惹纷争,六旬高工人财两空

点赞:15575 浏览:69655 近期更新时间:2024-03-11 作者:网友分享原创网站原创

2009年5月初,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离奇的离婚纠纷案.案件的当事人是一位60岁的高级工程师.但就是这样一位身处大都市的高级知识分子,竟然因为传宗接代的封建观念作祟,3年前谋划了一幕检测离婚与的荒唐闹剧.他没有想到,自己的如意打算不仅落了空,还惹来了一连串的诉讼纷争.

寂寞高工心生歧念

王洪祥出生于1949年3月,家住上海市黄埔区.他和老伴徐贵兰结婚已经30多年了,有一个女儿已经长大成人.王洪祥是个高级工程师,他头脑灵活,技术过硬,除了在厂里的工作,还在外面兼了几家企业的技术顾问.最近这些年,他家的经济状况日渐殷实.可是多年来,王洪祥始终有个心结无法解开,他想要个儿子传宗接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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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洪祥的老家在苏北盐城,父母就他一棵独苗.早些年,父母在苏北老家过世,临终前都眼巴巴地嘱咐他,不要让王家断了香火.“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王洪祥经常想起这条古训.但是,他的老伴徐贵兰身体不太好,40多岁时到医院检查,医生说已没有生育的可能.王洪祥曾经也想就此死了这份心.

但是,这几年,一个新鲜的事情引起了王洪祥的注意.“”、“”等信息在报刊、网络上频频出现,让他的内心变得骚动不安.是啊,这些年他家的经济条件好了,抚养个小孩不算问题,但妻子却又不能生育了.如果能够,延续他的血脉,继承王家的香火,岂不是一件美事!

2005年,王洪祥的女儿出嫁了.平时,家里只有他和老伴两人,显得非常冷清.想想自己快奔60岁了,时不我待,的想法便愈加强烈.王洪祥开始特别留意一些“爱心”、“”之类的网络信息,还在网上留言,并打过一些进行联系,但不是因为问题,就是因为他认为网上的交易不牢靠,都没有成功.

就在王洪祥苦苦寻求的时候,一个肯为他生孩子的人出现了,这让他十分欣喜.这位名叫张丽娜的女子是他在一家大众舞厅认识的.王洪祥寂寞的时候,喜欢一个人逛大众舞厅,这里以中老年人居多,花费不多,但很热闹.他跟张丽娜跳了几次舞,就认识了.

张丽娜的年纪只有30岁左右,来自苏北一个小县城.她微胖,长得颇有几分姿色,在舞厅里陪舞挣几个小钱.几番接触后,王洪祥得知,张丽娜在老家曾经有过一次婚姻,还有一个儿子.与丈夫离婚后,儿子判给了前夫,她经人介绍来上海打工,但工厂里的活她干得实在吃不消,这才到舞厅来陪舞.对此,王洪祥表示理解.张丽娜的年龄和相貌对他很有吸引力,于是,他动起了心思.

有一次,两人跳过舞后,王洪祥请张丽娜到饭店吃宵夜.他试探着问道:“小张,你这样讨生活好辛苦,有件事可以让你挣一笔钱,保你从此不必这样辛苦,不知你愿不愿干”张丽娜好奇地说:“有这样的好事说给我听听.”王洪祥说:“我有个朋友没有儿子,想找你这样的女人同居一段时间,为他生个儿子.儿子生下来后归他,女方拿一笔钱走人,也就是人家常说的.”张丽娜脸一红,迟疑了片刻,说:“这种事我也听说过,不过,你朋友也没见过我,人家也许看不中我吧”

王洪祥从张丽娜的神态中看出,她对此并不反感.于是,他打开天窗说亮话:“小张,实不相瞒,我说的人远在天边,近在眼前,就是我自己.”张丽娜嗔怪道:“老王,这事开不得玩笑,你是逗我开心的吧”王洪祥说:“这怎么可能开玩笑,我都盘算好多年了!”接着,他把自己这些年的苦恼和想法一古脑儿告诉了张丽娜.他说:“不瞒你说,前些日子我还联系过一个女大学生,她在网上开价14万元,但谈条件时还有个中间人.我怕网上的事不牢靠,最后没有谈成.”

张丽娜有点不相信:“大学生你不要,你会找我这样离过婚的”王洪祥说:“我又不是找老婆结婚,干嘛非要找大学生,我最喜欢你这样的成熟女人,生过孩子,有经验.”张丽娜听了暗自高兴,撒娇道:“我要是答应你,你给我什么好处”王洪祥拍着胸脯说:“你放心,我绝对不会亏待你的.我给你的好处绝对超过14万,保你以后生活无忧.”张丽娜两眼迷离:“这可是你说的,不过,能不能生儿子,那可在于你哟等”

当晚,王洪祥随张丽娜来到她的出租房,两人发生了第一次关系.事后,王洪祥送给她1000元钱.

