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归身体――竞技体育的呼唤

点赞:30959 浏览:144300 近期更新时间:2024-01-07 作者:网友分享原创网站原创

摘 要:科技对竞技体育文化形态的建构起着积极作用.伴随工具理性的高扬、价值理性的失落,科技日益成为一种体育异化的本质力量.科技的僭越给现代竞技体育的发展带来众多困境.回归身体,是当代竞技体育的呼唤,同时也是消解当前发展困境的根本途径.

关 键 词:体育社会学;竞技体育文化;身体;科技

中图分类号:G80-0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7116(2011)02-0027-04

Returntothebodycallofpetitivesports

LIChuan-qi,TIANYu-pu

(CollegeofPhysicalEducationandSportScience,NanjingNormalUniversity,Nanjing210046,China)

Abstract:Technologyplaysanactiveroleinbuildingtheculturalformofpetitivesports.Withtheupliftoftoolrationalityandthelossofvaluerationality,technologyhaseverincreasinglybeeanessentialforceofsportsdissimilation.Thearrogationoftechnologyhasbroughtalotofdilemmastothedevelopmentofmodernpetitivesports.Returntothebodyisthecallofpetitivesports,alsothefundamentalwaytodissolvedilemmasincurrentdevelopment.

Keywords:sportsociology;cultureofpetitivesports;body;technology

1现代性语境下科技对竞技体育文化形态的影响

现代化社会和社会的现代化,体现着现代性的基本特征,反映着社会现代性的固有矛盾.“从某种意义上说,现代社会的现代性至少是通过4对互动关系及其紧张关系而呈显的.它们是:科学理性主义的普遍精神与现代科技的无限追求、商品化价值观念的突显乃至宰制力量与市场经济的无限扩张运动、政治的社会理想与民族、国家的社会政治实践,以及文化道德的普世主义信念与文化多元论的‘诸神竞争’.这些基本的互动关系和紧张关系构成了现代性思想的基本逻辑,也是同构成现代性思想之基本向度的科技、经济、政治和文化层面相对应相关联的”[1].体育既是一种人类活动方式,又是一个人类社会实践领域.科技、经济、政治渗透其中,体育文化形态一方面积极地被科技、经济、政治因素建构、强化,另一方面体育文化内涵又被这些因素解构、消解.“体育既接受现代性的洗礼和浸染,也为现代性的推波助澜而‘添砖加瓦’,并成为现代性的一部分”[2].

纵观现代体育文化的形态,从体育赛事的组织与管理,到体育设施的设计与建造;从运动医学的飞速发展,到体育器材的更新换代;从运动装备的创新到运动训练的优化再到每一项世界纪录的打破,现代体育实践的各个领域无不渗透着科技元素.“体育运动借助了科技,也推动了科技;而科技宣扬了体育,也刺激了体育”[3],表达了现代体育与科技的关系.科技作为一种力量,以其特有的个性,渗透于现代体育实践之中,对体育文化形态的建构起着重要作用.

2人类理性的分裂与现代竞技体育中的科技僭越

“理性是人性的一种展现,是人类社会的一种历史性生成,基于理性的视角,历史不外乎是一个使人不断理性化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人类的理性能力不断得到加强、拓展和丰富,同时也催生了理性的张力和分裂”[4].理性分裂的渊源是主客二分的哲学传统.启蒙运动以来,随着科学技术和工业的发展,工具理性的地位不断提高.尤其是休谟从理论上将“是”与“应是”或“事实”与“价值”分离开来之后,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便开始了加速分离.德国社会学家韦伯则把理性划分为工具理性和价值理性以彰显人类理性的分裂.由于工具理性在实践的过程中怎么写作于人的功利追求,精于算计,讲究效率.所以工具理性日益凸显,而价值理性则日益被边缘化,理性已经堕落为工具理性(霍克海默语).

现代性背景下,科学技术获得了空前的发展,其蕴含的力量体现了满足主体性需求的目的性价值.很多人越来越相信,在体育运动成绩日益逼近人类极限的今天,体育的竞争就是高科技的竞争,“技不如人”,首先是“科技不如人”.于是在人类追求“更高、更快、更强”的道路上,科技的力量在外在功利与的诱惑下,开始对竞技体育的僭越.

