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高校知识产权保护的

点赞:5596 浏览:20553 近期更新时间:2024-03-29 作者:网友分享原创网站原创

摘 要:高校知识产权流失的事件屡有发生,需引起重视.高校应完善知识产权制度,加强各部门交流合作,强化专业队伍建设,开展宣传培训,加强流动人员知识产权保护,加强重点科研项目的知识产权全过程管理,妥善处理纠纷.

Abstract:Theintellectualpropertylossincollegesanduniversitieshappenedfrequently,itneedstobepaidattentionto.Collegesanduniversitiesshouldimprovetheintellectualpropertysystem,strengthenexchangesandcooperationofeachdepartmentandtheprofessionalteamconstruction,developpublicityandtraining,strengthenintellectualpropertyprotectionofrotatorsandthewholeprocesanagementoftheintellectualpropertyofkeyresearchprojects,handledisputesproperly.

关 键 词:高校;知识产权;保护

Keywords:collegesanduniversities;intellectualproperty;protection

中图分类号:G64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4311(2013)20-0314-03

0引言

高校作为国家科技创新的主力军,是形成自主知识产权的主战场.高校知识产权保护事关创新型国家建设,也是高校本身赢得发展的必经之路.近几年,随着知识产权的宣传普及和知识产权激励政策的有效引导,高校科研人员对知识产权工作越来越重视,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也越来越强.然而,纵观我国高校知识产权保护现状,还存在着不少问题和困难,需引起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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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知识产权流失的主要形式及原因

1.1急于发表论文,致使专利丧失新颖性当前,广大科研人员已经逐渐改变了过去“只重成果论文,而轻专利”的习惯,开始有意识的申请专利保护科研成果.然而在申请专利过程中,由于专利“新颖性”概念不清,或缺乏“先申请专利后公开”的意识,时常因为一时疏忽造成对技术方案的公开,致使专利申请因丧失新颖性,而不能授权.具有新颖性[1]的发明创造应不属于“现有技术”和“抵触申请”[2].任何人在申请日之前公开技术方案使得技术方案处于任何人可合法获知的状态,将使技术方案构成“现有技术”.除传统的公开行为,以下几种情形需特别注意:①传统期刊论文是以论文正式刊登日为公开日,然而目前部分期刊采取网络预公开制度,使得论文在正式刊登前已经被公开;②学位论文实际公开日一般晚于学位论文首页记载的时间,该学位论文理应不会作为此期间申请专利的“现有技术”;然而对于专利审查员来说由于现有审查检索系统无法提供学位论文的实际公开日,因此学位论文首页记载的日期将被认定为实际公开日,除非申请人能够提供有力证明证明实际公开日.对于“抵触申请”需要引起注意的是:科研人员完成一系列关系紧密的技术成果时,由于未把握好系列成果间申请专利的先后顺序,致使在“先申请”成为“在后申请”的“抵触申请”,而使“在后申请”丧失新颖性.由于专利文件需要满足对技术方案的“充分公开”,致使一份专利文件有时不得不包含其他系列成果的内容,对此可采用系列成果同日申请专利的策略.

1.2缺乏专业知识,误将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了非职务专利“职务发明创造”概念不清,错误的将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了非职务专利.部分科研人员认为下班后或退休后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非职务发明创造.其实并非如此,只要满足《专利法实施细则》[3]第十二条任意一款的,即为职务发明创造.无论是在职人员利用业余时间,还是退休人员返聘到学校继续从事科研工作,只要是主要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条件(包括资金、设备、零部件、原材料或者不向外公开的技术资料等),或是履行单位交付的任务都应属于职务发明创造.

“申请人”[4]概念不清,错以个人名义申请专利.很多科研人员在明确要申请职务专利的前提下,错误的认为向专利局提交的“专利申请请求书”涉及的“申请人”和常规课题申报书、任务书中的“申请人”概念类似.认为申请人是指具体专利申请事务的发明人.其实,职务专利中申请人是指单位.此时,只有单位才是合法的专利申请人,只有单位有权提出专利申请.

1.3科技合作交流与技术贸易中造成的知识产权流失很大一部分高校科研人员与外单位签订的技术合同中,知识产权条款约定不明确,增加了高校知识产权流失的机率[5].比如:虽约定了保密条款但缺少对技术秘密内容约定,使得日后对是否泄漏技术秘密难以认定;约定了“知识产权共享”但缺乏具体共享方式和范围.还有一部分科研人员只顾合同金额忽略知识产权保护[6],轻而易举将知识产权拱手相让.有时甚至由于合同约定不明而将科研合同开展前高校已拥有的知识产权也让与委托方.高校科研人员在合同签订过程中,必须改变重技术、轻法律的习惯,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和谈判技巧的积累[7],切不可目光短浅,对不公平条款一味委曲求全.

