的也达到81.2%.上述调查结果也表明,近年来国家对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宣传卓有成效,已试点高校所取得的成效得到了社会的认可,并产生了良好的示范作用.此外,相关专家学者的深入研究也对该项改革试点工作的推广产生了积极影响.

2. 已启动改革试点工作的高校成效初显

调查结果表明,在湖南已启动改革试点工作的两所高校中,研究生的生源质量、研究生的学风、学校对研究生的资助力度等都较改革试点前有一定程度的改善,学校的改革试点方案比较完善,导师责任制实施情况良好.其中,在“改革后的生源质量变化”的选题中,认为 “有明显改善”和“有所改善”的占71.4%;在“目前研究生的学风状况”的选题中,认为“有明显改善”和“有所改善”的占84.5%;在“目前研究生的资助力度”的选项中,认为“有明显提高”和“有所提高”的占83.3%;在“改革对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的影响”选题中,认为 “有明显成效”和“有所成效”的占88.1%.此外,认为学校目前的改革方案“很完善”和“比较完善”的占84.5%;认为目前导师责任制实施情况“良好”和“一般”的占89.3%.上述调查结果也表明,稳步推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是切实提高省属高校研究生培养质量的一项重要举措.

3. 对培养机制改革试点的具体实施观点不一

调查结果表明,尽管省属高校的研究生导师和管理人员对培养机制改革试点普遍赞同,但涉及到具体的实施层面,大家的认识和观点还是不太统一.如,在“本校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的实施方式”的选题中,认为应该“统一实施”的占21.8%、“分学科门类实施”的占54.6%、“分步骤实施”等其他方式的约占了25%.又如,在“试行培养机制改革后的研究生教育管理体制”的选题中,赞同“学校—学院—学科—导师”四级管理体制的有47.7%,赞同“学校—学科—导师”管理体制的有43.7%,赞同“学校—导师”两级管理体制的有10.9%,其中还有部分人员双选了四级和管理体制.再如,在已试点高校中,导师对“承担研究生的部分助学金”持“赞成”和“基本赞成”态度的占63.4%,持“不赞成”态度的占17.9%,还有近20%的导师没有表明态度.此外,在走访和访谈中,不少研究生导师和管理人员也认为,由于省属高校和部(委)属高校在办学条件、研究生教育管理体制、导师经费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在培养机制改革试点的实施上不能完全照搬部(委)属高校的方案与模式,而应该在体现培养机制改革核心要求的前提下,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稳步推进.上述调查结果也表明,在推进培养机制改革试点的过程中,省属高校在制订可行的改革方案、统一思想认识、有效组织实施等方面还需继续努力.

二、省属高校培养机制改革试点面临的主要问题

1. 经费筹措困难

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试点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建立健全研究生的资助体系与激励机制.培养机制改革后,研究生所获得的奖助学金额应较前有较大幅度增长,奖助学金的受惠面一般应扩大到所有全日制脱产研究生.按照部(委)属高校的通行做法,培养机制改革试点后,研究生的奖助学金主要来源于三个方面:国家下拨的研究生培养经费、学校自筹的经费、导师科研项目中支付的经费.目前,湖南省属高校的研究生培养经费主要由省里下拨,其数额明显低于部(委)属高校的下拨经费数额;省属高校自筹经费的能力普遍低于部(委)属高校,而且湖南省自2009年起就取消了计划内研究生的收费;省属高校的不少研究生导师由于受各种因素的影响,在获得科研项目特别是国家级大项目上,与部(委)属高校的导师相比也处于劣势,因而其科研项目经费也没有部(委)属高校导师充足.由于上述因素的影响,省属高校在推进培养机制改革试点过程中,首先面临的就是经费筹措困难的问题.问卷调查也反映出这个问题.如,在“影响贵校试行培养机制改革的主要因素”的选题中,选择“经费筹措”的占46.4%;在“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在推进培养机制改革中的主要作用”的选项中,选择“提供经费支持”的占64.3%.由于经费的问题,在已启动改革试点工作的两所省属高校中,其研究生奖助学金的资助额度与覆盖面也与部(委)属高校有较大差距. 2. 体制机制障碍