三人订立荒唐协议

王洪祥找到的人选之后,还要做老伴徐贵兰的工作.此前,他已多次在老伴面前流露过这种想法,徐贵兰没有表示反对.徐贵兰是浙江绍兴人,年轻时属于那种小家碧玉型女性,跟王洪祥生活这么多年,她对丈夫基本上是百依百顺.她知道王洪祥要个儿子的愿望由来已久,这个心病不能了结的话,他一辈子也不会安稳;而且,因为自己过早地失去生育能力,她对丈夫一直心存歉疚.所以,这一次王洪祥没费多少口舌就把她的思想工作做通了.

与此同时,王洪祥提出,为了给将来出生的儿子能够上一个上海户口,他跟女人张丽娜必须结为合法的夫妻关系,也就是说他们必须合理合法地办一张结婚证.这样,他就得事先跟老伴徐贵兰离婚手续,等张丽娜生下儿子,将儿子报上户口以后,他再与张丽娜解除婚姻关系,跟老伴徐贵兰复婚.

徐贵兰的脾气再好,王洪祥这样的安排也把她气恼了,她说:“你绕这么大一个圈子,你烦不烦呀你想给小孩上一个上海户口我没意见,但你这一圈绕下来,要是哪个环节出了问题怎么办”

王洪祥连忙安慰老伴:“我们这么多年夫妻,你还不了解我我对那个乡下女人不可能有感情的,她对我来说,就是一个工具,一个生儿子的工具而已.你要是觉得不放心的话,我们离婚之前订个协议,家里的所有财产都归在你名下,由你掌握使用.”让他这么一说,徐贵兰的气总算消了,并表示愿意配合丈夫实现他的心愿.

安顿好了“后院”,王洪祥与张丽娜有恃无恐地交往起来,他一有时间就到张丽娜的出租房,两人出双入对,俨然一对恩恩爱爱的老夫少妻.

2006年1月的一天晚上,王洪祥把张丽娜带到家中,和老伴徐贵兰一起,共同签订了一份协议.协议中这样写道:1、王洪祥与徐贵兰检测离婚两年,其间王洪祥与张丽娜结婚登记手续,目的是让王洪祥与张丽娜所生的孩子顺利报上上海户口;两年后张丽娜必须与王洪祥解除婚约,并到民政部门离婚手续,然后王洪祥则与徐贵兰复婚手续.2、王洪祥与张丽娜的孩子出生以后,孩子必须归王洪祥所有,由王家抚养监护,与张丽娜无任何关系.协议中还注明,经徐贵兰同意,圆满结束后,付给张丽娜的报酬为69平方米高层商品房一套.

协议签好后,王洪祥便给张丽娜租了一套两室一厅的房子,一有空就到张丽娜处与其同居.不久,张丽娜如愿以偿地怀孕了.怀孕4个多月后,王洪祥迫不及待地把张丽娜带到一家诊所,托人做了彩超,基本确定张丽娜怀的是男孩,胎儿一切正常.王洪祥喜不自禁,张丽娜则不失时机地要求他按照协议中的约定赶快与她结婚手续.

2006年7月,王洪祥跟老伴徐贵兰办了离婚手续.但老伴对他的要求是,既然是检测离婚,而且张丽娜也怀上了孩子,所以王洪祥离婚不离家,从此以后也该收收心了.她规定王洪祥每天晚上必须回家,不准在张丽娜处过夜.因为他们在离婚协议上明确约定,离婚后家里的财产都归徐贵兰所有,“经济命脉”掌握在人家手里,王洪祥对老伴的要求当然是言听计从.当月,王洪祥与张丽娜领了结婚证,成了名义上的合法夫妻.

纠纷困扰人财两空

2007年1月,张丽娜顺利地生下一个男孩.老来得子,香火有续,王洪祥欣喜万分,他和徐贵兰商定,立即兑现协议中约定的报酬,将家中一套位于南汇区近郊的69平方米商品房过户到张丽娜名下.这套房产当时的约40万元.张丽娜和儿子随即搬进了这套属于自己的住房.

孩子满月后,王洪祥和徐贵兰就一起找到张丽娜,要把儿子带走,由他们抚养.张丽娜抱着儿子泪流满面,说孩子太小,还是由她养育最好,她的奶水很足,可以母乳喂养.这样孩子营养好,少生病.

