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渔业安全生产问题的

点赞:22754 浏览:104946 近期更新时间:2024-02-17 作者:网友分享原创网站原创

渔业生产安全是一个综合的社会问题,需要整个社会形成“船东负责、专业监察、社会监督、行业主管、政府统抓”的齐抓共管的局面.自1991年我省“渔业水上事故”列入省政府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的目标考核一项内容后,引起各级地方政府对渔业生产安全的重视,渔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明显提高.每万吨产量死亡人数从1991年2.2人个降到现在0.8人个,每万吨产量沉毁船数从1991年1.485艘降到现在0.6艘;近十年来全省渔业水上事故的情况每万吨产量死亡人数平均不超过0.7人个,每万吨产量沉毁船数平均不超过0.5艘船,由此说明总体形势在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后有所好转.当然应该看到渔业生产安全形势仍是严峻的,实际上每年渔业水上交通事故的死亡人数和沉毁船数的硬指标仍是上升的,因此,对目前渔业安全生产的现状要有全面、客观、理性的认识:渔业生产基础比较薄弱,相关法制建设尚不健全,还存在许多威胁渔业安全生产的问题和隐患.在此从我从四个方面探讨我省海洋捕捞业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和强化渔业安全生产的建议.


一、关注渔业安全生产现状,加大对渔业的投入:随着近海渔业资源不断衰退、从1994年始对海洋捕捞业开征8%(原来2%-3%)农业特产税的新税制(个别是地区甚至不管渔业捕捞情况,实行定船包税),对海洋捕捞业无疑是雪上加霜.实寻上从九十年中期海洋捕捞业进入调整发展阶段(据省水产统计显示:投入海洋捕捞业的机动渔船2001年55205艘、199052人).国家逐步实施渔船双控指标、伏季休渔、捕捞负增长、清理“三无”渔业船舶、实施渔业船舶报废制度等调控政策.现海洋捕捞业进入转产转业阶段,面临最困难的时期,各个环节的矛盾冲突将更加激烈,渔业行政管理、基础建设和保障体系建设等将面临更大考验,应引起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否则,当不同的问题和隐患与外界因素形成呼应,极易在局部区域失控而频繁发生重特大事故.因此,建议社会各方面应对海洋捕捞渔业更多的关注,各级财政应予以重点投入,有关费税给予减免等,才能确保渔业船舶报废制度和转产转业政策顺利实施,否则将产生更多的新的“三无”船舶,将对渔业安全生产构成更大威胁.

二、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保进渔业生产安全:健全的法治是从根本上解决安全生产问题的必由之路,而最直接和有效战略是对企业实施强制性的执法监督,对高风险产业尤其重要.渔港监督是渔业安全的监督检查机关,其重点职责是监督检查,最重要的环节是渔船进出港签证把关和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加强渔船进出港把关,杜绝因不齐、船员配备不够、装载、事故等原因出现船舶质量问题的不适航或在恶劣气候下出海生产,真正起到把关的作用.但目前我省对渔业安全监督的行政执法仍很弱,尚未对不法分子形成威慑力.体现在1、渔业船舶进出港签证率低:平均每年全省渔监仅不到10000艘次渔船申请进出港签证.究其原因,从行政管理上看,其一是没有完善的渔港管理,渔船进出港签证难以执行:目前全省除东山大沃和厦门沙坡尾避风坞等渔业港口接近封闭可把关外,大部分渔港陆域是敞开的,渔民自由进、出港,渔监部门实际上无关可把,这也是渔港建管脱节严重突出表现.其二是渔监机构站点、人员编制太少:据普查统计全省现有的渔港数336个,经农业部认可的渔港有114个,目前全省沿海渔监机构仅36个,客观上给渔民渔业船舶进出港签证带来不便;另外目前我省沿海渔港监督人员总共有150多个人,其中部分同志还小型渔船检验;而2000年沿海渔船普查有54558艘,经清理现有纳入管理的渔船27443艘,如果这些船舶都来申请进出港签证,渔监人员根本无法应付监督检查业务.2、实施现场安全监督检查难度很大.由于我省成规模的渔港陆域是敞开,大部分无法实行封港检查,要到渔港水域外进行现场监督检查,不但增加渔监机关检查经费,更增加安全检查的难度.当前不法的渔民暴力抗法、自残抗法事件时有发生.全省渔监船船员还没正式建制,没有专项经费保证,难以进行经常性的现场监督检查.近两年,全省仅有的7艘监督艇,即使每艘船平均数150天/年,已满负荷转,总检查渔船数仍有限.3、当前渔监、船检的行政行为难以按规范要求履行,特别是渔船检验技术要求和船员培训考证要求.我省渔船质量和船员文化素质的现实情况与规范要求相距甚远;另一方面在船员培训的职责权限不明确,难以适从.

