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土社会、共同体与医学

点赞:5317 浏览:19214 近期更新时间:2024-01-26 作者:网友分享原创网站原创

费振钟

作家、历史文化学者.1958年出生,江苏兴化人.现供职于江苏省作家协会.主要著作有《江南士风与江苏文学》《悬壶外谈》等.

清代早期吴医群体中,沈鲁珍(1658―1738)已不够为人知道了.

沈鲁珍,松江府人,家在今天上海南汇.他出身贫素,靠自己努力学习,成为本地名医.成名后,仍旧保持谦虚精神,甚至专门到苏州拜叶天士为师,而他在医坛出道至少比叶要早十多年.关于沈鲁珍的个人医学能力,有一些故事流传民间,比如他曾经为一位幻想杀人者诊病,一眼就看出患者属于“肺病”.据传,沈鲁珍最擅长的治疗方法是中国最古老的针术,他常常用一根银针就能治愈那些严重的疾病,因而获得“仙针”的赞誉.当然,沈鲁珍在名医蜂起的19世纪,能够得到广泛信任,主要还不在他医术高超.地方志上记述,说他医德高尚,对病人认真负责,无论什么时候,只要有人求医,一概应诊,而且不计较报酬.这符合中国医人传统规范,一般而论,医师如果希望立足乡土社会,单靠专业远远不够,还须在个人道德行为上具有仁善风范,才足称地方良医.


除《沈氏医案》外,沈鲁珍似乎没有别的医著留世.即使这部医案,主要记录也在于使用汤药,未见更多案例证实沈氏在针灸方面的突出表现.与众多名医医案相比,沈鲁珍医学长处在什么地方,并非这篇文章讨论的主题.正如我初读《沈氏医案》时,引起注意的并非这部医案在“医理”表达上多么精湛,多么富于创意.甚至在许多医名卓著的人物排名中,我也没有对沈氏医学有多么特别的期待.真正引我注目的恰恰是这部医案的记录方式.具体点说,即沈氏记录疾病,不只有病者具体名姓,以及他们的职业身份,而且特别多了一种称谓.他喜欢与男性病人称兄道弟,也喜欢对年长的男性与女性病人加上敬称,这些人并非沈鲁珍的家族成员,大部分也非他的亲戚,那么沈鲁珍为什么如此“乡亲”相称?仅仅为了表示他的为人谦恭吗?事情也许并不单单如此,放在中国医学的社会语境中,似有深究的必要.

如我一再强调的那样,中国医学有着诸多独持性质,其中之一是与乡土社会的关系,始终作为构成中国医学自有的组织形态的基础.中国医学未能发展出医院制度,即在于它与西方医学的社会结构方式不同.简言之,中国医学的存在与机率,发生在医学与乡土社会的共同体空间中,医学不是独立于乡土共同体空间之外的一个技术机构,而是与乡土社会融为一体,并且作为融合性因素之一,在乡土社会共同体的整合中起着重要的作用.

这里,我们首先会注意到中国医学与乡土社会的密切关联.至少19世纪以前,在中国江南城镇社会,医师大都具有乡土身份(外籍医师自然也有,但人数极少,至于游方郎中则不在其列),有一些在外地学习医学的人,艺成后也会回到他所在的地方从事医学职业.医学史上留名的医人,往往也都以“地望”称世.甚至中国医学中的大小各流派,也往往以地方命名,如沈鲁珍所属的吴医,以及浙医、淮医、常医,还有我写过的孟河医派等等.这些皆可说明,医学在传统中国离不开乡土社会,医人在乡土社会长期不变的活动,构成了中国医学传统中的乡土性特点.

