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德州水利局工程师利用职务便利贪污获刑

点赞:12001 浏览:47077 近期更新时间:2024-01-10 作者:网友分享原创网站原创

自古道“靠山吃山,靠水吃水”.山东省德州市水利局潘庄灌区管理局副高级工程师王和军,这回可真是“靠水吃水”了,竟然做起了“权力不用白不用”的黄粱美梦.

1981年,不满17岁的王和军,按照当时政策接父亲的班来到潘庄灌区管理局工作.该局承担着向德州市8个县(市、区)、79个乡镇的农业、工业和生活供水的任务,是全国特大型灌区之一,下辖三个中心所,负责从齐河引黄潘庄闸到平原县尚庙闸全长90公里的引黄干渠工程用水管理,研究制定实施灌区用水计划配水方案,以及灌区水沙测验资料整编,维护灌区水事秩序.

自幼聪明好学的王和军,在单位很快就掌握了水利建设的基本知识,并通过自学考取了山东省水利学校,成为管理局为数不多的有副高级工程师职称的知识分子.

因为王和军的工人身份,他在仕途上走得不是很顺利,眼看着自己身边的年轻人一个一个得到提拔,他心里非常纠结.但他还是一如既往地认真工作,领导对他仍然很重视,同事们对他的业务能力也是十分佩服.由于他工作能力强、技术全面,局里的一些重要工程,局领导也都愿意交给他来负责.

2011年5月,局领导安排王和军与一名副局长去黄骅市某机械有限公司考察闸门和启闭机.考察完之后,王和军开始和该公司负责山东地区业务的业务员张平(化名)洽谈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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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笔业务实际金额38万元,在谈判过程中,王和军向张平提出想多加4万元,作为局里灵活使用的费用.张平请示公司领导,最终答应了王和军的要求,但多加钱部分的税款需要王和军单位来负担.

王和军同意了,并和张平商定在38万元基础上多加5.8万元,扣除税款后留给王和军4.5万元,购货合同金额为43.8万元,谈好后双方当时签订了合同.2011年7月,王和军神不知鬼不觉地将虚报的4.5万元装进自己的腰包,他天真地以为此事做得天衣无缝.

时间就这样慢慢地过去了,王和军见自己虚报冒领的事无人知道,也觉得这些年自己给局里出了不少力,不由得胆子更大起来.想到自己在局里负责水利工程建设,有权不用白不用,不弄点钱白不弄,于是,此后只要机会一来,他就如法炮制.

2012年4月,潘庄灌区管理局平原中心所,经请示局领导进行办公院落整修.工程快完工时,王和军给中心所所长打,上报工程款时多加上4.4万元.平原中心所整修院落实际花费2.89万元,可上报给局里的工程款却变成了7.29万元.

事后,平原中心所会计领出钱后直接送到王和军的办公室,4.4万元就这样轻而易举地进入王和军的腰包.

2013年5月,潘庄灌区管理局安排齐河中心所开始了干渠王南村饮水口维修、沥青路面维修和务头桥两侧护栏维修三项工程.本来这是一个修修补补的小工程,实际仅花费了6000元.王和军向齐河中心所所长说自己有些费用不好处理,上报工程款时多报1万元.所长见王和军要求多报1万元,自己上报时也加上了1.2万元,这样实际6000元(不含税)的工程上报后成了2.8万元.

2013年9月,山东省齐河县检察院接到群众,反映潘庄灌区管理局齐河中心所工程施工中,有虚报冒领国家拨款的问题.在查对财务账目时,王和军向齐河中心所要求多加1万元工程款的事情露馅了.2013年9月14日,山东省齐河县检察院对王和军涉嫌贪污罪立案侦查.王和军对所有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将赃款全部退还.


“由于个人平时有些花费无法处理,自己又不愿承担,就想通过潘庄灌区管理局下辖的中心所处理了.”面对检察官,王和军袒露了自己贪图小便宜的心态.一个曾经为单位兢兢业业工作的业务骨干,竟被几万元的蝇头小利击倒了,从而整个人生被改写,这让检察官感慨不已.

2013年12月16日,经齐河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王和军因犯贪污罪,被齐河县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5年.

(来源:《检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