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试点的核心是建立健全导师责任制,与此相关联的是扩大导师在研究生招生、培养、管理中的自主权.目前,省属高校的研究生教育管理体制大都是学校—学院的两级管理体制.在这种体制中,一方面是研究生院(部、处)作为学校一级的管理部门,几乎集中了对学校研究生教育所有事务的决策权,在实际管理中过多地扮演了院系、学科、学术组织和导师的角色,而忽视了院系、学术组织和导师在研究生教育管理方面的自主权[1].另一方面是管理制度灵活性不够,决策缺乏科学性.不同学科在知识属性、研究范式、学科文化等方面存在很明显差异,因而对于不同学科研究生的培养目标、学习年限、培养方案以及学位要求等也应有所不同.但在实际管理中,不少高校的管理规定基本上是“一刀切”,管理制度的灵活性不够.第三方面是研究生教育管理的决策体系不够规范,在出台有关研究生教育重大改革与举措前,缺乏充分的调研与论证,特别是很少广泛征求与改革举措相关的院系、学科、导师以及研究生的意见与建议.在问卷调查中,大家对学校的体制机制问题反应也较为强烈.如,在“影响贵校试行培养机制改革的主要因素”的选题中,选择“现行的研究生教育管理体制、机制问题”选项的,已试点高校占52.5%,未试点高校占37.8%.在访谈中,一些导师也反映,培养机制改革试点后,学校更多地把教育管理责任下放,而导师在招生等方面的自主权依然很小,招生指标、研究生奖助学金名额等的机动性与灵活性也很小.

3. 改革成效受制约

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试点的重要目标是激发导师和研究生的积极性,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由于受经费、体制机制等多种因素的制约,省属高校在推进改革试点的过程中,其改革的力度、覆盖面等往往没有部(委)属高校的大.如,按照湘农大[2009]141号文件精神,湖南农大的全日制研究生的助学金标准为硕士生2 000元/年,博士生3 000元/年;湘潭大学的助研助学金主要面向博士生,硕士生的助学金主要是国家给计划内学生下拨的生活补贴经费,或主要由导师负责.由于改革的力度不大,它在调动导师和研究生的积极性方面难以取得突破性的成效.加上省属高校在师资、学科等优质资源方面与部(委)属高校相比缺乏必要的竞争力,即使推进改革试点,它们对生源的吸引力、研究生学风的改善等也难以快速见到成效.这些问题,在对两所试点高校的问卷调查中也得到了印证.如,在“改革后的生源质量变化”的选题中,认为 “有明显改善”的只占0.4%,“没有改善”的占25%;在“目前研究生的学风状况”的选题中,认为“有明显改善”的只占15.5%,“没有改善”的占20.2%;在“目前研究生的资助力度”的选题中,认为“有明显提高”的只占15.5%,“没有提高”的占17.8%.由于试点高校的成效受到制约,那些处于观望状态的高校的积极性难以充分调动起来,进而影响到省属高校改革试点工作的整体推动.

三、推进省属高校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试点的对策

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是国家明确提出的任务与要求.目前,省属高校的研究生招生规模逐步扩大,其硕士研究生的招生规模甚至超过了部(委)属高校.就湖南省来说,目前共有培养研究生的省属高校10所,至2010年底,这些高校共有全日制在校研究生24 488人,约占全省全日制在校研究生的40.9%[2].若如此大规模的研究生的质量得不到保障,很显然会影响到整个研究生教育质量的提升.从部(委)属高校的试点情况看,培养机制改革对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具有重大推动作用,因此,省属高校也很有必要采取多举措来推进此项改革试点.

