咄咄怪事:律师迫害离婚案委托人

点赞:13718 浏览:58767 近期更新时间:2024-03-22 作者:网友分享原创网站原创

2006年12月底杭州市上城区法院对一起刑事案宣判,这是一个律师在一起亿万富豪的离婚纠纷中,经不住重金利诱,竟伙同他人多次威胁、恐吓委托人,甚至毒打委托人及其亲人的案件.

这起全国首例律师暴力伤害委托人的恶性案件,引起广泛关注.

接手亿万富豪离婚案

娄小刚1970年12月出生于杭州,父亲是当地的司法干部.1994年夏,娄小刚电大毕业,通过全国同法考试取得了律师执业资格证,并正式进入杭州一家律师事务所工作.

2004年9月初的一天,娄小刚正在律师事务所整理诉讼资料,杭州赫赫有名的亿万富豪李强的妻子吴冬梅走进了他的办公室,声称是朋友介绍来的,有案子请他写作技巧.

吴冬梅1961年2月出生在浙江舟山市,父亲是个老警官.19岁那年,她当上舟山市广播电台的播音员.1990年9月,29岁的吴冬梅在北京广播学院进修时,经人介绍与小她一岁的李强相识.当时的李强是北京隆达汽车出租公司的总经理,并在股市、国债和期货市场有所建树,老家在浙江金华农村,与吴冬梅是老乡.

1992年年底,吴冬梅结束进修调入浙江省某广播电台当上主持人.1995年2月,她与相恋四年多的李强登记结婚,1997年4月生下女儿李娜.婚后,李强回到杭州,先后担任杭州某汽车出租有限公司董事长、浙江某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和浙江某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成为杭州有名的亿万富豪.

在财富达到巅峰的同时,李强与吴冬梅的夫妻感情却跌入低谷.因性格差异,双方经常为家庭生活琐事发生争吵,后因丈夫有与数名年轻女性关系暧昧之嫌,时常夜不归宿,使十分紧张的夫妻关系雪上加霜.多次规劝无效后,吴冬梅想到了离婚,因牵扯财产分割,离婚变得复杂,因此特地来请律师.

听完吴冬梅的讲述,娄小刚说:“只要您拿定主意离婚,其他的事情就交给我来办!”

2004年10月20日,吴冬梅与娄小刚正式签订了一份《委托写作技巧合同书》,并预缴了1万元写作技巧费、办案费,商定其他费用结案后按标准付清.

曾经仗义执言

娄小刚正式接手亿万富豪离婚案后,多次跑到房管局、银行、资产评估所等单位调查取证,核查李强夫妇的共有财产,忙得团团转.

2004年11月初,娄小刚按照写作技巧人吴冬梅的意愿,起草了一份离婚诉讼状递交杭州市中级法院,请求判令:1.解除与李强的婚姻关系;2.婚生女李娜由吴冬梅抚养,李强按月承担抚养费3000元;3.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其中包括位于杭州市西湖区的别墅一套及位于北京亚运村、杭州市上城区、浙江省舟山市区的商品房各一套,总价值为436万元.

没过几天,吴冬梅找到娄小刚,说上次向法院递交的离婚诉讼状只是针对房产提出了财产分割请求,还没有涉及李强的数千万股权,而这些才是夫妻共同财产中的大头,必须查实后提出分割要求.


娄小刚立刻开展新的调查取证工作,初步查清李强在浙江某投资有限公司、杭州某汽车出租有限公司都有巨额投资.2004年12月27日,受吴冬梅之托,娄小刚向杭州市中级法院申请变更诉讼请求,要求依法分割已经查明的部分夫妻共同财产527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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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年初,杭州市中级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审理.法庭上,除对四套房子双方无异议外,对公司投资款及李强拥有的巨额证券票据有多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分歧很大,李强一再宣称“大部分出资不属于我所有”.

作为吴冬梅的写作技巧人,娄小刚在法庭上慷慨陈词,据理力争:“李强名下的巨额投资款、证券票据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依法予以分割!”

2005年4月19日,杭州中院作出一审民事判决:准予吴冬梅与李强离婚;婚生女李娜由吴冬梅抚养;位于杭州市上城区、舟山市区的商品房各一套归吴冬梅所有,位于杭州市西湖区的别墅一套及位于北京亚运村的商品房归李强所有,李强支付吴冬梅补偿款101万元.

