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医患双方利益,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点赞:8928 浏览:34099 近期更新时间:2024-01-08 作者:网友分享原创网站原创

近些年来,虽然我国医患关系总体上和谐或“相安无事”,但由医患矛盾导致医患冲突的恶劣事件却屡见报端,医务人员被威胁、辱骂、殴打、伤害,医院工作秩序受到严重扰乱的事件屡屡发生,即使在今年全国“”期间,“押着值班医生游行”等极端事件也依然爆出等

3月7日,总书记参加贵州代表团审议.束晓梅代表说,现在一些地方“医闹”严重,有的还伤害医护人员.医护人员如果没有了职业安全感,最终受到伤害的将是广大患者.总书记回应说,必须维护医院的正常秩序、保护医护人员安全,任何伤害医护人员的违法行为都要依法严肃处理.

习总书记的这些话,代表了党和政府捍卫医疗机构、医护人员合法权益的鲜明态度,表达了对医务工作者的殷切关怀,但在当前的社会背景下,产生医患矛盾的原因是多种多样的.那么,我们究竟应该如何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携手战胜共同的敌人――“病魔”,更好地保卫医患双方的身心健康和家庭幸福呢?这是今年全国“”上代表委员们不断追问并强烈关注的问题.本刊“”特派记者陆续采访了多位全国政协委员,他们围绕如何防范和缓解医患矛盾这一话题,发表了各自的意见和建议等

全国政协委员、苏州大学副校长熊思东――

建立和完善“医后导机制”

有望减少医患冲突

熊思东已经担任三届政协委员了,今年是他第十二次参加全国“”.他在分析调研了几个典型的“医闹”事件后认为,医患纠纷的主要原因是患者在诊断后久治不愈,对医生的诊断不理解.其次是患者单凭自己的想象,希望用某种方式治疗,而医生却没有及时给予解释,说明在医患纠纷中存在医患沟通不畅的问题.

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熊思东委员认为,在以往的医学实践及医院管理中,“导医制”是一很好的方便患者、怎么写作病人的措施.“导医制”或称“医前导”是针对患者对医院不熟悉、对所患疾病不了解、对应就诊科室不明确而采取的一种“引导”和“指引”患者就诊的机制,由专人负责,并在门诊设有导医台或咨询处.“医后导”制度是相对于上述“导医制”或“医前导”而言,是在病人就诊后,针对病人就诊后对疾病诊断、治疗、用药及进一步治疗的疑问及应注意的事项等,进行就诊后的解释、答疑及进一步的指导.鉴于医患矛盾很大程度上是患者对疾病诊治中的信息了解不完全,诊治医生又难以有足够的时间全面回答与解答病人的疑惑和问题,因此,建立和完善“医后导”制度,就可对症下药,一定程度上防范及化解医患矛盾.

为此,熊思东委员建议医疗卫生主管部门应根据其具体的实际情况,探索实施“医后导”制度的可行性及具体措施,将建立和完善“医后导”制度作为防范及化解医患矛盾的措施之一,并在已建立导医制的基础上,将其功能扩展.不仅在就诊前对病人进行医疗指引、分诊,同时更关注病人就诊后的解惑及答疑.此外,“医后导”制度所涉及的内容和范围不同于导医的内容,医院应配备具有一定专业水平、有较好医患沟通能力的医生作为“医后导”人员,并应在门诊等医疗场所醒目标识,告知就诊病人如有进一步问题,可向“医后导”咨询.

熊思东委员还认为,医患纠纷多发生在三甲医院或者比较优质的医疗单位,发生在较低级别医疗机构的比例较低,其根本原因是医疗资源不足,且分布不均.除了要新建医院,对新医院进行合理布局外,更重要的是要盘活医院现有的存量.患者不要什么病都要扎堆到三甲医院、都要看专家门诊;要对医院的门诊资源进行分流,推动“多点行医”,让一个医院的医生变成全社会的医生,就会激活大医院中过剩的优质医生资源,这是解决医患关系很重要的一个途径.