由于知识产权客体的“无形性”,使得对其准确评估非常困难,高校知识产权在运营中经常被低估.例如在技术入股时,没能对技术进行正确评估,仅把直接费用如科研费计算在内而未把预期经济效益算在内,低估知识产权真实价值.由于专利维护需要缴纳高额年费,有些科研人员认为与其因缴纳不起专利年费而使专利权终止,不如将专利低价许可或转让,许可费或转让费用常常低于该专利技术的开发费用.1.4人才流动带来的知识产权流失近几年,为盘活高校科技资源,各地市政府相继出台鼓励及资助政策支持高校科研人员携带科研成果,创办科技型中小企业.越来越多的高校科研人员响应政府号召,一方面在学校从事科研、教学工作,另一方面开办企业把自己掌握的新技术新成果转化为生产力,为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怎么写作[8].由此也带来了高校知识产权流失的一系列问题.首先,部分高校科研人员开办企业时使用了高校已经拥有的专利权或技术秘密未支付任何费用;其次,科研人员在校内所开展的研究工作和在所开办企业中开展的研究工作高度重合,难以界定企业运行阶段中科研人员完成的技术成果的知识产权归属;再次,科研人员直接将校内各种先进仪器设备、实验装置为开办的企业开免费所用;更有少数科研人员将自己指导的学生作为廉价劳力派驻自己的企业工作.除科研人员过程中易侵犯学校知识产权外,高校学生毕业后[9]擅自泄露、私自使用学校知识产权的情况也时常发生.

1.5校名校标管理不到位近年来,很多学校对校名、校标进行了商标注册,加强了校名校标的法律保护.但大多数学校校名、校标管理制度缺失或不完善,使得校内部门或个人侵犯本校校名校标的情况仍然频频发生.比如:学校产业集团未经校方批准直接将校名、校标用于设立公司的冠名中;高校院、系办学、办班未经校方批准直接在宣传活动和宣传资料中使用校名、校标.另有一部分学校管理制度相对严格,也有相对完整的审批流程,但在授权合作单位使用本校校名、校标的谈判过程中也时常低估或未考虑校名校标的经济价值.

2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建议

2.1完善知识产权制度、加强各部门交流合作学校应建立知识产权校、院、系管理体系.学校分管科技工作的校领导主管全校的知识产权工作,统一领导、统一规划、统一部署.校办归口管理校名校标等工作,校科技处归口管理专利、商标、著作权(含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等其他知识产权.校科技处具体负责全校知识产权工作的计划安排、宣传培训、检查实施、业绩考核等工作.各学院负责本单位的知识产权工作.另外,知识产权管理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应加强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协作、密切配合,为知识产权工作持续、纵深发展提供保障.为使知识产权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应制定并完善知识产权(高校主要涉及专利、校名校标、技术秘密、著作权等)管理制度.同时注重知识产权制度同其他管理制度(科研、教学、人事、档案等)的有效融合[10].

2.2强化专业队伍建设、提高管理及教学水平稳定的知识产权为适应知识产权管理专业性强、头绪多的特点,应加强管理队伍建设[11],设立知识产权专、岗位,建立一支既懂科技管理又懂知识产权法律和实务知识的管理队伍.同时,为顺利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培训,还应建立一支结构合理的高水平师资队伍.师资队伍中不仅应包括法律专业老师、还应包括懂得具有专利写作技巧实务经验、软件著作权登记经验、商标注册经验、专利检索经验的人员.

2.3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培训,提高知识产权认知水平

加强知识产权宣传培训,是普及知识产权知识、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的重要途径.高校应坚持“宣传工作常抓不懈”,利用宣传橱窗、横幅、大屏幕、校电台、电视台、校报、互联网等各种载体宣传知识产权知识、报道知识产权活动.开展知识产权培训活动要做到针对性强、实用性强.针对不同人员可以分别开展法律基本知识、知识产权法、合同法、合同技术经济、无形资产评估、专利撰写、信息检索、专利检索与分析、软件登记等专题讲座.另外,逐步将知识产权培训纳入必修课教育范畴[12].在课程内容设置上,即包括知识产权法律知识,又包含专利写作技巧等实务技能,将学生(特别是理工科学生)培养成具有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懂得合理利用知识产权资源、能够处理知识产权实务的复合型人才.

2.4加强流动人员知识产权保护随着传统人事制度的变革,高校科研人员流动日益频繁.人才流动有利于加强学术交流、调节资源余缺,应该鼓励与支持.然而也必须警惕所引发的知识产权流失问题.学校所拥有的知识产权很多是以“技术秘密”的形式储存在科技人员的头脑中的,很多未申请专利,未得到有效的法律保护,这种“自我保护”状态下的知识产权极易随着科技人员的调动而流失.另外,虽然很多学校实行了科研资料的归档制度,对保护学校的科技成果起到了一定效果.但相关科研人员调离后想要再从归档后的科研资料查找出相关技术方案实属困难.专利文献[13]经过专利写作技巧人的梳理编辑,具有格式统一规范,高度标准化的特点.如果这些科技成果申请了专利则可以更方便的加以利用.加强流动人员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可以采取了一些列措施:通过在校期间的宣传培训,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构建“尊重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的校园文化氛围;实施激励政策,鼓励专利申请;学校教职工和研究生离校必须签订保护学校知识产权协议.

2.5加强重点科研项目的知识产权全过程管理对有重大经济利益、社会效益、对国家建设有重要影响的科研项目,逐步实施知识产权全过程管理[14],力求知识产权管理与科研生产等环节管理的有机融合.在项目立项论证时,进行查新检索;科研项目研究中,跟踪国内外专利发展状况;项目鉴定、验收前,采取合适的保护措施;项目验收时确保技术资料、研究报告归档完整;项目结题后继续做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并积极推进相关知识产权的技术标准制定、技术产业化等工作.

2.6妥善处理纠纷、遏制侵权行为对擅自许可或转让本校无形资产,擅自泄漏本校技术秘密,或者以其他方式造成学校无形资产流失的学校师生员工,应予以严肃处理.对侵犯学校专利技术、校名校标等知识产权的其他单位或个人,一旦发现,立即采取措施,遏制侵权行为,维护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