因此,当前亟待创造条件对渔港实施封闭管理,最起码从一、二级渔港开始.今后从渔港规划、设计、建设中就要为今后的渔港管理打好基础;同时应在60%以上渔港或300条以上船舶的区域均设置渔港监督,全省应该有180个左右的机构,至少需要增加300个渔监人员,增加8艘监督艇,形成有效监督力量,从而促进渔业生产安全.

三、对海洋捕捞业实施高保障政策,实现可持续发展.

海洋捕捞业本属高成本、高风险的产业,实行高保障政策是对产业特性的要求,也是保障此产业可持续发展的前提条件.

1、对船舶实施强制保险的政策:在现实中,目前我省渔业船舶承保面低于2%,就是说绝大部分船东并未履行其义务,一旦事故发生后,肇事者逃跑屡有发生,船东无法恢复生产,无法偿还其债务,无法为死难的雇工提供善后抚恤金的赔偿金,更无变为造成第三者损害进行赔偿,导致很多的社会问题发生,直接影响渔区社会的安定和稳定.因此各级政府对船舶实施强制保险的政策.具体从渔业生产角度来看,渔业船舶应从大功率渔业船舶开始逐步实施强制保险政策,尤其对雇佣船员的雇工责任和第三者碰撞责任实行法定保险,使船东切实承担起社会责任,同时提高抵御风险能力.

2、完善抢险救助制度:随着渔船高功率化,渔船生产往外海拓展,渔业电讯发展较快,加强了海陆之间联系,要求政府部门和行业主管投入更多资金,从预警通讯、信息处理、救生船艇、指挥调配、网络建设等完善渔业抢险救助系统.同时,目前应成立专项救助补助基金,鼓励沿海渔民互救互助.

四、强化渔民自我保护意识和管理组织:

作为个体所有制的经济方式,追求利润最大化是其根本目的,因此存在以下严重的隐患:1、在主观意识方面容易产生冒险意识,常出现抢风头、赶风尾、超航区生产等违背安全规程行为;2、为了节约生产成本,不惜减少投入渔船技改的资金,同时在渔船修理、建造和渔业重要船用产品配置、使用均存在不规范的问题,造成渔业船舶质量总体呈下降趋势;3、从业者文化素质越来越低,渔业船员绝大部分是文化素质较差的渔民和内陆没有海上作业经验的临时渔工,渔民持证上岗问题愈来愈难以解决.4、作为高风险产业必不可少的经营性安全管理,呈剥弱状态.因此,在目前渔业经济体制下,首先要亟侍加强乡、村两级船舶管理的机制,提高对渔业安全规范要求的理解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切实加强乡村船舶行政管理,通过有效措施提高船东和船长的责任意识,和渔民自我保护意识;其次,引导渔民立类似渔民协会的民间组织,加强渔业生产经营性管理,更好协调政府、法规要求与现实的矛盾.(比如当前转产转业、渔船报废政策实施后,如何保护本地渔民渔业权问题等等.)根据渔业先进国家的经验,只有民间组织的充分发育,民间社会的管理才能高效,管理成本低,真正筑起抵御渔业生产风险的第一道防线.

关于渔业安全生产问题的参考属性评定
有关论文范文主题研究: 关于安全生产的文章 大学生适用: 在职研究生论文、在职论文
相关参考文献下载数量: 16 写作解决问题: 写作技巧
毕业论文开题报告: 标准论文格式、论文总结 职称论文适用: 技师论文、职称评副高
所属大学生专业类别: 写作技巧 论文题目推荐度: 优秀选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