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查重与机制改进必须双管齐下

点赞:4588 浏览:13493 近期更新时间:2024-02-21 作者:网友分享原创网站原创

日前,学术期刊《国际新闻界》发布公告,称已从北大毕业的历史学系博士生于艳茹在该刊发表的论文涉嫌剽窃一国外论著,抄袭内容高达50%以上,该刊决定5年内拒绝于艳茹的投稿并将其剽窃事实通报相关单位.


抄袭丑闻虽然出在于艳茹身上,但病绝不是一个博士或者一所大学才有.此前,媒体报道,中国期刊网上多次发现硕士论文抄袭事件,抄袭者除了“致谢”不同外,其他一字不差,时有研究者因抄袭被等.

于艳茹博士论文查重再次引发我们对高层次人才培养和培养机制的反思.

先说高层次人才培养问题.作为高等人才,一个最根本、最重要的问题就是思想品德和学术操守.无论面临怎样的诱惑和困难,高层次人才都不能查重,都要坚守思想品德底线和学术规范操守.这既是我们培养高层次人才的必要条件,也是重要条件.如果有悖于此,不管未来此人能有多大成就,都是人才培养的重大失败.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所谓根本就是必要条件和重要条件的含义.从这个意义上说,于艳茹查重事件,本人当反思,学校当反思,教育部门更要反思.

再说培养机制问题.所谓培养机制,是指培养人才其内部组织和运行变化的规律,包括相关的手段、方法和目标.目前,我们的人才培养机制应该为博士硕士以及为其他高精尖人才的培养创造良好的条件,就立德树人和学术规范来说,立德树人的使命和良好学术规范的培养树立必须有良好的制度设计作为保障.尽管遭到很多质疑和批评,但当下没有人能够推翻和彻底否定当前硕士、博士考试选拔制度.然而,在培养过程中,对于高精尖人才如何按照育人规律培养,如何让这些人才找到成功成才的途径,需要制度层面更细致的设计和导师们的发掘和努力.在这方面还有很多要改进和完善的地方,比如,很多高校规定的博士必须在核心期刊发表文章两篇以上才能毕业这样的规定,是否过于僵化、过于统一了呢?这样的机制不仅不利于高精尖人才思想品质的培养,甚至在某种程度上起到诱惑、迫使人才起歪心邪念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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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否认,制度设计的某些不完善之处既给高精尖人才培养带来了消极的方面,但无论什么情况下,作为知识分子都应该保持良心操守,都必须坚持道德准则;而制度设计者则必须需要改进和完善人才培养的机制,使其科学化和人性化.就当下博士毕业考核的改进方面,要做的工作是各高校应当取消核心期刊发表论文和外语考核等硬性且不合理的要求.高精尖人才的培养完全可以以某一方面特长或某一方面的要求表示其已经达到的水平,完全可以避免用核心期刊发表文章的硬杠杠来卡.

据了解,因为有不合理的博士硕士必须在核心期刊发表文章制度,也催生了相关产业,比如怎么发表论文网站有几十家了,还有学术杂志公开或者私下靠卖版面生存.这些不能不说是对我们不合理的制度设计的讽刺、挖苦和报复,尽管这种讽刺、挖苦和报复都荒唐之至,都必须狠狠打击.

打击查重与制度改进是辩证的对立统一,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是一个社会整体中应该各尽其责的社会成员的要求.在这点上不能推诿、扯皮或不作为,决不能因为制度的不完善就胡作非为.打击查重与机制改进必须双管齐下.

责任编辑张惠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