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可否享受“五保”供养待遇?

点赞:4789 浏览:13773 近期更新时间:2023-12-30 作者:网友分享原创网站原创

编辑同志:

上个月,我村的沈某夫妻俩都不幸在一起意外事故中身亡.由于沈某是独子,其父母早亡,而岳父母远在云南,所以他们的13岁孩子小鹏一夜之间成了无依无靠的孤儿.如今,孩子的吃穿都是靠邻居们接济,更别说完成中学学业了,村民们都希望给小鹏办个“五保”手续,让他享受农村“五保”供养待遇.请问,这是否可以?

读者:钱有华

钱有华同志:

“五保”是指保吃、保穿、保住、保医、保葬.《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第6条规定:“老年、残疾或者未满16周岁的村民,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享受农村五保供养待遇.”可见,不满16周岁的村民,只要符合上述规定的条件,就有权享受农村“五保”供养待遇.“五保”供养的内容包括:(1)供给粮油、副食品和生活用燃料;(2)供给服装、被褥等生活用品和零用钱;(3)提供符合基本居住条件的住房;(4)提供疾病治疗,对生活不能自理的给予照料;(5)丧葬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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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第9条还对正在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五保户”的供养内容作出了特殊的规定:“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未满16周岁或者已满16周岁仍在接受义务教育的,应当保障他们依法接受义务教育所需费用.”


根据来信所述,小鹏父母双亡,已无法定抚养人,本人又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其情况符合以上规定,所以,他可以享受农村“五保”供养待遇,并应当保障他依法接受义务教育所需要的费用.

小鹏现在可以向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如果小鹏无法表达意愿,可以由村民小组或者其他村民代为申请.相信,县民政部门会尽快批准给予其“五保”供养待遇的.

安徽杰创律师事务所律师:潘家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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