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医疗告知制度减少医疗纠纷

点赞:15904 浏览:69495 近期更新时间:2024-01-25 作者:网友分享原创网站原创

摘 要医院是一个高危人群集聚的地方,发生猝死等急性事件的危险性远远高于正常人群,特别是在患者多、医务人员少的状况下,医务人员焦躁与患者不满情绪交织在一起,严重影响医疗质量的提高,医疗安全的隐患时有增加,医疗纠纷时有发生,为了增强医务人员医疗安全的防范意识与行为,加强重点病人的管理,最大限度地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我院特别规范了医疗告知制度,在安全医疗实践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取得了一定的成效.规范医疗告知制度实施后,医疗纠纷与上一年同期比较下降10%.

众所周知,医院是一个高危人群集聚的地方,发生猝死等急性事件的危险性远远高于正常人群.特别是在患者多、医务人员少的状况下,医务人员焦躁与患者不满情绪交织在一起,严重影响医疗质量的提高,医疗安全的隐患时有增加,医疗纠纷时有发生.为了增强医务人员医疗安全的防范意识与行为,加强重点病人的管理,最大限度地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我院特别规范了医疗告知制度,在安全医疗实践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取得了一定成效.

医疗告知是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应尽的义务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规定,医疗机构实施手术、特殊检查和特殊治疗应当征得患者同意,取得患者家属或者关系人的签字;《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26条规定:医师应当如实向患者或者其家属介绍病情,但应注意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11条规定:在医疗活动中,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将患者的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等如实告知患者,及时解答其咨询,但应注意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以上法律、法规均明确提出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要履行相应告知义务.

医疗告知伴随病人诊疗的全过程

医疗告知内容包括病情(目前病情及今后估计可能出现的病情变化);当前的诊断;准备实施的医疗措施(包括检查、治疗等)及预计的治疗效果和伴随的危险;影响病情的注意事项;正常医疗行为不予进行可能出现的后果;药物使用的目的、使用原则、毒副作用、不良反应及注意事项;病人或家属提出的有关医疗问题等.上述医疗告知内容要伴随在病人诊疗全程中,做到“事前告知”.

被告知的对象是知情权主体

被告知的对象是知情权的主体,要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年满16周岁以上,意识清醒,能够辨认自己的行为,对医务人员提出的决定有充分理解力的病人可作为知情权主体;未满16周岁的病人,或不能控制自己行为和思维的病人,其家属为知情权主体,可写作技巧行使病人有关权利;实施保护性医疗措施时,病人可书面委托其家属作为知情权主体.

根据医疗行为采取相应告知方法

根据医疗行为采取公示告知、口头告知、书面告知三种方法.医院有关管理规定,如医保政策、住院须知、安全保卫、医疗、医疗费用使用等,采取公示告知;一般的医疗行为、无医疗风险或人体侵害,以病人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信任为基础,可以实施口头告知,但病历中要有详细记录;涉及重大医疗行为,如手术、麻醉、输血、尸检、切除脏器、肢体、眼球等,对人体有侵害或费用较高的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实验性医疗等,风险较大的医疗行为,如新技术应用等,存在多种治疗方法,各方法存在利弊,取舍困难时;医保基本医疗以外的用药、检查、器械及其他需要自己承担费用;正常医疗行为不予进行或其他可能出现不良后果等,都要采取书面告知.

医师加强病人告知

医疗告知采取“谁主管,谁告知”的原则,经治医师(或值班医师)及实施操作医生(术者)要及时与病人及家属谈话,同时要报告上级医师(主治医师、科主任),上级医师(主治医师、科主任)要再次完成高风险环节的谈话工作,并在谈话记录签字,履行医师告知义务,并且要采取相应有效治疗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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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病人:①急、危、重、疑难病人;②诊断不清病人;③治疗效果不好病人;④无民事行为能力的病人;⑤家属要求隐瞒病情的病人;⑥患者或家属对病人预后期望值过高的病人;⑦交通肇事或各种纠纷致伤病人.

二级病人:①病人在诊疗过程中,医务人员的医疗行为有一定缺陷(包括病历书写缺陷等),但未给病人造成不良后果;②病人或家属对医疗怎么写作质量存在不满意情绪;③病人或家属有投诉,但病人无不良后果;④病人出现较严重并发症,影响预期治疗效果;⑤诊断不清或治疗效果不好的危重病人;⑥有创检查或治疗方案(如手术、介入、各种复杂性穿刺等)失败的病人;⑦病人或家属对医院或医务人员有不信任思想.

病人:①病人在诊疗过程中,医务人员的医疗行为存在缺陷,有不良后果发生;②有创检查或治疗方案(如手术、介入、各种复杂性穿刺等)失败需再次有创检查或治疗的病人;③病人出现功能障碍、残疾、死亡等不良后果,患者或家属不理解,提出异议;④事先无法预料或医疗风险未向病人或家属进行书面告知,出现不良后果的病人;⑤病人或家属有投诉经科室负责人多次协调无效,或反复投诉3次以上.

总之,为减少医疗纠纷;同时保障患者知情同意权,我院相继完善了有关规章制度,各级医务人员对各级警示病人做好相应防范预案,充分利用现代科学手段保存医生告知的历史记录,同时,医院成立医疗质量考核小组,负责不定期检查各级人员执行情况,对违反规定者,给予责任人或责任科室负责人相应的经济处罚.

警示制度实施后,我院医疗纠纷与上一年同期比较下降10%.在病人多、医务人员少的状况下,警示制度的实施无疑使我院加强了重点病人的管理,增强了各级医务人员医疗安全防范意识与行为,从而有效地减少了医疗纠纷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