竞技体育中科技的僭越,有深刻的哲学背景,在灵肉分离、主客二分的现代哲学框架内,身体的形象是作为物质实体、作为自然躯体、作为“机械装置”而出现的,与“主体”、“精神”、“理念”、“灵魂”等是无涉的.对于主体的“人”而言,“我”并非身体,“我”拥有身体,身体既是“我”的拥有的完成目的的工具,又是我需要克服与超越的对象.学者徐志伟[5]认为,现代西方文化深受“经验唯物主义”的影响,“经验唯物主义”主要是受包括培根、洛克和笛卡尔等人在内的启蒙运动哲学家的影响,“培根的影响主要是他的‘去神化的’自然,揭去自然的神秘面纱,人类能够探索、理解、掌握和控制自然;人的身体是作为遵循自然规律的自然一部分来行为的,所以它属于自然的领域,因此也应该受同样的对待方式.笛卡尔把身体解释为机器的观点强化了身体作为纯粹物质的经验主义身体观,这样的身体能够被机械地理解并被灵魂所控制.洛克提出,如果人的身体基本上是自然的纯粹物质,那么把它放在产权的范式下来对待最为适宜,然而洛克发展出来的关于产权的范式是用来对待其他非生命客体的.这些启蒙运动的哲学框架加强了这样的看法:身体是道德中立的,对身体的任何的反思都是不必要的和多余的”.身体的祛魅化意味着身体的神秘与神圣感失去了,身体的客体化意味着身体的能动性被无情的过滤,而身体的“产权”思维则意味着身体不再是目的与手段的统一,而纯粹演变成手段.总之,身体的物化,为科学无止境无限制的改造、支配身体,服从“所谓的”主体追求在理论上提供了支撑.

竞技体育深受人们青睐并在世界范围内普遍开展,绝非仅仅凭借人们对“更快、更高、更强”理念的认同,而更在于竞技体育内涵的深刻文化底蕴,这文化底蕴包括“公平竞争”的秩序,以及对健康、美丽、智慧的追求,对奋斗、坚持、努力等人生旨趣的推崇,寄托着人类对美好、和平、和谐生活的向往,同时诠释着人类对身体能力的期待与想象、信仰与探索、祝福与赞美.而科技的僭越却使上述竞技体育赖以存在的先天的文化底蕴不再,给竞技体育带来了诸多的困境,如果对科技不设限、不设防,任由科技支配身体去完成所谓的“更高、更快、更强”,或许我们可以说竞技体育就要进入终结时代了.

3回归身体

3.1树立身心一元论身体观

体育学理论界长期对“身体”这一元问题视而不见、避而不谈.对于体育之体,过去我们要么把它当作一个物理性的实体,要么把它当作一个生理性的躯体,再要么把它当作被动的客体,进而身体本身所固有的认知功能、能动性、主体性、尊严性在生活中、实践中被无情地忽视掉、过滤掉.这实际上是受西方身心二元、主客二分思维模式的影响.为突破身心二元论的身体观,身体哲学、现代现象学,身体社会学、身体美学,具身认知科学等做了有益的尝试.这些理论资源为我们树立身心一元论的身体观,真正让竞技体育回归身体,奠定基础.

尼采[6]的身体哲学向我们呈现的是一个具有本体性、能动性的身体的存在,“我完完全全是身体,此外无有,灵魂不过是身体上的某物的称呼.身体是一大理智,是一多者,而只有一义.”“不要相信任何不是产生于户外空旷之地的思想,不要相信任何不是随着身体自由活动而来的思想――也不要相信任何不能鼓舞你筋肉活动的思想.”[7]梅洛•,庞蒂的现象学则揭示了一个具有主体性的身体,他认为身体不是自为的客体,它实际上是“一个自发的力量综合、一个身体空间性、一个身体整体和一个身体意向性”[8],“身体是我们拥有一个世界的一般方式”[9],他将世界比喻为一个“肉体”,认为“世界的肉体”与“我的肉体”不可分,“我”是作为主客未分的“场”而处于世界的交涉关系之中的,生的意义也即源于这个作为“场”的身体之中;现代具身认知理论研究表明身体具有认知功能,“人之认知也不是认识主体在综合而是身体在综合,是身体固有的认知能力或知觉图式‘在感觉间的世界中对我的身体姿态的整体觉悟’,是身体及其行动将内心感受、知觉现象或‘集体表象’从原初的‘身心复合体中’,外化成为某种姿势、手势、表情、表现,直至形成原初的词语、概念或‘解释’”[10].总之,人的有灵性的身体不是单纯的血肉之躯,或“空间上并列的各个器官的组合”,更不是一种孤立无涉的存在,而是一个无所不包,甚至将整个世界都吞没于自身的广大场域,也是一种将全部肢体和器官、肉体和心灵、躯体和环境、身体和自然、主体和对象、自我与他物,都包容与整合为一体的“身体场”,是社会、文化、历史、科技等诸要素的结合点、起始点、落脚点.