1. 加大政府经费支持力度

从调研中得知,经费问题是影响省属高校推进培养机制改革试点的重要因素.目前,尽管研究生的招生指标是国家统一计划,研究生的培养质量标准与要求基本上也是全国统一的,但是,省属高校与部(委)属高校之间在拨付的培养经费数额上存在明显差距,在一些中西部省份,实际拨付给高校的研究生教育经费不及部(委)属高校的1/2.从教育公平的角度讲,同样是国家的计划指标、同样要达到相应的质量标准,省属高校的研究生却只有部(委)属高校1/2的经费来支撑其培养,显然是有失公平的.因此,一方面是要促进地方政府进一步加大研究生教育投入,确保教育在地方政府中的优先发展地位;另一方面是要拓宽政府支持渠道,加大国家层面的经费投入.如,国家可通过扩大研究生教育项目(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公派研究生项目等)覆盖面、在学科与队伍建设等方面予以政策倾斜和经费扶持、提高研究生奖助学金标准等途径,加大对省属高校研究生教育的投入力度,改善其研究生的培养条件.同时,国家也可设立专项,专门支持省属高校推进改革试点工作.


2. 创新体制机制

省属高校的培养机制改革试点必须有与之相适应的体制机制来配套.为此,各高校要建立健全学校—学院—学科—导师的四级研究生教育管理体制,并明确各自的职责.其中,学校主要负责研究生教育的宏观政策制定与目标管理;学院主要负责研究生教育管理的具体组织工作;学科主要负责研究生教育管理计划的制定与实施;导师则是研究生教育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研究生业务培养、日常教育管理等工作[3].在这种体制下,学校的行政权利不再是绝对的主导地位,它与学术权利协调制衡;学院,尤其是学科和导师的自主权进一步扩大,研究生教育管理的责权利有机统一.与这种体制相配套,还应建立健全研究生招生指标配置、导师遴选、博士生自主遴选等制度和机制,力求做到研究生招生指标与科研经费、研究成果紧密挂钩,更多地向培养质量好、研究水平高的导师倾斜,向国家、地方建设急需的学科专业和学校的重点学科专业倾斜,向重点课题和重大成果产出的学科与团队倾斜[4].同时,让导师在研究生招生、培养等方面拥有更大自主权.

3. 优化既有资源

省属高校的综合实力、筹资能力、学科水平等往往不如部(委)属高校,要推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试点,必须优化既有资源.主要包括:优化教师的学历、学缘结构,提升现有队伍的学术科研水平;拓宽筹资渠道,建立多元化的筹措体系;立足区域,加强特色学科建设,提升怎么写作地方经济建设的科技创新能力;集聚优质资源,重点培养一批高水平导师和科研团队,建设若干有特色的省级、国家级重点学科,支撑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生人才培养模式,突出实践创新能力培养,创新研究生教育管理的方法、手段和途径;创设宽松的人才成长环境与文化氛围,激发研究生创新潜能等.在优化既有资源的基础上,各省属高校可以根据自身现有的能力和优势,宏观地权衡改革将面临的机遇与挑战,做到量力而行.具体说,综合实力强的高校可以抓住机遇推进改革,完善自己的研究生培养体系;综合实力相对较弱或研究生培养经验不太丰富的高校不要急于推进改革试点,可以利用改革的宽松政策在研究生培养方法、经验等方面取得进步后再逐步推进[5].即使综合实力较强的省属高校,也可分类、分步推进改革.如,可先在博士生教育中推进改革试点,待条件成熟了再推及硕士生;也可先在传统的优势学科推进改革试点,再逐步向其他学科推进.

总之,由于受多种因素的限制,在省属高校中推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试点不能搞“一刀切”“一盘棋”,也不可能一蹴而就,而必须是循序渐进、逐步推广,并在社会各方的大力支持下才能顺利实施.

省属高校生培养机制改革面临的问题与参考属性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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