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法学教育比较对我国的

点赞:4247 浏览:13318 近期更新时间:2024-03-29 作者:网友分享原创网站原创

【摘 要】法学教育是法制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其得以运转的重要保障,法学教育的发展能促进依法治国的建设.美国的法学教育造就了一批杰出的政治家和律师,对美国的法治建设功不可没.我国正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也在进行大学法学教育改革.文章通过对中国与美国在法学教育目标、教学内容、方法的比较,从而获得中国法学教育发展的启示.

【关 键 词】中国;美国;法学教育;比较

中图分类号:G4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0278(2013)07-212-02

一、中美法学教育比较

法学教育的核心问题是法学教育的目标、内容和方法.下面就法学教育目标、教学内容、方法对中美两国法学教育进行比较.

(一)法学教育目标

法学教育的目标决定着法学人才培养模式、法学课程设置及其体系结构、教学方法等一系列的问题,它不仅是法学教育的出发点更是法学教育的核心点.

美国法学教育在性质上属职业教育,最早由律师事务所进行,随后才正式进入大学作为职业训练课程,其目的在于培养合格的律师.受判例法的影响,律师是从事其他法律职业的前提,学生在法学院的学习集中体现为专门的法学培养和法律职业训练,注重的是法律人的思考方式、法律职业素质和职业能力的培养.在法学教育中强调“像律师一样思考”并认为“优秀法学院的课程不是教授法律原则,而是教给学生律师式的思维方式一这是他们适用不断变化的法律原则的基本工具”.可以看出美国的法学教育不仅是职业教育更确切的说是律师教育.这种法学教学对学生的基本要求:毕业后立即参加律师考试,能从事以开业律师为主的实际工作.而美国法学院学生毕业后大多也能够很好立即投入法律工作中去.

我国大多数法学院法学本科教育目标是为学生提供较为广泛的法学理论和法律知识基础,培养既能从事法律职业又能进行理论研究的复合型人才.而不单纯是理论教育或职业教育,但是这种目标定位的双重性很难兼顾,在实际的教学中往往设置大量的理论课较少的实务课,学生理论基础较好但实际动手能力弱,表现在国家司法考试上就是法学专业学生通过率比较低.而这又严重影响了执法水平与用法的能力.

(二)法学教育内容

教育内容则主要体现为课程设置,而课程设置则是教育目标实现的基本途径.

美国的法学教育内容与其目标具有一致性,都有实用性.如一项对美国60所法学院的抽样调查表明,49%以上必修课集中在合同法、侵权法、刑法、民事诉讼法、财产、法律写作和研究上.而这些课大都是对社会经济现象和实际法律问题的分析,注重课程内容和社会实际性结合,具有很强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其实美国法学教育内容不仅是实用性还是多样性,它在课程设置上按照法律职业的需要,设置核心必修课和配套的系列选修课群.在其教学内容中大量选修课占2/3,而且多数法学院在一年级开核心必修课,后两年开大量选修课.可以看出美国法学院教育内容兼具实用性与多样性注重培养学生律师的基本技能和技巧.

中美法学教育比较对我国的参考属性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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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中国法学专业大多开设了14门专业主干课,有法理学、宪法学、民法学、刑法学、民事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商法学、经济法学、知识产权法学、国际法、国际私法、中国法制史、环境法与资源保护法.这些专业主干课大多是内容枯燥抽象的理论性课程,操作性和实用性的课程较少.而且课程体系又缺乏一种渐进性过程,理论联系实际不多,学生较少主动学习,教师只能服从教学大纲教学,选修课太少.在课程内容的设置上更多地考虑以体系、概念、原理为主要内容,缺乏对社会经济现象和实际法律问题的分析,忽略法律事务中亟待解决的问题,致使课程内容与社会实际相脱离.