由于该判决对李强公司投资款不作认定和处理,吴冬梅当庭表示不服.不久,吴冬梅另外聘请律师向浙江省高级法院上诉.2005年10月,该院裁定发回杭州中院重审.

重金利诱下灵魂蜕变

吴冬梅的离婚诉讼案就此暂告一段落,娄小刚松了一口气,但因法院一直没有开庭再审此案,律师费迟迟没有到娄小刚手中.

2005年11月底的一天,娄小刚的手机响了,竟是李强打来的.娄小刚不由得心里一紧,谨慎地问道:“李老板,找我有何贵干呢”

那头,李强显得十分客气:“娄律师,我早就知道你是一个聪明能干的律师,我就欣赏你这样的人,也很乐意和你交朋友.今天下午我想找个地方和你聊聊天,不知道娄大律师肯不肯赏脸.”

听到亿万富豪如此夸奖自己,娄小刚心里暗自得意,尽管他还不知道对方葫芦里究竟卖的是什么药,还是欣然接受了邀请.

娄小刚按照约定来到杭州五洲大酒店咖啡厅,与李强见面.第一次私下会面,李强没有提出任何要求,只闲聊了一会儿就分手了.

此后,李强经常邀请娄小刚吃饭和桑拿,娄小刚放松了警惕,暗自庆幸自己攀上了亿万富豪,二人成了无话不谈的朋友等

2005年12月上旬的一天,两人再次私下碰面的时候,李强关切地问起娄小刚的家庭情况.娄小刚如实相告:妻子在杭州一家超市当营业员,工资很低,老母亲经常需要钱看病,自己的收入也不高,既要供小女儿上学又要供房,每个月都感到钱不够用.

李强接口道:“老弟,你经济压力这么大,应该想办法改变现状啊!”娄小刚不检测思索地回答:“想过啊,可哪有机会呢”李强低声说:“我给你一个赚大钱的机会,就不知道你肯不肯做.”娄小刚急切地问:“什么好机会你快说吧!”

李强沉默了一会儿,直截了当地告诉娄小刚:“你是吴冬梅的写作技巧律师,最了解她.我想请你想办法教训一下吴冬梅,勒令她不要和我争财产了,事成后我给你几十万!”

娄小刚听后怦然心动!但此时他头脑还算清醒,推辞道:“作为律师,我应该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不能加害吴冬梅,我不干这种违反职业道德、违反法纪的事.您还是另请高明吧!”

李强正色道:“老弟,你不必这么快就回绝我,回去考虑清楚了再回答我吧!我请别人很容易,但我更看中你的才华!”

随后的几天,娄小刚一直心神不宁,内心进行着激烈的斗争.一方面,头脑中的正义感、职业道德告诉他,这种事千万做不得!另一方面,想到自己一家三口及父母亲的清苦生活,他又心旌摇动.

正当娄小刚摇摆不定的时候,他的母亲又患上重病,急需一大笔钱治疗,他拿不出这笔钱,身为孝子的他觉得十分愧疚等当天晚上,娄小刚躺在床上辗转反侧,久久不能入睡.想起李强的承诺,娄小刚动心了.巨额财富的诱惑力实在是太大,自己要办多少小案件才能赚到这些财富呀!金钱的砝码让娄小刚脑海中的天平发生了倾斜,良知也被金钱击得粉碎.娄小刚心存侥幸地想:只要多用点心思,干得隐蔽一点,谁知道是我干的

娄小刚打告诉李强:“我答应你,按照你的吩咐去办!”

露出贪婪与残暴的面目

2005年12月中旬的一天晚上,娄小刚与李强再次密谋“教训”吴冬梅的计划.颇工心计的娄小刚道出了自己的顾虑:“我是律师,不便直接出面,更不能直接动手,必须做帮手.我准备成立‘讨债公司’,这样既可以招兵写马,还可以名正言顺地开展活动.”

李强听后一拍大腿,笑着称赞道:“我说你是本地最能干的律师之一,一点也没有说错.这点子好,就照你说的去办吧!”

2005年12月底,娄小刚与远房亲戚、在杭州务工的安徽人王志文一起租下杭州江干区金兰池公寓7幢2单元201室,作为合开的“讨债公司”的办公地点,因未能通过工商注册,娄小刚便以自己所在的律师事务所名义承接业务,王志文负责讨债的具体操作.随后,王志文招聘叶早醒、施基武、丁云保及王永、李勇等人当公司员工,要求他们听从指挥,统一食宿.

