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识教育视野下法学专业法院庭审观摩见习应用

点赞:29925 浏览:134833 近期更新时间:2024-03-22 作者:网友分享原创网站原创

摘 要:法学专业本科生就业形势日益严峻,改革传统法学教学模式,增加实践性教学环节,已经成为目前法学专业教学改革的重要方向.在通识教育视野下,将法学课堂教学与法院庭审观摩见习结合,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与社会感知,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与实践意义.

关 键 词:通识教育;法学专业;法援庭审观摩;应用研究

法学专业是与社会实践应用紧密结合的重要社会学科,为培养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社会法律人才、提高法学专业本科生的就业率,而不断推进法学专业教学改革,是近年来高等院校法学专业教学改革的努力目标.通识教育强调培养社会的人,注重集体观念与社会发展的长期考量,注重培养社会的人.因此,在通识教育理念的指导下,将传统的法学专业课堂教学模式与法院庭审观摩相结合,增强学生的实践感知能力,提升他们对法学专业课程学习的兴趣,培养优秀的社会实务法律人才,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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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识教育理念对法学专业学生实践应用能力的要求

所谓的通识教育,是指融合了古希腊、欧洲中世纪大学时期的普通教育理论和英国自由教育理论的教育理念、关注人的生活的、道德的、情感的和理智的和谐发展,目的在于培养健全的个人和自由社会中健全的公民的教育模式[1].法学专业毕业生是直接怎么写作于社会法律事务的专业型人才,他们不仅是社会公平正义的象征,同时也是具体案件处理的实际践行者,因此,更需要关注社会法律实践应用,关注社会生活本身,关注人们的道德、情感和理智在庭审中的实际表现.

二、法学专业法院庭审观摩见习与毕业实习的区别

1.环节性质不同

法院庭审观摩见习环节是学期教学环节的安排,旨在通过理论教学过程中的片段性社会认知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增加其对理论的理解;而毕业实习环节则是在学生完成所有理论课程教学环节后进行的专业实践活动,为即将进入社会进行最后的演练.

2.操作时间不同

法院庭审观摩见习环节一般安排在每学期的理论教学过程中,配合专业理论课程的教学而开展;法学专业毕业生的实践教学过程往往安排在大四毕业前,是法学专业培养的最后环节,与毕业论文相结合,是法学专业学生的毕业必修课程.

3.具体要求不同

法院庭审观摩见习环节的实施重要意图在于提高学生对专业课程的兴趣,将正在学习的专业理论知识在实践中的运用理性化,更多是通过潜移默化的影响;而毕业实习则是法学专业毕业生的毕业基本要求,是专业培养环节的明确要求.

三、法学专业法院庭审观摩见习应用的现实意义

1.有利于学生的社会感知

法院庭审观摩见习环节一般都是在高校所在地的法院进行,走出校园,接触社会,有利于增加学生的社会感知能力.通过对案件事实的调查的旁听,能够从不同视角了解案情,锻炼学生的分析能力,对原告被告得不同叙述进行理性分析,寻求事件的真相.在感的基础上形成正确的理性分析.通过案件庭审的实录,将法律理论知识社会化、现实化,能够增强学生的专业学习热情和学习兴趣,避免今后走上社会的茫然无助,培养实践性、创新型引用人才,避免了“两耳不闻窗外事”的尴尬,对通识型专业人才的培养大有裨益.

2.有利于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是通识教育理念的重要内涵和必然要求.法学专业人才培养过程的常见的实践环节包括毕业实习和模拟法庭等,较少的学校将法院庭审观摩见习环节与理论教学相结合.一方面,教学计划的调整受制于学校各级领导的各种审批环节,比较繁琐;另一方面,教师将课堂教学与庭审观摩相结合,需要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与司法部门进行良好的沟通,无疑增加了很多额外的工作量,因此在实践中,充分运用法庭庭审观摩的教学环节的院校较少.事实上,庭审观摩与课堂教学的结合对于通识型专业人才的培养具有明显的优势.