设立中国医师节,

营造尊医大环境

据记者了解,2011年6月26日,中国医师协会正式公布《中国医师宣言》.中国医师协会会长殷大奎宣布:从今年起,将每年6月26日定为医师协会医师节,以鼓励执业医师树立自尊自爱、奋发向上的精神,维护医师队伍的良好形象,营造尊医、重医的社会氛围,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是在1998年6月26日经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因此才把“6月26日”这个日子作为医师协会医师节.在采访中,熊思东委员还表示,医务工作者是我国实施救死扶伤,保障人民生命健康的主力军.有人类就有疾病,有疾病就离不开医务工作人员.无论声名显赫还是默默无闻,无论家财万贯还是一贫如洗,无论身强力壮还是年老体衰,这个社会的任何人都离不开医师的关怀和救助.医师维系人类生存和发展、保护人类健康的作用不可或缺,也不可替代.医师在与疾病斗争中,涌现出了许许多多可歌可泣的英雄人物和模范人物,他们是我们这个社会的楷模,得到了社会的充分认可和病人的尊重.但是,近些年来,医患关系出现了紧张甚至矛盾冲突的情况,伤医、辱医的恶性事件也时有发生.虽然各级政府和有关方面也采取了一些措施,但当前的医患关系仍不乐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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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述背景下,为了能正面宣传医务人员,大力弘扬医务人员的正面形象,依法保障医师的合法权益,促进医患关系的和谐,引导全社会、各阶层形成尊重医学、敬畏生命、尊重医师的社会风尚,熊思东委员建议,在我国适时设立国家层面的“中国医师节”是十分必要的.

熊思东委员解释说,提出设立“中国医师节”,一是基于我国有教师节、护士节、记者节等,而医师一直没有自己的节日;二是在美国、俄罗斯、越南、乌克兰等国已相继设立了“医生节”;三是在我国国内已经有很多地方省市制定了各自的“医师节”,如广西将4月28日定为医师节,大连市将8月26日定为医师节;山东枣庄市将12月21日定为医生节,台湾地区将11月12日定为医师节等等.


熊思东委员还特别强调说,在设立全国统一的“医师节”的同时,我们还要加强医生的人文精神教育、心理安抚与语言交流的技能.在病人方面,要多做一些科学普及工作.熊思东说,现在病人总认为交了钱,医生就得治好病.就像大家到超市写东西,交了钱就得交货,但是医疗怎么写作有其自身的特殊性,患者未必交了钱就能“拿货”,医生面临的问题都是未知的,是需要反复探讨的.熊思东委员认为,如何教育好社会、病人及其家属理解医学的无能和无奈,也是非常重要的.对此熊思东建议,要让社会、患者、患者家属掌握一些基本的医学知识,了解一点医学所“能”和所“不能”的常识,这样也能在一定程度上理解医生的无能和无奈,从而减少医患纠纷.

将医疗机构列为

公共场所进行安保

熊思东委员强调说,近年来医院工作秩序受到严重扰乱,医务人员被威胁、辱骂、殴打、伤害的事件呈上升趋势,如果不及时扭转,不仅会加深医患矛盾,影响社会和谐,还将破坏我国和谐稳定发展的大好局面.尽管门在2013年出动了167000多人次的警力,出台了不少通告、指导意见,但砸医院、打医生事件还屡屡发生,愈演愈烈.究其原因,一是司法机关往往简单地认为砸医院、伤医生等医院暴力事件只是一般意义上的医患矛盾和纠纷,而没有认识到“医闹”、杀医等医院暴力事件已触犯了人权底线,破坏了医疗环境,是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大问题.二是一部分人认为解决“医闹”、杀医等医院暴力事件,可通过医生自律、改善医患关系等软性措施来实现,而没有认识到依法行事,以法惩戒恶性“医闹”的必要性.三是还有相当多的人认为发生在医院的打、砸、闹事件,只是单位内部的治安问题,而没有认识到这已是触犯法律的刑事犯罪行为.

针对上述情况,熊思东委员分析说,实际上,我国现行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中界定: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为公共场所,在这些公共场所发生的治安事件按治安管理处罚法惩处,但医疗机构并不在其中.目前医疗机构内发生的各种医患纠纷,仍按《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来处理,这就使得力量入院执法无据可依.这些年来,医疗机构已从封闭的内部单位向公共场所演变,医院除了是救死扶伤、治病救人的神圣场所外,也是公共场所.仅2013年,各医院的门诊量就已达73亿人次之多,远远高于春运的两倍,说明发生于医疗机构的治安刑事事件已不是偶发事件了.