公司成立后,娄小刚和王志文就将李强的离婚纠纷作为讨债公司承接的第一笔重要业务,紧锣密鼓地进行筹备.

身为律师,娄小刚一方面积极准备,一方面绞尽脑汁如何利用专业所长规避法律风险.密谋时,他只和李强、王志文商定方案,再由王志文安排人去具体实施,他从来不直接吩咐公司员工做什么.

2006年元旦,李强将娄小刚、王志文邀集到杭州望湖宾馆的咖啡厅,商量“教训”吴冬梅的具体方案.李强要求“制造交通事故”,王志文提议“用棍子把她打死或打残”,娄小刚一副老谋深算的样子,只埋头喝咖啡,半天不吭声.

李强问道:“娄大律师,你有何高见呢”

娄小刚这才慢条斯理地说:“我想提醒二位,一定要注意规避法律风险.按照法律规定,如果把人打成了轻伤,就要负刑事责任;如果只是轻微伤,即使被机关抓住,也只能按治安管理条例论处.因此我建议下手不能太狠,先弄个轻微伤吓唬吓唬她再说,没准她就此收手了,我们就达到目的了.否则会惹烦!”

李强、王志文表示赞同.随后,李强向娄小刚、王志文提供了吴冬梅的住址、车牌号及平时出入的基本规律,且支付了前期活动费1万元.

2006年1月11日早晨7点左右,娄小刚早早地来到吴冬梅的居住地――杭州市福利新村小区进行监视,为了不被发现,他一直躲在小区大门斜对面的一条小巷子里耐心等待.大约7点50分,他终于远远地见到一辆车牌为YC72XX的黑色轿车缓缓开出了小区大门,他知道这是吴冬梅的车.

娄小刚心里一阵激动,他当即断定,根据以往吴冬梅的生活规律,她此时一定是送女儿去附近的崇文小学上学.于是,娄小刚掏出手机兴奋地告知王志文:“吴冬梅的车正驶往学校,你要兄弟们做好准备!”王志文迅即通知早已等候在学校门口的打手叶早醒、王永.

清晨8点,冬天的阳光洒在杭州市崇文小学校园内外,正是学生上学的高峰期,学生、家长在学校门口川流不息,一派祥和、忙碌的气氛.8点10分左右,吴冬梅的小车到达崇文小学门口.

下车后,吴冬梅正埋头专心地帮9岁的女儿李娜背书包,突然,一个20多岁的男子冲到她的面前,不由分说朝她的面部猛地连击两拳,猝不及防的吴冬梅后脑勺着地倒在地上,眼前一黑,意识模糊起来.

见妈妈直挺挺地仰躺在地上,眉骨、鼻子和嘴角鲜血淋漓,李娜吓得号啕大哭:“妈妈!快救我妈妈!”

几位家长马上拔打报警,110迅即赶到现场,可犯罪嫌疑人叶早醒、王永早已乘乱逃离.两人回到公司分别从王志文手中领到2000元,然后躲回老家暂避风头.

吴冬梅被120急救车送进了附近的江干区医院.医生检查后发现,她的鼻梁骨骨折、左眼内眼帘挫伤、嘴角破裂.医生说当初吴冬梅倒地时,如果不是被车尾挡了一下有个缓冲,后果不堪设想.

后经鉴定,吴冬梅的伤势已构成轻微伤(偏重).吴冬梅怀疑是李强指使人干的,但没有证据.

李强依照承诺,分别汇给娄小刚和王志文各10万元.不分吹灰之力就得到了近10万元,娄小刚喜笑颜开,暗自得意:这次只是遥控指挥一下,并没有到案发现场,更没有亲自动手打人,即使将来机关追究此事,也不能怎么样.

法院认定寻衅滋事罪

此后,娄小刚、王志文又安排人多次打威胁恐吓吴冬梅:“我们已经聘请澳门职业杀手来杭州谋杀你,你小心点!”

挨打的案子还没有破,可怕的又打到家里来了,吴冬梅整日惶恐不安,甚至白天都不敢单独出门.有一段时间,她甚至高价雇请保镖来保护自己及家人.

2月底的一天,李强、娄小刚密谋再次“教训”吴冬梅.李强说:“上次的行动有一些效果,但还不太理想,吴冬梅仍追问法院何时开庭,仍打主意要和我争财产.我们现在要加大打击力度,让她再也不敢乱说乱动!”