王洪祥和老伴看她哭得可怜,且又觉得她说得有些道理.于是又跟张丽娜商定,孩子由她养到6个月大,由她母乳喂养.这期间,王洪祥每月付给她3000元,作为她的生活费和孩子的抚养费.6个月期满,孩子无条件交给王家,与她再无任何关系.

6个月很快过去了,王洪祥和老伴又去找张丽娜要孩子.6个月大的胖小子长得十分可爱,张丽娜把儿子抱在怀里,连他们碰一下都不让碰.她说:“孩子交给你们可以,但孩子是我的亲骨肉,他到哪里我就得跟到哪里.我给你们当保姆,专门给你们带孩子.再说我跟王洪祥是合法夫妻,凭什么不能生活在一起”

张丽娜显然早有准备,这番话说得王洪祥和老伴一下子目瞪口呆,没了主意.他们正打算把孩子要到手后,再立马让张丽娜去办离婚手续,他们老俩口也好尽早复婚.但张丽娜岂是省油的灯,她早把先前的协议视为一张废纸.

王洪祥和老伴碰了钉子,快快而回.他们惟一的手段是断了给张丽娜的供养费.但张丽娜有办法对付他们,你不给抚养费,孩子就不让你们见面,更不要谈把孩子要走了.王洪祥想见孩子,只好隔三差五地带着钱来见孩子.父子见一次面,就像做一次交易.

张丽娜放出话来:“要孩子可以,我跟王洪祥办离婚也可以,但徐贵兰必须把家产全部拿出来,跟我一人一半平分!”

双方就此僵持不下,一拖就是一年多,后来张丽娜索性连儿子都不让王洪祥见了.2009年2月,王洪祥无奈之下,将他和徐贵兰、张丽娜三人共同签订的协议作为证据提交到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以此证明他和张丽娜的婚姻只是为了,希望法院能够判定离婚,并要回张丽娜所生儿子的抚养权.

王洪祥认为,他和张丽娜之间只是一种交易,而且他这笔交易付出的代价太大了.他说,他在网上查过,,大学毕业、未婚、25岁以下的,最高收费不过十四五万,而他这几年付给张丽娜的钱财,包括房产在内,价值100万元.但她仍然纠缠不清,无非是想拿孩子作要挟,还想要什么经济补偿.可惜她打错了算盘,他家的财产已经全部归他前妻徐贵兰所有,他现在是一无所有,根本没有财产可分.

作为被告的张丽娜坚持认为,她跟王洪祥的结合并不是交易,也不是协议婚姻.她说,她和王洪祥相处四五年了,他们是有感情才同居到一起并结婚生子的.她和王洪祥、徐贵兰之所以订一个协议,是因为王洪祥当时哄骗她,只有订了这个协议,徐贵兰才愿意离婚;一旦生米做成了熟饭,协议也就成了一张白纸.而且当时协议上王洪祥和徐贵兰早就签好了字,只留了个空白给她,她是被王洪祥连哄带骗、稀里糊涂地签了字.

2009年5月初,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王洪祥与前妻离婚、与被告张丽娜再婚的婚姻事实是合法的,但是他们三人之间的所谓“”协议中,关于男女双方离婚、结婚、再离婚这个约定违背了婚姻法的相关规定,所以这个关于婚姻的约定是无效的.

法院认为,原被告结婚以后,双方并没有共同生活在一起,没有建立起正常、健康的夫妻感情,其婚姻的目的并不是建立正常的夫妻关系,而是以合法的手段来换取不正当的利益,所以依法准予原被告离婚,解除夫妻关系;儿子归女方所有,男方每月付给抚养费1000元;原告王洪祥付给被告经济补偿5万元.


由于财产分割涉及案外人员,法院建议关于财产分割问题另行诉讼.

针对这起特殊的婚姻案例,主审法官表示,虽然法律上对于的行为人找不到具体的条款来进行处罚,但是属于违法行为,一旦发生,未成年人和妇女的权益将无法得到保障.这起案例中,原被告双方都没有按照预期的设想达成自己的目的,可以说是鸡飞蛋打、两败俱伤,而最大的受害者则是降临到这个残缺家庭里的孩子.

有关法律专家也表示,这种协议在法律上是绝对无效的,不具有合法性.从道德层面来看,是把女性视作一种简单的动物性的生育工具,实质上是对女性、母亲人格尊严的贬低和侮辱,是对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践踏和否定,违背了我国社会主义道德观念.

编辑 赵 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