为了能让医务工作者有一个安静、安全、有秩序的行医环境,能让患者有一个安静、安全、有秩序的就医环境,熊思东委员建议将医疗机构列为公共场所进行管理,一旦有“医闹”、杀医、打砸医院等的暴力事件发生,人员就可作为医院治安的主体,有法可依,与处理公共场所发生的暴力事件一样,快速、准确、合法地给予处理,有效遏制、弹压日益频发的恶性伤医案件,还医务人员和广大患者一个安定平和的行医就医环境.

全国政协委员、武汉大学医学病毒学研究所所长杨占秋――练好“内功”,规范我国公立医院行医行为

全国政协委员、武汉大学医学部病毒学研究所所长杨占秋则认为,要有效缓解医患矛盾,首先公立医院要从自我做起,规范自身行医行为.

杨占秋委员介绍说,自我国启动医疗体制改革之后,国家在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方面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医疗体制改革、特别是公立医院改革并没有明显的进展,医院的公益性并没有体现,企业化的经营管理理念与管理模式也没有改变.上述问题主要表现在:以经济效益为指标的、对医务人员和科室的考核标准没有变.一部分医院往往向科室下达经济指标,并且年年加码.以省会城市为例,一个三等甲级医院年收入几亿到几十亿的例子比比皆是.从这些分析可以看出,医院收入增长速度明显的状况超过我国GDP的增长速度,更与我国城乡居民收入不对称.

杨占秋委员曾调查过一个中等规模的三等甲级医院的一个科室,该科室年收入增长在40%左右.另有一组统计数据表明,我国县级以上医院收入均超过了我国GDP的增长速度;而且,医院收费太贵,“过度医疗”问题没有解决,过度检查、过度治疗的行为往往成为规定性动作.一个手术收费几万到十几万元,一个普通的感冒也要几百元甚至上千元,一种疾病的检查费也要几百元甚至几千元,挂一个专家号也要几十到几百元,这种收费“行情”导致老百姓“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没有得到解决,“因病致贫”问题依然存在,因而,医患矛盾频发,医务人员被打事件经常发生,也就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杨占秋委员认为,治病救人本是医生的职责,但今天的医生还要承担自己及所在科室的经济收入任务压力,“过度医疗”就成了创收的手段,这不但加重了病人的经济负担,还造成了医疗资源的浪费,这也是导致医疗纠纷、医患矛盾频发的原因所在;这不但影响医疗质量,还影响年轻医务人员的培养,长期下去,两者互为因果,致使医生拿药品提成与回扣,检查费、挂号费等项目提成成了正当的职业行为.在这些表象的背后,是政府对医院的定位错位和投入不足,以经济效益等指标对医务人员考核、培养的方法失策.