王志文提议道:“干脆打残了她,让她彻底趴下!”娄小刚反对,正色道:“一定要注意规避法律风险,下手不能太重.我是律师,你们一定要按我的安排去做,否则后患无穷.咱们一定要想出既能狠狠教训她,又能躲避法律追究的好办法!”

李强对娄小刚很不满意,一再追问,要他说出具体的办法.老谋深算的娄小刚根本不直接说如何教训吴冬梅,只是故意启发、点拨李强和王志文广开思路,在其他人身上做文章.李强和王志文顿时明白了,三人商定出下一步的行动计划:打吴冬梅的父亲和砸她的小轿车!

娄小刚怎么也没有想到的是,王志文担心日后出事了说不清楚,在这次密谋时,竟然偷偷地用录音笔将三人的谈话全部录了下来.

3月2日早上,王志文指使叶早醒、施基武、丁云保等人守候在吴冬梅的住房楼下.7点钟刚过,吴冬梅和七十高龄的老父亲一起护送女儿去上学.刚走出一楼楼道口,警官出身的吴父警惕性很高,一眼就发现叶早醒、施基武、丁云保等三个陌生人形迹可疑,立刻上前盘问道:“你们在这里干什么”施基武慌乱地回答:“在这里玩一玩.”老人更觉得这几个人不对劲,便声如洪钟地厉声呵斥道:“这里是生活小区,有什么好玩的!你们赶快走!”

施基武瞪起血红的眼睛,突然狂叫道:“老家伙,活得不耐烦了!我们找的就是你!”他边叫边朝老人的面部猛击两拳,吴父顿时血流满面、瘫倒在地.几乎同一刻,叶早醒挥舞起早就准备好的钢筋,“兵乒乓乓”一阵狂砸,将吴冬梅停在楼下的小车的挡风玻璃砸得粉碎.

吴冬梅见状,冲出家门高声呼救:“救命啊!抓坏人啊――”

三个歹徒慌忙逃跑,施基武被闻讯赶来的保安当场抓获并扭送到上城区分局,他随即供出是受娄小刚、王志文的指使.

2006年3月9日,娄小刚、王志文、叶早醒、丁云保四人被上城区分局抓获并刑事拘留,4月8日被依法逮捕.王志文将密谋时的录音交给司法机关,声称自己受李强、娄小刚的指使.

3月22日,李强因涉嫌此案被上城区分局刑侦大队刑拘,但他的亲友以其患有严重肝病为由替李强申请“取保候审”,一星期后李强就被放了出来,不久又因“证据不足”无罪释放了.

得知是娄小刚伙同他人伤害自己及亲人这一实情后,吴冬梅大为震惊,她做梦都没有想到自己的写作技巧律师会帮丈夫伤害她!

她义愤填膺地找到娄小刚的妻子,大声质问道:“你丈夫作为我的写作技巧律师,本应该站在我这一边,为什么如此没有职业道德”娄妻连连道歉:“只怪他一时糊涂,在金钱面前昏了头.真对不起!”

娄小刚等人被抓的消息在杭州不胫而走,一些私营企业主甚至担忧:“现在人们的法制意识增强了,碰到纠纷都要请律师.如果律师都像娄小刚那样,当事人怎么活啊!”

2006年11月24日,娄小刚、王志文、叶早醒、施基武、丁云保等五人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杭州上城区检察院提起公诉.12月14日,上城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法庭上,10多年来一直坐在辩护律师席上的娄小刚,此时站到第一被告席上,这令他很不习惯.他仍凭借良好的口才为自己辩称:自己虽然与王志文商量过吓唬被害人吴冬梅,但打吴冬梅以外的人员及损毁财物已超出了他的主观愿意,何况自己从来没有动手伤人,不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尽管娄小刚口若悬河,可面对昔日的委托人吴冬梅质疑、愤怒的目光时,他还是羞愧地低下了头等

2006年12月26日,上城区法院再次开庭审理此案,被告人娄小刚因犯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王志文、叶早醒、施基武、丁云保因犯寻衅滋事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1年2个月、1年、11个月.

华东政法学院法学专家刘宪权教授点评:

写作技巧律师伤害委托人的案例,在全国律师界绝无仅有.《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准则》明文规定:“律师应当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尽职尽责地维护委托人的合法利益”.娄小刚既害了当事人,也彻底地毁掉了自己美好的律师职业前程.此案提醒我们:专业法律工作者更要守住道德、法律底线,千万不能为金钱而出卖灵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