对“运动中的身体”做一个具体分析也是必要的,“运动中”可以作为一个空间概念,这个空间绝对不是物理学意义上的纯粹物理空间,而更应该称作一个“场”,这个“场”具有鲜明的文化性、情境性、社会性,规定了身体的所在.这就决定了运动中的身体绝非一个物理性的机械装置,或者纯粹生理性的肉体.运动作为一种身体的创造活动,其创作力的源泉完全来自于“身体场”,而非仅仅是决定于“生理机能”,因此,提高运动中身体的创造力,就应该对“身体场”的整体思考,而不仅仅是“生理机能”,当然,通过直接改造“生理机能”的方式的确也可以提升运动成绩,而且对于那些锦标主义者来讲,的确也是合乎“理性”(仅仅是工具理性)的行为.不过,法国奥委会副主席Claude-LouisGALLIEN先生[11]警告说“‘极端奥林匹克主义’指导思想下的‘比赛机器’试图以极端的训练方法来获取理想的成绩,其结果往往破坏了人体正常的生理平衡.事实上,没有哪种医疗帮助能够比得上违禁药物那样,通过残酷的机体伤害来大幅度地、迅速提高运动成绩.这种药物手段的目的是要破坏人体的生理保护性限制,漠视或隐瞒机体所产生的各种健康警告信息,它亵渎了奥林匹克最基本的道德原则,缺乏对运动员本身和对生物体生命所应有的尊重:从健康的视角来看,人的机体不会遗忘任何事物,一切都被记录了下来,一切都会有因果报应,只是时间问题.”因此,确立身心一元论身体观,无疑对制约运动员身体的物化、工具化,维护运动员的尊严,保障运动员的健康,促进竞技体育健康、和谐、可持续发展具有基础性作用.

3.2树立审美主义竞技观

“审美主义”是指一种特定的思想逻辑,它将艺术和美视为存在的根本性质,无论是自然存在,还是人的认知、生活、休闲、政治等都是“艺术的”.审美主义的思想逻辑冲破了“艺术自主论”、“为艺术而艺术”的思想逻辑框架.使艺术和美直接同生命、生活和人生相连,而不再是束之高阁、高不可攀;使艺术和美肯定并强化生命、美化生活、丰富人生,而不再是停留在“无目的”“无利害”的精神层面.


人类所从事的任何创造性活动,都不是纯粹的谋生谋利的活动,而应当是一种生活艺术、生命审美,是关怀和完善自身的过程,是塑造和提升生命、追求最高自由境界的一种“自身技巧”或“自身实践”(福柯语).正如尼采所说“艺术是生命的最高使命和生命本来的形而上活动.只有作为一种审美现象,人生和世界才显得是有充足理由的.”体育也一样,体育不是一种谋生谋利工具,不是政治、经济实践,也不是人类科技的实验场,而是一种实实在在的给人带来欢乐、刺激、幸福与生命活力的游戏,是一种艺术活动.审美主义的竞技观,就是要我们立足于身体这一存在本体,以审美的态度对待体育,将审美的意识贯穿于体育的全过程之中,使体育真正成为生命或者说身体的艺术化存在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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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实践的三种境界――‘你应’‘我要’‘我就是’――中‘我就是’乃是最高的阶段,因为它意味着人在洋溢的自豪感中确证自己:我就是那个我想成为的人”[12].审美主义竞技观感召下的竞技运动就是这一阶段,在这一阶段中,身体在陶醉于自己的强力感时进入了“醉”的美学状态,在这种状态中“时空感变了,可以鸟瞰无限的远方,就想可以感知一样;视野开阔,越过更大数量的时间和空间;感官敏感化了,以致可以感知极微小和瞬间即逝的现象等强力乃是肌肉中的统治感,是柔软性和对运动的,是舞蹈,是轻盈和迅疾等生命的所有高级因素在互相激励;每个因素的图像和现实世界都足以成为另一个因素的灵感”[13].以审美的态度对待竞技体育,将竞技当做艺术,当做身体的创造过程,将竞技纳入生命的风格体系,进而,是情感、意志和身体经验而不是外在的功利刺激成为真正的动力.总之,树立审美主义的竞技观,是对工具主义、功利主义竞技观的根本颠覆,在竞技中人注重的将主要是体验,以及由体验而生成的意义.