3.有利于增强学生的实践创新能力

在教学实践中我们往往发现,学生面对一个社会个案的时候能进行基本的定性分析,但是对于定量分析则往往显得比较拘谨,甚至是手足无措.由于缺乏实践经验,甚至是基本的感性认知,没有一个衡量的标准和尺度对个案进行判断,无论是赔付还是量刑,都把握不住尺度.法院庭审观摩见习环节的开展,有利于学生接触身边最现实的实际案例,亲身体验法官对于判罚尺度的把握,容易形成内心对比和法律确信,对于今后的法律事务工作中的法律运用积累重要的经验,有利于实践创新能力的培养,是法律实务人才培养的重要的前期积累.4.有利于促进司法公正

法院庭审观摩见习环节的实施,不仅是高校法律人才培养的重要的环节,同时对于司法部门而言也是重要的考量,法官在具体案件的审判过程中,面对的不仅是双方当事人,而且还有众多的法学专业的学生,如果准确的运用法律作出合理而公正的判罚,不仅是自身权威的体现,也是法律适用的基本要求,体现司法公正和社会正义.见习过程是学生今后参与审判实务的良性指引和积极引导,也是法官审判能力和法律运用能力的重要监督.--!>

四、增加法学专业法院庭审观摩见习应用的具体措施

1.将见习环节穿插于理论教学

在传统教学过程中,我们往往通过教师举例的方式来介绍某一理论,而法院庭审观摩见习环节则将正在进行过程中的法条讲解与正在发生中的社会审判实践相结合,往往能起到更好的教学效果.因为需要任课教师与学院灵活机动的安排见习环节,而不是将其安排到某个学期的最后几周.比如,在《刑事诉讼法》或者《民事诉讼法》教学过程中安排见习,能够使得学生对诉讼实践有更加深刻的感性认知,从而加深其对专业知识的理性分析.

2.与高校所在地法院建立良好的协作关系

法院庭审观摩见习环节的推行离不开学校与司法实践部门的双方协调与配合,不仅需要学校积极调整专业课程教学设置,也需要司法实践部门的积极协调,为学生的法庭审判观摩创造一定的条件,如调整案件开庭的时间安排,调整开庭的场合等,安排经验丰富的审判人员参与庭审,树立法院的权威性,给法学专业学生职业自信与职业尊严,为他们今后的人生规划树立明确的目标,增加他们法学专业的学习热情和学习动力.见习环节的良好运行离不开双方的良好协作与互动.

3.增加实践案例研讨环节

见习环节只是对案件审判的感性认知,如果仅仅停留在感性的层面,还不足以发挥见习环节的作用,教师要引导学生在参与法院庭审观摩见习环节之后积极的进行分组讨论和课堂发言,甚至有条件的地方组织模拟法庭,再现实践案例的审判经过,通过审判结果的实际对比,寻找理论依据,将书本知识与社会实际相结合,让学生自己设身处地的成为案件中的不同主体身份,寻求对法律实际应用的更深层次的理解,真正认识到自己所学专业知识的实际价值,确立职业自信.

4.开展法官走进课堂的实际教学活动

法院庭审观摩见习环节中领略了法官在庭审过程中的执法风采,学院也根据实际需要,邀请相关案件的主审法官走进课堂,将案件审理的经过、判决的理由和学生们进行深入的交流,特别是社会影响较大、判决有一定争议的案例的法律适用及其审判原则等,在公开审判允许的范围内和学生进行深入探讨,从而形成良性互动,一方面解决学生们的学习困境或以及对法律适用的犹豫,同时也能促使法官更加慎重的适用法律,了解案件裁判的社会影响,使得案件的裁判充分发挥公平公正的社会影响,实现法律公平正义.(作者单位:江苏大学文法学院)

基金项目:本文系江苏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1年度青年专项重点自筹项目(C-b/2011/01/26);江苏大学2011年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项目编号:2011JGYB046)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