为此,杨占秋委员建议:政府对医院的公益性定位必须明确,要建立以公益性为核心的公立医院管理考核体系;政府应增加对医院的财政投入,应该达到不低于对教育投入的水平;基础设施建设应由政府写单,医务人员的待遇可参考国家对教师的解决办法;国家卫计委应该按照疾病病种和医院等级制定医院收费标准,超过标准部分由医院和病人共同支付,这也可以从一个侧面解决“过度医疗”问题;控制医院收入增长速度,并且必须低于我国GDP的增长速度,医院不能实行以经营为目的的企业化管理方式,这个思路必须纠正;对县、乡镇、社区医院和医务人员实行财政补贴制度,加强基层医院医疗条件与医疗技术能力建设;建立岗位责任管理机制,提高医务人员的医疗技术水平,医护人员的奖金必须与个人业务收入和科室收入脱钩,奖金的发放不能高于基本工资标准;同时,政府相关部门还应该保护医院正常的工作环境,禁止以任何理由在医院等公共场所殴打医务人员或者影响公共场所安全事件发生,依法保护医院正常工作程序和医务人员生命安全.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中医科学院望京医院骨科主任温建民――严厉制止“医暴”,确保医务工作者人身安全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中医科学院望京医院骨科主任温建民认为,现在医院暴力事件愈演愈烈,医护人员失去了基本人身安全,严重破坏了我国医疗工作的正常秩序,不尽快制止,最终将导致医患双方成为“医暴”的牺牲品,且对我国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产生重大负面影响,因此,严厉制止“医暴”行为,刻不容缓.据温建民委员介绍,2014年2月17日,黑龙江齐齐哈尔发生一起极为残忍的杀害医生案件;次日,河北保定又发生对医生的割喉案件;5天后,江苏南京发生官员夫妇殴打护士事件等据统计,2001年7月至2013年10月,有30名医务工作者在工作岗位上被患者及患者家属杀害,同时,殴打谩骂医护人员的暴力伤害事件逐年增加,发生针对医务人员的暴力事件的医院比例从2008年的47.7%,升至2012年的63.7%.在采访中,温建民委员总结说,“医暴”发生现象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是法律制度不健全,针对医护人员暴力行为的违法成本低.现行的《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公民人身权不容伤害侵犯,但对医护人员的暴行却被当作普通的治安案件处理.发生对医护人员施暴事件后,如果是轻微伤或轻伤,通常是要求施暴者向医护人员道歉了事,一般不对其进行刑拘或处罚,甚至常有被殴打的医务人员仍被要求继续为施暴者医治的事情发生.只要没有或打残,就算“白打”.另外,社会舆论也多倾向于患方,被施暴的医方很难得到公正对待.2010年至2012年发生的17起恶性“医暴”致死案件,一审判决死刑的仅两起.许多殴打医护人员、冲击医院、破坏医院设施和阻碍医院正常运转的“医闹”事件,往往以维稳为由,不加深究,甚至在有关部门施压下,医方不得不向“医暴”妥协,答应其无理要求,这更助长了施暴者的气焰.

二是缺乏医学科学基本认知,对医护人员缺乏信任.多数人一般认为花钱就要把病治好.这种认知不仅普遍存在于普通民众,甚至一些受过高等教育的人也如此.此外,我国人口众多,人均医疗资源少,医生工作量超负荷,没有足够的时间与精力与患者沟通,加之极少数媒体不负责任的报道,使大众对医护人员产生偏见、误解,认为“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都是医护人员造成的.

三是社会公众对医疗体制不了解,医疗保障不到位.国家对公共健康投入不足和“以药养医”的政策,使患者不得不承担大部分的医治费用;药品、器械虚高,但医护人员的诊治费用却被人为地压低至极不合理的水平.医院要自负盈亏、自筹资金,这些均使患者不得不承受较高的看病成本,使很多人举债看病,“因病致贫”,一旦治疗效果不理想,患者或患者家属便感觉人财两空,很容易产生偏绪.

四是部分媒体夸大、歪曲报道,也是造成医患关系紧张的一大原因.一些媒体记者,因缺少起码的医学常识,或者打着保护弱势群体的旗号,没有经过认真调查,仅仅为了吸引大众眼球,就有意无意地在报道中扩大医疗事故,如“八毛门”、“缝肛门”、“保温箱烫死婴儿”等报道,不胜枚举.

针对上述问题,温建民委员建议尽快出台、修订相关律法规,对“医暴”、“医闹”零容忍,确保医务从业人员的人身安全.司法机关对“医暴”行为应定义为危害公共安全、伤害国家工作人员、妨碍公务罪,增加对医务人员施暴的犯罪成本.只要对医务人员进行谩骂、威胁、殴打等暴力或暴力倾向行为,则无论是否导致医务人员受伤,均应进行行政、经济、刑事处罚.要将医疗机构纳入公共治安管理体系,而不应作为“内保”机构管理.把维护医院正常医疗环境列入地方政府及司法部门年度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坚决禁止媒体对涉医事件的不正当言论,通过各类媒体向社会宣传医疗常识,增进社会对医护人员工作的正确认识.鼓励媒体正面宣传医患关系,宣传医务人员优秀事迹,坚决制止不负责任、扭曲事实、刻意抹黑医务人员的不实报道.健全医院“防暴”措施,借鉴国外医院防范医院暴力的经验,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医院“防暴”制度.加强对医院实施《加强医院安全防范系统建设的指导意见》的监督检查,将执行力度作为对各级卫生主管部门和各医院管理水平的考核指标,并切实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