(三)法学教育方法

法学教育的目标决定法学教学方法的选择,法学教育职业化的目标必然决定了美国法学教学方法注重学生职业素质和能力的培养.律师的职业素质和能力必须依靠实际案例而不能靠单纯的讲授概念、体系、原理来发展,美国由此形成了“案例教学法”为其主要教学方法.案例教学法是1870年由兰德尔教授首创的,他认为,“法律是一门科学”,“研究一门科学的方法应是追根溯源,就法律而言,‘源头就是已经判决的判例汇编’”.该方法在课堂上一般没有概念、定义、体系等理论性的知识,而是通过实际的判例分析讨论来理解法律原理,整个教学都是建立在以提高综合职业能力目标之上的.案例教学法具体来说就是:上课之前,教师把要讨论的内容布置给学生,学生仔细研读讨论所涉及的判例和参考书.在课堂上,教师往往采用纠问式方法对学生提问,引导学生分析和讨论判例,在讨论中引导学生总结出判例所蕴涵的法律原则、规则及其相互之间的关系,发现和理解判例中的法律观念和法律规范,发挥学生主动探索和发现的精神,使学生形成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在教学活动中,教师始终扮演的是经验丰富的“引导者”角色,而不是“教师”角色.案例教学法主要通过剖析具体案件使学生理解法律理论锻炼学生逻辑思维和语言表达能力、独立分析问题能力.让学生感受获得法律知识的过程,去体验法律职业的思维方法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应用.

我国法学教育深受大陆法系教学传统的影响,尽管有时也会采用案例,但还是以教师讲解为主,学生参与的较少.在实际的教学中大多数教师仍然采用传统的讲授式教学即老师不断地向学生灌输概念、原则、特征等,学生则在底下埋头苦记.在这个过程中老师占主导地位,学生处于被动状态只是机械地做笔记并没有思考和发问,不利于创造性思维的培养.造成学生应试能力强,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弱.

二、对中国法学教育的启发

通过上述分析,我们看出了美国的长处和我们自己的不足,如何扬长避短,使我们的法学教育尽快赶上去,有如下启示:

我国法学教育的目标定位

目前,我国法律职业与法学教育相分离的现状,说明我国法学教育的目标并未实现,这是由于法学教育历来重视法学理论教育而忽视法律职业教育,阻碍了法律职业的发展.为了满足社会和时代的需要,当代中国的法学教育不能只注重学术教育,而应是学术教育与职业培养的综合.要把法学专业知识的学习放在关键位置,具备扎实的法律专业知识是法科学生走向法律工作岗位的必要前提和基础条件.同时也要注重与法律专业人士执业培养的结合,培养学生熟练的实践操作技能和法律应用能力.因此,我国法学本科教育的基本目标和发展方向应是以法学理论知识为前提和基础,加强法律职业教育,培养学生的法律职业能力.

我国法学教育的内容设置

当前我国法学课程设置与法学教育的培养目标的内在逻辑关系考虑不够,仍强调理论性忽视实用性课程,致使学生所学知识不能满足社会职业需要.我国学术教育与职业教育相结合的法学教育目标决定了课程设置要解决好理论课与实务课的数量问题,通选课和专业课的比例问题.同时兼顾专业课中的必修课与选修课的关系问题.充实到位的专业基础课,对培养复合型法律人才至关重要,而较多的选修课对开拓学生的知识面大有裨益.因此要建立合理的课程体系,有必要将法学课程的设置多样化,增加实用性强操作性强的课程,增加选修课数量,针对不同年级可以将课程分为不同层级,对大学低年级和高年级的学生分别对待.


改变我国法学教育教学方法

现今我国填鸭式教学造成学生缺乏思考,动手能力差等问题.因此有必要引进案例教学方法,改变满堂灌输的讲授式教学方法,充分发挥学生的积极性和能动性,把法学真正变成实用学科,让学生在学校能学到实际技能,以便在工作后很快进入角色.教师应该注重实际,在系统讲授的同时,必须加强案例分析课程,在授课过程中不能只是把自己当成一个“传道授业解惑”的工具,要增加课堂氛围,将学生融入课堂,实行老师与学生的交流,变成学生的引导者而不是传导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