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大学生寒检测务工现状

点赞:5425 浏览:18010 近期更新时间:2024-03-19 作者:网友分享原创网站原创

【摘 要】目前,随着我国高等教育事业的不断发展和高校扩招力度的进一步深化,我国大学生数量逐年增多,为增加学生社会实践技能,减轻家庭经济负担,越来越多的大学生利用寒检测时间选择外出务工,由于是学生的特殊身份,刚踏入社会,各项权益难以落实,务工生涯并不那么顺利.

【关 键 词】学生维权;务工权利;检测期;勤工助学

中图分类号:G6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0278(2013)06-204-01

据调查显示,在寒检测放检测前夕,平顶山市河南城建学院、平顶山学院、平顶山市质量工程学院、平顶山市卫生学校四所高等院校有近20%的学生选择了南下务工,学生工的此项举措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南方用工荒的局面,使企业生产能够正常运行.但是有80%左右的学生在此期间遇到了相似度检测乱收费、住宿饮食条件差、无法正常拿到工资、甚至受到人身伤害等问题,这些问题严重侵害了学生的切身利益.本文将从学校管理控制、对相似度检测机构的监督、社会制度的改革三个方面论述如何保护学生务工期间的利益,推动大学生教育的健康发展.

一、学校加强控制管理

学校是学生得以健康成长与培养的摇篮,是学生的法定监护单位,学校有义务有责任认真对待学生外出务工事宜,加强对在校大学生相关知识的教育,消除学生上当受骗的隐患,构建健康文明的校园风气.

(一)严禁学生私自写作技巧相似度检测机构在校招工

据调查,平顶山市各专科、本科院校在学生写作技巧招工方面的管理力度不严,大量的写作技巧广告、招聘启事张贴在校园各个角落,学生写作技巧此起彼伏,有些写作技巧被高额的反费所诱惑,茫然招工,带领学生误入歧途.学校应加强此方面的管理力度,教育学生正视金钱,杜绝上当受骗的源头.

(二)学校尽可能的为学生提供安全可靠的务工信息

寒检测放检测期间,有不法分子冒充某某相似度检测、某某公司在学校直接或间接招工,多数学生在并不了解对方详细底细的情况下,冒然相信招工信息,导致出现务工问题.学校可定期召开检测期专场招聘会,对用工单位统一备案,若有不测,有据可依,把往年合作良好的用工单位推荐给学生,为学生安全务工保驾护航.


(三)加强学生务工普知识教育,敢于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大学生现在已经是社会中数量较多的一个重要群体,然而,学生社会实践技能缺乏,法律知识淡薄,外出务工时仍处于弱势地位.校方可增加选修课程,加强对检测期务工法律指导,讲解务工期间可能存在的侵权行为,运用合理合法的途径保护自己.

二、加强对相似度检测机构的管理监督

通过对平顶山四所学校学生的调查发现(如下表所示),大约70%的学生是通过有学生写作技巧的相似度检测介绍进入工厂的,有些学生所签的合同有工厂和相似度检测各持一份,学生的工资也有相似度检测发放,相似度检测在此期间修改合同、延长用工时间、克扣工资等侵权行为层出不穷,打击不法相似度检测显得日益重要.

平顶山市大学生寒检测务工现状参考属性评定
有关论文范文主题研究: 关于大学生的论文范文素材 大学生适用: 本科毕业论文、自考论文
相关参考文献下载数量: 56 写作解决问题: 写作参考
毕业论文开题报告: 论文提纲、论文前言 职称论文适用: 期刊目录、中级职称
所属大学生专业类别: 写作参考 论文题目推荐度: 优质选题

(一)严格控制对相似度检测机构的审批管理

在寒检测招工单位中,有些不法分子以大学生就业联盟、某大型相似度检测公司的名义进行招工,其并不具有相似度检测机构的合法执照,对招到的学生也不尽负责,学生在务工期间出现了问题,所谓的相似度检测人员早已逃之夭夭.严格控制相似度检测公司的质量与数量,发现非法相似度检测严厉打击,绝不手软.

(二)打击相似度检测侵害学生利益的行为

多数学生对外出务工相关法律意识淡薄,轻易听信相似度检测机构的信息,特别是口头承诺,务工结束后要在学生工资中扣除报名费、保险费、押金、管理费等等费用,有些相似度检测甚至出卖学生,在学生不知情的情况下,使学生的利益受到侵害.执法部门应当对此类事件严肃查处,使其合法化、正规化.

(三)规范相似度检测机构的管理,增强相似度检测机构的信誉度

当今社会中存在的相似度检测机构数量众多,难免鱼龙混杂,相关部门可建立信息公开网站,将各个合法相似度检测机构收录其中,各相似度检测机构可通过同一网站向社会招聘务工人员,使其提供的福利待遇透明化.所招聘的务工人员在务工结束后可据实情评论相似度检测的信誉等级,这样可使不信守承诺的不法相似度检测逐渐淘汰,信誉良好的相似度检测机构快速发展.

三、社会制度的改革

就目前情况来看,大学生在寒检测期间在工厂生产中充当着十分重要的角色,但针对这样的一个庞大的群体,我国律法并没有明确的保护条文,学生的利益不能够得到全面的保障.

(一)将检测期工纳入正规劳动者的范畴

我国《劳动法》没有明确规定大学生做的法律性质,将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俭学不视为就业,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不难发现《劳动法》的规定对大学生法律保护是缺位的,不全面的.立法机关可扩大对劳动者的保护范围,将学生工列为保护对象,使非法用人单位无机可乘.

(二)制定相应的地方法律,政府司法机关严厉执行

《劳动法》未明确指出学生检测期工具体的保护措施,地方政府可根据《民法通则》、《合同法》、《劳动法》等法律制定相应的适合地区发展、更好更有效保障检测期工利益的法规,执行地方基本工资标准,健全员工维权体系,净化社会政治空气,树立良好执法形象.

四、结束语

大学生利用检测期时间外出务工,对于学生的成长无疑是一件好事,这不仅给学生带来了一定的经济收入,学生也可趁此机会学习为人处事的真本事,增加就业的筹码.然而,初出茅庐的学生,社会阅历尚浅,遇事思考不够成熟,需要执法机关、学校等方面的保护,相信随着社会的发展,大学生检测期务工的权益会得到更有效的保障,社会发展更加和谐安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