3.3树立以人为本的体育科技观

从身体的角度看,要树立以人为本的体育科技观,就应当在思想上摒弃身心二元对立论,树立身心一元统一论,强化身体的非客观性,尊重身体内在的尊严.人的个性、能动性、尊严等等都是人的身体本身的特有性质.科技(基因技术、纳米技术等)对人体的改造与支配,从根本上讲绝不仅是人类这个类别的一系列生理的特征,而最终必然是整个人的实体,亦即人的肉体和精神、本质和尊严、生物学的根基和个性的统一体.因此,现代科学技术对人身体的改造和支配必须以身体尊严为界限,否则,任何对身体尊严的侵犯都必将危及到人的尊严.对于科技的力量特别是基因技术在体育领域的应用,人类应当保持警惕.人为制造大量不知后果的基因突变,不但是一种对和道德的破坏,同时也是对运动员的身体乃至整个人类健康的破坏.正如奥地利物理学家薛定谔[14]在他的《生命是什么》一书中所担忧的,“突变要成为自然选择的合适原料,必须是罕有的事件,正像自然界中实际出现的那样.如果突变是如此的频繁,以致有很多的机会,比如说,在同一个体内出现了十几个不同的突变,而其中有害的突变又总比有利突变占优势,那么,物种非但不会通过选择得到改良,反而会停滞,甚至会消亡.由基因的高度持久性形成的相当程度的保守性是十分必要的.”总之,体育科技的进步应当以身体健康为准绳,充分尊重身体应有的尊严,也就是尊重运动员乃至全人类的尊严.

3.4深入开展竞技运动中的身体研究

长期以来,受笛卡尔身心二元论的影响,身体总是游离于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之外,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布莱恩•,特纳认为“社会科学普遍接受了笛卡尔的遗产,在笛卡尔这里,身体和心灵存在着尖锐的对立.他的二元论相信,身体和心灵之间没有互动,因此,这两个领域或者主体都是被不同的学科分别提出来的.身体成为包括医学在内的自然科学主体,而心灵则成为人文科学或文化科学的主题,后来这种分割成了社会科学基础的一个重要特征.”[15]体育社会科学研究亦不例外,传统的体育社会学更多是立足宏观、系统、结构、组织、关系、行动者的层面进行研究,而没有将身体也纳入其理论体系之内,身体只能在运动人体科学领域找到自己的位置.然而20世纪80年代以来,伴随社会、政治、经济、科技的发展,伴随学术界对“现代性”的反思,身体日益成为社会生活层面以及学术层面关注的焦点.竞技体育作为以身体为中心的社会文化活动,与整个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科技的发展存在千丝万缕的关系,“身体作为话语符号,是在历史、社会、文化中被建构起来的,本身就充满了权力诉求的张力.同时身体不仅具有历史的社会――文化面相,在生存论意义上,对身体的探询更指向人的问题和深广的形而上之域.作为代表性的命题,无论康德的‘人是什么’,还是赫舍尔的‘人是谁?’,实际上都不能不考虑身体的维度.无论勘察人的本质,还是究诘人的处境,亦不能不把身体作为一个重要的起点和条件.身体的问题,归根到底与‘人的问题’息息相关,对身体的探讨,其实就是对人之存在(humanbeing)乃至人之存在(humanliving)的关切”[16].因此充分借鉴现象学、身体社会学、身体文化学、身体政治学、具身认知科学、身体美学等身体研究的现有理论资源,加强竞技运动领域的的身体研究,对于促进竞技运动以及运动员的健康、和谐、可持续发展具有积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