乡土社会、共同体与医学参考属性评定
有关论文范文主题研究: 关于乡土的论文范文素材 大学生适用: 自考论文、硕士论文
相关参考文献下载数量: 43 写作解决问题: 写作资料
毕业论文开题报告: 论文提纲、论文摘要 职称论文适用: 核心期刊、职称评初级
所属大学生专业类别: 写作资料 论文题目推荐度: 优秀选题

进一步说,乡土社会作为一个共同体,医学既是一种需求,也是共同体内部的责任约定.当医学在乡土社会展开时,医学的意义并不仅仅在于施药治病,而要承担着这个共同体所有成员福祉之任.无庸置疑,生于斯地长于斯地的医师,分属这个共同体中一员,他所从事的医学与其说是职业,不如说是这个共同体的个体分工,他以其专长怎么写作于全体.但医师的身份又另有其特殊性.在范围大约几十平方里、人口千数或近万的共同体区域中,医师通过他的医学活动所产生的影响,增加了他在乡土社会的权威性.我们看到有名望的医人,往往为地方士绅团体中一员,或者受士绅信任,参与该区域共同体内部核心事务.医学在乡土社会最大限度地展示了它在共同体社会中的政治性能,而医师则在医学专业之外,成为一个不可或缺的政治角色.

因此,还要延伸到医学在乡土社会共同体中的道德和处境.为什么包括沈鲁珍在内的众多医师,长期以来一再选择本土从业?这种偏好,或许有多种解释,但他们给出的最有力的理由,则集中在两点,“事亲”与“活人”.这两点在许多著名医人的自述里屡屡提起,实在是有着深刻的道德考量在内.“事亲”往往是他们从事医学的起点,而由身边亲人,扩散到整个“乡党”组成的共同体,却是他们的志业.这个志业的目标是“活人”.作为中国医学经久不变的思路,医师总是把“存活”他所在共同体男女老少的生命,当着他的责任和使命.当年张仲景放弃太守官职,执意要回到饱受乱离之苦的南阳故郡,就是带着这样的道德责任.事实上,“医圣”张仲景这种强烈的乡土情怀,作为道德影响力,在19世纪以前可说久传不衰.

显然,这种道德性选择,不仅形成了传统中国乡土社会的医学特殊性存在,更重要的是它为乡土社会共同体提供了重要的道德价值标准,从而有力地支持着乡土社会生活的建立.一般说来,医师在乡土社会广受尊崇,其原因就在于他们作为与乡村社会情感相共的医人,身上有一种持久的道德人格魅力.这种魅力,经由他的医学实践,在乡土社会起着一定程度的凝合和向心力.对共同体而言,德性高尚的医师,其感召力量比我们想象还要大.这也是“医道”之所以获得乡土社会合法承认的深层基础之所在.

也许19世纪离我们不免时段太长,就近的一个重要例子,可以用来佐证在乡土社会里,“医道”怎样以其道德合法性介入共同体,并发生某种戏剧性作用.这就是上个世纪70年代普及全中国的“赤脚医生”运动.赤脚医生作为“新生事物”,被政治需求植入“本土”,发挥着破除“老爷医院”的“医学革命”作用.关于这场“医学革命”问题,我已有专文讨论,此处不叙.然而“赤脚医生”在乡土社会的兴起,这个显在的医学史事实,却不能不引起我们思考.本土出身的赤脚医生,受乡土社会的信任和支持,不能仅仅认为是“革命”诱惑与鼓动的结果,它在实践上恰恰是医学与乡土社会关系的重构与复苏,其背后关联着乡土社会共同体对“医道”的诉求.究其实,“赤脚医生”并非新生事物,这场运动别有深意之处,正在于利用了中国传统的道德资源.而特别有意思的花絮是,引发“赤脚医生”运动的年轻女乡村卫生员王桂珍,正是沈鲁珍的小同乡.这一巧合,想来绝非偶然.

以上即我读《沈氏医案》,从他的称谓中察觉的深文大义.沈鲁珍的医学记录,在谦恭的语词后面,隐含了关于乡土社会,关于共同体的道德叙事.这一叙事,小而言之,只在回答传统的中国医师何以立身乡土社会,大而言之,则可探查现代医学制度下何以产生医学与社会的分离与对立,以及这种分离与对立在当代语境下,医学所带来的尖锐的医患矛盾,何以成为一个巨大的社会和道德难题.